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1-11-10 09:57:19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装修合同模板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修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装修合同模板8篇

装修合同 篇1

  甲方(业主)(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

  》 装修工程合同的附件。

  1、 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2、 的内容和范围

  1. 达标2. 要求:乙方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期内,3. 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要求,4. 保障本次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达到(gb50325-xx)国家验收标5. 准(参见本合同6. 第二条《本合同7. 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1、2款)。

  8. 甲方保证: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在验收时无其他甲方自置的装饰和家具等污染源。

  9. 验收时间:检测(验收)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之6.0.1 条款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进行”,定为完工后 日内进行,10. 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11. 检测机构:甲乙双方共同12. 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

  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

  13. 验收监督:甲乙双方共同14. 监督检测(验收)过程,15. 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16. 甲/乙方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甲方检测监督人为: 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检测监督人为: 电话: 通讯地址:

  17. 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此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18. 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19. 到场的,20. 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21. 检测验收照常进行,22. 测量结果视同23. 双方认可。

  24. 验收证书:由合同25. 第4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26. 甲乙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27. 如无充分理由不28. 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29. 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30. 指31. 定的检测(验收)证书,32. 不33. 达标34. 的,35. 乙方必须在( )天之内重新装修或治理达标,36. 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37. 包括: 。如第二次检测仍不38. 能达标39. 的,40. 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更换建材重新装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检测达标41. ; □解除装修合同42. ; □扣装修款 %共计 元(人民币)(参见本合同43. 第二条《本合同44. 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3款)。

  45. 检测费用支付:应由 方一次性垫付,46. 事前在装修工程款中预留。事后按以下原则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初检所有项目达标,47. 由甲方承担;不48. 达标49. 则;由不达标项目引起的治理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50. 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12. 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3.1.1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 限量

  内照射指数(ira) ≤1.0

  外射指数(iγ) ≤1.0

  3.1.2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

  表3.1.2 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 限量

  a类 b类

  内照射指数(ira) ≤1.0 ≤1.3

  外射指数(iγ) ≤1.3 ≤1.9

  注: a类装修材料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b类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

  3.1.3 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ra-226、钍th-232、钾k-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γ)不大于1.3。

装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 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装修。

  二、 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电路布置图等。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对乙方不符合甲方设计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

  一、质量要求:

  (1)地板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

  (2)墙面刮完后,不得有不平,刮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3)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 施工质量必须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居然万佳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5)在乙方进行装修的物料中,除灯管,顶灯,壁纸,地板由甲方购买,其他的物料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对于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垃圾要求乙方自行清理,装修所需的部分材料如软膜的购买及安装,木地板的铺设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 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

  (为了防止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在装饰设计时就按合同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六、 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 元装修款。

  二期:工程初装完成付给乙方 元装修款。

  三期: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验收,如发现问题,需乙方全力配合完善,待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 元装修款。 余款元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

  七、 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日止,共计 天。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除甲方因本协议第三、(一)、2原因有权终止合同外,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八、 本工程除甲方购买的(灯管,顶灯,地板,壁纸) 材料外,其余材料由乙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必须达到商场认可后方可购买。

  九、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一年。

  十、本协议附附件一份。(附装饰项目预算单一份)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电话(或手机):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确认日期: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3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平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使用面积: 室 厅 卫 阳台 厨

  二、 价格

  清包工费: 元,大写: 。

  其中 水电工 元。

  木工 元。

  瓦工 元。

  油漆工 元。

  垃圾清运费 元。

  材料搬运费 元。

  管理费 元。

  三、 付款方式

  1、木工完成,付

  2、泥工完成,付

  3、油漆工完成,付元。

  4、工程竣工,付元。

  5、保修金 元,从竣工之日起半年后支付。

  四、 设计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 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 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10、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已完工程返工,其浪费的材料及人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 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 元/天。

  七、 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 垃圾清运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应日日清

  3、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 乙方应具备在启东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指定由为替补负责人。

  6、 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 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 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一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 施工项目清单

