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拍卖合同

时间:2022-03-01 08:06:13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委托拍卖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拍卖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拍卖合同1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委托合同委托人(甲方)

  拍卖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拍卖标的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依法拍卖如下拍卖标的:,〔见《委托拍卖标的清单》(附件1)〕。

  (二)甲方保证委托拍卖标的是甲方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见《委托方交予拍卖方的证明材料》(附件2)〕。甲方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条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一)拍卖标的的保留价由甲方确定后填写(见附件1)。

  (二)保留价需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拍卖标的的鉴定、评估

  (一)拍卖标的需要鉴定的,按下列第项方式鉴定。

  1.由乙方自行鉴定。

  2.委托其他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方承担。

  (二)拍卖标的需要评估的,由方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方承担。

  第四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乙方于年月日之前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五条拍卖标的的保管

  (一)双方约定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拍卖标的交给乙方,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二)保管地点:。

  (三)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于拍卖活动结束之日起日内取回拍卖标的。

  第六条拍卖标的的展示

  (一)乙方应于拍卖会举行日前日展示拍卖标的。

  (二)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拍卖标的展示期前将拍卖标的状况制作清单、图片和实物小样等封样资料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拍卖成交标的的交付

  (一)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买受人款项后日内凭乙方的有效凭证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二)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第八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

  拍卖成交,委托方按照成交价%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未成交的拍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因拍卖产生的实际费用。

  第九条、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

  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交齐价款,委托人和买受人产权过户或成交标的交付手续办理完毕日内,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扣除佣金和费用后的成交价款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

  (一)因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二)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五、六项履行。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对保密事项的约定:。

  第十二条保险

  双方对保险事项的约定:。

  (一)甲方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

  (二)拍卖开始前,甲方有权撤回委托,但撤回时应向乙方支付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予以赔偿。

  (三)委托拍卖标的鉴定或评估的结论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时,乙方有权要求变更。甲方不同意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拍卖会现场竞价达不到保留价时,甲方可降低保留价继续拍卖。

  (五)拍卖流拍后,甲方可连续变更保留价再次拍卖或者撤回委托。

  (六)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不得将本合同所载标的另行委托他人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否则需承担乙方损失。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拍卖标的委托他人拍卖;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不得低于拍卖保留价成交。

  (九)当拍卖活动或委托拍卖标的出现法定中止情形时,乙方应当中止拍卖。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恢复拍卖,拍卖时间和期限另行约定。

  (十)拍卖成交的,乙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及相关事项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取回拍卖标的的,应向乙方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保管费,保管费为每日元;逾期日,乙方有权提存。

  (二)拍卖成交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或者甲方交付给买受人的拍卖标的与拍卖前展示的不一致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佣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追究乙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因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金额:。

  (四)乙方低于拍卖标的保留价成交的,应补足成交价与保留价之间的差额,并按下列方式处理:。

  (五)拍卖成交后,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逾期支付成交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日元的违约金。

  (七)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3.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附件1

  委托拍卖标的清单

  年月日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拍卖合同2

  委托人:

  拍卖人: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二○○○年九月

  使用说明

  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拍卖企业接受的拍卖委托业务。

  2.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此文本各项条款。

  3.“(1)、(2)……”后的内容为选择适用内容,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选择。

  4.填写《拍卖标的清单》务必注明各项内容的单位。

  5.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仲裁”、“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并且仲裁条款应写明选择的仲裁机构。

  6.当事人不得以保密约定的事项对抗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7.若对文本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可另附附件,附件为此文本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北京市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人:

  拍卖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拍卖标的清单》)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拍卖标的的评估鉴定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评估,评估费用由承担。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1)自行鉴定(2)委托鉴定,鉴定费用由承担。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年月日之前在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四条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交付方式为,交付后保管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的佣金,支付方式为。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第六条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

  第七条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第八条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可以(1)续签合同(2)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委托人应在接到拍卖人通知之日起日内领回拍卖标的,超过期限未领回的,。

