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时间:2021-06-10 09:23:21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运输合同模板合集五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华】运输合同模板合集五篇

运输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执行代表:执行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运输协议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货到付款()月结、()。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xx至xx按元/件、xx至xx按元/件。(此处x填地名)

  七、乙方至xx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签约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 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 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 服务要求

  1、 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 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 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 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_______小时按人民币_______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_______元。

  (3) 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 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_______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 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 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 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 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 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 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 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_______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一致同意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确保乙方产品安全、及时、准确地送到客户手中,乙方同意将产品配送运输业务委托给甲方。为加强货物配送运输管理,提高货物配送运输服务水平,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双方共同信守:

  一、总则

  乙方委托甲方为产品配送运输业务承运商,按乙方提供的配送运输线路及里程表(附件一)承运所列城市/地区的配送运输业务,但并非附表所列城市/地区唯一配送运输承运商,甲方的实际配送量以乙方发出的配送通知为准.

  1.配送运输线路:(见附件一)。

  2.配送运输价格:(见附件二)。

  a.以上配送价格为门到门价格(含运输途中过路、过桥费等费用)。

  b.以上价格已含产品运输保险费。

  c.商业单位退货返回按正常单方(无最小起运量)配送价格的 %结算(本身配送货损除外)。

  3.配送运输周期:是指从乙方发出配送计划通知单,至货物实际到达指定收货人仓库的时间周期(以回单签收为据)。

  二、配送要求

  1.配送运输周期:是指从乙方发出配送计划通知单,至货物实际到达指定收货人仓库的时间周期(以回单签收为据)。

  2.配送计划下发:乙方每天将配送计划书面通知甲方。

  3.车辆调度安排:甲方接到《配送出库单》后应及时派出相应配送车辆到达乙方指定的'装货仓库。

  4.甲方应根据乙方配送计划积极组织、调度好运输工具,确保完成乙方当天的配送任务。

  5.甲方所用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达到乙方要求。在配送运输作业过程中应保证乙方货物的包装完好,整洁。

  6.货品装卸及堆码应严格按照乙方产品特点及要求,轻拿轻放。在天气状况欠佳及长途运输时,承运车辆必须有防雨,防尘措施后方可承运。

  7.甲方在仓库装卸车时必须做到服从乙方仓库相关人员指挥,在配送作业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8.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绝发货,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9.在运输过程中,甲方不得擅自拆除货物并重新包装,因以上原因造成乙方违约或其他损失后,由甲方负责赔偿。

  10.乙方保证委托甲方配送的货物为非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易腐蚀、易变质等特殊物品,不会因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而使甲方利益受损,如违反上述规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货物到达

  1.甲方按乙方《配送出库单》所列收货人、地址运输抵达收货地点后,必须要求收货方在货物签收单上如实签收到货的数量、型号、到货时间(该时间应细化到小时)、收货人必须在回单上签署全名并加盖收货单位收货章。

  2.甲方配送时,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货,经乙方同意拉回并针对退货部分增收物流费用。甲方配送时如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告之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30分钟内做出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将货物拉回,并按乙方原因增收物流费用。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乙方应提供相关的负责人的联络方式以备配送异常之情况的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将货物拉回,并按乙方原因增收物流费用。

  3.退换货之处理

  3.1 退换货凭证要求: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退换货凭证到客户处退换货;如甲方在送货时遇客户强行要求退货,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30分钟内做出处理,并将结果反馈乙方,否则,甲方有权将货物拉回,并按乙方原因增收物流费用。

  3.2 零散、整箱退换货之处理方式:

  (1)整箱退货甲方必须凭单依整箱点数;

  (2)零散退货的由乙方业务人员清点、打包封箱并附清单,甲方以整箱拉回,不负责箱内物品清点;

  (3)甲方不对箱内的货品的数量和品质负责。

  3.3退换货之整理:甲方可为乙方提供退货整理服务,费用另计。

  4.甲方凭乙方认可的配送出库单与乙方进行结算。

  5.甲方应按乙方的规定将完整的货物配送运输信息提供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乙方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承运车不能及时返回,乙方应根据当次加付运费10%作为补偿金。(规定卸货时间为3小时)

  (二)甲方责任:

