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

时间:2021-08-07 14:07:50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货物运输合同九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货物运输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货物运输合同九篇

货物运输合同 篇1

 甲方(托运人):

  地址

  乙方(承运人):

  地址: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条件 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纳 元合作保证金。

  二、运输方式

  汽车陆路运输

  三、运输费用及运输期限

  1、运输价格及运输期限详见附件:承运人《运费价格表》。

  2、乙方如有调整价格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四、接货与送货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货数量、装货时间、到达地点,由乙方到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地点接货。

  2、甲方每次托运的货物到达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费送货上门至收货人具体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货人到承运人仓库自提,如需送货上门费用由承运人直接向收货人收取,收货标准详见附件《运费价格表》。

  五、结算与付款

  1、按月结算

  结算周期为30天 ,当月发生的运费于次月 10 号凭上月的货运单据(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确认单据)以及运输明细表到甲方物流部对账,对账完于当月 15 号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2、当次支付

  由收货人直接支付还乙方运输费用。

  六、权利义务

  甲方责任

  1、 保证所托运货物中不夹带政府禁止或限制运输的货物。

  2、甲方所托运货物必须用专用封箱带封好,并保证外包装的完好无损。

  3、甲方须提前向乙方下达运输通知,并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提货、送货及收货人联系方式等必要的相关资料。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按时、全额向乙方支付运费和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费用标准详见附件《运费价格表》。

  乙方责任

  1、 乙方及其承运工具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

  2、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安全准时的货物运输服务。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在合同规定有效期内送达的订单,乙方有义务再次配送并且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甲方有告知义务,乙方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或拒收等异常情况需及时告知甲方。

  4、自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止,乙方应对货物的缺、损负责(不可抗力除外),并按损失货物的含税价赔偿,应赔金额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再结算当月运费时抵扣。如运送到目的地的货物外包装完好无变形且封条未损,并提供有效证明,乙方不承担包装内的数量和质量责任。

  5、如查不到收货人或者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保管好货物。

  6、如因乙方责任(如:失货、缺货,未按时交货等原因)造成客户对甲方进行罚款或其他相关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效凭据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约定到货时间准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超过约定时间3天未到达,则会扣除保证金,扣除标准按照该批货物总值2%一天计算直至该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

  七、事项变更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它费用。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于十五日前通知对方。

  3、合同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之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之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以下约定其它未涉内容或需要补充的内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2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__________公斤,价值: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市_____街_____号,货物到达地点: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货物运到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____________(盖章)承运人: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 篇3

  甲方:XXXX

  乙方:XXXX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

  1、煤炭。要求入厂煤炭燃烧大卡保证在4000大卡以上。煤炭价格与运输费用,随市场行情变动及时调整。

  2、铁精粉。由选矿厂运送到指定地点,短途运输费用,以市场价进行结算。

  3、石灰石。由采石场运送到指定地点,短途运输费用,以市场价进行结算。

  4、厂内需要使用车辆运输时,由运输队派遣车辆,并依据使用时间或车次进行结算。如需要长途运输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运输费用。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将公司内部各种货物运输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承担乙方运输货物的运输费用。

  2、甲方负责协调汪清县境内交通和运管部门,保证车辆畅通运输。

  3、甲方有权利调动乙方车辆。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运输车辆的购买、办理相关车辆手续。

  2、乙方在甲方领导下开展运输保障工作,有权利参加甲方相关会议,并行使建议权。

  3、乙方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和各种车辆税费的缴纳。

  四、运输费用结算:

  五、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xx%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份,送xx等单位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 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 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 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 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 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最新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三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箱人民币_________元/40箱货物运输合同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 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双方中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预期利益不能实现,无责任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因本协议项下委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十七、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 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_____乙方名称(盖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____外币账号:____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航空运输承运人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国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个体经营户、个人与航空运输承运人签订的国内航空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军事运输,航空与铁路、水路、公路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二章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三条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向承运人填交货物托运单,并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随附必要的'有效证明文件。托运人应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托运人填交的货物托运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运单后,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第四条托运人要求包用飞机运输货物,应填交包机申请书,经承运人同意接受并签订包机运输协议书后,航空包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均应遵守民航主管机关有关包机运输的规定。

  第五条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飞机等条件包装。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六条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第七条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千克价值在十元以上的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

  第九条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照料、监护的货物,应由托运人指派押运员押运。押运员对货物的安全负责,并遵守民航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承运人应协助押运员完成押运任务。

  第十条托运货物内不得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如发现托运人谎报品名,夹带上述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托运人托运货物,应按照民航主管机关规定的费率缴付运费和其他费用。除托运人和承运人另有协议外,运费及其他费用一律于承运人开具货运单时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如逾期运到,应承担逾期运到的责任。

  第十三条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应及时凭提货证明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货物从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三日。收货人逾期提取,应按运输规则缴付保管费。

  第十四条货物从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经过三十日无人提取时,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征求处理意见;再经过三十日,仍无人提取或托运人未提出处理意见,承运人有权将该货物作为无法交付货物,按运输规则处理。对易腐或不易保管的货物,承运人可视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承运人应按货运单交付货物。交付时,如发现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时,应会同收货人查明情况,并填写货运事故记录。收货人在提取货物时,对货物状态或重量无异议,并在货运单上签收,承运人即解除运输责任。

