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

时间:2022-04-04 10:03:49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销售合同范文汇编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销售合同范文汇编九篇

销售合同 篇1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经营法,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

  1.所提供材料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相关信息(详情见订购单)。

  二. 质量要求(乙方需提供的产品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的材料,表面无划痕,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 材料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行业规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装饰材料购销合同三 交货时间与地点:

  1. 甲方负责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甲方负责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

  2.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四.付款方式:

  1. 要求甲方先支付材料款的 待发货时甲方再支付剩下材料

  款的 ,乙方收到款项后发货。

  五.双方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如中途变更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应提前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可以签订书面合同副本。

  2. 甲方如中途退材料应事先争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退材料的,应由甲方支付乙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或赔偿相应材料总值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材料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

  材料。

  乙方责任:

  1.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材料时,少交部分,甲方如需要,应照数补齐,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该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材料款总值的 % 的违约金,甲方另行采购。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一式两份,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合同鉴定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由当地人民法院或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七.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且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2

  供方: 吉林省恒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20xx-[SAW]-002

  签订地点: 长春

  需方: 长春吉大·小天鹅仪器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xx年10月10日 销售产品:

  单位:万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标准样品执行。

  第三条 工 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如因需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供方不承担责任。如因供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供方支付违约金5‰ .

  第四条 验收标准: 见附表2

  第五条 运输费用: 由供方承担该产品运输费用。

  第六条 交货方式: 供方安排运输,到货后由供方组织安装,安装结束后,由需方验收,并逐一签写验收单。

  第七条 收货地址: 食安委指定地点

  第八条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首付30%货款(199.95万元);待全部安装验收合格后,需方七个工作日内付款65%(433.225万元);5%的质保金(33.325万元),供方提供全额发票(工程或材料发票)一年后没有质量问题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

  第九条 售后服务: 主材保修期为一年;如因用户不正常使用造成人为损坏或超出产品保修期时,用户可付相应工本费后由供方负责修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生效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销售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株,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附件附后)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4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车,车号为_____卖给乙方,发动机号码为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颜色为_____,价格为__________ (¥_____元)

  二、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无盗抢,无诈骗、无经济纠纷,无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如有盗抢、诈骗、经济纠纷、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甲方给退车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购车款_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_元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购车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将车收回。更名、过户费用由 甲方承担。

  四、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该车所出现的欠费、手续不全、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负责承担;自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后该车所出现欠款、违章、违法、交通事故、闯红灯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出现事故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后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__________式_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_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时起生效,事后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销售合同 篇5

  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编号: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 年月日

  该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总额包括设备及零部件、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 质量技术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企业相关标准执行。设备质量实行“三包”,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 年内为质保期,保证免费维修、免费调换,供方承诺始终以最优价提供终身维护服务及相关零配件。

  第三条 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生效后__日内交货至需方指定的地点,汽运。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由供方负责办理托运并承担运费,运输途中发生的产品灭失、损坏及其他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包装方式

  按有利于设备运输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不计价,不回收。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

  供方需提供设备的装箱清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以及相关技术资料;设备由需方自到货之日起3日内组织相关人员按约定质量技术标准进行型号、规格、数量及质量等方面的验收。

  开机调试期间供方技术人员为需方相关的操作人员免费提供日常操作及维护的培训。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出现的人身、设备和财产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需方预付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总价款的___%金额(即:人民币____元)后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生效,设备验收合格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总价款的___%金额(即:人民币____元),余___%货款于________一次性付清。供方应向需方提供符合国家税务部门要求的正规发票。

  第八条 提出异议的方法及期限

  1、需方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质量等方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应在妥善保管设备的前提下,自收到设备之日起十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需方逾期未提出异

  议的,视为货物验收合格。

  2、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当等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不得向供方提出异议。

  3、供方自收到需方提出异议后,应在3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需方处理情况,否则视为默认需方所提出的异议及处理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在设备质保期内,若供方因设备出现问题处理不及时,对需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的,供方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2、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约定单方解除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的,需支付本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总价款_%的违约金于对方。

