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时间:2022-04-02 10:37:23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销售合同范文集合7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销售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华】销售合同范文集合7篇

销售合同 篇1

  合同编号:2010062301

  空调销售安装(追加)合同

  甲方:

  乙方:

  中央空调销售安装(追加)合同(正文)

  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北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追加空调.线路.新风报价明细

  增加项目归纳:

  第二条:付款方式

  2.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元;设备到达甲方现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 元;空调工程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共计人民币元

  第三条:工期

  3.1工期为 天,从 年月日开始至 年月日竣工。

  3.2工期按照主机开机调试时间计算。受装修进度影响的安装工序不计在内。

  3.3遇下列情况,工期做相应顺延;

  3.3.1合同签定同时,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

  3.3.2 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准备好施工用水、用电、施工中停

  水停电4个小时以上及施工作业面不具备施工工条件,供电源未引到

  位、及其它甲方原因造成的;

  3.3.3 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如:图纸变更、材料材质变更等;

  3.3.4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它原因限制施工, 因电源未引到位,影响

  调试验收的;

  3.3.5 因遇人力不可抗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用地和施工用水、用电。

  4.1.2 甲方负责提供设备供电电源到设备处,同时满足设备用电需求。

  4.1.3甲方应与相关工程管理部门协商好有关施工问题,并在进场施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

  4.1.4由于甲方或甲方施工队原因造成工程设备损坏,责任由甲方负责承担。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

  4.2.2 乙方须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和施工进度。

  第五条:工程范围

  5.1 乙方负责合同下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5.2 乙方负责室内外机器的安装、管线及排水管的安装施工、风口及控制器安装施工(风口由甲方预留本框,检修口甲方负责完成)。

  5.3设备一次供电连接、设备机房建设、水机系统的补水,由甲方负责完成。

  第六条:产品包装

  6.1乙方提供的产品以国家或企业包装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6.2乙方保证其产品的包装完善、坚固、适合运输要求。

  第七条:产品运输

  7.1乙方负责本合同下产品运输工作(限运到甲方施工现场或协议地点。)

  第八条: 产品交货方式

  8.1乙方将合同下的产品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如发生货物地点或到货时间变更,甲方因在交货前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九条:产品保管

  9.1甲乙双方对合同下产品进场验收后,存放至甲方工地或甲方仓库,由甲方进行保管。乙方负责施工中的协助成品保护,同时由甲方协助保护。

  9.2对于本产品只能在使用中才能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执行厂家售后服务承 诺或国家<<三包法>>。

  第十条: 产品验收

  10.1本合同中的产品为原厂包装,产品本身应完好无损,产品数量、技术资料、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以及其它技术规格,应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11.1 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由双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日内不对工程进行验收,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11.2验收以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或甲乙双方约定验收标准为准。

  11.3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改正。

  11.4乙方对所售设备实行整机保修一年、其它部件执行厂家保修标准。保修期从空调机组安装调试完毕当日算起一年,或至设备运抵现场后18个月,两者以先到期者为准。

  11.5保修期过后,乙方承诺负责维修,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及人工费。

  11.6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24小时内上门服务。

  11.7说明书、合格证、保修证等产品相关的资料,开机调试档案及其它竣工验收资料,由乙方交由甲方签收。

  第十二条:工程变更

  12.1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增项,执行《北京市工程预算标准》,签定变更协议。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时,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13.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同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13.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清合同款项时, 乙方有权终止所售设备的安装及工程的保修服务。合同规定的合同款项未付清前,乙方所售设备及安装工程的附属材料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13.4签定合同后,若单方毁约者,按照合同款的10%赔偿对方。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因发生不可抗力而导致一方违约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该不可抗

  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仅包括飓风、暴雨、暴雪、洪水、地震自然灾害、战争和动乱等。

  14.2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交公证机关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并说明该等事件对本合同的履行所产生的影响程度。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5.1向 当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5.2向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对本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定书面协议方生效。 16.1 16.2

