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时间:2021-08-19 08:07:43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集锦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物业管理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集锦15篇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1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0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汽车泊位:

  2.0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三 年(因本项目为分期开发建设,具体合同起止期限以每期竣工交付业主之日起至满三年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与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

  1.0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5车辆停放管理。

  1.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9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 。 / 。

  2.0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0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

  由双方另行商定。

  4.0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前期售楼部物业服务管理。由乙方承担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并

  负责提供物业所需装备;由甲方承担售楼部日常物耗并负责提供物业服务人员住宿。

  4.1售楼部物业服务人员岗位、人数及需甲方提供的日常物耗明细清单见合同附件。

  第四条、服务费用

  1.0物业管理服务费。

  1.1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

  1.2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高层电梯公寓: 0.60 元/㎡?月

  商业铺面: 0.80 元/㎡?月

  1.3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

  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1.4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4.1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

  1.4.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1.4.3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1.4.4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1.4.5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1.4.6 办公费用。

  1.4.7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4.8 法定税费。

  1.4.9 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5业主应于接房之日起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非因甲方原因未接房的,从甲方

  公告通知接房截止日第二日开始计收)。

  1.6自甲方首次交房之日截止,售房率超过70%,即未售空置房率低于30%,乙方免

  收甲方未售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用。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交纳。

  1.7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

  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1.8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乙方提出方案,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讨

  论通过后执行。

  1.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元交纳滞

  纳金。

  1.10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半年第一月十日前履行交纳下半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义务。

  1.11 物业管理费中不包含本物业公共财产和公众责任保险费。此费用若需发生,由业

  主自行承担。

  2.0车位场地使用费

  2.1机动车车位场地使用费

  2.1.1 己售产权(使用权)式停车位(库)场地管理费:30元/月·个;由使用人向乙

  方交纳车位场地管理费。

  2.1.2 地面停车位场地使用费;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作为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足

  部分补贴。

  2.1.3地下停车位场地使用费;地下产权停车场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由乙方收取相关

  车辆场地停放费用,其利润分配方式为:在扣除必要的成本后,利润的70%归甲方,30%归乙方。未出租车位不计成本。

  2.1.4 临时停放的车辆场地使用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2.1.5非机动车车位场地使用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2.1.6临时停放由乙方按地方相关规定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3.0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

  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

  4.0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费根据市场定价,由乙方向业主或

  物业使用人收取。

  5.0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5.1房屋共用部位:

  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5.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

  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5.3公共绿地:

  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5.4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

  小修、养护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由乙方承担。 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维保期内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承担,维保期后从维修基金中支付。

  6.0关于交房后的水电费用

  6.1甲方向业主交房成功后(业主验房签字确认后),以业主室内计量表读数为业主

  应交水电费的计算起数。

  6.2如在物业保修期内,因保修事宜产生的费用,甲方负责追收。如果因业主(或使

  用人)使用不当造成,其费用由乙方负责追收。

  6.3乙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需要,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的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水、电、气误差部分(总表与分

  表之间所产生的误差)以及计划外用水等按业主(租户)实际水电气使用量进行合理的分摊。

  7.0其他补充约定事项

  7.1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能达到物业服务使用要求的物业管理用房。

  7.2垃圾处理费、装修管理服务费按地方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1.0乙方负责停车场收费及收益处理,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

  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2.0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

  方经营,经营收入作为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经费不足部份补贴。

  第六条、物业的承接验收

  1.0对于本合同签定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进行查验并

  签定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2.0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等竣工验收资料。

  2.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2.3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2.4消防验收意见书。

  2.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2.6本物业全部房屋的产权测绘面积。

  2.7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3.0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单位工程评定等级

  均需达到合格)。并应依据建设部(91)年ZBP30001-90《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的规定向乙方交验房屋。如存在质量问题,委托乙方负责与甲方责成施工方协调,由甲方责成施工方返修,并由甲方责成施工方支出全部费用。如甲方责成施工方不配合或不能及时返修的,由乙方另行聘请专业队伍返修,相关费用由甲方留置的甲方责成施工方维保金中支出。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其中住宅平方米: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

  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元,由甲方负责在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元,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第八条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 。

