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销售合同模板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销售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销售合同 篇1
甲方(代理商)_________旅行服务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为了共同拓展旅游、商务酒店订房市场,更加深入的巩固酒店的客源,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签订后,表明乙方成为_______旅行网成员单位,甲乙双方有义务为会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在酒店的明显位置放置“新概念旅行网会员单位”的标志。
二、酒店客房预定
1.甲方为其会员预定乙方的客房,预定的方式是:甲方通过传真向义方发送会员的定单,明确会员用房的类型、日期、数量、天数等。乙方在收到订单后___分钟内向甲方回传有乙方操作人签名的定单,完成交易,乙方并将订单转到酒店前台,保证客人顺利入住酒店,得到满意的服务。
2.如定单无注明或提供客人的准确航班、车次,所有订定房只保留到当天___:___.
3.持旅行卡成员可直接入住酒店,乙方负责将客人信息反馈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反馈旅客订房数量及时给客人增加积分。
三、房款的支付
1.前台现付:一般会员前台现付。
2.挂帐支付:会员中特殊客人(如贵宾)可挂款支付,由甲方在每月_______日前结算。
四、结算方式
酒店、代理商、总公司统一结算时间为每月_______日。
五、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义务为乙方免费宣传,媒体包括电视、电台、互联网、报刊杂志、各地传单等。
2.甲方将本着对会员负责的态度如实的将乙方推荐给会员,作到不夸大、不贬低。
六、乙方义务和权利
1.乙方义务为甲方提供乙方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
2.合同签订后,表明乙方加入_______旅行网会员单位,有义务在酒店的明显位置放置甲方的标志。
3.甲乙双方合作是互利的,乙方必须尽力推销旅行卡和商务卡,并保证会员得到乙方优质的服务。
4.乙方必须尽力销售旅行服务卡。
七、协议的有效期
1.本协意自签订之日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伸一年。
八、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客房价目表:(如果客房类型过多,请复印此页)
房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季节:_____________________
门市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__
团队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早餐 :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
1.售价=协议价+雇金。
2.雇金=_______元(普通酒店)、_______元(特推酒店)、_______元以及以上(各种相应的推广与宣传)。
3.旅行卡价=协议价(客人持旅行卡可优先直接入住,酒店不必再向公司反雇金)。
4.淡季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旺季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旺季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自日起生效。
甲方:____旅行服务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操作人:______________ 操作人: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合同 篇2
合同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根据下列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列货物,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如下:
1.货物名称及规格:_________
2.质量和数量的保证:_________
卖方保证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质量的各项指标,质量保证有效期为货物到目的港后的12个月。
3.单位: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4.生产国别和制造厂商: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单价:_________ 总值:_________
7.付款条件:
(1)离岸价条款:
a.按合同规定卖方应在装运之前30天用电报/或函件通知买方合同号码、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尺寸及何时可在发运港口交货,以便买方订舱。
b.卖方对运货船抵达后由于未能按期将货物运交装运港口而造成的误船或滞留装运应承担责任。
c.在货物装运之前,卖方应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与风险,而在货物装运之后,货物的全部费用则由买方承担。
(2)到岸价条款(不包括保险):
a.卖方在装运时间内应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得转运。合同货物不得交由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旗之船舶运输。
b.若货物系由邮寄或空运,卖方应在发运前30天,按照第8条规定,用电报/或信件通知买方大约的发货期,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等。卖方在发货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价格及发货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购买保险。
8.装运口岸:_________
装运通知:卖方在装货结束后应立即用函电将合同号码、货物名称、数量、发票价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买方。由于卖方未能及时通知造成买方不能及时买保险,则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9.装运文件:
(1)海运: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_公司。
空运: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2)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码和装运唛头(若超过一个装运唛头,发票应分开,细节应根据合同办理)。
(3)由制造厂开出一式两份的装箱单。
(4)由制造厂开出的数量和质量证书一份。
(5)在装运之后,立即通过电报/或信件将有关装运之细节通知买方。此外,卖方在装船后的10天内,要用空邮另寄两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给收货人,另一份直接寄给目的口岸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货人:_________
11.装运期限:收到不可撤销信用证_________天。
12.装运唛头:
卖方应在每个箱上清楚地刷上箱号、毛重、净重、体积及“防潮”“小心搬动”、“此边朝上”及装运唛头等字样。
13. 保险:
□ 装运后由买方自理
□ 由卖方投保
14.交货条件:_________
15.索赔:
