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营销合同

时间:2022-02-11 08:07:14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营销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委托营销合同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营销合同

委托营销合同 1

  甲方:

  乙方:宜昌市国大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物业,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和要求

  1.委托项目:①名称:平湖天下3期②位置:

  2.委托期限:从20_年2月1日至20_年3月日。

  3.委托性质:独家代理,即代理期内夷陵区范围内的所有销售不论以何种方式进行,均计入乙方销售任务。

  4.甲方认可乙方的工作,合同必须执行。但不论合同是否延续,此前已售部分,均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结算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二、销售价格及代理佣金结算支付

  1.结算底价3800.00元/平米,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作为佣金)。

  2.佣金提成:甲方收到客户首期楼款,即纳入结算范围;佣金按元计提。

  3.代理期内,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内甲方必须将结算之佣金支付现金或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给客户以特殊让利的处理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超出付款方式之外给客户优惠时,采用谁承诺谁负责。即甲方承诺让利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仍按标准成交额计提佣金,乙方承诺则从销售佣金部分扣除。

  5.若买家签署《认购书》后悔约,其销售收入不计入乙方的任务指标。《认购书》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其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

  6.佣金均按成交价1%进行结算。

  三、甲方责任

  1.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发展商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2.甲方负责制订本项目销售底价和付款方式及优惠办法,同时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①售楼书和价格表;

  ②售楼须知和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

  ③本项目销售进度表(截止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意见作出回复。

  4.由甲方承担其自行决定的广告宣传费用。

  5.负责在工作、公共关系等方面配合乙方销售的需要。

  6.负责对乙方营销策划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乙方联系的客户,统一由甲方为其办理购房手续。包括签订购房合同和收取楼款。

  9.认真履行向乙方和客户的承诺,保证依时将交付使用。

  四、乙方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时策划本项目之推广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责本项目的市场营销策划及推广计划。

  2.乙方自行设计宣传资料,其印刷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的销售宣传及对客户的承诺必须是甲方认可的条款,不得夸大或欺骗客户。

  4.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管理及业务指导,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乙方需要寻找分销商时,分销商的所有利益分成或费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6.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楼价表、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进行销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向客户宣传或承诺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不符的信息,否则自行承担其后果。

  2.乙方不得挪用客户上交的房款,否则甲方有权即时中止乙方销售代理权,并对挪用部分每天按挪用金额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承销商之名义从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和损害甲方形象的违法活动。如果由于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不得延误支付乙方的佣金,否则,乙方每天按佣金的0.5%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索乙方的合理所得。

  5.甲方独自承担由于未能承兑对客户的承诺而引起的纠纷和经济责任。如:未能按时交楼、房屋质量有问题、面积误差、承诺的生活服务设施未能配置以及各种费用的收取等。

  6.甲方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包括收款、签订《认购书》、《合同》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成交,由此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任务,则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竭诚合作,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经过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宜昌市国大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营销合同 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项目销售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 ”项目的销售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

  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销售代理事务。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位置:

  2.3 委托代理内容:

  2.4 销售面积以市产权监理处核定的预售面积为准,销售价格以甲方对外统一的销售均价为准。

  2.5可售面积以合同附件一的约定为准。

  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

  3.1 代理事务:“ ”项目的商铺的宣传推广及销售。

  3.2 代理期限: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即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保证“ ”项目销售宣传必需品供给。

  4.2 在本合同生效后 7 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为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

  4.3 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完成商品房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登记备案的各项手续。

  4.4 甲方保证其各部门应为乙方的销售工作提供无条件协助和支持。

  4.5甲方应负责乙方成交客户人员费用300元/天,个人总费用不得超过900元(报销费用只超于成交客户)。

  4.6 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时间、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及有关费用。

  4.7 拥有项目策划、推广及营销方案和实施的最终决定权。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从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开展项目营销、推广及销售的各种工作。

  5.2 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项目的整合、销售,包装、推广,制定商铺销售及销售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

  5.3 进行销售代理,委派本埠及外埠销售人员,并负担其工资、奖金。

  5.4 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销售代理费.

