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时间:2020-07-30 16:07:47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运输合同锦集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运输合同锦集5篇

运输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_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__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起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完毕起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领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__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_______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时间装货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船,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运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的数量的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全船的运费的_____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______ 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依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___份,交_________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

运输合同 篇2

  根据经济公约法和省海上运输办理法则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筹划托运货品,乙方赞成承运,特签订本公约,互助服从,彼此制约,详细条目经两边会商以下:

  1、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配置),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法则办理。

  2、货品集结:

  甲方应安乙方指按时候,将货品于天内集结于港,货品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3、装船时候:

  甲方关联到达港赞成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筹办接管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功课时候,自船舶抵港已靠好船埠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品。

  4、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终了办妙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品运到目标港。不然按货规第三条法则负担滞延费用。

  5、解缆关联:

  乙方在船舶装货终了解缆后,即发报关照甲方做好卸货筹办,如需领航时亦关照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6、卸船时候:

  甲方包管乙方船舶到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不然甲方按超出时候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进程中,因气候感化装卸功课的时候,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感化时候扣除。

  7、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教导工人按章操纵,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包管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定前提所产生的吃亏外,对付输送货品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当真。

  8、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品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品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法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9、费用结算:

  本公约经两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根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10、附则:

  本公约甲乙两边各执本来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办理局挂号备案。如有未尽事件,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办理法则和经济公约法的有关法则会商办理。

  甲方(盖印)乙方(盖印)公约办理构造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代日

运输合同 篇3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某某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某某标段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 到达地: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 辆,车辆牌号: ,行驶证号: ,载重量: 吨。车辆需配备防尘、防抛洒装置。

  第五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 元/吨*公里计算。

  因本合同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运费,乙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

  按月结算。于每月五日前对上一月运费进行结算支付。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按照国家定价由甲方提供,燃油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从乙方运费中扣留支付。

  第八条 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元)。上述保证金收取后由甲方出具保证金收据。

  合同期限届满后,上述保证金由甲方予以返还(从中应予扣留支付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除外)。

  第九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的土方在经过甲方指定地磅的计量后,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账。日常运输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上述台账的运输数量和运输里程记录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5、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须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已交合同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2、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拾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否则,除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外,还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未结算部分运费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甲方违约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实际支付清结之日止。

  4、乙方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不得延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5、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撤出施工现场,不得延误。否则,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6、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营运和土方施工的许可权,并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7、乙方运输车辆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妨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秩序的,按每查处一次处以违约金伍佰元人民币(¥:500元)的标准,由甲方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8、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点装卸,不得乱装、乱卸。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非定点装载部分的运输量不予结算,从乙方运输台账中剔除;如属非定点卸载的,还须由乙方负责将非定点卸载部分的土方进行清理,装运至指定地点卸载。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发生三车次以上(含三车次)非定点装载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乙方每发生非定点装载一次,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以外,甲方还有权按500元/车次的标准对乙方处以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9、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燃油,乙方必须保证用于本合同土方运输任务,不得另作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燃油供应。

  10、乙方运输车辆非经甲方批准,擅自停止运输作业时间累计达48个小时以上(含48小时)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未结算部分运费将不再结算支付,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11、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作业中造成周边环境扬尘污染、路面污染或噪声污染,被有关部门处以行政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时可从乙方的运费或合同保证金中扣留支付。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 承运方(签字):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住 所:长沙市雨花区 号 住 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4

  发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运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运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承运方式

  一、基本承运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桶装水和瓶装水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客户指定的地点。

  2、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3、承运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运金。

  4、合同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过磅费、过(省)境费等经营成本。

  5、运输范围:大理市范围内。

  二、补充承运经营方式:

  1、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2、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 汽车,车架

  号 ,发动机号 。

  3、乙方车辆必须车况完好、证照齐全、购有货物运输险和第三者50万以上保险、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有运输安排即按规定时效配送。

  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承运车辆管理及运营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 承运经营保证金和承运金

  一、承运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承运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 。该保证金为乙方在合同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扣减部分的剩余保证金。

