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销售合同模板7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销售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销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梯之事宜订立本合同。
注:1、 此价格不含税价,不包土建、井道修改及土建回填等费用。
2、此合同指乙方包设备、安装、质量、验收等费用的价格。
第二条、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支付电梯款: ①转账支付:
本合同的电梯款应全部通过银行转账给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对于甲方未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款项,乙方仍可要求甲方履行付款的义务。
②现金支付:
乙方的收款人员每次收款时,应向甲方提交乙方财务部出具盖公章的《委托收现金证明》及相应的收款票据原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对于甲方未依本规定要求之形式支付的款项,乙方仍可要求甲方履行付款的义务。
第三条、付款期限
甲方以合同总价为基准,按如下方式分期向乙方支付电梯款:
第壹期、合同总价的(即¥40000、00元)于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讫;
第贰期、合同总价的(即¥20xx00、00元)于货到工地签收后当天内付讫; 第叁期、合同总价的(即¥100000、00元)于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付清。
第四条、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①技术标准:
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和《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扶梯、自动人行道则执行《自动扶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97)》。
②技术资料:
为保障本合同项下电梯能适用国家及甲方安装要求和标准,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将乙方提供之《电梯技术规格及井道/机房土建布置图》(以下称“布置图”)等所有技术资料盖章确认后交给乙方,届时该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交货期限
①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壹期款及第四条第②款约定之技术资料后, 30 天生产完毕交货到本合同指定之收货地点;安装期为20天内(不包括技术监督局验井道),验收合格后15天内取得合格证。
②出现下列情况时,交货期予以顺延:
a、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
b、甲方未按第四条第②约定提交技术资料;
c、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生产、交货的。
第六条、电梯设备的运输及签收
① 方确认下列各项内容,乙方负责将电梯设备运到指定地点。
收货安装地址: L1:龙岗区丹竹头树山街3号 L2:龙岗区丹竹头圆墩东一巷3号 。 ②为充分保障甲方按合同约定使用电梯的权益及符合特种设备监管单位对项目运作资料备案制订的规范,本条第①款约定之“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进行如下工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不能使用其公章或甲方为自然人且自身无法与乙方就交货、票据给付、签收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关事宜进行书面签证时,均由“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签证。
③若本条第①款约定之“联系人”无故拒绝签证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相对应义务的履行期限均予顺延,所产生之费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电梯到达上述“收货地址”后三天内,若该“联系人”不予签收的,则视为甲方收货。
④若上述之“联系人”需更换,甲方应当即书面通知给乙方,与乙方重新书面确认新的“联系人”。否则,视为未更换。
第七条、乙方质量保证
①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包装,应按乙方企业的统一标准执行,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安全抵达上述第六条约定之“收货地址”。
②自乙方交货后第二个月开始起计,乙方提供一年的免费保养。
③甲方提货后由于放置时间长(一般超过三个月)或保管不当(未防潮、防盗、防腐蚀、防高温)导致电梯不能正常安装或出现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其质量责任由甲方负责。
④质保期内,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中止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保养/维修服务,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且此期间应计算于免费保养内。待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乙方才恢复本合同项下电梯的保养/维修义务。
⑤在质保期内,乙方无偿更换、维修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的零部件,但非乙方履行的安装工程或维修服务或人为故意因素或操作或管理不当、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故(如地震、战争、台风、雷击、浸水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电梯损坏、故障的,不属于免费更换范围,乙方可予以有偿修复。
⑥乙方应保证其制造、生产的电梯符合国家标准。
⑦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可为本合同项下电梯实行有偿终身维护保养及技术服务。
⑧若因乙方设备质量缺陷,致使本合同项下电梯出现设备故障或运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检验
①货到本合同约定之收货地址当日,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检验签证;乙方货到收货地址三日内,甲方未予检验的,视为甲方检验合格收货。
②在包装箱体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经查实货物数量、型号规格与约定不符的,甲方应在货到本合同约定之收货地址后七天内书面提出,届时由乙方核实后负责补足、修理或更换。
③货物交付甲方工地后,乙方安装人员需进场,由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人员负责保管。
④验收的具体标准参照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苏房街9号菱王电梯。
第九条、合同变更、终止和违约
①本合同签订后,为充分确保甲方的权益,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则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向对方提出,经得甲、乙双方一致书面认可变更后,才能变更。若因该次变更导致产生的费用,均由要求变更的一方承担。同时,若甲方提出变更,均应附带本合同约定之交货期的顺延;若因变更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视为要求变更的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
②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甲方已付款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之违约金已包括对造成守约方损失而予以的补偿。
③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时,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应及时与对方书面联系,重新协商本合同的履行办法。如未能及时告知对方,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承担违约责任。
④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其他事项
