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时间:2021-03-01 14:59:42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运输合同合集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运输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运输合同合集10篇

运输合同 篇1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3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 货物

  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作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输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间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 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 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 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代 表 人: (签章)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 月 日订立

运输合同 篇2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运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竭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全椒丽阳兰庭钢管、扣件等货物运输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全椒丽阳兰庭1#、2#、8#、9#楼及地下车库

  二、工程地点:全县椒陵大道与南三路交叉口处

  三、内容包括:运输、装卸现场所有的钢管、扣件等

  四、单价:全椒———合肥(合肥邦富架业公司)

  钢管扣件:数量320车(暂估),综合单价780元/车;合计249600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

  备注:1、以上单价含劳务公司3%的管理费,乙方配合装卸。

  2、以上单价必须确保钢管每车不得低于3000米。扣件每车不得低于120xx只。

  3、具体推运车辆数以现场实际统计的车辆数为准。以上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装卸、运输等一切费用。

  五、工期:

  1、满足现场的进度需要。

  六、付款方式:

  运输费用每达到10万元时,经双方核对确认后支付其运输价款的70%,余款在运输全部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费用自理,后果自负。

  2、乙方签收好货物出场后一切事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途中货物丢失、损坏、盗窃均由乙方按原价赔偿甲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至区内的货物特约承运单位。承运的品牌有:等的货物。

  二、承运路线及价格

  路线为:此运费不包括货物开具运输发票金额,市内包送达仓库。

  三、甲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要托运的货物包装必须完好,如因甲方货物的外包装不合格造成货物残损或在无开箱情况下发生内包装货物短缺等,责任由甲方自负。

  2、方不能交付或在货物内夹带危险品,禁运物品给否则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甲方有货物托运时,至少提前知发货工厂送货到乙方收货点。

  4、甲方在托运货物时,必须完整提供收货人姓名、地址及电话,以便能准备交付货物,否则造成失误及一切裙带责任,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贵重物品应保价运输。

  四、乙方应尽责任和义务:

  1、交接货物时,必须提供标准的托运单据一式四联和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此单据可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凭证。

  2、乙方应按时将甲方的货物递至收货点,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说明。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丢失货损坏(除不可抗力自认原因外),乙方必须按预定赔偿。

  4、乙方须提供车况好、手续齐全车辆运输甲方货物。

  5、乙方不可将甲方食品与其他有污染或有毒货物混放,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选择一项)

  1、货到即付款。

  2、乙方凭收货证每月

  六、违约责任: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国家相关法律向当地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日起至年月日止。

  注:运费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可做适当调整。

  甲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期: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2、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3、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3、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6、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三、具体操作方式

  1、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______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合同的铁路运输价格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_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保证金;

  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保证金;

  3、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货物运输合同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委托合同

  ·货运代理协议书 ·棉花运输合同 ·班轮运输合同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

  (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恐怖的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运输合同 篇7

  甲方(托X方):

  乙方(承运方):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11085-8

  9)及有关运输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互利互惠、保质保量、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第二条承运范围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终端用户及其他指定地点。

  第三条承运油品

  柴油。

  第四条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承担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5、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石化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油库油罐车装、

  6、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

  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第五条承运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

  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第六条运费定价

  1、本价格包含乙方运输过程中必须支付的通行费等一切与运输相关的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具体核算标准: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计费单价215;成运油品数量215;计费距离;

  第七条权利义务

  1、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权义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

  (2)油品运输送达加目的地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乙方无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油品,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示办理。

  (3)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运送计划,合理调度运输车辆。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系统制定的有关成品油运输规章制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油品运到指定的地点。对托X的油品安全负责,保证不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转托甲方的成品油运输业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其他规定

  1、本协议由甲方全权委托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履行和管理。

  2、本协议签约地为甲方的住所地。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8

  甲方:武汉铁塔厂 (委托方)

  乙方:谷城通达物流有限公司 (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双方充分、平等的协商,特制订本运输合同。

  一、服务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的送货要求和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门到门的运输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送货过程的货物相信服务;

  3、乙方为甲方提供在途车辆位置情况信息服务。

  二、运输方式及运输计划货物运输合同1、乙方根据甲方的运输要求,负责上门提货并按甲方要求准确无误无损的把货物送达甲方所指定的目的地;