  第十七条:合同附则

  17.1本合同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

  17.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17.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空调方案书》

  附件二:《工程变更记录》

  甲方:(公章)

销售合同 篇2

  主合同编号:

  日期

  甲方(卖方):XX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 分公司

  地址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公司电话:

  授权代表:

  乙方(买方):

  地址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公司电话:

  授权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开、长期及密切的合作,以共同发展为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本协议更改及修正须采用书面形式作出。除另有书面协议外,双方以任何方式不时进行的任何一笔买卖交易均适用本合同。

  一、 定义

  1、 货物:指甲方经产品厂家或供应商合法授权销售给乙方的产品,受国家法律保护。

  2、 信用额度:是指甲方根据乙方的资信情况,交易信用记录,授予乙方可在一定的金额范围内以赊销方式从甲方采购产品。甲、乙双方就信用额度另行签署《授信协议》。

  3、 订单: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之间所发生的传真订货、网上订货、口头订货、合同订货、价格确认单、采购单等一切要求甲方供货的行为。订单均视为乙方向甲方发出的不可撤销之要约行为,非经甲方同意撤销、变更,乙方必须按约履行,否则按本合同违约处理。

  网上订货指甲方根据情况向乙方开通电子商务系统,乙方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向甲方下单。经过甲方确认后,订单生效。

  4、 乙方的关联企业: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书面通报所有乙方的关联企业信息,乙方应对其关联企业与甲方合作期间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乙方的关联企业:

  (1) 都是由同一自然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控制人;

  (2) 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掌权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的;

  (3) 是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或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的;

  (4) 重要管理人员是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人;

  (5) 其它关联认定依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正式发文为依据。

  如被甲方确认为乙方关联企业后,该关联企业可使用甲方授予乙方的信用额度及账期。

  5、 乙方资质:甲乙双方进行交易之前,乙方有义务如实登记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名称、住所等相关信息进行填写甲方提供之《客户档案资料表》,此表所有信息均由乙方签章确认,同时乙方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资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交由甲方备案。若乙方资质有变更,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重新向甲方填写《客户档案资料表》。

  6、 签收规范:在签收货物时,乙方应按《客户签收确认函》、《临时签收确认函》中确定的“收货专用章”或“收货人”留样在甲方的“客户签收单”中盖章或签字进行签收,或用公章、财务专用章进行签收。

  7、 商业折扣:基于双方的合作,为促进销售,甲方根据双方以及与厂家一起确认的促销内容给予乙方相应的商业折扣。折扣比率由双方根据产品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对于折扣的比例、金额和支付方式甲方享有解释权。该商业折扣在乙方符合促销内容的同时,由甲方在产品价格上直接予以扣除并由甲方在税票上标明折扣金额。

  8、 电子商务系统:指“联强经销商专属网站(.cn/dealer/login.aspx)”。双方可以在该网站以电子商务的方式进行交易。

  二、 商务条款

  1、 订货

  (1) 乙方向甲方发出订单,经甲方确认后,即生效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应执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2)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乙方可以通过甲方的电子商务系统提交本协议项下的订单。乙方选择在电子商务系统提交订单的,视为同意并接受电子商务系统中的“商务条款”,乙方同意自行承担在电子商务系统提交订单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责任。甲方有权随时修改该“商务条款”,并在电子商务系统中公布,该修改自公布之时生效。

  (3) 订单应当明确约定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型号、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内容,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按本合同下列条款执行:

  ①. 数量:甲方实际交付给乙方的货物数量视为符合约定。

  ②. 价格:以乙方按照签收规范在甲方“客户签收单”上确认的价格为准。若客户签收单上无价格,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时,则根据货物交付时产品原厂商发布的指导价确定。

  ③. 运输方式:则由甲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运达交货地点,甲方承担铁路或公路运费及保险,但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运费及保险由乙方承担。