  3、其他违约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法》处理。

  第十条 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期限

  本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或质保期满后止。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有效期内双方相关订单往来均受本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约束。有效期满,双方可续签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若为续签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但仍继续发生相关订单往来的,视为双方确认本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继续有效。(PS:一次性采购设备蓝色部分可以去除)

  第十一条 其它

  1、双方因本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产生纠纷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附件作为本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重要组成部分,与本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设备销售简单合同范本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一式__份,供需双方各执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xxx年 3月 25 日

销售合同 篇6

  用人单位:

  劳 动 者:

  合同编号:

  用人单位(简称“甲方”

  全 称: XXXXXXXXXXXX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XXX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劳动者(简称“乙方”

  姓名: XXX 性别: X 民族: XX

  家庭住址: 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 XXXXXXXX

  根据国家《劳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作安排和劳动合同期限

  一) 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结合用工单位施工现场等实际情况,经乙方同意,现安排 同志,担任 工作,工种 工,工作时间折算系数 。

  二) 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当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订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需劳力则应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如乙方担任的工作或所在的分项工程提前完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 鉴于甲方系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地点具有不确定性、临时性的特点,确定工作地点存在一定困难,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甲方可以调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二)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系建筑行业,因施工特点、工艺要求、现场组织、气候、外界等影响,造成工作时间的难以确定性特点,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以满足施工现场作业的要求和安排为准,并按计价工资方式核算乙方薪酬。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工资按照计件工资核算,甲方委托用工单位采取现金发放方式直接支付给乙方。

  2、应发工资计算方法:

  按照每工班计件薪酬总额,除以工班人员总工作时间计算出该班组每小时平均计件工资标准。

  技术工人工作时间系数1.2,普通工人工作时间系数1.0。

  班组每小时平均计件工资标准乘以各自的工作时间,即为该人员的当月应发工资薪酬,。

  3、乙方代表即甲方委派的工班长,全权负责本班组甲方与乙方、乙方与用工单位、甲方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关系,乙方承诺完全同意、认可该工班长的一切经济活动行为。

  4、乙方对应发工资额、实发工资额、代扣代缴额、扣减额(如违纪罚款、赔偿损失)等有异议的,应在领取工资后的 3 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的,视为乙方对发放的工资无任何异议。

  第五条 社会保险

  乙方委托甲方代x办x各种社会保障业务,标准为乙方应发计价工资的5%,由甲方包干负责,统一缴纳。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依法按规定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必须的劳动工具或办公设施。

  二)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情况,据情向乙方提供国家及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结合岗位与职业病关

  联性,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职业病健康状况检查。

  三)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劳动安全卫生等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四) 甲方根据岗位和工作性质,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职业安全、劳动保

  护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也应自觉地加强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按章进行劳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 劳动纪律

  甲乙各方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管理,接受

  甲方教育,遵守职业道德,爱护企业财产,维护企业利益。

  二) 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情况,甲方有权采取检查、调查核实、督促改正、奖励惩罚等管理手段。

  三)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使甲方商誉、经济、财产受到损害、损失、损坏、损毁的,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还可依据国家规定、单位制度,给予乙方处分,直至依法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协调和安排。因乙方自身原因违反、违规、违章作业造成的工作质量缺陷、返工和各种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及解除

  一) 甲乙双方应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本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并办理变更手续。

  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规定的其他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5、合同签订后乙方不按时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连续或累计超过15天的。

  6、乙方违规违约擅自离职的。

  7、乙方在同城或异地下落不明,甲方按本合同写明的联系地址,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无回复,继而通过媒体公告送达告知期满的。

  四)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不需通知外,应提前30日(试用期内为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离岗,以便甲方有时间重新招聘,接续乙方工作。乙方违反本项约定,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

  1、乙方突然离职,导致生产、工作中断、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离职,甲方另招人员产生的费用。