  2、运输方式:;

  3、运输货物的工程名称:

  4、运量:约吨(最终重量按双方核定的重量为准);

  5、规格:每车货物的重量和平面及立面尺寸原则上均在营运车辆规定的范围以内。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按照预定的发货计划通知乙方发运货物,承运方必须保证委托方的运输

  时间;

  2)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时,保证货物的合法性,并向乙方提供与所送货物相符的相应出货单据。明确表达乙方托运货物的价值、件数、重量、体积、目的地,以便于乙方安排车辆正常送达;

  3) 甲方负责安排托运货物的装卸,并衔接好客户的收货事宜,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好收货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4) 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拒绝装车而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5) 甲方装卸工不能将破损,有污染等不良品混装进车内;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承运通知后,按时将合格车辆派到甲方。逾期未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运输计划;

  2) 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将甲方货物送达目的地,但如遇天灾、山洪、塌方、地震、战争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情况,乙方须即时通知甲方并将预急处理措施告诉甲方:

  3) 货物在承运期内,丢失、短少、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按成本价格赔偿)(不可抗力因素及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所造成的除外),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址将货物直接交给客户,办理交接手续好,必须将有效签收回单(含有收货人、收货数量、收货日期时间、图章等信息)反馈给甲方;

  4) 乙方在接受甲方要求运输的货物时,应对货物的数量及包装(以外包装为准)进行清点核对。对装车过程进行监装。对装车过程的不当操作及外观或包装有疑问的货物应指出,纠正或拒装,装货后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对所承运的货物负安全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以及货物卸错地点需要转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货损、货差按成本价格赔偿);

  6)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发货计划运输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如乙方擅自终止运输合同或不能满足甲方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10%的合同总价作为赔偿;

  7) 运输质量:乙方保证运输车辆清洁、干燥。因乙方驾驶员违反文明作业规定,与甲方客户发生争

  议,造成恶劣影响,致使甲方客户投诉,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运费及结算方式

  1、运费:/吨;

  2、结算方式为单项工程结算,按甲乙双方核定的重量开票结算;

  3、付款:工程铁塔承运完后,甲方收到乙方的运输(可抵扣)发票,在三个月内以汇票的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合同的有效期及其它

运输合同 篇9

  经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从_________配套供应商(以下简称丙方)处运输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权负责甲方的汽配零部件运输及相关工作。甲方与丙方就执行与乙方的运输及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签订人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

  1、丙方的包装应符合甲方的《包装认可协议》。

  2、乙方对甲方与丙方的《包装认可协议》进行确认。

  3、只有经过三方共同确认的包装后,运输事务才可执行。

  4、经三方确认的产品包装,未经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经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装,由此造成帐物混乱或增加的管理等费用一切由丙方负责;若包装协议需更改,产生费用增减,由甲方和丙方协商解决。重新签订新的《包装认可协议》。

  第三条到货计划

  1、丙方执行甲方原有采购计划进行备货。

  2、具体计划由甲方和丙方商讨提供,采用jit看板供货,即甲方发出看板需求由乙方传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进行发货。

  3、如出现新的供货方式的变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协调解决。

  第四条到货与验收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段送至甲方。

  2、丙方在货物发出后,应随附供货清单、出厂检验单(含合格证或检验合格章)、提货单、附带看板给甲方,作为甲方收货或办理货物入库的依据。

  3、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根据供货清单对乙方货物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办理收货手续。如实收货物与发货清单相符,甲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盖章认可,作为对帐凭证及甲方付款的依据之一。如没有免检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货物两个小时内进行检验,该货物合格后交付。否则,在下次乙方运输返回时带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实收货物(含内包装数量)与供货清单不相符或有错装、缺件、不合格等现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丙方,并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乙方、丙方应保证甲方的生产线正常运行。

  第五条运输

  1、乙方保证能使用甲方指定的运输车型及车辆装备的要求

  2、乙方保证运输使用车辆的整洁与卫生。

  3、乙方保证执行甲方规划的外部运输路线。

  4、甲、乙、丙方将每月记录的运输数据进行核实,以便费用的结算。具体运输数据包括:每日/每月的运输频次明细(单向行程)、运输总天数(天当日按8时至次日8时计算)。

  5、对由于乙方运输不善或未按甲方规定运输引起任何丙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服务

  1、甲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2、丙方承担乙方运输的货物和器具的本方装卸服务。

  3、本着对甲方和丙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乙方可以提供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