  占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 、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 、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盗抢保险的车辆,乙方有权制止停放,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值勤、______ 、________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 、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档案、_____ 、_______ 、_______等有关财务帐册及_______ 。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位于______位置计______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位置计_____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1.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 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负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 、______、_______ 。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产权人公约》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 、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项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 年。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产权人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4

  甲方(委托人):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物业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 物业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 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 管理事项包括:

  1. 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 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 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 公共生活秩序;

  5. 文娱活动场所;

  6. 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 车辆行驶及停泊;

  8. 住宅区档案管理;

  9. 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 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 委托管理期限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 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 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 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 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 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 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 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 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 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 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 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 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 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 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 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 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 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 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 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 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 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 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 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 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 风险抵押

  (一)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 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 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 奖罚措施

  (一) 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 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 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 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 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 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 其他事项

  (一)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5

  第一章 本合同当事人

  第一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的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 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 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的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 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 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自行车房(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代收代支费用;

  (3)有偿服务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 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

  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

  (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

  (2)楼内公共通道、走廊、楼梯、休闲场所每天清扫一次,每月清洁4次(含楼梯扶手),大堂实施8小时保洁;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质化验报告,水质化验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

  (4)化粪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

  (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

  4、公共绿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

  (3)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

  5、保安服务: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

  (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

  (3)对出人小区车辆敬礼(戴白手套敬标准礼),以标准手势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

  (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

  6、管理服务:

  (1)接住户投诉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

  (2)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7、维修:

  (1)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修及时率100%以上;

  (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l%、交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 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 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条 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6

  本合同当事人 :

  委托方 大庆昊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大庆昊方·华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华溪龙城(一期)(物业名称)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华溪龙城(一期);

  物业类型 住宅型物业 ;

  座落位置 龙凤区政府、新建公路客运站枢纽大楼以东,龙凤大街与凤凰路交汇处。;

  占地面积150918平方米

  建筑面积236589.24平方米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妇幼保健院;

  南至 东城领袖住宅小区 ;

  西至 龙凤区政府和客运枢纽大楼 ;

  北至 世纪大道 。

  容积率:1.2 %

  绿地占有率: 38%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四)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其它委托事项:

  1、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小区所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3、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时,甲方应负责限期予以解决。

  4、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及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1.999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1.399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1.399 元/月.平方米;

  注:最终的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标准执行。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 业主应于20xx年月日 0:00时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 年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满当月15日前(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 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甲方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此项约定。

  第七条 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1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包括共同部分收益)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审计 ;

  2、报请物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从符合交付使用时起减半交纳,未竣工部分不缴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为保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运行,甲方将承担乙方在本项目的开办费用、前期介入费用、接管验收费用、由于项目分期建设造成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足的补贴等。具体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使用以上费用时,须自觉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5、甲方配置的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见附表清单。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一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 通知相关职能部门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7

  首先,要充分了解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

  当前各种经营单位的性质和种类比较复杂,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有必要考察双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年检证明资料等。

  其次,注意合同条款的对等性。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不要签订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例如合同只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违约要如何处理而无业主委员会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

  再者,合同条款要明确。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户之间发生的一项劳务的交易准则,其根本要求是实用,合同的用词用语不需要华丽、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确,言简意赅,避免毫无意义的空话,同时合同前后不能出现矛盾。

  同时,也要注意管理费标准的确定。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中的管理费标准的确定必须合理、合法,具有可执行和可操作性。既要照顾物业管理企业实际开支情况,又要顾及业户的负担。既要使物业管理企业有收益,又要使业主有所获。

  另外,对项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

  物业管理企业承揽的有些项目是从其他承包商那里分包而来的,此类合同涉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发包方是否允许承包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通常的情况是发包方禁止项目转包和分包或规定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包、分包都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否则转包或分包行为无效。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的承包商往往对分包方隐瞒了原合同的规定,对此应当直接向承包商提出此问题并要求其征得发包方同意才能将物业管理项目转包或分包。

  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要充分了解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注意合同条款的对等性和合同条款要明确等五个方面。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注意到每个事项,确保合同内容是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的。若产生合同纠纷,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我们专业的律师帮您诉讼解决。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8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________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 《______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略)