在货物到目的口岸之后的90天内,若发现商品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不符合合同之规定,则买方凭_________检验局颁发的检验证书有权提出更换质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赔偿,且所有的费用(如检验费、保险费、及装卸货费等)均由卖方负担,但所提的索赔属于保验公司或承运方的责任,则卖方不负任何责任。关于质量,卖方保证货到目的口岸之后的12个月内,在使用过程中若由于质劣而出现损坏,则买方应通过书面立即通知卖方并凭_________检验局所颁发之检验证书为依据,提出索偿要求。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负责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时,买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费用由卖方负责。若卖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后1个月内未能答复买方,则便视为卖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商品,在制造和装运过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装运或无法交货,则卖方概不负责。卖方应将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买方,且在其后的14天内卖方应用航空邮寄一份由政府颁发的事故证书给买方,说明出事地点,作为证据。然而,卖方仍应负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货。若事故持续超过10个星期,则买主有权取消合同。
17.延迟交货和罚款:
本合同内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卖方不能按时交货或延迟交货,且卖方同意罚款,则买方应同意其延迟交货,但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迟交货则不罚款。所罚的款项经协商可由付款银行从付款中扣除。然而,罚款不应超过延迟交货的货物总值之5%。罚款率每7天为0.5%,不足7天的天数应按7天算。若卖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装运时间内迟10个星期仍然不能交货,则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尽管合同已取消,卖方仍然应毫不延迟地支付上述罚款给买方。
18.仲裁: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有关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以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由双方签署,中英文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为据,两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备注: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3
供 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 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货物
货物名称及规格 :__________ 单位 :______ 单 价:______ 数量 :______ 金额 :______总价 (大写) :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为, 按下面( )标准执行;
(1)按国家或地方标准:
(2)按甲方提供的样品质量:
(3)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物由甲(乙)方提供,包装标准按下面( )标准执行;
(1)按行业标准
(2)按甲方提供的样品包装
(3)按双方协商的样品包装
第四条 商品检验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
2、验收地点为,按下面( )标准执行; (1)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
(2)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3)双方约定的验收地点
3、验收方法,按下面( )标准执行;
(1)由甲方提供、出具的检验证书。
(2)按双方协定的验收标准验收
第五条 定金(可双方协商是否交付定金)
乙方应于__________交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__%作为定金。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
第六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1.(如交付定金)经乙方验收后在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剩余 %货款。
2.(如不交付定金)经乙方验收后在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结算方式为:
(1)支付宝 (2)银行汇款 (3)现金(支票)(在此不适用)
第七条 交货地点、方式、期限: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为,按下面( )标准执行;
(1)实行送货的,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交货地点;
(2)实行提货的,运费由乙方自担;
(3)实行代运的,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时,甲方应付违约交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甲方不能交货的,应返还乙方定金。(在规避交付定金责任情况下) 2、甲方逾期交货的,每日向乙方偿付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执行中途退货或无故拒收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规避交付定金责任情况下)
2、按合同规定由乙方提货的产品,甲方通知提货而乙方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每日加收逾期提货部分货款 ‰(一般不低于3‰)的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乙方未按合同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规定,每日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 ‰的违约金。
4 、乙方在验收期内,未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在验收期内,未验收或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乙方应按期向甲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如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不以违约论。对该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水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产或晚产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下面( )执行;
(1)供方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购方向供方支付定金后生效(在规避交付定金责任情况下)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函件、传真件等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4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达成了如下销售协议:
1、甲方同意按团购价格给乙方供应月饼,乙方向甲方订购月饼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详见附件订单。