  五) 甲方单方解除与乙方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将解除的理由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六) 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按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当《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情形出现时。

  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自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十条 劳动合同续订

  本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另行签约。

  第十一条 物品归还、文件移交、债务清偿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归还甲方一切所有权、知识产权属于甲方的一切文件及全部电子文档资料和物品;甲方一次性清偿债务。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先应协商解决。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调解、仲裁不成的,可依法仲裁、诉讼。

  第三条 其他

  一) 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期满、甲方支付完毕劳务报酬后自行终止。

  二)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共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本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 篇7

  甲方名称:

  地址:

  乙方名称: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扩大合作的真诚愿望,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拟定本协议,幷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第二条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代理销售及招商工作

  代理销售、招商标的:甲方将“东方@嘉年华”二期未销售商铺委托乙方销售、招商工作。具体房源以甲方书面提供确认为准(见附件一),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作调整。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

  第四条销售、招商目标

  1、销售目标:现金收入

  2、招商目标:实现招商(所有商铺,除一楼门面房)。

  第五条销售、招商佣金:

  1、销售佣金的确定与结算:

  ①佣金包括销售所需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交通费、差旅费、餐饮费、通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

  ②销售佣金的确定:

  销售率达30%时,按实际到账现金的1%提;

  销售率达50%时,按实际到账现金的1.5%提;

  销售率达80%时,按实际到账现金的2%提;

  甲方在乙方销售过程中承担推广所需广告费用,乙方应对市场调查定位及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方案,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③溢价的确定:

  甲方向乙方提供可销售单位的销售基价(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有权提价,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实际销售价格超过基价的,乙方按超过部分实际销售现金收入的10%作为溢价分成,溢价部分不再提取佣金(销售基价应以甲方提供的当期基价为准)

  ④销售佣金结算依据以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依据,根据实际房款到位现金结算,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佣金及溢价分成,同时相应调整当阶段的销售进度,买受人因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而支付甲方的违约赔偿金,双方按五五分成,乙方不再计提佣金。

  ⑤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报表,甲方于次月的10日向乙方支付前一月佣金的40%和溢价分成的40%,其余的作为乙方履行该合同的保证金,此保证金在乙方累计完成销售目标后一次性支付。

  ⑥乙方应按甲方的需求开具正式发票向甲方结算佣金,开具发票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招商前期费用、佣金的确定与结算:

  1、招商佣金的确定:

  ①佣金包括销售所需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交通费、差旅费、餐饮费、通讯费、食宿费、广告费等一切费用。

  ②代理佣金:招商代理佣金总额为租赁合同第一年房租的十二分之一,即第一年房租的一个月租金。

  ③溢价的确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租金基价,实际成交价格超过基价时,乙方按超过部分实际现金收入的10%作为溢价分成。溢价分成不再计提佣金(年租金基价原则按房价的12%计算)

  2、招商佣金的结算依据:以客户签订甲方提供的十五年期《租赁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向甲方结算招商佣金,开具发票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销售、招商的阶段性最低标准:

  第一阶段:年月日前乙方必须完成

  第二阶段:年月日前乙方必须完成

  第三阶段:年月日前乙方必须完成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低于以上目标,如乙方未在约定的日期实现上述目标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幷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另行与第三方签订代理合同。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按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之有关资料,幷保证资料的正确性,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销售、招商提供方便。

  3、甲方有关人员有权参与乙方为项目工作主持的会议,对乙方提供之项目操作思想及策划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

  4、对乙方建议的销售价格表、认购书格式、付款方式、招商。

  5、甲方负责收取房屋定金及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及办理按揭手续。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广告宣传的内容,并由甲方书面审定同意后方能发布。

  7、甲方有权预留任何部位或房屋的房源,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合同期间,甲方享有房源调配权。

  8、甲方有权依据市场变化自主决定提高或降低对外销售基价,调整价格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并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的销售价格作为乙方结算的销售基价。