  4、乙方无偿提供因为零部件质量问题产生的紧急运输,丙方无条件配合,以保证甲方生产线的正常生产。

  5、运输以外业务的服务,其服务费用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三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库存和生产计划对丙方下发《供货计划》,以便确保丙方的生产顺利、库存合理。

  2、甲方保证按照到货批次,对货物进行先入先出。

  3、甲方有责任把供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返馈给乙方。

  4、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5、甲方负责看板需求信息的发出,并对看板的流失负责解决。

  6、甲方负责解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纠纷。

  7、甲方负责发出紧急运输信息的发出。

  8、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9、甲方对乙方与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乙方责任:

  1、严格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运输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独立承担损失。

  2、承担从丙方发货到甲方入库前货物数量差异的责任。

  3、保证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数量、准时完成自己的运输服务。

  4、承担因运输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罚,按甲方生产线每停线一分钟罚款_________元计算。

  5、负责看板的传递以及其传输过程中流失责任。

  6、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7、负责承担甲方产生的紧急运输。

  8、不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乙方应偿付丙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次,同时甲、丙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丙方责任:

  1、负责产品的包装质量。

  2、负责开具《供货清单》,为清单的正确性负责。

  3、保证对乙方装卸服务及时,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负责。

  4、承担因合作、装卸不及时等原因影响甲方生产线停产的处

  罚,按每停线一分钟罚款_________元计算。

  5、负责运输数据的记录。

  6、无条件承担紧急运输的配合工作。

  7、承担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

  第八条运输收费标准

  一、本地的短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短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元/月(一月26个工作日)。

  2、如果有一个月的工作日非标准的.26日,增减的天数按_________/日的标准在月费用上增减。

  3、乙方的运输费用由_________承担。(附运输费用分摊标准)

  4、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5、甲方不介入费用的收取与分摊。

  二、_________等地的长途运输的收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长途)

  1、乙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元/次

  2、乙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运输费用结算策略与结算时间为当月15日开始结算上月费用。

  4、甲方运输费用的收费标准为_________。

  5、甲方的费用由丙方承担。

  6、甲方的运输费用从当月的丙方的货款中扣除。

  第九条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对甲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一次处理。

  2、甲方负责将丙方装配不合格件统计,出具《不合格退货单》,由丙方确认或丙方授权乙方确认。

  3、经过丙方确认或乙方确认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装载与乙方的运输车上,运至丙方,不在单独组织运输,不合格品的返回运输乙方不计算费用。

  4、对没有免检的零部件出现质检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时,及时带回。

  5、其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与丙方双方另行解决。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对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10日内立即将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续时间以及事故的影响通知给另两方,并且提供充分的证据。

  第十一条争议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三方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及期限

  1、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甲、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且不负任何责任,并且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a)乙方在报价、服务和运输过程中有欺诈行为;

  (b)甲方不再继续经营、宣告破产、被指定接管人或有其他任何破产法所提供的便利条件发生;

  (c)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严重不满足甲方或丙方的要求,连续三次或一月内总计三次出现严重事故导致甲、丙方抱怨,而且未能及时有效的改进;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违约通知的7天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e)在本协议谈判或履行过程中,乙方提供的重要事实的陈述不真实或未能以书面材料或陈述形式提供重要资料;

  (f)针对协议所述产品而言,乙方从事非法、违反有关法律的行为。

  2、一旦本协议终止:本协议一经终止,所有一方所欠对方金额(双方有争议的款项除外)都应结清,所有的付款周期仍然为上述付款的规定。

  3、本协议可在每次规定的期限到期后自动续延6个月,除非一方在该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两方发出终止通知。否则连续多次,本协议为是一个固定期限的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