  第三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六条货物承运后,托运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或运回原发站,承运人应及时处理。但如托运人的变更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运输规定,承运人应予以拒绝。

  第十七条由于承运人执行国家交给的特殊任务或气象等原因,航空货物运输受到影响,需要变更运输时,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或收货人商定处理办法。

  第十八条货物发运前,经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或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解除运输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承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退还已收的运输费用;托运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付给承运人已发生的费用。

货物运输合同 篇6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三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人应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向托运人、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人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人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的合理损耗;(4)托运人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______份,合同三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托运人: 承运人: 收货人: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7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甲方现委托乙方承运甲方的运输业务,乙方同时具备相应能力完成甲方的运输业务。根据国家的有关运输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为:__________.甲方应保证委托承运的货物不含有任何违法物品,甲方委托运输货物属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易碎商品时,甲方应在委托单中明确注明。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到达地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单的指令将货物从甲方指定地点运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起运地和目的地有变更的,甲方应在货物起运前书面通知乙方。

  (货运委托单见附件)

  第三条 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乙方承运货物到达目的地经甲方指定验收人验收后,乙方应要求收货人在甲方的货物验收单上注明验收完毕字样,加盖收货单位公章并签字,填写收货数量及收货日期。

  乙方应将上述货物验收单提交给甲方,甲方凭乙方提交的货物验收单与乙方结算运费,如发生货物验收单丢失应及时补回,否则甲方除可以拒付运费外,并可以要求乙方赔偿货物损失。

  第四条 运输费用

  1.运输价格按整车计算,具体价格参见合同附件:公路货运价格表。该附件略,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或增减。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变动价格,需经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价格均含保险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及时投保。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乙方应根据合同第三条规定将货物签收单提交甲方,并凭货物签收单原件结算运费。

  2.双方在每月20日结算前一个月财务已入账的运输费(例如:2月20日结算1月份财务已入账的运输费),乙方应开具运输专用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 运输通知

  每次托运前,甲方提前24小时用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备车(特殊情况除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准时提供合适的车辆。

  第七条 运输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每批货物,乙方应按约定期限到达。具体运输期限以货物托运单中的指令为准。

  第八条 运输方式

  甲方托运的每一批货物乙方不得中转和配运第三方货物。中途不允许出现货物换车现象,否则发生的损失由承运方负全部责任。运输方式为汽车陆地运输。

  第九条 风险抵押金

  1.乙方将风险抵押金用现金形式交至甲方的指定账户。风险抵押金作为甲方货物损失风险抵押,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货物损失或第三方索赔的,甲方从风险抵押金中优先扣除货物损失及支付第三方索赔,不足部分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偿。

  2.乙方交至甲方的风险抵押金为____________(人民币)风险抵押金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利益遭到损害的,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运输合同,并要求甲方归还风险抵押金。

  4.本合同到期或满期后,如不再继续合作,甲方应在1个月之内归还乙方风险抵押金;如果继续合作,则转为下一年度的风险抵押金。

  5.甲方收到乙方的风险抵押金后应开具单据给乙方。

  第十条 货物防护

  1.货物装卸过程必须轻拿轻放,不得倾倒,不得在包装箱上踩踏、蹬跳,不得在货物上坐、躺或放置其他重物。

  2.装卸过程,发生货物跌落现象,搬运人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由货管部门对跌落货物进行重新验证。

  3.承运人必须做好货物的防雨、防潮措施,并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做好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托运方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应向乙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运费利息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甲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风险抵押金的利息损失。

  第十二条 承运方责任

  1.乙方如违反合同第六条规定,应按每车总运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将货物运错地点或交错收货人,应无偿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的目的地或应交收货人。如果货物逾期未到达,乙方除应向甲方按这批货物运费的10%支付违约金外,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导致货物污染、受潮、包装损坏、货物短少、变质、货物非自然损伤以及货物灭失的,乙方除百分之百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运输货物价格10%的违约金。

  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工伤等事故,由此引起的损失及相应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一概无涉。

  5.乙方在承运过程中,未按甲方托运单要求的期限送达货物,导致收货方索赔或引起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并承担运输货物价值10%的违约金。

  6.以上事项,若由于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可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发生诉讼的,双方约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4.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托运方: 承运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xxxx年xx月x日 签约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8

  托运方:_______

  承运方: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道路货物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_______

  二、包装要求:

  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四、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运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9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年日为止。

  二、甲方支付乙方运输费用标准为:每公里 元。每月____日结清上月运费。若甲方未能按时交付运费,乙方有权按照 %收取滞纳金。

  三、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具体货物、收货人、收货地址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货物调拨单确定,所签调拨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如若因甲方包装问题导致货物受损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交付乙方的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品、严禁品等,如若因夹带上述物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全额赔偿。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将物品保质期、储存条件等具体情况告知乙方,若因甲方告知不明导致物品受损的,乙方不负责任。

  六、乙方须按照货物调拨单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并要求甲方收货人签字确认。

  七、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若乙方已尽通知义务,但甲方收货人仍未及时接收货物导致货物受损的,乙方不负责任。

  八、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等有可能导致货物受损的情况,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成本价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九、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

  十、如有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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