  9、销售、招商优惠政策等甲方有权调整。

  10、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实行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当期销售基价。

  3、乙方应对市场调查定位后,应甲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方案并实施(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招商计划、广告宣传等)。乙方制定的所有方案须由甲方确定认同后方可执行。

  4、按进度计划完成个阶段任务,及时与甲方沟通,有责任依据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防止由于市场变化等因素给甲方造成损失。

  5、乙方保证本案销售、招商人员长期固定有人。需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并协助甲方工作。

  6、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形式的定金、房款及其他款项,也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本委托代理以外的活动。

  7、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依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特征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介绍。因乙方过度承诺或不实宣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必须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9、乙方负责销售后资金回报的催收工作并负责按揭工作的解释、指导、资料整理,配合甲方做好资金回收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

  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在提前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解除本合同。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收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审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审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售合同 篇8

  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术语解释:

  1)该项目:商业项目(暂定名)。

  2)报告:全案策划内容,该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之全案策划费用及招商、销售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约为-____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____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____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委托要求

  1.该项目的战略策划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具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运作要建立在以地块为基础的资源整合基础上,要求方法科学、数据真实;同样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的特点,具有与本项目相谐调的独特个性;

  3.通过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策划、独家招商、销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报告及服务内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内容为准;

  2.在乙方提交报告、已经提供甲方认可的策划方案的基础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将应甲方要求聘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经营行家等)与甲方通过会议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以使最终成果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所需之全部费用;

  3.本条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报告及策划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2-4套;

  3.2如甲方须增加报告份数,则以整套 元,每本 元计算(此费用为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负责提供发票);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应收之策划费全部到帐后,应向甲方提供报告之电子版2-4份;

  3.4项目整体功能规划、店铺分割等草图部分(设计建议草图(仅供参考),并提供电子文件)。

  (二)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划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

  2.本合同之招商、销售代理期为招商及销售工作正式开展之日起计算,共计月,即日;

  3.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工作人员组成

  1.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该专案小组人员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员,乙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2.乙方应当将专案小组成员名单及资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换所派工作人员的,应于实际更换前三个工作日内,提前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见附件),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须提供的资料,以已经向计划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提供的,以及已经自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其他单位所获得的范围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应当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资料准确性、精确性不足的,乙方应当自行补充调查;

  3.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策划工作。乙方应当向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应当为乙方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变更,应提前七日向乙方书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本项目工作主持的会议,对乙方提供之项目及策划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

  5.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以及营销计划,与乙方沟通协商;

  6.对乙方建议的招商、销售价格表、付款方式、销控方案、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进行修改,并经双方协商后执行;

  7.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8.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关现场售楼处、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等)、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电台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费用及发布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广告和宣传的内容属于乙方提供策划咨询服务的范围。

  (三)

  第七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2.乙方将组成四至六人的专案小组进行本项目的策划工作(辅助人员不计在内),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全力配合;

  3.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有效的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首付款仍未到帐,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款到帐为止,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且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滞纳金;

  4.乙方应本着客观的原则,按附件一(商业项目全案策划纲要)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项目策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划工作,并尽力提供准确的资料以供参考。策划报告以附件一之内容为标准。报告要详细、切实可行、富有创新性和个性,保证本项目的开发质量;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前期发展策划报告(包括市场调研报告、市场定位报告);

  6.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产品定位报告;

  7.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营销、招商推广策划报告;

  8.乙方在提交策划报告的各种文件时,应同时提供内容一致且相应的电子版文件;书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两份;

  9.乙方提供有关策划报告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解答报告有关内容;

  10.乙方应通观全局,对项目可预见和不可预见之问题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11.乙方有责任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对已经完成的策划进行修改,防止由于策划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者导致甲方错失商业机会;

  12.乙方应组织专案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举行例会,例会时间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由甲、乙双方合理确定;

  13.乙方应组织专案组为甲方选择设计方案提供顾问服务。顾问期至策划报告书提交完毕后方可结束;