  ④. 付款期限:以乙方按照签收规范在甲方客户签收单上确认的付款期限为准。

  2、 货物交付、验收及退换货

  (1) 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按订单约定。若乙方提供错误的交货地点或收货人信息,应承担甲方为此多支付的实际费用和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交付货物:甲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地点,并交付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收货人或任何乙方所选定的货物承运人时,乙方应当场对货物进行验收确认,并按签收规范进行签收。之后,视为甲方已按约定交付货物。

  若甲方送货至约定地点时,乙方未履行签收义务,甲方有权拒绝交付合同项下货物,并视为乙方违约,无故拒绝接收货物,甲方不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延迟交货责任,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提存货物的费用,违约金、仓储费、运输费、人工费等。

  (3) 货物的验收及标准:除双方在订单中另有约定的外,双方对货物的验收按以下约定执行:

  ①. 乙方如指定由指定收货人接收货物,则乙方同意对收货人的接收、拒收、书面拒收意见等行为承担责任。

  ②. 由甲方送货,或由乙方自提方式交货的,在甲方交付货物时,乙方应对货物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是否符合双方约定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乙方可以拒收,但应在当场在甲方客户签收单上提出书面异议,说明拒收的理由,否则视为货物合格。若无正当理由又拒绝签收货物的,乙方应当承担货物送至双方约定收货地点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③. 由甲方指定物流公司、产品厂家(供应商)直接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货人)交付货物的,厂家(供应商)直接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货人)交付货物的行为,视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的行为。乙方在其收货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收货人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签收规范向甲方送达“客户签收单”;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收货人)未能按时收到货物或对交付的货物有异议的,乙方应在订单约定的交货日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乙方逾期不送达“客户签收单”或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交付的货物验收合格。

  ④. 若乙方提出错误的异议,因此导致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 退、换货:若因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原发票或税务局核发的退货证明后,甲方可为乙方办理退货、换货手续。在换货时,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方式和费用标准,将不合格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5) 风险及所有权:乙方对货物进行签收后,货物风险转移至乙方。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但因货物转移占有期间无法及时处置造成货物价值贬损或被盗等风险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并不得以此为由主张退货。。

  (6) 货物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除双方在订单中另有约定的`外,货物因质量及知识产权而产生的问题由原厂商直接负责。货物的保修和售后服务均由原厂商按照产品说明书直接负责并处理。

  3、 付款

  (1) 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即全部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向乙方发货。满足以下任一条件除外:

  ①. 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书面约定;

  ②. 甲方授予乙方信用额度和账期,并签署《授信协议》。

  (2) 乙方可以现金、电汇或支票等方式支付货款,以订单约定为准。甲方账户收到货款后,视为乙方已支付货款。

  (3) 乙方若以票据方式付款(包括银行转帐支票、汇票、电汇及其它有效的付款方式),需在票据的收款方上明确填写甲方名称后方可转交甲方收款人员,乙方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甲方收款人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4) 除了甲方书面授权外,乙方不得将任何现金、空白银行票据、货物或货款直接支付给甲方的任何员工个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5) 甲方将根据乙方在甲方《客户档案资料表》上确认的纳税人身份、资料,向乙方开具相应的合格发票。乙方提供的税务信息发生错误,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甲方原则上出货开票。双方有另行约定的除外。

  (7) 双方同意,发票不得作为乙方的已付款的凭证。

  (8) 账目核对:乙方需指定账务负责人,乙方有义务定期配合甲方进行账务核对。甲方以书面或通过电子商务系统向乙方发布对账信息(对账单),乙方在收到对账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账务负责人签名,逾期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或回复,视为乙方确认甲方的对账单内容准确无误。

  (9) 折扣:甲方将根据产品厂家(供应商)的销售政策不定期给予乙方一定的货款折扣,以甲方在电子商务系统上公布的数据或甲方出具的对账单为准。乙方可按甲方公布的政策使用有关折扣。关于折扣的使用政策,以甲方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或其它书面形式公布的为准,甲方享有根据厂家(供应商)政策、市场情形、乙方信用状况等随时进行修改的权利。

