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销售合同

时间:2021-03-27 22:39:57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商品销售合同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品销售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商品销售合同3篇

商品销售合同 篇1

  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中诸多纠纷源于面积数据,为减少房屋交付使用时因面积问题产生的争议、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卖人和买受人愿意以套内使用面积作为房屋价款结算的依据;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房屋套内使用面积条款约定如下:

  一、面积定义: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所谓功能使用空间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不包括阳台部分)。

  二、面积种类:本协议中所指的暂测面积是指在房屋未交付前,根据出卖人提供的图纸测量得出的面积。本协议所指的实测面积是指在房屋工程竣工后,由相关测量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实际存在的房屋进行测量后得出的面积数据。

  三、面积约定:出卖人和买受人根据双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买受人所购房屋套内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暂测套内使用面积结果以出卖人提供的平面图纸为测量依据。

  面积误差率=|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暂测套内使用面积×100%四、误差处理一:买受人所购房屋套内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若实测套内使用面积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出现误差时,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时,买受人无须支付多余价款。

  五、误差处理二: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且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含3%)以内的,则出卖人应当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数据后30日内,向买受人退还房屋差价款,房屋差价款=[(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暂测套内使用面积]×100%×房屋总价款。

  六、误差处理三: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的,则买受人在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报告后30日内有权退房。如买受人在该期限内未书面提出退房要求,视为买受人接受该房屋的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报告后30日内,对面积误差率超过3%以上的部分,向买受人双倍退还该部分的房屋差价款;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以内的部分仍然根据前条(误差处理二)的规定退还买受人。

  七、面积数值:《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中所述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本协议中所述套内使用面积均为暂测面积;其中该套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仍作为出卖人或其他相关机构(如物业公司、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权属登记、缴纳税费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的结算依据。

  八、测量机构:对面积数据进行测量时,聘请的测量机构应当具有政府相关部门许可的商品房测量资质。

  九、面积实例:为有利于本协议的理解与适用,现举例说明如下:

  1、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有一正方形居室,共计售价100万元人民币。四面墙长度相等,站在室内以两墙交接点为起点和终点,测量任意一起点与终点之间的距离均为10米,则内墙周长4*10=40米,墙厚30厘米,门宽100厘米,因此套内使用面积暂测数据为10*10=100平方米。

  2、实测面积增加:若房屋竣工后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100平方米,则买受人仅支付100万元即可,无须另行结算。

  3、实测面积减少一: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100平方米但大于97平方米(包括97平方米),例如实测面积为98平方米,则出卖人向买受人退还该小于部分的房屋差价款,差价款的具体数额[(100-98)/100]*100%*100万=2万元。

  4、实测面积减少二: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97平方米时,例如是95平方米,则买受人可以选择解除或者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情况下,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面积差价款,差价款数额为[(97-95)/100]*100%*100万*2+[(100-97)/100]*100%*100万=4万元+3万元=7万元。

  十、其他条款:

  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由中文书写,任何译本仅作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协议一式肆份,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机构壹份,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字):_________ 买受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销售合同 篇2

  出卖人:榆林市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位于榆林经济开发区的商品房.为明确双方责任,订立此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商品房位于榆林市经济开发区,榆林市昌泰房地产公司开发的综合楼 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商品房的售价及支付办法

  1.商品房售价:乙方确定所购买的商品房属住宅楼的`第

  层,每平方米售价 元,房屋共计人民币(大写 .

  2.支付办法: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首付商品房总价的30%,计人民币 元;第二次交款期限六十日,即在6月1日前交房价的60%,余款在甲方为乙方办理完毕产权证时一次交清.每次付款时间不得超出合同规定时间的五天,如乙方超出时限,甲方需按日加收应交房款1%的滞纳金,若时间超过一个月,视为乙方违约,经甲方通知乙方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售房款的10%作为对甲方的违约损失补偿.

  第三条:产权证的办理

  房屋产权证由甲方负责办理至乙方名下.土地使用权为共有,所办理

  房屋产权证的契税及相关费用按国家规定分别由甲、乙承担.

  第四条:商品房的交产及物业管理

  1.商品房交产:甲方于年 月 日将商品房交会乙方使用,若乙方接到通知十日内不能接管时,按商品房售房价款的千分之三,按日计取管费;若甲方按时不能交房时,按商品房售价款的千分之三,按日计扣违约金.

  2.管理费用:乙方所购商品房的水、暖、电、天然气、电话等一切设施的上户费及其他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按各行业的管理规定及一时缴纳,并办理相关手续.确需甲方出面时,由乙方出资甲方统一办理或建设.

  第五条:保修范围及期限

  按建筑规范要求,建筑物各部位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保修期为一年.保修内容不包括乙方提出的改建部分或由于乙方装修不当、破坏结构所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档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日

商品销售合同 篇3

  甲方: (销售方)

  乙方: (购货方)

  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销售协议,共同信守履行,如下:

  1、甲方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商品标明的质量期限及保质期内提供商品的质量和安全负责。甲方不得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临近失效的商品给乙方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以批发价给予乙方,如有价格变动时甲方需提前15日通知乙方确认后才能生效。

  3、乙方向甲方发出商品的订单,甲方收到乙方订单后,凭商品订单数量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乙方对商品进行验收。

  4、甲方确定订单后必须按时按量发货,如某项商品缺货或货量不足,必须于发货前5天时间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才发货。

  5、甲方对提供乙方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时实行包换和包退。

  6、结算方式:甲方提供专用票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付款以转账、现金或电汇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xx年10月06日 日期:20xx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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