  14.乙方应制订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同时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策划方案;

  15.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甲方可提议召开项目报告及策划方案的交流、讨论与确认会,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出席,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之全部费用;

  16.乙方亦应积极参与甲方或甲方与其他合作单位的会议,并就本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17.乙方应协助甲方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19.乙方保证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时处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全案策划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商标标识;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员的费用全部由负责承担。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及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旧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策划服务费用

  1.本合同签订之乙方应收取的全程策划代理佣金,具体金额与结算细则如下:

  1.1策划费用合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2策划工作进程:

  1.2.1.乙方应于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一部分(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并就报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2.2.乙方应于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二部分(产品定位),并就报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2.3.乙方应于20xx年月日或之前,完成报告第三部分(营销、招商报告),并就报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与甲方举行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后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

  1.3策划费用的结算:

  1.3.4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报告后(即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报告(即产品定位),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报告(即营销、招商推广报告),并经甲方签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计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元);

  1.3.8乙方在双方合同签订后须按本合同所规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报告书,甲方也应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1.3.9如甲方无故拖延付款期限,则乙方有权自报告应收费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额5‰/每日计算收取滞纳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项超过一百日,则乙方可视甲方违约,同时停止一切相关之工作,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项及滞纳金。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补偿因欠款所导致的一切相关损失(其中包括因项目而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各项相关开支)。

  (四)

  1.4策划费用之招商部分补充条款:

  1.4.1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项目招商推广报告,但由于涉及后期招商等操作问题,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业招商率达到50%时,并经甲方确认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rmb元),本部分费用为策划费用,甲方须按时支付乙方,以推动双方工作的顺利进展;

  1.4.2待本项目招商率达到80%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完成时间、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决定考虑奖励人民币万元整(小写:rmb

  元)予乙方,奖励幅度可适当上调;

  1.4.3甲方应付乙方之策划、招商代理费用通过以下指定账号支付: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4001201070058-24XX市商业银行红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划费用的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乙方因收取策划费用所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按照上述约定条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甲方应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划费用的万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在上述款项支付后方才进行下一阶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导致乙方延迟完成工作,将视为甲方之责任;

  4.甲乙双方结算时,发生的汇款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由汇款方负担;

  5.乙方负责项目广告、宣传、推广之策划方案的制定;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营销推广方案内容聘请适合项目之专业广告公司进行广告设计,聘请广告公司之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招商、销售服务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招商费用:乙方将收取甲方以本项目商业物业租出楼面面积相当于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佣金;

  1.2招商范围:自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本项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注:复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4本项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用(即乙方及目标商户所发生的)则由甲方支付;

  1.5租金价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待项目价格定位后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共同确定;

  1.5.2本项目在招商过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方式以扣点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约定的,则甲方对乙方之佣金结算须以双方开盘前之定价形式为标准依据;

  1.5.3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铺位如未明确定价,则甲方以本项目中最高租金单价与最低租金单价之和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

  1.5.4招商过程中如乙方租赁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双方确定之租金水平,则甲方将给予乙方相应奖励,具体奖励条款待项目价格定位完成后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

  (五)

  2、招商销售费用结算:

  2.1招商及销售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销售代理佣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以合同金额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三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甲方为违约。同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销售面积所余部分应付佣金总额的1/2代理费用以作甲方单方面之补偿;

  2.3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纳定金为依据。

  3、招商补充条款:

  3.1为保证策划与招商工作的统一性与连续性,招商工作需严格执行策划报告之内容;

  3.2待项目整体策划工作完成,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项目招商原则,项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则执行;

  3.3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4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必须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约定日期后出台,则乙方招商服务期顺延相应天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给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成功,甲方必须指定相关负责人员为乙方签订《商户租赁合同》,签约日期为乙方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无故推延签约日期而导致乙方客户流失,则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就该客户应得佣金并计入乙方业绩。

  3.5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后,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