  二、承运金

  1、承运金按货运吨位或货物数量,同时结合运输距离进行核算,合同期限内,因油价上涨等因素导致乙方运输成本增加的而需要重新核算承运金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协商。

  2、承运费用:

  3、甲方每月承诺保底配送量:

  4、承运金累计支付,每月5日至8日前双方就上一财务月运费进行核对在承运经营的次月15-18日全额发放,国家规定节假日顺延至收假日发放。

  5、甲方财务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6、支付方式:乙方提供足额发票,甲方以现金支付或转账方式支付。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甲方另有权通知乙方参加临时学习。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服务规范、在运输车辆上粘贴统一标示或广告。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费用。

  7、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每天配送量不超过500件时,必须当天送完所以货物。

  2、乙方负责仓库管理,做好明细账目(进、销、存)每周、月向甲方上报仓库账目,仓库货物遗失或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3、乙方有义务保证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4、乙方有义务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全部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案。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应主动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给甲方。

  5、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6、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7、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8、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9、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10、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1、乙方运输桶装水的有义务将空桶免费运回至甲方工厂。

  1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卸货。

  13、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碰到确非乙方合同约定范围作业的,积极同甲方协商解决。

  14、乙方同意甲方在承运车辆上发布车身广告,其广告登记、制作、粘贴由甲方完成;乙方有义务进行维护。

  15、乙方负责收回配送产品货款,并于第二天上午到甲方财务缴清。

  16、甲方提供产品乙方实行滚单支付,即第二单结清第一单货款,以此类推。

  17、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因乙方服务、配送速度等原因遇到客户投诉,每次给予伍拾元处罚。

  第七条 货物装卸、运输规定

  1、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发货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发货车辆,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调整运输车辆。每车的装载量按照甲方开具的运输清单数量确定。

  2、货到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客户按照发运单进行数量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签收人签收,如未按指定签收人签收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作为该车运输验收的依据。

  4、发货签收凭证(发货单回执、运输联、总数量确认单回执等)由乙方负责返回方发货员,乙方在卸货完成后根据甲方客户实际收货数量和收货单位指定签收人签认后必须在24小时内交回甲方发货人核销。运输联由乙方保存作为结算依据。

  5、乙方交回甲方的送货回单(发货单回执联)上应有指定收货人与乙方两个人的共同签名,如因乙方原因未将货物交到指定收货人手中或者相关收货回执中的签名不是指定收货人本人的签名的或未签名的,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未有效签收对应的货值从乙方的运输费用中进行扣减;如乙方的运输费用不足以扣减的,乙方承诺赔偿剩余部分。

  6、如因乙方没有按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吊卸堆放而产生的驳运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承诺其驾驶员严格遵守厂里的规章制度,文明停车,文明装车,文明出车,不损坏厂区内的任何东西,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不谩骂他人,不打架斗殴,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担,并同意甲方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8、乙方由驾驶员签字认可的行为属于乙方行为,甲方不存在于驾驶员之间的任何交易及债权债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驾驶员不得以个人身份干涉或参与。

  9、乙方应充分保证运输时效性,并按运输公里数进行时效约定,未在约定时间内配送到指定收货地点按200元/次进行延时罚款,详细时效约定如下:

  50公里内: 2 小时;100公里内: 4 小时;200公里内: 8 小时;300公里内: 12 小时。 (以上时间不包含在厂装卸货物时间,实际时间以车离开工厂时间开始计算;超出300公里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货物运输及风险承担

  一、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交通事故,事故赔偿责任,乙方全部承担。

  2、从甲方工厂装车完毕至将货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点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止,发生货物毁损的,由乙方按照开单价全额承担。货物运输险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3、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4、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二、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伍仟元 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仟元/次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承运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擅自倒货、窜货、私自开单销售或将承运货物转卖任何第三方、换车、配载的、捎带与承运工作无关的第三者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5、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6、超出合同范围,未通过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费用等有损甲方商誉的;

  7、甲方车身广告被恶意涂盖清除的;