  2.《_________住宅区物业年收支测算表》(略)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 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全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住宅、为住宅配套的建筑及设施

  坐落位置:

  四 至:东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地下室。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内外共用照明、有线电视线路、共用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低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污水泵、水箱、宽带网线、电信线路、楼宇单元门与户门对讲系统、高低压变配电设备及供电线路、避雷及接地保护 、标识、安全监视系统、电话交换机。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围墙栏杆。

  第七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喷水池、铺装地面等的养护与维修。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会所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箱及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清运、拦杆及外建筑外墙面清洁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小区治安。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租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维修记录。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建设社区专项活动组织。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服务费;

  2、有偿使用设施的费用;

  3、供暖费。

  4、受委托的代收代缴费用,如:水费、电费等。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公告、起诉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协助业主委员会(筹)或业主代表清理ZZZZ物业管理公司遗留的问题,分清类别(服务、工程、财务等),并协助逐步解决;

  2、接受业主委托,办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费用结算的具体手续;

  3、执行业主大会有关决议及业主委员会(筹)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修改)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和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工作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甲方有责任在合同生效后为乙方进驻小区提供管理用房,乙方无偿使用。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采取协商、规劝、书面公告或授权乙方采取起诉等方式协助乙方催交。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服务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建立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乙方制定的服务标准应征得甲方同意.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按照本合同的第十六条的约定办理。

  3、选聘专业公司承接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负责编制物业年度工作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7、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乙方保证执行“XXXX小区业主大会决议”,按照决议规定的时间准时进驻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服务,并在进驻后尽快完成与原物业公司的交接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无条件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收费情况、专项管理的资金和帐户等。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质量及方式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小区整体达到桐城市优秀管理住宅小区标准”。

  2、物业公司应积极引入国内先进管理经验,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并应适时建立ISO-9001和ISO14001管理体系。

  3、业主投诉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有始有终不允许推诿扯皮。

  4、本物业的服务采取专业方式,即小区内保安、保洁、绿化、电梯、网络等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由乙方组织专项招标,甲乙双方共同决定,乙方负责对承包专业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小区物业状况始终处于专业、良好水平。

  乙方的主要服务重点是:

  (1) 业主的投诉和报修;

  (2) 工程维护和维修;

  (3)协助业主委员会(筹)工作;

  (4)整顿小区私搭乱建、乱停车辆等损害业主整体利益的状况;

  (5)不断提升小区物业整体服务水平,争创桐城市一流的居住小区。

  第六章 物业服务费用及收入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费

  1、本物业的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XX元/m2(不带电梯)或XX元/m2(带电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服务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但滞纳金总额不应超过应收款总额的30%。

  3、乙方对物业服务费的收取采取“先服务后收费”的原则,每月1-5日收取上月物业管理费。

  4、乙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扣除营业税后,提取8%作为乙方的利润,但在经营亏损时不得提取。

  5、物业费在乙方提取应得利润后的结余部分,应该用于对小区业主的服务或者适当减免次年的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按桐城市标准

  2、车 库:230元/位.月

  3、自行车存放不收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并公示。

  第二十五条 其它收费:

  1、乙方利用业主所拥有的物权取得的收益,如:房屋租赁、广告、地面停车、物业用房出租、会所经营收费等,进入专项资金账户,扣除相应的一定比例乙方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比例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业主委员会(筹)决定其使用,专款专用。

  2、采暖费为代收代缴,不纳入乙方的收入,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业主交纳的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按照与有关部门协议执行,小区界内部分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界内部分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协商。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另行商议。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二十条不能履行责任,违反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应在小区内公示,生效后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乙方进驻并应与原物业公司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并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向开发商追索并由开发商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资质检查单位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战争、水灾、地震、龙卷风等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15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年月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10

  甲方:安徽省外经集团 (开发建设单位)

  乙方:安徽浩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单位)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德盛广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德盛广场

  物业类型:商业综合体

  座落位置:花津南路与纬六路交叉口

  建筑面积:约26万平米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标准

  第二条 物业早期介入阶段(即从20xx年10月1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完毕业主委员会成立止)

  1、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为项目的规划设计提供合理化建议;

  2、应甲方要求,参与本物业销售合同的评审,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相关修改意见,方便日后管理及控制投资成本的优化建议;