  第九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对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价及进行保密。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各标的。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他人进行拍卖。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2.拍卖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的,应承担以下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

  (1)协商解决;

  (2)由调解解决;

  (3)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未尽事宜,可依照拍卖规则。拍卖规则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证照号码:

  国籍: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e-mail: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拍卖人:(盖章)

  证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e-mail: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拍卖合同3

  委托人:

  拍卖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2《委托拍卖标的清单》)。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以下同),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如实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第二条拍卖标的的评估和鉴定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评估,评估费用由承担。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1)自行鉴定;(2)委托鉴定,鉴定费用由承担。

  广告、运输、保管、保险等费用由支付。

  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的状况不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

  第三条拍卖期限及地点拍卖人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在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四条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以下同)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告知委托人。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将标的交付买受人。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委托人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

  交付方式为(交物/交单)。

  第五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的%的佣金,支付方式为。

  拍卖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拍卖交割之日起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

  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由拍卖人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拍卖人代委托人缴纳的应纳税款。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在日内取回拍卖标的,逾期不取回的,按元/天支付保管费。

  第六条拍卖标的的撤回和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公告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委托人在拍卖公告后但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的,除应当支付上述费用外,还应当承担拍卖人已经发生的等费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竞买人所发生的损失。委托人在约定期限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拍卖人有权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扣除。

  拍卖人有足够理由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拍卖人可以中止拍卖活动,并有权追究委托人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的不一致;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

  第七条拍品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约定

  因买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实现交付的,拍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价及进行保密。保密约定对司法机关和政府监管机关不适用。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保留价,不得低于保留价进行拍卖;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4、本协议终止前,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所列标的再委托他人拍卖;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拍卖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按照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拍卖标的保留价%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协商或由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补充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证照及号码:国籍: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及帐号: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拍卖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盖章)开户银行及帐号: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上海市拍卖业委托拍卖合同》(版)附件1

  委托方交与拍卖方的证明材料

  《上海市拍卖业委托拍卖合同》(版)附件2

  委托拍卖标的清单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拍卖标的名单位数量质量(瑕疵新旧程度委托保留价拍卖人记录称情况)

  委托人(公章、签名)

委托拍卖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拍卖标的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 拍卖标的的评估与鉴定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评估,评估费用由________承担。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1)自行鉴定;(2)委托______________鉴定,鉴定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在____________________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四条 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________将标的支付(转移)买受人。

  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交付后保管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 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______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第六条 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可以:(1)续签合同;(2)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委托人应在接到拍卖人通知之日起日内领回拍卖标的,超过期限未领回的,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价及________________进行保密。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各标的。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他人进行拍卖。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2.拍卖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的,应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或由________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尽事宜,可依照拍卖规则。拍卖规则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拍卖人:(盖章)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拍卖合同5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拍卖行(简称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根据国家及本地有关拍卖和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如拍卖对象为股权及某些无形资产,以下项目应作相应调整。)

  1.拍卖物名称: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

  第二条 拍卖标的的交付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告知甲方。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乙方将标的交付买受人。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乙方,交付地点为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交物/交单)。

  第三条 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_________。

  第四条 拍卖方式选择如下第_________种:

  (1)估低价拍卖

  (2)估高价拍卖

  (3)无估价拍卖

  (4)标卖

  第五条 拍卖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六条 拍卖标的的撤回和撤除:

  1.甲方在拍卖公告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

  2.甲方在拍卖公告后但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的,除应当支付上述费用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已经发生的_________等费用及因甲方撤拍而造成竞买人所发生的损失。甲方在约定期限不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扣除。

  3.乙方有足够理由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拍卖活动,并有权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甲方声明的不一致;

  (2)拍卖标的存在甲方未声明的重大瑕疵;

  (3)_________。

  第七条 拍卖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约定:

  因买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实现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2.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由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3.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如乙方先行垫付该项费用的,在拍卖成交后,从所得价款中扣除。