  1、三方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乙方应自费获得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许可和登记,并且经要求应把上述有关复印件提供给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将继续生意兴旺而不必屈服于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将不会同其有理由认为或怀疑任何从事非法或不道德经营的承包商、批发商、代理人、客户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来。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政府官员、政治团体官员或政治团体或其候选人提供、许诺或支付任何有价值之物,以谋求乙方或丙方不正当利益或引导该管理人员利用其影响力帮助乙方或丙方获得某些业务。如果乙方或由其负责的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条所述的规定,则将构成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的正当理由。而乙方对此无权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赔、

  2、乙方保证其股东、合伙人、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中无甲方前雇员或现雇员亲属,甲方认可的除外。如上述陈述即将变得不再真实之时,甲方同意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一步同意乙方有权随时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见指导,如60天内乙方无改正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上述陈述不再真实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发觉并提供真实、有效且及时的有关证据充分说明陈述之虚假后,甲方同意与乙方的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合同在陈述不再真实之时自动终止。

  3、三方应各自承担政府,其代理机关或地方政府依据税法就本协议的履行向其征收的一切税收(包括但不局限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其他税收)。

  4、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条款所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这一权利。5、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任何合同双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条款无效或失效,则本合同其余部分不应因此而受到影响。尽可能相同的条款来取代无效或失效条款。

  第十四条合同法律效力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关部门。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制定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与丙方的供货合同终止,本合同自动终止。执行终止条款。

  3、本合同生效地: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运输合同 篇10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对接 在现代法学中,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分属不同领域,被不同的部门法所制约。在通常情况下,学者和实务操作者亦将二者割裂对待,分别研究。然而,一个不可忽视的事实是:国际货物贸易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之间具有紧密的相关性。在实践中,正是由于国际贸易业务的操作对跨境交付货物产生需求,海上货物运输业务才应运而生。因此,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实际上是国际贸易合同履行过程的某个部分或某个步骤。正因为如此,国际贸易合同的主体必须使这两者良好地契合,否则难以保证其自身在国际贸易中利益与风险的平衡。

  1 关注两合同之间对接问题的必要性

  1.1 经济原因

  自19世纪中期以来,经济全球化的脚步从未停止过,国际贸易更是日益繁荣。20xx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5%。作为经济全球一体化的重要参与者,唯有熟悉国际贸易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游戏规则,并熟练运用其规避风险,才有可能成为国际贸易中的赢家。尤其是20xx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在全球经济环境不佳的状况下,我国进出口贸易商必须正确理解贸易双方法律关系并加以灵活运用,才能有效规避风险,降低损失,保护自身权益。目前,大部分的国际贸易合同选择用海上运输来完成货物的交付,其主要原因是海运方式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具有性价比、安全性较高的特点。因此,探讨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与国际海运合同对接的问题十分必要。

  1.2 现实原因

  将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结合起来进行探讨是实践的需要。任何国际贸易的过程必然涉及货物的跨境交付,因此不可避免地需要选择某种运输方式来完成这一交付过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就是国际贸易商在订立、履行国际贸易合同后,为完成其自身义务而订立的辅助性合同。一方面,运输合同必须符合贸易合同的要求;另一方面,其作为一个独立的合同,涉及运输、交货等重要环节,对于贸易合同中当事人的利益有着非同小可的影响。由于这两份合同的衔接不佳而导致各种问题发生的情形在实践中不在少数。在这种“3方当事人、2个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当事人只有使这两份合同保持良好的对接,才能真正保护自身的权益。

  2 两合同之间的对接环节

  根据《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xx)的规定,在国际贸易合同中,卖方主要的义务是供货、交货、通知买方等,买方主要的义务则是支付价款、受领货物、检验货物等。除此以外,其他的合同义务(如办理许可证,订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划分费用,提供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等)由买卖双方通过合同的具体约定予以分配。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连接点有二:一是主体身份,贸易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在很多情况下亦是运输合同的主体;二是贸易术语,贸易术语构成连接贸易合同和运输合同履行的桥梁。合同中贸易术语的具体内容决定国际货物贸易中的运输、费用、风险等由哪一方控制和承担,而这些环节在实践中又是需要通过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来实现的。换言之,这些环节既受到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制约,也受到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制约。