  3、从开发商和物业管理的角度,参与水电设备、暖通设备等共用设施设备方案的评审,分析其选料、选型的合理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向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各类标识系统,以符合项目交付的需要;

  5、应甲方要求参与其他相关物业配套设施的评审,并提供相关合理化建议。

  第三条 物业施工阶段

  1、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提供工程整改意见;

  2、每月不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并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工程质量及整改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形成每月巡查报告;

  3、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现状,跟进各施工项目过程(如土建、机电安装、智能化系统、景观等),进一步提供相关改进建议;

  4、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向甲方及时提供楼宇材质保护建议,减少因施工对材质造成的损伤;

  5、应甲方要求,参与隐蔽工程验收、机电设备安装调试,从方便日后使用管理及降低维保成本较低出发,提供相关改良意见

  第四条 物业验收阶段

  1、组建物业管理处;

  2、招聘员工;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培训;

  3、确定物业管理和服务所达到的标准,制定前期物业管理各类方案;

  4、协助甲方编制业主手册;

  5、协助甲方做好工程扫尾阶段的成品保护措施;

  6、参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以及销售人员组成的联合质量检查小组,对物业单体工程、综合工程及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初、复验,并监督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

  7、做好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第五条 物业交付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道路交通、泊位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壹拾万元,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签订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服务开办费。

  第七条 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物业交付后的空置房费用、第一届业主大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物业管理服务收缴率差额部分费用(按每期应收物管费总额第一年为20%,第二年为15%向乙方补齐)差额部分费用补齐时间:在乙方预收年度物管费前一个月,由乙方向甲方预收、

  第八条 甲方承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发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问题的维护费用,并承担保修内由于设施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费用。(可向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收取)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私家财产和报关费)具体标准如下:

  1、非住宅(包括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5元(不包括政府规定的人行道门前三包的费用);

  2、小区公共能耗费按实按月按户向小区全体业主和使用户平均分摊交纳,控制放分摊能耗由开发建筑单位承担。

  第十条 业主应于开发公司发出入住通知书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业主的原因不能按时入住或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并按规定或约定综合服务费标准第一年按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第二年全额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12个月向业主预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期的前15日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的每月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十二条 若开发商与业主在销售合同中未确定由谁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的,则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按本条约定收取物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拒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可申请禁止该业主转让、出租或抵押物业。

  第十四条 停车场收费及经营收入分配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收费标准 :按物价审核部门核准的价格收取费用,如前期甲方因招商采取的一系列优惠免费行为,由甲方补贴乙方。

  2、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的所有的物业公共部分,共用设备设施(外立面的广告)统一由乙方经营。

  第十五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十六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十七条 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如下:

  1、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2、其他有偿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另行约定。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八条 甲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销售前制定《德盛广场业主临时管理条约》,并作为销售合同附件与买受人签订合约。物业销售同事,协助乙方与业主签订《德盛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德盛广场业主临时管理条约》和《德盛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应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协助乙方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与小区交付前及时向乙方移交;

  5、按政府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并进行装修及配备乙方日常办公所需的相关设备(如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复印机、办公桌椅、空调、办公文件柜等)。

  6、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7、公共能耗部分因目前无法估算,暂不约定,今后在补充协议上约定。

  8、小区生活垃圾处置费用由甲方一次性向环卫部门支付;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催缴工作,如因为产品瑕疵、不符合交付条件等因素而导致业主不缴的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10、按照国家优秀住宅示范小区标准,制作、安装各类识别系统(内容由乙方提供); 第十九条 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方案;

  2、受甲方委托对小区交付后的物业进行日常管理;

  3、劝阻、制止损害本住宅区公共设施或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每12个月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收支使用情况;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条 乙方应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会所活动场所收费标准,并上墙公布(另定合同)。

  第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二十二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物业单体的共用部位(屋顶、墙体、楼道)

  2、 道路市政设施;

  3、 环境绿化设施;

  4、 其他公共配套设施;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遗留问题的;

  2、 因材料质量问题未达到材料使用年限的;

  3、 共用设施设备未能达到正常使用寿命的;

  4、 保修期内进行更新和关键部件维修更新的。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

  2、 委托乙方维修,承担费用;