  5.甲方应按成交总额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乙方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乙方对其保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8.拍卖结束后,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九条 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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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拍卖行(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复印件共_________件

委托拍卖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拍卖人: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签定如下条款,以便遵守:

  第一条委托人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拍卖人依法公开拍卖:(如拍卖对象为股权及某些无形资产,以下项目应作相应调整。)

  1、拍卖标的:

  拍卖物名称:_________。

  品种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存放地:_________。

  2、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3、下列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禁止拍卖: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

  (2)所有权或者处分权有争议,未经司法、行政机关确权的;

  (3)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海关监管货物。

  第二条拍卖标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1、动产类: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由_________在_________按拍卖标的清单向买受人移交。_________与买受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或盖章交付始为成立。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交付后至拍卖成交时的保管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不动产类: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成交款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本标的`由_________在拍卖标的所在地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_________办理,费、税由_________承担。

  3、债权类: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成交款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买受人开始行使债权人权利。

  4、其他类_________。

  第三条拍卖标的保留价

  拍卖标的保留价_________。

  第四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五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1、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的_______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拍卖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

  2、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拍卖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_________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由拍卖人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_________以及拍卖人代委托人缴纳的应纳税款。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在_________日内取回拍卖标的,逾期不取回的,按_________元/天支付保管费。

  第六条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第七条拍卖标的的评估和鉴定

  1、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评估,评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

  (1)自行鉴定;

  (2)委托鉴定。

  2、鉴定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广告、运输、保管、保险等费用由_________支付。

  3、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的状况不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拍卖标的的撤回

  1、委托人在拍卖公告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

  2、委托人在拍卖公告后但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的,除应当支付上述费用外,还应当承担拍卖人已经发生的等费用及因委托人撤拍而造成竞买人所发生的损失。委托人在约定期限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拍卖人有权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扣除。

  3、拍卖人有足够理由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拍卖人可以中止拍卖活动,并有权追究委托人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的不一致;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

  (3)_________。

  第九条拍卖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约定

  因买受人未交割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实现交付的,拍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身份、保留价及_________进行保密。

  第十一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人权利义务

  1、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2、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对于拍卖物的底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由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委托人应承担责任。

  3、委托人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拍卖人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付受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拍卖人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如拍卖人先行垫付该项费用的,在拍卖成交后,从所得价款中扣除。

  5、委托人应按成交总额的_________%向拍卖人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拍卖人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委托人可以自行办理委托拍卖手续,也可以由其代理人代为办理委托拍卖手续。

  7、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8、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

  9、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10、按照约定由委托人移交拍卖标的的,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当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二)拍卖人权利义务

  1、拍卖人及拍卖师必须具备拍卖的资质。

  2、拍卖人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卖人拍卖。

  3、对委托人送交的拍卖物品,拍卖人应当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建立拍卖品保管、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拍卖结束后,拍卖人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委托人,不得延误。

  5、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委托人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6、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7、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8、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9、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10、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委托人交付拍卖标的的价款,并按照约定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11、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

  12、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

  13、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

  14、拍卖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

  (2)对拍卖标的进行虚假宣传,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

  (3)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的;

  (4)采用恶意降低佣金比例或低于拍卖活动成本收取佣金,甚至不收取佣金(义拍除外)或给予委托人回扣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5、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保留价,不得低于保留价进行拍卖。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拍卖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拍卖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拍卖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拍卖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拍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拍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拍卖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拍卖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拍卖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拍卖人应对次拍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拍卖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人违约责任

  1、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了这一义务,则应当向拍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拍卖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委托人违反此义务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事由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拍卖:

  1、没有竞买人参加拍卖的;

  2、第三人对拍卖标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有争议并当场提供有效证明的;

  3、委托人在拍卖会前以正当理由书面通知拍卖人中止拍卖的;

  4、发生意外事件致使拍卖活动暂时不能进行的;