  3 两合同之间的具体对接问题

  3.1 fob条款下货物的控制权问题

  fob条款一直是国际贸易实践中欺诈案件的“多发地带”。一般在订立国际货物贸易合同fob价格条款时,由进口商负责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进而享有要求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权利。这意味着出口商可能过早地失去对货物的控制权。例如天津海事法院曾处理以下案例:发货人虽持有提单,但因为提单上的托运人一栏记载为收货人,故发货人与承运人之间不存在权利、义务的关系,出口商对承运人不享有诉权,法院据此驳回发货人的起诉。

  作为发货人的出口商面临的这一风险,在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后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该规定第12条明确:“向承运人实际交付货物并持有指示提单的托运人,虽然在正本提单上没有载明其托运人身份,因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要求承运人依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该条的适用范围存在一定的限制(即原告应当是向承运人实际交付货物的托运人,涉案提单应为记名提单),故此类风险并不能完全被排除。 简言之,在fob条款下,卖方在交易伊始就丧失对货物的控制权,其至少面临两方面的风险:其一,买方不支付货款时,除了对买方提起诉讼这一方式外,几乎没有其他救济途径;其二,在卖方向承运人(或无船承运人)索赔时,其面临证明其与承运人(或无船承运人)之间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的困难。

  以上种种问题即由实务中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与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之间不能很好对接所致。换言之,货物卖方若要避免此类风险,必须对这两个合同的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整。卖方可以要求将跟单信用证下对单据的要求修改为“货运代理人收讫货物证明”(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fcr)。这样,无论提单如何签发,签发给谁,卖方都以fcr方式完成结汇和交易。但由于在这种方式下卖方只需向承运人交货即可结汇,故对买方而言风险甚大,买方一般不会同意对信用证作如此修改。事实上,此种方式是否可行,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在谈判中的地位。

  基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fob条款下的货物卖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尽量控制风险。

  (1)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合同中明确:采用fob条款,运输由卖方进行,运费由买方承担。即卖方在安排运输时一定要明确其应当被记载为提单上的“托运人”,并要求承运人将提单签发给卖方,以保证卖方对货物的控制权。国际贸易沿用的国际惯例一般并非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如果国际货物贸易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对贸易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作如上更改,则在法律上并无任何障碍。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第42条第3款借鉴《汉堡规则》的规定,对“托运人”定义作出扩充,使《海商法》中的“托运人”既包括缔约托运人又包括实际托运人(发货人)。因此,在我国,倘若出口商能够证明自己是实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的当事人,则其“托运人”的地位就可以得到证明,故出口商通常会留意对大副收据等交货凭证的签收和保留。但仅有这些凭证不足以保护其自身利益,因为《海商法》没有针对“发货人”的权利作出任何规定,只是简单地将其放入“托运人”的定义中。《海商法》规定: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应当签发提单。但根据该条规定,并不能明确“发货人”是否有权要求承运人向其签发提单。在实务中,承运人仅依据向其委托订舱的托运人的指示签发提单,而拒绝依据发货人的指示将提单签发给发货人,或拒绝将提单上的“托运人”显示为“发货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出口商最好能在贸易合同中明确约定,货物买方在安排运输时必须保证提单上的“托运人”一栏记载为货物卖方,并且货物卖方享有优先要求向其签发提单的权利。此外,fob卖方不仅要在货物实际交付时要求承运人将其托运人的身份记入提单,且要以《海商法》下“实际托运人”的身份,要求承运人将提单签发给fob卖方,以避免自身过早地丧失对货物的控制权。综上,在目前的国际贸易实务中,fob方式下贸易合同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之间不能较好衔接的问题比较突出。出口商应当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在对贸易对象信誉度不甚了解的情况下,建议出口商选择以cif方式出口货物。

  3.2 贸易方式的灵活选择

  事实上,贸易方式的选择非常灵活,若简单地认为“出口宜采用cif术语,进口宜采用fob术语”是不可取的。贸易商应当从自身的实际要求出发作出选择。

  一些散货(如石油等)交易通常签订年度合同,而每一票具体货物的价格却以货物装船(或提单签发)当天的市场价格为准。在这种情形下,谁掌握运输的控制权,谁就掌握货价的决定权。