  3.6甲乙双方签约后5日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商户租赁合同》范本。

  3.4独家招商之补充条款

  3.4.1乙方将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

  3.4.2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及利于本项目之定价方案向甲方汇报,甲方在了解后应即时做出相应调整决定,以便适应市场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议定价与市场偏离较大,且导致对乙方之招商任务的把握度出现问题,则乙方须将合理的市场依据作为调整定价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采纳,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下将乙方佣金及任务重新调整作为双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双方在达成定价标准后,乙方应及时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频繁、大幅更改定价,而导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无法实施,甲方须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补偿费为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与之相关人士欲入驻本项目,则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对该商户进行入驻评定,并最终做出成交决定,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为服务费。

  3.5非独家招商之补充条款

  3.5.1乙方将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2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如部分商户未得到确认,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或合理证据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释,否则如该商户在日后成功入驻签约,则甲方须支付合同中应付佣金的1/2给乙方;

  3.5.2为保证本项目对外形象的统一,招商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公平之对待,此“公平”特指:报价、租期、免租期等各项招商条款;

  3.5.3甲方应在对外公开报价前向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报价内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时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损失的,则甲方须以乙方受损店铺应得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对于甲方洽谈中之客户名称及相应条款应定时向乙方汇报,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谈上报之商户因某种原因直接与甲方进行商务接洽,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继续跟进。若甲方违反此项规定且该商户成交入驻,则甲方须按应付佣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户之代理费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户等待签约期间,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说明其原因的情况下就同一铺位与另一商户签约,则甲方须支付该铺位应付佣金的1/2给乙方作为补偿。

  (六)

  3、销售费用的确定

  项目商场内部商业物业之销售代理佣金:乙方销售代理佣金为所售商业物业价目表成交额的1.2%。

  4、销售费用结算:

  1.自该项目商业物业正式销售至本合同终止时止,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当月销售报表;

  2.销售代理佣金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销售额之相应代理佣金;

  3.销售代理佣金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交纳首期款,且完成贷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续为依据;若客户选择分期付款方式以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交纳首期款为依据;若客户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户交纳全款的50%以上为依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在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但是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对方通知,并于七日内向对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

  第十一条:保密及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除工作小组及公司领导级外,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有关资料、信息擅自泄漏给他人,不得将策划工作中的有关资料与内容使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违反上款规定,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律师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证在正式开盘前取得销售该项目之一切必须的合法授权和许可;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正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宣传和销售工作提供支持与帮助,合理协调并及时通报乙方有关工作进展;

  4.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七)

  第十四条: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国法律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已经取得代理房地产销售之资格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实于甲方利益,并保证其委派、聘请的工作人员在代理以及服务中忠实于甲方利益。

  第十五条:其他

  1. “商业项目(暂定名)全案策划纲要”为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员之组成要求为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与本合同的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章) (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销售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权所属的“xxxx”项目(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xx市xxx路xx号,可售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左右;该项目的商业和写字楼单位均为乙方独家销售代理销售范围,所有可销售物业均视为乙方业绩并可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佣金。

  二、销售任务

  1、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正式开盘后x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推盘量指项目具备销售条件并实际公开销售的物业面积)的xx%,项目正式开盘后12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的xx%,乙方销售业绩以《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销售面积为标准统计。

  2、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在20xx年x月x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如项目在正式开盘前未完全具备销售条件(指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其他销售手续不齐全),甲方对乙方的销售任务指标和完成时间随之顺延或不再生效。

  3、如在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对应的代理费。如甲方与乙方解约,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以购房合同和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统计基数)对应的代理费。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本项目可销售面积的xx%时,在乙方完成项目xx%销售率后,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四、策划、设计、代理费的相关约定

  1、策划、设计、推广及销售人员基本费用;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后每月五号支付当月基本费用x万元,至项目销售完毕的当月终止支付。

  2、项目商业部分(包括酒店、写字楼、车库)销售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商业部分销售,乙方代理费标准为销售总额的2%,即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商业销售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