  3、 及时更新设施设备或相关部件,重新承担维保期。

  第二十四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由甲乙双方和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设备安装单位的三方协议。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 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有关物业销售方面的资料。

  第二十六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制止、举报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三十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 在小区交付前三个月甲方按规定依法无偿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包括装修及必须的办公设备)、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基本办公用具及装修,产权归全体业主),并提供安保人员及管理值班人员宿舍、食堂用房及相应的设施设备(设备清单由乙方另行提供,由甲乙双方确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三条 协助乙方与施工单位或安装、供应单位共同订立三方维保合同。

  第三十四条 乙方提供标识系统清单由甲方负责制作及安装;同时提供承诺的配套活动场所,并按正常使用状态配置设备。

  第三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六条 根据“芜湖市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物业买受人在购房时,按规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物业买受人代收代缴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由芜湖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管理。

  第三十八条 维修资金的使用在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之前,不得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因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的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 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需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业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至第七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甲方应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有权利按服务费3‰·月的标准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四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 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 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乙方已履行物业管理前期服务协议的约定义务,造成业主生命及财产损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时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2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新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第四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四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2中方式处理:

  1、 向芜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11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办公楼

  2、座落位置:。总建筑面积约㎡。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物业服务区域

  1、乙方所提供物业服务的区域为本物业办公楼一层至六层。

  2、以下除特别注明外,均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事项。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委托事项包括:

  1、办公楼的清洁卫生。包括:办公楼内一层至六层公共区域走廊、楼道、卫生间的清洁、办公楼垃圾的收集、行长办公室的清洁、会议室及活动室的定期清洁。

  2、办公楼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包括:办公楼内一层大厅值班岗、二层服务区巡逻岗、停车场的车辆疏导岗、夜间安全巡逻岗、五层值班岗。

  3、办公楼内花卉摆放和养护管理。包括:办公楼内公共区域、行长办公室及会议室。

  4、办公楼内三层及六层客户接待服务。

  5、办公楼内的工程维修服务。

  6、院落停车场公共秩序维护。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前XX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终止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四章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起草的物业管理方案等规章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及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4、授权乙方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建议乙方对思想素质低,道德修养差,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恶劣的管理人员予以调离。

  6、根据本合同第八条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甲方义务

  1、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满足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的物业办公用房。

  2、协助乙方妥善处理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间的纠纷,为乙方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的宣传,协助乙方开展文化活动。

  4、根据甲方及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要求,对不完善的设备设施及安全隐患给予解决。

  5、承担本物业日常维修及设施设备保养除人工费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根据甲方委托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依法实施管理。

  2、依据本合同委托管理的事项,在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3、规劝、制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的约定对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规劝或者建议甲方予以处理。

  4、按本合同约定使用物业管理用房。

  5、依据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6、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物业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7、积极开展各种多种经营服务活动,所得收入由本物业处使用。

  (二)乙方义务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经营管理,制止各种破坏、侵占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的行为,切实维护甲方及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权益。

  2、接受甲方监督,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加强公共秩序维护队伍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和安全责任制,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稳定。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八条在乙方全面接管后,严格按照“全国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服务标准及一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接管后,一年争创“济南市金融业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称号,达到如下服务质量标准:

  1、本物业外观保持完好、整洁,地面光洁无杂物、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垃圾清倒及时、墙面干净无蛛网。

  2、严格监控、门岗、巡逻岗值班制度,认真执行大观园支行办公楼综合管理规定。接到报警及时到达,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及时报公安部门处理。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空岗、缺岗、睡岗。

  3、办公楼内摆放的花卉,要加强管理,经常修剪更换确保绿植无干枯、病虫,更换及时。

  4、设立服务接待中心,对欲进入办公区的外来人员进行询问,阻止闲杂人员进入;来访人员须登记进入;对服务需求和投诉、实行跟踪管理,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有满意度调查反馈、纠正预防、完善提高措施。

  5、工程技术人员对办公区域内一层至四层水、电、暖设施及各种管道、门窗、门锁、办公家具等设备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接到报修迅速到场,维修及时,并进行维修登记。