  2、 双方认可的报价单

  3、 乙方开出的材料采购清单

  十四、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 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方式提供: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3.2负责协调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3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

  3.6应按合同进度按时付款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指派 为房屋设计师和驻地监理,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经认可后的设计图并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由各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提供方负责。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提供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二次: ,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三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12 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2 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 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 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工作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xxxxx。

  2、居室规格:计xx平方米。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5、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工程总天数:xx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xxx元整(小写:xxx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2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1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3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绿色环保装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工程实行环保设计、采用环保材料、进行环保施工、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2.可检测工程(符合本合同4.1及4.2款的要求)验收后,甲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可以委托下列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国家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室内环境检测总站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室内环境空气检测项目为“甲醛”、“苯”、“tvoc”三项,检测数据以本合同列出的,上述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为准。

  4.甲方同意在室内空气进行检测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检测结果无效,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4.1检测须在未搬入家具,未配置木地板、橱柜等项目的情况下进行;室内所有对环境能产生影响的材料(如板材,涂料等)均须为乙方报价明细上和增减项单上的项目,且为乙方提供。

  4.2如果有非乙方施工项目,或有未与乙方书面约定(指合同或变更单)而进行施工的项目(包括数量增加而未有书面约定的),检测结果无效。

  4.3检测时间应在可检测工程完工验收_________天(不算做工程延期)之后进行,在此期间,室内必须每天24小时通风换气,地漏和下水管须用遮盖物封闭。

  4.4检测由乙方专职人员(非施工人员)、检测中心专业人员、客户三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唯此情况下进行的检测视为有效。

  4.5符合本合同列出的,具有国家资质检测机构所要求的室内、室外空气条件、温度等其他必要条件。

  5.由于装修引起室内空气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环保不合格的材料,因此如果室内空气经检验不合格,则首先要在使用材料上寻找原因。甲、乙双方首先共同查找在检工程中的材料,如果发现有本合同4.1及4.2条款的情况或行为,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如没有发现本合同4.1及4. 2条款的情况或行为,装饰所用材料全部为乙方承诺使用并提供的材料,责任由乙方负责。

  6.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原因除装修污染外,还有建筑主体、家具等污染,对装饰装修以外的污染,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室内空气不合格,乙方按下列步骤解决

  7.1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期限为一个月,治理造成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合同造价的3‰承担违约金。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之前的时间(以检测报告上标明的出具时间为准),不算做工程延期。

  7.2治理结束后,经检测室内空气仍不达标的,乙方为甲方办理退单,并退还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

  7.3乙方退还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不再负有其他责任。

  8.由于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含量会因挥发越来越少,因此空气质量不存在保质期。

  9.本合同必须与施工合同同时签定方可有效。乙方拥有对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居室规格: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⑴____室,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⑵_____厅,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⑶_____厨房,计__________ 平方米;

  ⑷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⑸_____ 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⑹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⑺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7.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

  2.人工费 _________元;

  3.设计费 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元;

  6.管理费 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元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认可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

  年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装修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门店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 全国各区域门店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不含灯具、电线)

  1.3工期:按甲方的工期管理规定完成装修。

  1.4 工程质量: 符合 的装修验收标准

  1.5结算方式: 单店独立核算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

  2.2 指派 甲方工作人员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施工前书面告知甲方在本工程设计或甲方指令中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能预测到而未告知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 指派 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放样,如图纸与现场不符必须与甲方设计师联系,及时修改图纸、调整施工方案等,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树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商铺)的关系。

  3.5 施工过程中涉及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水管及线路的,应当书面告知甲方,在取得批准后方可施工,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水管及线路所发生的事故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 腾空装修现场,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商铺中所滞留的物品、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3.8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清运垃圾时造成行政部门对处理垃圾的罚款全由乙方承担。

  3.9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交场前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2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5.1 质量: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工艺说明、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验收: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5.2.1 水电隐蔽工程

  5.2.2 防水工程

  5.2.3 泥水工程

  5.2.4 木工工程

  5.2.5 油漆、瓷砖、乳胶漆工程

  5.2.6 整体验收

  5.2.7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5.2.8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5.2.9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0 乙方应预计工程竣工日期,并提前7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5.3 保修:

  5.3.1本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及外墙的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其它工程为2年,终身维护保养。

  5.3.2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承诺的时间内派人维修(紧急报修如吧台理石、门锁、玻璃门、给水等必须立即安排维修),属保修范围内的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或维修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承担因维修不及时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5.3.3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结算时可调整:

  6.1.1 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

  6.2.2 经甲方确认的增减工作。

  6.2 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的支付约定:

  6.2.1 预付款: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开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进度款的50%支付给乙方。

  6.2.2 决算款:单店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30 个工作日审查完毕无异议后付清该店的决算款。

  6.3 工程质保金:

  6.3.1 如双方终止合作,甲乙双方合作一年以上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装修尾款中扣除壹万元(¥:10000元)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

  6.3.2 双方合作未满一年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装修尾款中扣除伍仟元(¥:5000元)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

  6.3.3 保修期结束后,扣除保修期发生的维修费,甲方将余款无息支付给乙方。

  6.3.4乙方账户信息:

  户 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装卸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另行支付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使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3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均应造表注明品牌、产地、单价、规格。

  第八条 安全施工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甲方相关的管理规定,如

  有违反,甲方有权向乙方做出每次200-500元罚款。

  8.2 乙方负责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物品、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2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安排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 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 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事故,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6 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工程验收。

  9.7 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的租金。如乙方逾期 5 天后仍不能交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8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造成的决算延误,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

  10.2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经过协商取得对方谅解后方可解除合同,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1.1 甲方对 门店的装修风格(包括但不仅限于门店内外 的商标、标识、图案、文字、布局以及店内货架、收银台、吊顶、地板等)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 (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络方式:

  乙方姓名(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络方式: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三卧室一客厅一餐厅一厨房二卫生间二阳台,套内面积98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部分家具打造等其他双方约定工程。

  5、承包方式为乙方清包工。

  6、总价款:¥9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元整

  其中:

  材 料 费: 无。 人工费:玖仟元整。

  管 理 费: 无。 设计费:无。

  垃圾 清运 费:无。 税金:无。

  其 他 费 用: 无。

  此款项经双方认可。若甲方在签约后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经双方讨后论按实另计。

  7、工期:自20xx年 月 日开工,至20xx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全部工程用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甲方应按时提供亦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程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乙方工人必须帮助甲方进行材料的搬运工作。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双方应提前商定验收日期,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另: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1500元。

  乙方完成木工、瓷砖铺贴等工程,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3天内支付乙方工程款2500元。

  乙方完成其余所有工程(包括清洁),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3天内支付乙方工程款4000元。

  最后1000元在甲方入住2周,并确保装修质量可靠后支付。但支付的最后期限不超过实际竣工后30天。

  2、本工程保修期为三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完毕,甲方结清所有款项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塘、拖延甲方的维修项目。

  3、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五、其它事项

  1. 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50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3%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协作双方应本着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日期: 日期:

装修合同 篇8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踏勘及了解,乙方知悉本工程为甲方开办中小学生的培训辅导学校使用,对其特殊的安全要求及使用标准已在施工方案及选材中予以充分考虑。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伊旗财政局多功能厅装修工程。

  1.2 工程地点: 伊旗财政局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同预算表项目清单。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2.3 约定标准:

  3、工期

  3.1 总工期:30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20xx年12月1日。

  3.3 竣工日期:20xx年12月31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提前告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因甲方原因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2) 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相应调整工程价款。

  4.2.3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柒万肆仟玖叁拾肆元整 元,(¥74934元)。此价款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设计费、协调费、政府规费、措施费、保险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场地清理费、赶工增加费、保修费、文明施工费、不可预见费、税金和利润等一切费用。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20xx年12月10日前。

  5.4.2 工程进度款: 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5.4.3在甲方支付乙方款项时,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交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付款。

  5.4.4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银行汇款、信汇、支票等方式支付工程款,但在甲方支付前,乙方需凭付款申请和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