2、甲方需按订单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秋月饼,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月饼由甲方负责调换。
3、供货方式及时间:甲方送月饼至乙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交货时间为20xx年 月日之前。
4、退货方式及质量问题处理:
通过感官就可判断有产品质量问题且双方无异议的,甲方负责月饼的换货和退货,无法通过感官直接鉴别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当地质检机构的检测报告,才能换货和退货,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或消费者未按月饼国家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贮存和验收后破损导致的月饼质量问题,以及由于非甲方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付款方式:
(1)乙方于下单之日2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订金,即20xx年 月 日之前,定金为订单总额的30%,即 元。
(2)乙方在验收月饼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款项。
6、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给乙方交货,未征得乙方同意延误了交货时间,需支付乙方总款额的20%作为违约金。
(2)因为月饼只能在特定的时间加工,销售时间在中秋节前,过了季节即不能销售,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必须接收所定月饼,否则要赔偿合同标的80%货款。
(3)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清剩余款项,应按未付清款项的5‰每日向甲方交纳滞纳金,并按合同总款额的20%赔付甲方违约金。
7、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款项结清为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附件订单和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月日
月 饼 订 单
盖章:
20xx年月日
销售合同 篇5
第1条概述
1.1这些一般条款旨在与ICC国际货物销售同(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的具体条款(A部分)结合使用。但亦可单独并入任何销售合同。在一般条款(B部分)独立于具体条款(A部分)而单独使用的情况下,B部分中任何对A部分之援引都将被解释为是对双方约定的任何相关的具体条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相抵触,则以具体条款为准。
1.2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
1.3任问对贸易术语(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国际商会出版的INCOTERMS的相关术语之援引。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 货物特征
2.1双方约定,除非合同明确提及,卖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说明书、传单、广告、图示、价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关货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价格、颜色以及其他数据,都不得作为合同条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 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运前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已在约定地点备妥待验。
第4条 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EXW和FCA术语下的运费或保险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 支付条件
5.1除非另有书面的,或可从双方间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约定价款和任何其他买方欠卖方的金额,应以赊帐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为自发票日起30天。到期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应以电传方式划拨至卖方所在国的卖方银行。记入卖方帐户;并且当各别拥金额以即可动用之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时,就认为买方已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5.4若双方约定以限单托收方式付款,则除非另有约定,应为付款交单(D/P)。在任何情况下,交单都应按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5.5在双方已约定货款支付由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措况下,买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间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根据此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备用信用证。
第6条 延迟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额的款项到期未付,则另一方有权取得该款项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比付款地支付货币现行的对信誉良好借款者计收的银行平均短期贷款利率高2%。若在该地没有这样一个利率,则以付款货币国的同一利率为准。如果两地都没有这样的利率,则应以付款货币国法律所确定的适当利率为准。
第7条 所有权的估留
若双方已经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权,则在付款完毕前,货物所有权仍属卖方。或按其他约定。
第8条 合同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应以“工厂交货”(EXW)为交货术语。
第9来 单据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应提供适用的国际商会贸易术语所指明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若无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可适用,刚按先前交易做法办理。
第10条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10.1如果发生任何货物的迟延交付,则买方有权要求预定损害赔偿。每迟延一整周,其金额为该些货物价款的0.5%,或约定其他比率,但以买方通知卖方交货迟延为前提。
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15天内照此通知卖方,则损害赔偿金应从约定的交货日或约定的交货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超过15天才通知卖方,刚损害赔偿金应从通知日起算。延迟交货的预定损害赔偿金不应超过迟交货物价款的5%,或其他可能约定的最高数额。
10.2如果双方在A-9表内约有一个解约日期,对于至解约日尚示交付的货物理学,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适用,且在买方有权取得第10.1条规定的预定最高损害赔偿金额时,卖方仍示交货,则买方可书面通知对迟延交付之部分的货物终止合同,但以卖方在收到该通知后5天内仍未交货为前提条件。