  8、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未当日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给甲方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三、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运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 壹仟元/次 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三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3、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4、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5、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6、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7、在甲方工厂或客户处,有谩骂他人、打架斗殴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佰元/次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发货签收回单不能在24小时内交回甲方的;

  2、发货回单未有甲方或客户指定人员签收的;

  3、发货回单未有乙方在运输人员栏签名的;

  4、对账时乙方不能提供货运单运输联的;

  5、进甲方工厂未按照甲方车辆停放制度,车辆未停放在指定位置的。

  五、甲方应在扣除乙方违约费用后,按时向乙方支付承运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0.1%的违约金。

  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乙方违约费用、赔偿金额等,双方应在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赔偿金额未确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月扣除的,可在后续月份结算中扣除。该结算由甲方出具清单、乙方3个工作日签收确认,否则视为乙方默认。

  七、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一、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运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甲方就煤炭运输事宜与乙方通过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和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运输协议条款:

  一、运输项目:煤炭运输

  二、运输货物名称:煤炭

  1、运输路线:兴隆煤矿--育才煤矿--纳林塔煤矿--多经站台。

  2、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运输价格:每吨24元(不含运输税票)

  4、以当前市场油价为基础,油价涨跌价格相应调整,(补油差)。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足够的煤炭货源,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煤矿各种大型检查及当地政府各项通知等),如甲方没有货源造成乙方车辆停工2日视为正常,超出规定时间,每日每台车辆补偿1000元。

  2、甲方应提供足够条件协助乙方正常工作,如协调运输道路周边关系。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经济和刑事责任。

  4、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运输地点,甲方必须在4日内安排乙方车辆装车,超出规定时间内甲方赔偿乙方每日每台车辆1000.00元(除自然灾害,政府通知外)。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煤炭运输指令,按照甲方的要求运煤的指定地点。

  2、乙方应确定专职人员管理协调车辆运输业务,装车时服从甲方及煤矿现场调度的指挥人员,遵守装车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甲方的要求组织煤炭运输。

  3、乙方负责每吨货物的全程运输,按照甲方要求精心保管货物,确保及时安全无损到达指定地点过磅,卸货。

  4、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掺假由乙方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在正常气候时,乙方运输货物不得超出在煤矿所过磅吨位,如有扣除每台车辆20xx元(除雪雨天气外)

  5、如发现乙方运输车辆在运输期间换煤,煤里加水,直接影响煤炭质量,甲方有权停止该车辆运输权利,乙方车辆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6、乙方车队如有不能正常运输车辆及时向甲方申请,乙方必须安排正常运输,如乙方不能及时安排车辆应向甲方说明原因,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如乙方车辆正常维修维护及交通事故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车辆必须正常运输货物,如影响甲方运输数量,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7、车辆运输的行程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正常规定的交货时间。

  8、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每辆车的四正一险,甲方做为备案(车主身份证及车辆所属单位证明及挂靠公司证明,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资格证,保险单复印件)。

  9、乙方保证 日内到达车辆 台,如乙方车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甲方运输地点,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50000.00元。

  五、结算方式

  1、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供支付运费的所有票据,到甲方结算支付运费。

  2、乙方应出具磅单及运输发生的所有费用票据,作为运费的结算依据,货物亏损限额在单车200公斤以内,超出部分按所货物价值折款扣除每吨500元。

  3、结算时间:每日早9.00点前交前日运输费用票据,每日17.00点结算。

  4、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不予结算(除节假日外,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六、启动资金

  1、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指定运输地点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每台车辆3000.00元,做为乙方车辆启动资金。

  2、甲方在5日后一次性扣除乙方运输每台车辆的启动资金3000.00元。

  3、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运输地点后,甲方必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车辆的启动资金每台车辆3000.00元,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启动资金,甲方赔偿乙方每台车辆的往返的实际全部费用的两倍。

  4、甲方扣除乙方启动资金每台车辆1000.00元,作为合同保证金,合同完成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不可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得运费作为违约金。

  2、如因工作人员,车辆原因给甲方目的地人员,设施造成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作关系,甲方赔偿乙方全部车辆运费的10%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由依法解决。

  九、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具协商续签事宜。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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