  5.4.5 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

  5.4.6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7乙方未经监理或甲方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6、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并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应返工重做,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符合环保、节能等标准。

  6.6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9、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3提供施工场地。

  9.1.4提供房屋主体结构等已有的技术资料。

  9.1.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6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等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费已包含在工程价款中。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9.2.6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9.2.7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9.2.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要求对不合格的部分进行返工,乙方应承担此部分返工的全部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9.2.9乙方负责自身人员、材料、设备等一切事项的各类保险,并保证不因此等原因而令甲方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责任。

  9.2.10乙方已清楚本工程现场位于居民楼、办公楼附近,故乙方须遵照国家、市政府及甲方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因夜间施工、噪音、空气污染、通道占用等带来的扰民影响等,因乙方未能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而引起的民扰/扰民亦由乙方负责调停及解决,并支付一切费用。

  9.2.11 乙方保证其雇佣的劳务工人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在北京市从事施工及工作的一切合法手续, 并保障甲方不承担因乙方未能遵守本条款的规定而引致的罚款、诉讼及后果损失。

  10、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乙双方在确认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10.2.3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4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图纸等。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后及时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质保金除外)

  10.2.5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监理/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仅为形式上的验收,鉴于本工程的质量要求,乙方同意在该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后,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事故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亦有权在质保金中予以相应扣除,乙方不得以甲方验收合格、已过保修期等为由而拒绝承担该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接到乙方提交的书面请款报告后的14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从第15日算起,甲方按该笔应付未付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 乙方违约

  乙方有下列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除应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以次(天)计算按每天/每次处罚10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2.1工程进行中乙方非不可抗力或未经甲方同意情况下中止施工累计5天以上,拒不执行合同;

  11.2.2在工程进度中,乙方提出调整工程款支付条件或方式以及提出超出合同以外的付款要求,在甲方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发生停工;

  11.2.3乙方未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设计及方案进行施工的;

  11.2.4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周边居民或民工闹事、围攻、威胁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工作场所给本工程造成严重影响的;

  11.2.5乙方拖延工期,而又无视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指示,拒不采取加速施工的措施;

  11.2.6乙方无视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警告,固执地实施或公然违反本合同约束的行为;

  11.2.7当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7.1乙方施工质量经第三方国家质量监督机关确认明显达不到合同和规范的要求;

  11.2.7.2乙方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进行分包的;

  11.2.7.3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影响使用安全的;

  11.2.7.4因乙方自身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

  11.2.8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不足一天亦按一天计。如未按各阶段工期完工且延误超过10天的,甲方可停止付款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另行施工或接续施工的全部费用。

  11.2.9 乙方如果私自代换材料,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负责返工的全部费用,并赔偿代换材料的两倍造价同时追加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工期不得顺延,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2.10 经验收,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设计和规范要求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工程进行改建或完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程延期的,乙方须同时承担延期竣工等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1.2.11甲方依据上述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于弥补甲方所有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予以追索。

  11.2.12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须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3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1.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非因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原因的,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若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继续进行赔偿。

  12、撤离现场

  在甲方就本工程发出竣工验收合格通知后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终止本合同或因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改变或合同有关条款所述原因而令本工程停工时,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全部撤离施工场地,乙方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全部撤离现场。乙方不可以藉任何原因(如本工程结算、付款等一切原因)而拒绝或拖迟撤离施工现场。若乙方不按期撤离现场,每拖延一日,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13、 质量保修

  13.1 质量保修责任: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的全部质量保修责任。

  13.1.1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屋顶等部位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前述质量保修期均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3.2质量保修要求

  13.2.1乙方须于保修期内提供维修工作队为本工程提供全部的免费检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保修期内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于知道故障事故后4小时内派专业人员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并达到甲方满意。乙方应保证本工程在保修期内能够达到甲方要求的使用性能。

  13.2.2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交付甲方电气竣工图和上下水管线等图纸,标明导线规格,暗管走向和上下水管线,阀门,接口走向和位置等,用于维修备查使用。

  14.、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5、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 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1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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