10.4在按第10.2条或第10.3条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在第10.1条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额外,买方还有权请求不超过未交货物价款10%的额外损失赔偿。
10.5本条的救济措施不包括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第11条形码货物不符
11.1买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尽快验货,买方就绪当在其发现或应当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天内将不符之处书面通知卖方。
另外,如果买方在货到目的地之日起12个月内未通知卖方货物不符,则他无论如何不能因货物不符请求任何救济。
11.2尽管存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常风的轻微不符,货物仍被认为是符合合同规定,但买方有权对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贸易中或双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价格减让。
11.3如果货物不符(只要买方已经第11.2条通知了货物的不符,但未在该通知中决定留存这些不符货物),卖方可选择:
a)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用符合合同的货物替代不符货物;或
b)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修复不符货物;或
c)偿还买方不答货物支付的价款,并因此终止这些货物的合同
对按照以上第11.1条通知货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3(a)条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条修复货物之间的延迟期,每延迟一周,买方有权请求第10.1条所规定的预定损害赔偿金额;这些赔偿金额可与第10.1条下应支付损害赔偿金额(如果有的话)合并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计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5%。
11.4如果直到买方根据第11.3条已有权获得最高预定损害赔偿金额之日,卖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条下的义务,买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不符货物那部分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内进行修复或提供替代货物。
11.5如果按第11.3(C)条或11.4条规定终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条作为返还价款和延迟损害赔偿所支付或应支付的数额外。买方可请求不超过不符货物价款10%的任何额外损害赔偿。
11.6若买方选择保留不符货物,则买方有权取得等产符合合同时此货物在约定目的地的价值与所交不符货物在同一地点的价值的差额,但最多不应超过该货物价款的15%。
11.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条(第11条)项下的缴济方法不包括货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济方法。
11.8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在货物到达之日起2年后,买方不得对货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双方明确约定在此期限届满之后,买方将不以货物不符为由或作出反诉以对抗卖方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诉讼。
第12条 当事人间的.合作
12.1买方应及时将其客户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向其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通知卖方。
12.2卖方应及时将可能涉及买方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任何诉讼,通知买方。
第13条 不可抗力
13.1一方当事人对其未履行义务可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
a)不能履行义务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所致,及
b)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到他已把这一障碍及其对其他履约的能力产生影响考虑在内,以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障碍或其影响。
13.2请求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之后,应以实际可能的速度尽快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允责的原因消除时也应发出通知。
如果未能发出任一通知,则该当事人应承担其原可避免的损失赔偿责任。
13.3在不影响第10.2条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责理由,只要且仅在此限度内该免责事由继续存在,可使未履约方得以免除损害赔偿之责任,免除处罚及其他约定的罚金,免除所欠款项利息支付之责任。
13.4若免费的原因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不经过通知对方即可终止合同。
第14条 争议的解决
14.1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最终应由按照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仲裁员,根据此规则进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条款并不妨碍任何一方要求法院采取临时或保全措施。
销售合同 篇6
xx年度*****厨卫电器经销协议
甲方:成都**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促进“******”牌厨卫产品销售,实现互惠共赢。甲、乙双方在公正、平等、自愿、合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经销合同:
第一条 经销授权
1. 甲方指定乙方为年日至月称“合同期内”)“******”牌厨卫产品在地区(以下简称“授权区域”)内的指定代理商,乙方不得将甲方产品
销往授权区域以外。
2. 甲方保留工程项目的授权,针对以上特殊渠道,乙方需要提前向甲方备案,甲方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操作;在乙方无法操作此工程项目的前
提下,甲方有权另外授权其他人代理。
第二条 销售目标与进度表
1. 销售额计算方法:销售额 = 产品提货额 – 产品退货额
2. 乙方承诺在合同期内销售“******”牌厨卫产品(以下简称“年度任务”),并保证按下表完成每月销售任务额。
第三条 价格规范
1. 结算价:20xx年度产品价格以甲方20xx年1月1日公布的价格表为准。
2. 因市场变化(工厂价格调整),甲方需要对产品供价进行调整的,甲方
将提前7天通知乙方;并公布新的价格表及执行日期,到期则按甲方最
新公布的价格表执行;公司降价的,对乙方现有库存不补差。
3. 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并保障经销商合理的经营利润,甲方在全部区域实
行统一的终端零售价,乙方终端价在指导零售价基础上可上下浮动5%。
第四条 下单、结算及发货
1.下单:乙方可通过电子邮件,公司OA系统或传真方式下单;甲方收到
乙方货款后2日内发货。
2.结算:先款后货,乙方必须将货款汇至甲方知照函所列账户(乙方汇款
至其他账户带来的风险由乙方负责),甲方确认到账后方可发货。
3.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借款借货给甲方任何人员,也不能以