  例如,在市场波动、货价下跌时,fob买方可以通过拖延时间、暂缓装货的方式来谋取货价下跌带来的利益。在英国曾发生这样的案例:某艘油船被程租去尼日利亚装运12万t原油。在船舶已经到港的情况下,由于fob买方(承租人)了解到当年2月份的油价可能比1月份下降0.617美元/桶,故想拖延至1月31日以后装船(贸易合同约定,货价以提单签发日期为准),遂要求船舶所有人延后装船。然因种种原因,船舶所有人仍签发1月31日提单,致使fob买方(承租人)蒙受60万美元的损失。fob买方(承租人)因此向船舶所有人提起索赔。实务中不乏贸易商抓住诸如税率变化等可乘之机,先以fob买入货物,而后在船舶尚在海上运输途中,甚至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再寻找合适的买方的事例。

  在国际货物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从自身的需求和便利性出发来选择是否掌握运输的主动权,并且不必受制于传统的fob或cif方式。如果国际贸易双方订立的是长期合同,且买方可根据自己的库存、销售情况来决定具体交易时间,则其可要求以fob价格进行交易,以便掌握主动权。

  3.3 滞期费的衔接

  有观点认为,滞期费仅在运输合同项下值得注意,而在贸易合同项下不应当关注。事实并非如此。在目前港口拥堵频繁发生、国际贸易利润日趋下降的背景下,动则几万、几十万美元的滞期费有可能成为决定国际贸易是否盈利,或者盈利多少的关键。无论货物的运输由贸易中的哪方控制,均无法回避滞期费的问题。

  倘若港口拥堵或者装卸效率低下,则发生滞期费的可能性就较高。因此,船舶所有人通常在租约中约定由承租人承担滞期费。在cif方式下,承租人(卖方)可以控制装货时间,但无法控制卸货时间。因此,作为承租人的卖方会尽量将卸货港可能发生的滞期费风险转移给买方。同理,fob方式下的承租人(买方),亦会尽量将装货港可能发生的滞期费风险转移给卖方。所以,在订立货物买卖合同时,负责安排运输的一方应当在贸易合同中增加条款,约定合同另一方须在多长时间内完成装(卸)货,否则由此发生的滞期费将由另一方承担。

  在订立贸易合同时无法预估租船合同下的滞期费数额,因此通常的做法是在贸易合同中加上“滞期费按照租约约定”(as per charter-party),即将租约中的滞期费条款并入贸易合同。如此,订立运输合同的一方即可通过贸易合同与运输合同的对接,将其无法控制的装(卸)货滞期费转移至贸易合同的另一方。有学者质疑滞期费条款并入的有效性,认为非承租人的贸易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无法了解租约内容的,因此,将租约中的滞期费条款并入贸易合同并让其承担租约下的滞期费并无依据。英国法则认为,既然贸易合同中明确约定作为非承租人的贸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装卸义务,且明确滞期费数额按照租约确定,这就意味其能够预见一旦装(卸)货发生延误,即应当承担滞期费损失的后果,因此滞期费条款的并入合法有效。当然,贸易合同中不负有安排运输义务的一方(非承租人)亦可通过在贸易合同的滞期费条款中设置费用上限来保护自身利益。鉴于英国目前仍是世界海事审判的中心,故英国法对该问题的判例对实务操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滞期费问题较为复杂,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实务中一直是热点问题,国际贸易商应该对其有所了解。若要保证贸易合同中滞期费的约定能够完全保障自己的利益,则务必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滞期费条款有所了解。例如,对于装卸的开始时间,不同的措辞即产生不一样的结果。倘若贸易合同中约定“自船舶抵达指定泊位时起算滞期费”,则港口拥挤所致的滞期费就不能转嫁给非租船方,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船舶抵达指定的码头(泊位)后方能开始计算 装(卸)货时间;但是倘若在“自船舶抵达指定泊位时开始起算滞期费”之后加上“无论靠泊与否”,则即使船舶没有进泊,也允许船长在进港后递交装卸货准备就绪通知书,装货时间也从此起算。

  综上,国际贸易商需要掌握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滞期费的概念和内容,否则,倘若贸易合同与运输合同中的滞期费条款不能很好地衔接,就可能给贸易合同中安排运输的一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3.4 风险的分配和转移

  由于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即是对国际贸易合同项下运输部分的履行,故两合同之间必然存在诸多关联。又由于运输合同项下的风险与贸易合同项下的风险常常发生转移,因此贸易合同商应当对此予以足够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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