  5.5 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及销售价格,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设计作出调整、建议,使得更具有市场价值,但须征得甲方批复后生效。

  5.6负责当地客户的接待与咨询。

  5.7 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本项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

  5.8 在本合同签定前,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合法的房地产销售代理中介机构资格证明。

  5.9 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各项工作进程安排计划。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超出甲方

  委托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

  七、关于营销推广

  7.1 在本合同甲方委托的范围内,由乙方全权负责“ ”项目的营销及

  销售推广工作。

  7.2 乙方提出的该项目的营销推广方案中,推广方案及额外预算需报甲方审批,推广的具体实施方案或稿件必须得到甲方的确认后方可实施。不然则视为乙方单方面意见违规行为。

  八、关于销售代理

  8.1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负责“ ”项目的销售工作。

  8.3关于销售代理佣金:

  8.3.1代理期限内按乙方总销售额的3%计算提成。(按尾款到帐月结算)

  十二、乙方保证对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标准程序进行销售,诚实经营,绝不搞欺蒙拐

  骗,不做任何损坏甲方企业形象的事,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各自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3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4 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取购房预订金、定金和房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5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四、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应具备以下的形式为有效。 14.1 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14.2 如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机发出的,则为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传

  真文本。

  十五、合同终止:

  15.1 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全部实现。

  15.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

  对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

  15.2.1 有欺骗行为时;

  15.2.2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时;

  15.2.3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十二、特别约定: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规

  定所享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传真:

  年月 日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传真:

  年月 日

委托营销合同 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温州灿坤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则,就甲方投资开发的项目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之事宜订立如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期限、委托标的物及委托销售价

  委托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托标的物:总计约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实际可售面积为准。

  委托销售价:

  二、甲方基本义务

  1、负责提供本项目合法销售的相关文件资料,即国家规定的商品房合法销售的“五证一照”,并向乙方出具项目销售授权书;

  2、全力支持乙方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情况指定专人为购买人办理好财务收款、合同签章、银行按揭贷款及产权等相关事宜;

  3、委托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委托其它机构或个人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

  4、负责承担销售推广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费用,如:宣传品制作,媒体广告、售楼处布置、展销会、促销礼品及活动等相关费用;

  5、按照合同条款,根据销售业绩定期及时与乙方结算并发放销售佣金与溢价部份分成;

  6、为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销售,积极有效的开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义务

  1、负责销售团队的组建、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推广正常高效地进行;

  2、制订本项目可行性销售策划方案,积极开展销售推广工作;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义与购买人签定本项目的《订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为购买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

  4、乙方应严格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格(即基价),未经甲方准许,不得擅自给购买人低于委托销售价格出售,特殊情况,乙方应经甲方同意后办理;

  5、承担在本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水电、通讯等一切相关费用;

  6、承担浙江,上海等区域的推广费用及考察团的招待差旅费用。

  四、双方共同义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条款,恪守信用,双方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合同订立之时,而是贯穿整个合同的始终。

  五、合作模式

  1、营销策划费:乙方制订可行的营销策划方案,策划费人民币拾万元整,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支付万元,策划方案提交后三日内支付万元;

  2、销售佣金:根据销售业绩,乙方享有甲方委托销售价销售额的%作为佣金报酬;

  3、溢价分成:委托销售期间,通过乙方倾力推广,超出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的销售额部份为溢价收益,溢价收益部份甲乙双方平等分成,即甲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乙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税费双方各自承担)。

  六、结算方式

  1、佣金计提:次月5日前结算一次;

  2、甲方在结算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之款项;

  七、其它约定

  1、在本项目范围内,购房人签订的认购书如遇购房者违约而放弃预付款或定金的,则由、乙双方按各得50%分成,经双方认可后,甲方须在购房者违约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此项分成款项;

  2、如遇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违约,则购房人所付的所有房款(包括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须向乙方结算并支付应得销售佣金;

