施工合同

时间:2020-08-26 00:08:03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施工合同合集四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施工合同合集四篇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信丰县橙乡文化城市市政道路(桃江路)工程

  1.2 工程地点: 信丰水东

  1.3 工程内容: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及绿化等工程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施工图规定以及甲方认定的内容 包工包料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条款;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图纸; 4.工程量清单;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工作

  1.协助将施工所需水、电、在签订合同后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工程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在签订合同后 2 日之内由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现场交验;

  3.在签订合同后,由发包人组织监理单位、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负责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报监;

  5.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除上述事项之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发包方协调的其它事项,发包方要予以配合,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_

  3.2 承包人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约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卫生管理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竣工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应相应追加特殊措施保护费;

  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施工中发包人已明示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破坏的赔偿费用;

  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除上述事项之外,有关工程施工方面其它事项。

  四、工期

  4.1 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7 月 15 日,竣工日期: 20xx 年 10 月 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05 个有效日历天。

  4.2 工期延误

  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竣工日期竣工。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五、质量

  5.1 工程质量

  5.1.1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5.1.2 工程施工和质量标准评定依据的标准、规范:

  (1)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2)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4)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5)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6)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

  (7)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xx

  (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设部建城[20xx]221号)

  5.2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每一道工序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需经工程师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3 工程试车

  工程试车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承包方5.4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 一 套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一 套竣工图。

  5.5 质量保修

  具体保修项目内容、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六、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6.1 合同价款及调整

  6.1.1 本工程合同价款:暂定壹仟贰佰万元(小写:12000000元)。

  6.1.2 本工程按甲方认定的工程量数据计算,执行20xx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计取综合管理费率22%计算,材差不计取管理费只计取营业3.413%;市政道路管网按施工图计算套用标准取费。

  其它说明:所有有关工程结算的资料签证按甲方的规定程序办理签字、盖章等。所有现场签证、零星点工(普工按100元/工日,技工按150元/工日计)、设计变更及甲方工程部下发的工程修改通知等按本条第1款执行。

  6.1.3 因工程变更、索赔等原因引起的价款变更、追加,承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执行。

  6.2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乙方在订立合同时自愿交纳200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15日内返回乙方。不计任何利息。

  2、本工程工程总价款的70%以桃江龙城小区5#楼房屋价款抵扣,余下的30%(含以下涉及的5%质量保证金在内)于本工程量过半后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按适当比例付进度款。抵扣单价按本公司售楼明示的销售价,具体抵扣房号详见附表。

  3、承包方所抵房屋,目前统一在销售部销售,销售款由发包方待工程进度返还给承包方。所有工程款必须开具有效建安税票。

  6.3 竣工结算

  6.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6.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以结算价款的 5 %作为质量保修金,余款经 双方确定工程竣工扫尾工作正式完成 确定后二个月内结清支付。

  6.3.3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按本工程质量保修书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7.1 违约

  7.1.1 发包人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7.1.2 承包人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7.2 索赔

  合同当事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被损害方可在事件发生28天内向对方提出索赔。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送达对方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索赔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7.3 争议

  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请 有关法定部门 调解;调解失败,共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8.1 合同解除

  8.1.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8.1.2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8.2 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江西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8.3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 20xx年 月 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351元/米。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按实际施工围墙总长度计算合同总价。

  2.支付:

  第五条 工程质量:

  施工要求按土建工程预算书。达到 质量标准。

  第六条 安全责任

  承包方保证安全施工,无安全事故。如产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及时处理。

  十一、现场管理

  承包方作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工程施工不得影响厂区日常经营。

  十二、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约金 元。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宿州中山医院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工作

  1、 甲方负责与业主洽谈装修;

  2、 甲方负责设计方案;

  3、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工艺说明,巡视督导,验收等方面;

  4、 负责工程测量,预算,设计,导购,现场管理;

  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条: 乙方工作

  1、 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同一着甲方工服,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施工安全措施标识牌,施工工程进度表;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乙方不按图纸及工艺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 乙方应处理好业主的关系,不得和业主争吵,有问题须及时向甲方反映,总包单位及时协调;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

  5、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及经济责任;

  a)、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在楼内开火做饭,不许赤身、穿拖鞋等不文明现象,如检查发现罚款50元/次; b)、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带;

  c)、施工人员不得酒后上岗,发现责令停止工作并扣除罚款100元/次;

  d)、临时用水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用电隐患引起的火灾且后果自行承担;

  e)、施工人员不得乱丢烟头,吸烟到指定场所吸烟;

  f)、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大小便,发现扣除罚款30元/次;

  g)、施工人员杜绝粗言秽语及不文明举动,严禁打架斗殴如发现扣除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h)、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向窗外抛洒废料及相应建筑垃圾,如发现扣除罚款100元/次;

  6、 乙方负责甲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搬运到施工现场;

  7、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施工现场做到一日一清,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装袋存放在指定地点,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齐排放,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三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五条: 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 a)、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额的2%扣除。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 乙方应认真按照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 材料进场后的材料验收;

  B、 水、电、改造完后的隐蔽验收;

  C、 防水工程验收;

  D、 中期(木做收口)验收;

  E、 工程完工后的整体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 本工程自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4、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签订本合同时,工程款按月预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方式为付当月施工队完成工程量的50%,工程完成验收后支付90%,工程预留10%为质保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1—2种方式解决:

  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可另附页,附页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先前所签定的所有协议约定即时解除。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200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 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 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 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详见附后清单。

  8.1.2 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 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40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 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230元/小时单价包干,此单价已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9、工程质量

  9.1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要求保证达到合格等级。并达到以下要求:

  9.1.1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小于10mm。

  宽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9.1.2 塘渣基层

  塘渣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保证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必须用不小于15吨的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道路中线标高允许误差±20mm。

  平整度允许偏差:20mm。

  宽度允许偏差:100mm。

  9.2 材料要求

  9.2.1 中标单位必须对所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招标单位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招标方建设单位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2.2 道路基层塘渣要求采用清塘渣。

  9.3 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如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4 由于乙方偷工减料等施工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否则,因此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6 路基及道路基层必须碾压密实,否则,由此造成的道路缺陷修复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0.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东洲街道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0.2 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甲方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5000元。

  10.3乙方应做好森林防火及环境保护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森林火灾及环境破坏,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持证持牌上岗。

  11、资料管理和竣工结算的有关规定:

  11.1乙方必须按照市政工程规定要求,整理本工程的各项技术资料。

  11.2本工程的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并用电脑打印。

  11.3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二套,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

  11.4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完整的结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资料一式三份。

  12、付款办法:

  12.1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除留设结算造价10%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造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12.2质量保修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a)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的14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质量保修金;

  b)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12.3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五天内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队伍维修,所有维修款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

  1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处理好各种在道路施工中发生的阻挠施工行为的。

  15、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6、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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