  4、 违约责任

  (1) 迟延付款:在约定的付款日期,甲方账户仍未收到乙方应付的款项,视为乙方迟延付款。乙方同意,自迟延付款之日起每日应按迟延付款金额万分之八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顺延交货期限。乙方任一批货款迟延付款超过30日,甲方有权中止履行所有未交货的订单,且乙方应付甲方但未至付款期的所有货款均视为立即到期支付,在乙方向甲方清偿所有货款和违约金后,再恢复履行订单中约定的交货义务。

  (2) 票据无效:如因乙方付款票据无效而导致甲方账户未收到乙方应付款项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当按照上述“迟延付款”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鉴于双方一致认为付款票据无效是严重的违约行为,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刑事责任的权利。

  (3) 无故拒绝接收货物:乙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或在交货期限前无故提出退货,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向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已向甲方支付预付款的,预付款不予退还。

  (4) 迟延收货: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在约定的交货日期,乙方无故拒绝收货或未自行提货的,视为乙方违约,每迟延一日,乙方同意,应按迟延收货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视为乙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乙方同意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5、 责任限制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对乙方的赔偿,不应超过就涉及产品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交易总额。

  6、 不可抗力: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罢工、雇主停工、内乱、骚动、政府行为、violence、产品厂家原因,甲方的上游供应商的原因、严重火灾、水灾或被人们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在任何一方违约后的,违约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主张免责。

  7、 争议解决:当合同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违约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8、 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及其附件有效期内以及有效期结束两年之内,乙方有义务对从甲方处得到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秘密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条款。一经查实,泄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 商誉维护: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对方商誉。任何一方不得以捏造事实、夸大缺陷或使用带有贬损意义的语言等方法诋毁对方或对方其它伙伴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

  三、 合同期限、变更、终止及其它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时失效。

  2、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补充均须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3、 在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各种协议,均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凡与本合同不符之处,均以本合同为准,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订的各种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有特别约定外,均以本合同为准。

  4、 乙方在此明确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就甲方任何员工向乙方提出的任何借款、借物、调货要求、商业折扣,或者以任何形式作出的任何承诺,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5、 乙方同意如甲方的供应商或产品厂家对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乙方同意接受此约束。

  6、 乙方在销售或促销活动中,若需要使用原厂家商标的,应事先取得原厂家的书面同意并应遵循原厂家不时发布的指令。

  7、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产品及其销售包装的任何部分进行任何变动;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捆绑销售。

  8、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可能给予乙方一定商业折扣、销售奖励、市场支持等,以甲方发出的通知为准。

  9、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方(盖章个体工商户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日

销售合同 篇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质量要求:符合国标、经质检合格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地点、交货方法、验收方法

  1、交货地点:泗阳开发区南通六建工地储罐内(由供方免费提供储罐两只供需方使用,需方提供储罐押金壹万元/只,运输出供方负责,工程结束由供方运回押金退回需方)。

  2、交货方法:供货经需方见证过磅后,共同在供货单签字确认。

  3、验收方法:供方供货需提供产品合格证,经泗阳质监站检验合格。

  第四条:产品交货时间以需方提前两天通知供方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结算一次,。

  第六条:单价变更:如本规格水泥市场价格涨跌达10元/吨,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经供需方双方协商同意,在下一个结算周期内调整。

  第七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出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变动、双方应在变动之处签字盖章确认。

  2、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需方书面许可,供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继续履行合同。

  3、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 项目甲方购买乙方中空玻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第一条 购买材料名称、数量及单价:

  最终按实际到货量进行结算 第二条质量要求、验收标准:中空玻璃质量达到国家相应规范合格要求。玻璃要采用“迎新牌”玻璃,厚度为5mm无色浮法玻璃或优于此品牌的其他品牌(需甲方认可)选用5+12+5中空玻璃,中空玻璃选用铝隔条。 需要钢化玻璃的部位:

  1、大于1.5平方米中空玻璃;

  2、90线以下中空玻璃;