  1、在承运过程中由于甲方处理不当而造成货损货差损失,甲方应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地点提取货物,在装货过程中,甲方的驾驶员应负责进行监装,对装货过程中的不当操作有责任指出并纠正,甲方将货物送往乙方指定的目的地和接收人,由收货人、甲方司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三)合同解除

  如一方意欲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乙方须在本合同解除后10天内依合约条件确认物流费用,并结清全部费用后才可将存于甲方仓库的全部货物移出。否则,甲方有权将存于甲方仓库内的与物流费等值之货物留置至全部费用结清;且此期间由乙方货物过期等原因造成货损,甲方不予赔偿,移仓前必须交纳截止到最后一天的仓租费。若在本合同解除后30天内乙方还未进行相关的付款移仓工作,则从第31天起甲方有权处理甲方在库商品,所得款项作为用于抵偿物流费用。

  五、 费用结算

  1.结算时间为一个月(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乙方依据客户签收回单与甲方结帐。

  2.甲方于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的运费汇总表交乙方审核,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无误,甲方开具正规运输发票办理结算。

  3.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出的正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拖欠费用,甲方有权每日按拖欠费用的 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六、 商业秘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有义务和责任保证遵守此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如名誉受损、经济受损等)均由泄密方负责赔偿。

  七、 合同的期限和终止: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

  2.本合同有效期满后,在双方未重新确定新的合同期,如双方继续合作,本合同可以自动延期,并沿用本合同条款。

  3.本合同终止后,如双方不再继续合作,本合同条款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或其他赔偿责任。

  4.任何一方因业务变化,在合同有效期内,需中途中止本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方可中止。

  八、其它规定

  1.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及附件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说明:

  1、延迟时间1:常规时间+12小时

  2、延迟时间2:常规时间+24小时

  3、超时处罚:订单到货时间超过延迟时间2,执行超时处罚价格

  4、经乙方确认:同城两地卸货,整车费用加 元;异城两地卸货,整车费用加 元。

  备注:需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及客户要求,制订不同的《配送运输价格》。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货物运输合同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委托合同

  ·货运代理协议书 ·棉花运输合同 ·班轮运输合同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

  (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恐怖的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运输合同 篇5

  成立的凭证为船票,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买、卖船票后合同即成立。

  船票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

  (三)起运港(站、点)(以下简称“起运港”)和到达港(站、点)(以下简称“到达港”);

  (四)舱室等级、票价;

  (五)乘船日期、开船时间;

  (六)上船地点(码头)。

  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旅客登船时起至旅客离船时止。船票票价含接送费用的,运送期间并包括承运人经水路将旅客从岸上接到船上和从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间,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内、码头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设施内的时间。

  旅客的自带行李,运送期间同前款规定。

  行李运输合同成立的凭证为行李运单,合同双方当事人――旅客和承运人即时清结费用,填制行李运单后合同即成立。

  行李运单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名称;

  (二)船名、航次、船票号码;

  (三)旅客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四)行李名称;

  (五)件数、重量、体积(长、宽、高);

  (六)包装;

  (七)标签号码;

  (八)起运港、到达港、换装港;

  (九)运费、装卸费;

  (十)特约事项。旅客运输合同样本

  旅客的托运行李的运送期间,自旅客将行李交付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时起至承运人或港口经营人交还旅客时止。

  承运人为履行运输合同,需要港口经营人提供泊位、候船、驳运、仓储设施,托运行李作业、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务及其他工作等,应由承运人与港口经营人签订作业合同。

  作业合同的基本形式为中、长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业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承运人和港口经营人名称;

  (二)码头、仓库、候船室、驳运船舶名称;

  (三)托运行李作业,包括行李保管、装卸、搬运;

  (四)候船服务,包括:问询、寄存、船期、运行时刻公告,票价表,茶水,卫生间;

  (五)旅客上下船服务;

  (六)特约事项。

  水路、行李运输合同和作业合同的基本格式由交通部统一规定。交通部直属航运企业可自行印制水路运输合同、行李运输合同和作业合同,其他航运企业使用的合同由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印制、管理。

【【精华】运输合同模板合集五篇】相关文章:

1.【精华】运输合同模板合集8篇

2.【精华】运输合同模板合集10篇

3.【精华】运输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4.【精华】货物运输合同模板合集八篇

5.【精华】运输合同模板八篇

6.【精华】运输合同模板7篇

7.【精华】运输合同合集九篇

8.【精华】运输合同合集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