  3、项目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的,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部份款项;

  4、委托销售执行代理期间,不论通过何种销售方式完成的销售额均为乙方销售业绩,乙方享有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相关权益。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确保本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发生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电话:

  签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委托代表:电话:签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营销合同 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慎重研讨及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署如下合同:

  一、代理销售

  甲方将座落于河北省磁县高速引线东侯召村南,统盛园小区(暂名)原河北龙巢饮料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万㎡于签署合同即日起正式委托乙方独家策划与销售。

  二、合作期限及销售指标

  1、合作期限:自乙方进场一个月后开始计算销售时间,销售周期为个月。如有自然灾害、工程延期等不可抗力因素,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销售周期。

  2销售指标:在销售期内销售项目总额的

  三、销售价格

  1、甲方将本项目可供乙方销售的楼宇房屋提出准确清单、价格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销售范围。如有变动应经双方协商为准。

  2、第一个月销售均价为元/㎡,其后根据销售情况双方另行协商销售价格,地下室、商业另定。

  四、代理佣金及支付方法

  1、代理佣金提取:

  (1)乙方按照销售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三)提取作为佣金,超出低价按分成,甲方占乙方占。

  (2)在一般情况下甲方不参与销售,特殊情况由甲方销售的给与乙方10元/㎡的销售手续费。

  2、结算方式及时间:

  (1)结算条件:①付全款达到95%②分期付款,销售每套住宅达到万元以上首期款为准,甲方按该合同总额向乙方结付提成。

  (2)结算时间:每月为一结算期,每月5号前甲方将上月销售佣金扣除3%的风险金后支付给乙方。风险金在完成销售指标后十日内支付给乙方。

  (3)对于已签订购房合同的退房,乙方已提取销售提成,甲方从下一次发放给乙方销售提成中扣除,所扣额户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房屋继续销售,另外计销售业绩和销售提成。

  五、甲方的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委任任何其他单位、个人销售本项目,如乙方进场后两个月内没有业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另请销售公司。

  2、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销售该项目所必备的相关手续和资料图片。

  3、甲方负责提供销售场地并装修,承担装修费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协助乙方保证客户看房需要。

  5、甲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表,严格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

  6、甲方负责提供销售所必须的合同、收据、合同章并收取销售款项。

  7、甲方负责项目的宣传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8、如在销售过程中出现政府部门或其他方面人员的造成项目暂停,由甲方出面协调。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房源销售不得捂盘。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各套价格销售,如发现高销虚报,扣除该套80%的销售佣金。

  3、乙方负责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策划、物业管理等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4、乙方负责与上述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以及达到项目的最佳效果。

  5、乙方在合同期以甲方的名义进行销售,甲方派专人和乙方联合办公,办理财务和销售手续,并负责一切办公用品。

  6、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行负责组建营销机构,培训营销人员,拟定销售计划,实施销售方案。

  7、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及销售部日常开销,并负责销售部的水、电暖、电话费用。

  8、乙方负责进行广告宣传策划,包括宣传单页、报纸广告、电视广告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9、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经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

  10、乙方负责销售控制、销售接待、销售谈判、签订购房合同、催缴房款等等。

  11、

  12、乙方每个销售周期做销售总结,针对销售中出现的问题报甲方备案。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七、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

  (1)任何因有关工期与房屋质量问题造成客户与公司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提成。每超过一天罚滞纳金1%分清责任后在执行。

  2、乙方:

  (1)不得以虚假之词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范围内和

  现房单位及示范单位内对客户进行销售承诺,若私自进行上述承诺以外的口头或书面承诺,经法律裁定为乙方负责的,视为违约,由此引起客户与公司纠纷费用及退房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双倍罚款。

  (2)销售款项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不得有任何挪用行为,否则,即视为违约并由甲方终止乙方销售权,并追回挪用款项。

  八、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经济、法律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经双方同意可签定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因一方违约,在履行合同的基础上违约方赔偿受损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一式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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