  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

  合同年度总金额:人民币

  2、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合同生效后,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每月10日前向支付乙方本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3、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动双方在协商基础上需对物业服务费标准调整时,按双方协议调整。

  4、乙方接管后,甲方即按合同规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甲方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0、2%按日交纳违约金。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有关责任的界定

  第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有关约定,使乙方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有关约定及本合同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约定,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规范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善和解决,逾期未解决,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除因本合同约定的原因外,无法律依据和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1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三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乙方为维护甲方或者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下(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紧急任务,发生火灾,发生严重漏电、水管破裂事故等),因采取有关法律认可的紧急合理措施而造成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后,双方须按有关约定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办公用房。

  第十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物业管理达到本合同第五章所约定的服务标准,实现物业服务管理目标,甲方评价优良,甲方在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时给予乙方优先待遇。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1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祁县五交化小区委托与乙方实施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30日

  二. 甲方负责水、暖、电主管道,锅炉设施和楼房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维修,负责房屋主体、楼顶的维修。

  三. 乙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负责小区冬季供暖、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水、电、暖费用的收缴,车辆管理、安全管理等事宜。

  四. 乙方应做到文明管理,合理收费,尽职尽责,和谐共处,各项重大时宜需经业主委员会决策通过,达到甲方与业主满意的效果。

  五.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到重大事件(如集中供热、天然气的引进等)或遇到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六.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双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13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1 -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 2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 3 - 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独立式住宅 □办公楼

  □厂房□其他

  座落位臵: 市 区/县乡/镇 路 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多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平方米

  其他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 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 4 -

  第三条 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以下内容:

  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

  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1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就委托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公用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和养护。包括高低压设备、供水设备、上下水管道、电梯、消防中心及消防设施、消防楼道、水电管道井、厂区内道路等。

  2.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消防楼道及公共场所脏、乱、差的治理。

  4.维护房屋办公秩序,保证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

  5.厂区内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7.负责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含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小型维修费;装璜垃圾清运费等。);代收代付水电费用。

  8.除日常维修外的大型维修时,乙方需在维修期间进行维修相关事宜的接洽、监督及检查,并安排验收事宜。

  8.根据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要求,提供各类专项有偿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自___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乙方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

  2.在不破坏和影响房屋结构的条件下,对所属房屋进行装修,但改动方案应报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及乙方知晓后方可实施,安装电话、空调,应在乙方指导下进行,确保功率不得超过原设计负荷方可实施,不能自行加大电容,以确保不造成安全隐患。

  3.根据乙方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应交纳费用的要按时按约交纳。

  4.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用要按时交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的,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甲方自行承担滞纳金。

  5.对乙方违反法规及制度的行为,经协调无效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下列目标实施服务管理:

  1.1按时代收、代付水电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由乙方承担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

  1.2房屋外观:无破损、无污垢。

  1.3设备运行:保证甲方物业房屋内水通、电明、电梯正常运行。

  1.4如遇特殊情况停水停电,提前通知厂区内租赁户,正常维修4小时内完成。供水、供电部门检修、维修设备除外。

  1.5公共环境卫生:消防楼道清洁,有照明,垃圾井道畅通。

  1.6根据建设部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有权对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制止。

  1.7安全:见附件(安全协议书)。

  2.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收取服务管理费。

  3.对甲方违反法规及相关条例的行为,经协调无效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对物业使用人有违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的,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服务管理费

  1.服务管理费由乙方直接与物业使用人另行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来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的相关事项。

  2.甲方提出的特约服务,经双方协商后另行收费。

  3.说明:

  3.1房屋公用设备和设施中大修及更换费用,由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发生额承担,乙方不负责费用。

  3.2外墙、玻璃幕墙清洗费用不属物管费收取范围,发生时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情况承担。

  4.服务管理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4.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4.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4.3物业管____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4物业管____区域及甲方办公区区域的水电费代收代付服务费。

  4.5物业管____区域大型维修时的接洽、监督、检查、验收安排服务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无法完成管理目标所规定的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予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管理目标所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付一定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对方赔偿。

  第八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

  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如愿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申、乙双方同意可向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XXXX____年____月日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区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

  第九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

  3._______。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时起至____年__月__日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务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向__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

  一、物业构成细目(略)

  二、物业管理质量目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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