  五、销售代理费的结算约定:

  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月x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的代理费。

  2、客户交付部分首期款并签定购房认购书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实收购房款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3、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定购房合同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购房合同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4、如由于获取预售许可证的时间超出上述约定时间xx个工作日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定影响乙方结算的,甲方须按照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自行销售,所有销售成绩(包括项目团购部分及关系户购买)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均须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6、甲方支付代理费前,乙方可提供收据,甲方支付代理费后,乙方须开具正式发票。

  7、甲方支付策划代理费只以对公转账进行:

  帐户名称:xx市xx商业策划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xx银行xx支行

  账户号码:xxxx

  六、关于溢价代理费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如乙方实现的销售价格超过销售底价,价格超出部分对应的销售额部分,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按x:x分配,即甲方分配xx%,乙方分配xx%,乙方分配的xx%即为乙方溢价代理费。

  2、结算时根据每套实际成交价格与项目底价价格的差额,进行溢价代理费的结算,即乙方溢价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实际销售价×已销售面积—销售底价×已销售面积)×分配比例,乙方溢价代理费以客户签定的购房合同或认购书为计算依据。

  3、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为:本项目酒店销售平均底价为xxxx元每平方米、写字楼销售平均底价为xxxx元每平方米、项目商业部分销售平均底价为xxxx元每平方米。

  4、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溢价代理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季度末按约定溢价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上季度的溢价代理费。

  5、甲方不得对项目价格任意打折,如甲方对关系户打折成交价格低于甲乙双方约定的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则该部分的销售不计入双方计算溢价代理费的基数。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委托项目的开发销售拥有合法手续,并负责履行购房合同中的卖方职责;项目相关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销售所需宣传广告推广费用,包括户外广告、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宣传广告费用;项目广告推广费用投入控制在项目总值的2%以内。

  3、甲方负责提供售楼处的装修、办公家具、投影机等销售硬件设施及负责售楼处的电话、水电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项目所需的所有策划工作:包括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规划设计建议、项目商业策划报告、项目营销执行报告、项目推广宣传、项目销售计划等。

  2、乙方负责项目销售执行工作、售楼处置业顾问的培训和销售管理工作;乙方负责置业顾问工装(秋冬装、春夏装)和销售文具并承担费用,如甲方对置业顾问工装有特殊要求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项目所需要的设计工作,包括《项目品牌系统设计》、《项目现场包装设计》《项目销售物料系统设计》《项目广告推广系统设计》等设计工作。

  4、乙方负责项目推广所需的文案撰写工作,包括报纸广告、新闻宣传、网络推广、销售物料的文案工作。

  5、乙方负责项目营销活动的策划工作,包括参加房交会、开盘活动、促销活动等策划工作。

  6、乙方须参加与其他专业公司(规划设计院、景观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的沟通会议。

  7、项目销售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须制作价格方案送审。乙方严格遵照甲方所确定之价格、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入伙时间等销售条件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乙方须严守代理中介职业规范,维护甲方形象及声誉。

  8、针对甲方项目,乙方须成立专业策划销售团队组成的项目部;乙方承担项目部所有人员和置业顾问的奖金、提成等费用。

  九、关于双方工作分工对接的约定:

  1、乙方负责客户接待、谈判并签定购房认购书,甲乙双方共同与客户签订购房《买卖合同》,甲方负责《买卖合同》的审核并盖章。

  2、甲方须派相关人员驻留售楼处现场,负责收款(定金和房款)及银行按揭办理;

  3、乙方所有的策划方案、销售方案、广告计划等均需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须通过周报月报等形式向甲方及时汇报销售进度。甲方须指派专人审核确定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并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

  4、针对甲乙双方会议纪要、来往文件、销售统计等文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即为有效。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的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过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如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视作违约并必须赔偿对方的损失及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超过3个月,视为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xx市xx商业策划有限公司

  (公章)(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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