  3、 全部门玻璃。

  钢化玻璃需要在玻璃角部做3C标识。所有材料的质量达到按现行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第三条 运输及交付:

  由乙方送至甲方 石家庄市甲方指定门窗厂(运费乙方负责) 施工现场内交付。甲方每次要货应提前7日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供货数量及时间。

  第四条 质量异议期 :甲方自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对货物提出异议 ,逾期若无提出异议或进行施工使用,则视为产品合格。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支付乙方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乙方供货量达到8000m2时,甲方支付到乙方累计货款90%;

  3、全部供货完成结算完成后支付到乙方总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第六条 本合同所有材料款项甲方均应以票据方式支付。汇票应付至乙方在合同中指定的帐户、帐号;转帐支票中的收款人应注明为乙方。

  第七条 乙方货到现场由甲方指定的 负责签收 , 如临时指定其他人员签收时应加盖公章。

  第八条 任何一方违约 , 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 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总额的5%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材料到货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 应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 , 双方约定由 工程所在地法院 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付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叁 份 , 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 ,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双方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材;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 (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规格厚度长 度宽 度数量总计

  交货规格34 9401385138087130176221

  结算规格32 8901335178084126168210

  交货的时间和数量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材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

  2、木材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材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材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材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材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材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材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材,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销售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扩大甲方产品的市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本着共同发展、互利双赢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注。乙方每月平均销售某药品不得低于件。如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月度销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二、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省地区的指定销售代理商。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区域。乙方只能在指定的代理区域内开展销售,不准跨越区域。

  三、代理期限

  代理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期限一年。

  四、保证金

  为促进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量,并防止串货和低价销售,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万元保证金,汇往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结束时,如乙方没有违约,保证金全部退回。

  五、付款与发货

  1、乙方将货款汇往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根据实收货款给乙方发货。

  2、合同交货地,以乙方鉴定合同所在地。

  3、货物到达乙方合同交货地之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合同交货地之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缺损:对于货物原件缺损或运输损失,甲方承担责任。对于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缺损,乙方承担责任。

  六、开票和奖励政策

  1、甲方给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底价部分的税金由甲方承担,高开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量后,年终时甲方对乙方返销售总金额1%,以资奖励。

  七、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甲方配合乙方做好招标、物价、医保等方面工作的咨询和资料提供。

  2、甲方根据乙方的市场开发情况,协助乙方做好宣传促销工作。

  3、甲方保证产品质量,按时按量供货。

  4、及时查询和督促乙方开发市场和销售的进度,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进度,甲方可调整乙方的代理区域或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八、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资质和个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负责在所代理区域内,办理药品检验、物价备案、医保及招投标等事宜。

  3、乙方代理甲方产品期间,不得销售同类竞争产品,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代理资格。

  4、乙方及下级经销商要严格控制串货,否则,乙方要向被冲区域按开票金额的3倍赔偿损失。

  5、乙方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下月的销售和发货计划。

  6、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产品进、销、存及流向流量和计划开发医院的名单以及二级分销商的销售情况。

  7、及时向甲方提供产品销售的影响因素和招投标信息。

  8、乙方要严守价格秘密,认真维护价格政策和甲方的形象和信誉。

  九、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补充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须在三日内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否则合同无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年月日

销售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北旅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及授权范围

  1.01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京铃轻型客车

  1.02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这 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一万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其他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个区域销售(该市场 年月日以前的供货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1.03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辆( 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1.04 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05 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1.06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

  第二条:订货及付款

  2.01 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2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20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2.03北旅汽车系列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2.04乙方为销售北旅系列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2.05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条: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

  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5.01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5.0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5.0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6.01 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每单车一万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6.02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每单车五千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6.03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6.04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售后服务

  7.0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7.02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03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 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7.04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7.05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北旅汽车商务制度》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北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乙方:北京达惠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

  1, 代理商授权书

  2,北旅汽车商务制度

  3,顾客档案表

  4,进销存报表

  5,市场信息调查表

  6,订货单

  注: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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