  5、出现其他依法应当中止的情形的。中止拍卖由拍卖人宣布。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拍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拍卖:

  1、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机关认定委托人对拍卖标的无处分权并书面通知拍卖人的;

  2、拍卖标的被认定为赃物的;

  3、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拍卖活动无法进行的;

  4、拍卖标的在拍卖前毁损、灭失的;

  5、委托人在拍卖会前书面通知拍卖人终止拍卖的;

  6、出现其他依法应当终止的情形的。终止拍卖由拍卖人宣布。拍卖终止后,委托人要求继续进行拍卖的,应当重新办理拍卖手续。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一)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拍卖人:

  1、拍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拍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拍卖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拍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拍卖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六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拍卖行(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委托方交与拍卖方的证明材料(略)

  附件2委托拍卖标的清单(略)

委托拍卖合同7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二○xx年九月

  使用说明

  1.此合同文本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拍卖企业接受的拍卖委托业务。

  2.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此文本各项条款。

  3.“(1)、(2)……”后的内容为选择适用内容,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以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选择。

  4.填写《拍卖标的清单》务必注明各项内容的单位。

  5.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中“仲裁”、“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并且仲裁条款应写明选择的仲裁机构。

  6.当事人不得以保密约定的事项对抗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7.若对文本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可另附附件,附件为此文本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北京市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拍卖标的清单》)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 拍卖标的的评估鉴定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评估,评估费用由_______承担。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1)自行鉴定(2)委托______________鉴定,鉴定费用由______________承担。

  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四条 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______________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交付后保管费用由_____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 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_____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

  第七条 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第八条 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可以(1)续签合同(2)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委托人应在接到拍卖人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内领回拍卖标的,超过期限未领回的,______。

  第九条 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对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价及___________进行保密。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各标的。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他人进行拍卖。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2.拍卖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的,应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

  (1)协商解决;

  (2)由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解决;

  (3)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未尽事宜,可依照拍卖规则。拍卖规则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e - 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拍卖人:(盖章)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e - mail: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附件:《拍卖标的清单》

  拍卖标的清单

  单位:

  序号

  拍卖标的名称保留价拍卖方式

委托拍卖合同8

  合同编号:

  委托人:

  拍卖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拍卖如下标的: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1、拍卖人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对本合同所载明的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2、拍卖地点:

  第三条 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及约定

  1、委托标的物估价为 ,保留价为

  2、其它约定:

  第四条 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方式及其时间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双方约定依照以下第 种方式及时间交付(转移)标的物:

  1、由委托人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2、由拍卖人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物实物和产权转移手续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交付方式为,交付后保管费用。

  第五条 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应在成交之日起 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 %的佣金,支付方式为。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人组织拍卖活动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直接费用)。

  第六条 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 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

  2、分期支付:第一次为买受人在拍卖成交 日内向拍卖人支付 元;第二次为买受人从拍卖成交日的次日起 天内向拍卖人支付 元;尾款于 年 月 日 时前交接标的物实物和产权转移手续的同时付清。

  拍卖人在每次收到成交款的 日内支付给委托人。

  第七条 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组织拍卖活动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含竞买人误工费、交通食宿费)。

  拍卖人在拍卖开始前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第八条 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与拍卖人约定。

  第九条 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身份及保留价进行保密。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本合同委托的标的。

  3、委托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它拍卖单位进行拍卖,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参照标的物估价 %予以赔偿。

  2、拍卖人或委托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应承担以下责任:无权向对方收取已发生的所有费用,并向对方支付标的物估价 %违约金。

  3、拍卖人每有一次不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数额向委托人付款的,无权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并向委托人支付拍卖标的物成交价 %的违约金。

  4、委托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移交标的物实物和产权转让手续的,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标的成交价 %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达成如下协议: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经委托人和拍卖人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双方各执 份,拍卖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一份。

  委 托 人:

  拍 卖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住 所: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mail:

  e—mail: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拍卖合同9

  委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拍卖行(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及本地有关拍卖和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

  3.数量:________

  4.质量:________

  5.包装: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

  (如拍卖对象为股权及某些无形资产,以上项目应作相应调整。)

  第二条拍卖物的交付方式:________

  第三条卖物的估价和底价:________

  第四条拍卖方式:________

  第五条拍卖期限:________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2.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由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3.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人民币________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险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如乙方先行垫付该项费用的,在拍卖成交后,从所得价款中扣除。

  5.甲方应按成交总额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乙方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乙方对其保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确因乙方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8.拍卖结束后,乙方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甲方,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八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始至__年__月__日止。

  附件:

  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复印件共________件:

  1、________

  2、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拍卖行(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

委托拍卖合同10

  合同编号:拍卖人 : 某某拍卖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委托人 :签订地点: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拍卖如下标的: ,保留价为人民币元。另附拍卖标的清单。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如实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资料和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年 月日之前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拍卖地点为 。

  第三条

  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第四条

  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佣金,支付方式为拍卖人直接在拍卖成交价款中扣除。

  第五条

  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买受人已向拍卖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且未发生任 何争议,且拍卖标的已经按照约定移交给买受人(不动产类标的以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手续完结表示移交完毕,办理过户手续的费税由买受人负担),拍卖人应自上述情形结束之后 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佣金后支付给委托人,如逾期支付,按成交价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拍卖标的撤回与拍卖终止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标的或者终止拍卖拍卖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保留价 1 %的违约金。

  第七条

  拍卖标的不成交的约定

  因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本合同依然有效,拍卖人应该在上次拍卖底价的基础上下调%作为新的拍卖底价进行再次拍卖,委托人如撤回拍卖标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原保留价 1 %的违约金。

  第八条

  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

  ⑴ 委托人的身份

  ⑵ 保留价进行保密。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拍卖人接受委托后,委托人不得就同一标的再行与其它拍卖人签订委托合同;

  2、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3、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应向买受人提供有关手续,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应当交纳 元保证金,并存入拍卖人在银行指定账户;

  5、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当将成交价款存入拍卖人在银行指定账户。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终止拍卖,并可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2、拍卖标的未移交拍卖人进行保管的,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3、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4、因不可抗力造成拍卖标的损毁、灭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歧义,应按照《拍卖法》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委托人、拍卖人各执一份

  附:委托人身份证明

  委 托 人 :(签字或盖章) 住 所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

  拍 卖 人 :(盖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

委托拍卖合同11

  甲方:

  乙方: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拍卖以下设备,而下简称“乙方”)通过竞买,拍卖成交。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下列设备转让给乙方,为此,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

  一、一、设备概况

  报废设备在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烧碱厂,共三套蒸发器(含两台被盐水车间用坏后退下来,放在废品库门口的旧蒸发加热室),一台喷射冷凝器,一些附属管道及一些旧蒸发轴流泵配件。甲方建议乙方对该报废设备要充分认识。

  二、设备价格

  该批设备售价为 人民币(即拍卖成交价),该成交价仅为该批设备自身价值,设备的拆装和运输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报名时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自动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充抵购设备款)。 拍卖有限公司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开户行: 帐户:)。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的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的购设备款,并汇入 拍卖有限公司帐户(开户行: 帐户:)。

  3、甲方在接到拍卖有限公司将全额的购设备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的银行汇款通知单后进行设备交接。

  四、设备交接

  当 拍卖有限公司收到全额的购设备款及拍卖佣金后,及时将全额的购设备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 拍卖有限公司通知后十四个工作日内将设备交给乙方。乙方提货时,在现场拆卸要遵守甲方的规章和安全规定,乙方在拆卸过程中的所有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拆卸方便。乙方必须在

  合同生效日起壹拾肆个工作日内把所有设备拆移出甲方现场。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设备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设备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拍卖保证金中抵扣。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六、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七、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委托拍卖合同12