① 甲方需将本合同项下电梯委托乙方实施安装的,若工作需要可另行由甲、乙双方合法有效签订《电梯安装合同》予以约定;甲方未委托乙方安装的,所产生之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②本合同之全部内容,未经甲、乙双方的一致同意及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合同内容作出任何形式的修改与增、减,否则视为无效。
③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与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合同壹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签署布置图后即刻生效,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⑤本合同之约定取代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前的一切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约定。
⑥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盖章日期: 盖章日期:
销售合同 篇2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定做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遵守执行。
一、加工制作内容:
1、按甲方提供之(电子版图纸签字确认加工),甲方提供图纸项目全称为:
2、制作内容:
(1)主钢构:材质:
(2)总吨位约:吨单价:元/吨
以上单价主构件抛丸除锈,刷,每道漆膜厚度为30μm。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暂定为¥元大写。(理算结算,损耗按3%计算)
2、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元大写元给乙方作为合同定金(定金最后一次提货时抵冲货款)
3、结算方式:按合同规定及甲方图纸制作,成品按照理论重量进行结算,计算规则参照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755-20xx》。
4、甲方自接到乙方决算书5日内,应对该决算书作出回复,双方确认后作为结算凭据,逾期未作出回复即视同认可乙方报送的决算书。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加工制作,确保构件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自检探伤报告,所有原材料必须是大型钢厂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四、提货地点及时间
1、提货地点:甲方付款后在乙方加工厂内提货。
2、提货时间:年月日开始提货,日内提货完毕。
3、提货顺序:。
五、包装及运输
1、负责装车,装车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装运。
2、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按甲方要求实施(具体由甲方在发货前另行交底)。
3、运输费由承担,构件到现场后由甲方负责卸车。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3日内向乙方提供签字盖章确认的完整构件加工图纸一套。
2、甲方应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并提供修改或书面变更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按顺延处理。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验,乙方应按甲方委派的现场质量监理的合理要求制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因乙方质量问题导致返工,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返工费及直接费用。
七、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第七章及第十五章规定执行。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甲方定金到账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货款两清,自动终止。
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内容作任何单方面修改,如发生修改必需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
3、本合同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九、附则:
1、为本合同顺利执行,确保加工构件质量,乙方特设以下机构:
集团公司投诉联系人联系电话。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合同。
甲方(签章):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户名:户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销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北京朗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方购买的LTR-01-S-800自动售水机的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下条款。
一.甲方购买乙方系统产品的名称号`数量`单价`金额如下:
产品名称LTR-01-S-800
数量: 台;
单价: 元/台 合计: 元
二.系统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送货方式:
1.交货及安装地点 。
2.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将甲方购买的产品在甲方所在地安装调试。
三.安装系统:
1.甲方负责提供安装地点。
2.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该产品。
3.甲方安排一名电工负责安装供电线路及协助乙方进行布线。
四.货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五.售后服务:
1.乙方配合甲方培训技术人员及后期维护,(产生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售给甲方的产品提供终身配套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包括系统产品耗材供应`定期清洗等,产生费用由甲方支付。
六.合同生效条件及份数:
1、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盖公单、双方合同签订代表签名时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补充条款:郎泰牌售水机在华池县区域获得的效益及产生的费用均属甲方,与乙方无关。
甲方:
代表:
地址:
签约日期:乙方: 代表: 地址: 签约日期:
销售合同 篇4
供货商(甲方):北京义汇春商贸有限公司
购货商(乙方):北京惠新芝兰轩茶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产品名称、品牌、数量、单价、总价及产品备注:
二:货款结算
1、 付款方式: 签订本协议当日支付总价款10%的定金,剩余货款于送货后10日内支付
2、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黄寺支行
汇款帐号:91040154740003463
3、 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款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四: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5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供货方向购货方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质量标准
1、货物名称:;
2、品种: ;
3、规格:;
4、货物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符合;
第二条 数量和包装
货物数量:。
第三条 货物价格
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是元/吨,价格条款:;运杂费元/吨;货物总价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货款的支付方式:购货方自供货方放货之日起30内以现汇方式支付完毕全部货款。