现金方式直接支付货款给甲方任何人员否则造成的任何损失与甲方无关。
4. 发货:甲、乙双方约定交货地为甲方仓库;甲方可送货到乙方指定货运
部。乙方需把货运协议复印件交甲方备案;自货物交付给货运公司后,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向货运公司索
赔);
5. 到货确认:乙方收货后,应于当天检查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与《销
售出库单》是否符合,如有不符,应在收货后2天内通知甲方处理,逾
期视为验货无误。
第五条 对账单
1. 甲方每月15日前将上月“对账单”发送到乙方电子邮箱或者传真;乙
方收到后核对、签字、盖章,在当月20日前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
式确认“对账单”。
2. 乙方必须在“对账单”上加盖乙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3. “对账单”、“发票签收单”一律以特快专递回寄,不得以挂号信等方式
邮寄,回寄费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当月未及时确认“对账单”的,甲方暂停发货;
第六条 奖励政策 ( 特价机,工程机只计规模不计返利 )
公司本着公平合理,有规模才有效益的原则给客户计算返利。客户完成年度任务的70%以上给予1%年度返利,客户完成年度任务的80%以上给予2%年度返利,客户完成年度任务100%以上给予3%年度返利,客户完成年度任务的120%以上给予4%年度返利(特价机, 活动机,工程机只计规模不计返利)。
第七条 费用支持
1. 市场推广支持:
① 乙方市场推广产生的费用,甲方按对等投入的原则给与报销.推广费
用于终端促销,小区推广,广告宣传等推广活动。乙方有义务维护好所在市场“******”的品牌形象及终端产品陈列规范;甲方如发现乙方在“******”终端陈列非“******”牌产品,及乙方展位连续缺样10天以上的情况,甲方将取消对乙方的所有市场推广费用支持。
② 乙方每次推广费投入前必须先报甲方业务提交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不予以报销。乙方凭申请报告、照片、发票每季度核销一次。
③ 如乙方提供的申请、报销资料有虚假,甲方将取消给予乙方的所有
市场推广费支持;
④ 央视广告、报纸新闻软文、区域性广告,门户网站由甲方直接投入; ⑤ 五一、淡季促销、国庆、元旦、春节促销,按甲方促销方案统一执
行。
第八条: 装修费用支持
1〉******展台政策支持:
⊙采用新型豪华木制(烟灶或烟灶消)展台,制作价1500元/米,甲方按300元/米收取展台押金。
⊙采用新型豪华木制(热水器)展台,制作价1200元/米,甲方按300元/米收取展台押金。
2〉******专卖店门头政策支持:
⊙采用木工板+深灰色(C0M0Y0K70)喷涂整体装修,上镶紫色“******厨卫电器”LED发光立体字样,左上角O文化为有机片内藏紫红色灯管制作专卖店门头的,甲方给予门头装修核销150元/平方米。
⊙采用木工板粘贴紫色(C30M100Y0K0)烤漆玻璃,或木工板粘贴紫色铝塑板整体装修,上镶白色“******厨卫电器”水晶+射灯或LED发光立
体字样,左上角O文化为有机片内藏白色灯管制作专卖店门头的,甲方给予门头装修核销150元/平方米。
⊙采用板材+喷绘材料制作专卖店门头的,甲方给予门头装修核销40元/平方米。
3〉******店中店门头、吊顶和地面木地板政策支持:
⊙如具备店中店门头、吊顶和地面木地板处理三项齐全的******店中店装修,则另加店中店装修补贴 150元/平方米;如只具备店中店门头、吊顶而无地面木地板处理的******店中店装修,则给予店中店装修补贴 100元/平方米。
4〉展台押金及门头,地面,吊顶补贴年底按提货额的4%额度内核销,当年未核销完毕的转第二年核销。
第九条:分销及乡镇网点建设支持
(1).客户应在其代理区域内合理增加分销网点及乡镇网点。
(2).公司业务经理协助客户开发分销及乡镇网点,乡镇网点的装修展台公
司按300元/米收取展台押金,客户可以根据情况同步收取分销及乡镇网点的押金,押金返还计入客户总装修费用。
(3). 客户连续2月没有乡镇网点开发的,公司收回乡镇渠道的代理权。
第十条:售后支持
(1).甲方储备产品配件及专业售后经理应对产品维修问题,乙方可提出技
术咨询及配件申请,配件采用打款发放的原则,乙方返回旧件后冲账。
(2).乙方应有专业安装人员,且应该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发放的资质证
书;甲方向乙方提供参加免费售后培训的途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安装甲方产品是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安装规范,原则,要求,
注意事项及安装说明书内容作业;安装燃气热水器时,必须安装排烟管至室外,严禁将排烟管安装于公共烟道内,机器必须安装在通风换
销售合同 篇7
供货方(甲方):
定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饲料定购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饲料基本情况: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柒万元整
二、质量要求:饲料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及国家相应的标准,且不得发霉、有异味或掺杂其他物质,同时应符合供货方的产品企业标准。
三、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20xx年9月
2、交货地点:重庆市璧山县广普镇白杨村三组
3、交货时乙方应对饲料进行称重、验质,甲方对重量有异议,可与乙方验磅核对;乙方对甲方运输过程中的损耗不承担责任。
四、结算方式:乙方现场一次性支付。
五、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3%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饲料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有权拒收,情况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饲料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十日告知乙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津效力。
九、其他约定: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劳动者)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文化程度: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约定解除(终止)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详见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
(一)双方同意按 工时制度执行: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不定时计算工时制。应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因销售系列员工岗位的特点,乙方自愿在节假日等工作时间之外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资料整理等工作,未经甲方确认加班的,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
(二)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三)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调整到相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元。
(四)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
(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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