  委 托 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拍 卖 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及保留价(附拍卖标的清单,拍卖标的权属证

  明文件)

  第二条 权属及瑕疵

  甲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委托拍卖标的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本合

  同签署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拍卖标的的详细清单及详细资料以及合

  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如实向乙方告知拍卖标

  的存在的瑕疵。

  第三条 拍卖标的的保管

  拍卖标的由 方保管。

  若双方约定由乙方代为保管,则甲方应自本合同签署后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日内将上述拍卖物品交付乙方。如未成交,则由乙方在拍卖会结束后

  次日起 日内移交回甲方。因交付拍卖物所引起的费用

  由方承担;乙方代为保管期间发生的保管费用由__方

  承担。

  交付方式:

  第四条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会原则上采取增价拍卖方式,乙方可在拍卖进行中,由

  拍卖师根据标的及现场情况调整拍卖方式。

  第五条 竞买保证金及收取

  1.竞买保证金按拍卖标的保留底价%以下的比例由

  ____方向竞买人收取。

  2.拍卖标的如未成交,收取竞买保证金的一方在拍卖会结束后 个

  工作日内将竞买保证金退还予竞买人(不计利息)。

  第六条 拍卖会时间、地点 交付地点:

  拍卖会时间:(如确因其他原因需改变拍卖会时间、地点的,双方另行协商)

  第七条 拍卖成交价款结算及成交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后,由 方向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价款。

  (1)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价款付清后,由方向买受

  人移交拍卖成交标的。

  (2)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乙方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

  交确认书》; 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标的相关权属证明,甲方协

  助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乙方予以配合。

  2.拍卖成交价款由乙方负责收取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

  价款并在权属登记机关同意受理权属变更登记后的个工作拍卖会地点:日内,乙方向甲方转交拍卖成交价款。

  3.如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

  的同时或甲方从买受人处收到全部成交价款时,甲方应同时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 如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则在买受人向甲方或乙方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的同时,乙方即可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

  4.权属变更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执行下列项

  ①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②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5.成交标的移交之前的各项欠费,执行下列项

  ①由甲方全部承担 ②由买受人全部承担(须明确数额)

  第八条 拍卖佣金及支付方式

  1.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后的 个工

  作日内,甲方按下列 项向拍卖人支付佣金。

  ①按拍卖成交额的 %;

  ②在保留底价之内 %,成交价超出保留价部分按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未加说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

  向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乙方未履行瑕疵告知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拍卖标的在保管期限内因保管不当出现毁损、丢失等情况,由

  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

  拍卖合同生效后,由甲方保管的拍卖标的如出现毁损、丢失、涉

  诉等情况导致的拍卖不能正常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乙方为拍卖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或终止的,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或终止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合同附件,附件具有优先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 年月日签订时间: 年月日

  附件一:拍卖标的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附件二:拍卖标的权属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委托拍卖合同13

  委托方(甲方):西安产权交易中心

  受托方(乙方):

  依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西安市产权交易暂行办法》(市政发[XX]67号),《西安产权交易中心拍卖机构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企业产权,资产拍卖项目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乙方作为甲方会员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遵守甲方对会员管理的规定实施拍卖.

  一,甲方委托乙方拍卖标的的名称: .

  二,拍卖方式: . 三,拍卖标的的底价(保留价): .

  四,拍卖会时间: .

  五,拍卖会地点: .

  六,竞买人提交的拍卖保证金应打入甲方指定专用帐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 日内将成交价款转至甲方指定专用帐户.

  七,拍卖标的交割完成后,乙方应依照《西安产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中心"缴纳佣金收入的30%.