第五条 交货时间 货物的交付方式:供货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日内向购货方交付全部货物。在购货方未全部付清本合同项下的货款前,本合同项下货物所有权仍归供货方所有。
第六条 收货单位、交货地点及交货方法
1、收货单位:;
2、交提货地点: ;
3、交货方法:。
4、接/提货时间:自供货方通知购货方接/提货之日起1日内,购货方应将全部货物接/提走;购货方逾期接/提货的,应按0。28元/日/吨向供货方支付保管费用。
第七条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项下文件的通知与送达指定联系人及传真号码如下: 供货方收件人:; 传真号码:; 购货方收件人:; 传真号码:。
第八条 其他约定: 。
第九条 通用条款约定: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谨此确认:各方均已仔细阅读本合同之通用条款,完全知悉其含义并自愿履行通用条款之约定。
本合同中的通用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其他部分与通用条款有冲突的,以通用条款约定为准。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预订方):
联系电话:
住所:
邮编:
证件名称:
证号: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
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预订 区 街(路)号《 》项目 幢 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并经 测绘机构
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甲方定于年月 日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总房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
[按揭方式付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单价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为准。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乙方于 年 月
超过预订期,乙方未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模型、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户型结构、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
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作为商品房买卖价格的;
2、甲方未遵守第五条约定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八条 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预订期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一、验收数量为准,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为准。
二、合同生效日期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款金额为壹拾万元整 ,出货前付进度款金额为捌万元整 后开始送货安装,余款¥21760元在安装完成后甲方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后支付给乙方。如甲方在合同之日未能支付预付款,合同生效日期则顺延至预付款到达乙方账户之日开始生效。
三、产品交货周期和验收标准
3.1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开始送货至甲方指定安装地点开始安装,在施工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和五金配套完备的情况下,乙方在4.月20日完成安装;
3.2不论采取何种送货方式,甲方必须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如甲方未付清合同中规定的进度款乙方有权利拒绝为甲方送货,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3.3按《木质门》和《木质门安装规范》进行产品质量和产品安装的验收;
四、安装和保修范围
4.1 木门交货后即可安装,具体安装进度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4.2 甲方现场如果不具备安装条件,经双方协商可以延期送货安装,乙方负责厂内保管甲
方货物,但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货送至甲方现场后,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甲方负责乙方所送货物的安保工作,在甲方工地内造成所购货物的丢失和损坏与乙方无关;
4.3 安装现场需具备的条件:地砖铺装完毕或铺地板的地面找平完毕,墙砖铺设完毕,过口石铺设完毕,现场有持续供电电源和照明设施,铺地板或地毯的地面需提供地板或地毯厚度尺寸;
4.4 现场安装原则上要求单一施工进行安装作业,如多工种交叉作业造成乙方所供木制品的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范围之内,因此造成木门外观损坏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理甲方承担修理费用。
4.5 乙方对所出售的木制品出现非人为的损坏提供有期限的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期限为壹年,终生维修,具体保修内容:封边开胶、开裂;油漆起泡、起皮;门扇、门套、口线等木制品在非受潮和浸泡的情况下严重变形开裂、门扇分层;
4.6 锁具、合页、滑轨等功能性五金件免费保修内容:合页松动脱落,滑轨因为安装原因严重阻滞,如甲方提供的五金出现质量问题不在乙方保修范围;
4.7 有偿维修服务内容包括:产品超出保修期限;产品虽然在保修期内,但经过双方确认为非产品质量和安装原因造成的问题(例如玻璃使用不当破碎,木制品因使用不当受到外力破坏,受潮和浸泡引起膨胀变形、开裂分层等);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提供的木质门饰面为实木木皮,实木木皮为天然材质,实际生产出的产品若与展厅
样品在纹理、颜色上有差异属正常范围,乙方确保交付给甲方木制品的产品用材和制作工艺与展厅样品一致;
5.2 本合同签订的木门是乙方专为甲方制作的定制产品,除非材质、尺寸和颜色与本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否则一律不予退货;
5.3 合同经双方确定签字后,合同附件《洞口尺寸确认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双方履行本合同的依据,单方不能擅自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填写《洞口尺寸更改单》经过双方签字认可,因改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延迟交货等责任有提出更改方承担。
5.4双方确认采购的产品明细并签订合同后,即开始生产,本合同签订后的三日内,甲方若对木制品的材质、尺寸、颜色、安装位置等有改动,需告知乙方销售人员,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如甲方改动方案在合同签订一周之后提出,产品已经备料但尚未制作完成,提出改动方队所造成的材料等费用损失及延迟交货等承担责任。
六、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对方赔付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律程序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生效日期从签约之后预付款到供方账户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洞口尺寸确认单
本订单的木门门扇尺寸由甲方提供,详细尺寸如下:
木门门套的制作是按门扇的尺寸配备门套,甲方应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洞口尺寸进行洞口的处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尺寸进行洞口的调整,如因甲方的洞口尺寸不符合造成木门不能安装,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要求木门为平板铣线门,沙比利木皮竖贴铣线条,口线为60mm平口线90度安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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