  八,若拍卖未成交,组织拍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委托乙方拍卖的标的必须是按规定取得投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批准,并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标的的详细资料;

  (二),协助乙方做好拍卖标的的招商和竞买人的推荐及登记工作;

  (三),与乙方共同发布拍卖公告(公告由甲方统一编号);

  (四),与乙方共同完成拍卖标的交割工作;

  (五),负责收取买受人缴纳的成交价款;

  (六),对拍卖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十,乙方责任:

  (一),负责拍卖前期策划以及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拍卖标的资料的编制工作;

  (二),与甲方共同发布拍卖公告,负责竞买招商工作;

  (三),负责解答竞买人的咨询和拍卖标的的展示看样工作,如实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四),协助甲方收取竞买人提交的拍卖保证金;

  (五),负责拍卖会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拍卖成交后,负责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七),与甲方共同完成拍卖标的交割工作;

  (八),在拍卖活动中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拍卖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出售的物品及起拍价

  序号

  物品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起拍价备注(物品所有权说明)

  第二条 拍卖人采取网上竞价出售方式出售以上委托物品。

  第三条 委托人如需要拍卖人保管物品的,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上述物品交付拍卖人。

  第四条 双方商议,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在__________________网站,对委托物品进行无底价公开竞价出售。

  第五条 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交委托保证金_________元,在委托期间,委托人不能出售委托物品。

  第六条 根据合同起拍价,在物品公告竞卖期间无人报名参加竞买,允许委托人再一次降低起拍价继续网上挂牌竞价出售,每次挂牌公告期限约七天左右,如果还是无人报名参加竞买,委托人从保证金中支付拍卖人_________元服务费。

  第七条 如果在网上挂牌竞价出售期间有人应价,拍卖人只收取竞价结束后最高应价人_________成交佣金,交割完成后,退回委托人全额保证金;如果委托人拒绝交割,拍卖人从保证金中没收_________元给最高应价人,没收_________元作为拍卖人服务费,成交后要求在二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即刻办理交割手续。

  第八条 如果最高应价人由于人为原因拒绝交割,拍卖人从最高应价人保证金中没收_________元给委托人,剩余保证金全额归拍卖人所有。

  第九条 在竞价期间和结束后由于停电、网络或其他客观原因,拍卖人有权宣告本次交易延时、取消和重新开始。

  第十条 拍卖人根据备注中委托人告知的物品所有权和证照等复印件向竞买人说明物品产权、来源和转户手续费用,如果交易结束后在办理转户过程中出现没有如实告知所引起纠纷,一切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人委托法律、法规禁止出卖、没有所有权和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委托人应赔偿拍卖人和买受人在交割过程中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a.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 拍卖人(盖章):_______

  拍卖人(签字):_______ 拍卖人(签字):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拍卖合同15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拍卖物品及保留价:

  广州市天河区沙河广汕路北侧燕塘企业总公司大院(新燕大厦,建筑面积约为14202、12㎡)保留价: 。拍卖人不得低于保留价出售拍卖物。

  第二条、拍卖人应采用估低价拍卖方式拍卖。

  第三条、拍卖人承诺在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在我中心指定的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对委托拍卖物进行拍卖。如超过时间仍未处理该拍品,我中心有权收回该拍品另行处理,并没收拍卖公司所交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应对拍卖物保留价进行保密;委托人要求拍卖人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予保密,并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擅自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第五条、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其他约定:

  1、该拍品按现状拍卖,过户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委托方承担,准确面积最终以房产测绘部门的测绘面积为准,如有变动,成交价不作调整。

  2、成交后竞买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6000万元标的款(含拍卖保证金1100万元),30天内支付剩余标的款,过户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垫付,代全部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完毕后由拍卖公司向我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及结算清单(并附相关税费原件),待我中心收到拍卖公司申请核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过户税费及土地出让金汇入买受人指定帐户。买受人逾期未按规定时间内付清标的款,委托方将收回该拍品另行处臵,并没收拍卖公司及竞买人所交纳全部款项。

  3、买受人交清全部成交款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委托方负责与广州燕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做好协调工作,必须协助买受人与广州燕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办理房产证过户及移交拍卖标的的各项手续,保证移交顺利。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