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合同

时间:2022-03-09 09:57:52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精装修合同(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精装修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装修合同(15篇)

精装修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l、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45天,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开工,于20xx年 月 日竣工。工期延误按20xx元/天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6、工程质量:合格。主要材料按设计要求为标准,甲方另定品牌的,按乙方送样、经甲方认证的样品为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包括材料、设备、人工、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第2条 甲方工作

  2.l、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施工所需的水、电到位(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2、指派 (电话: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

  2.3、及时做好审核、材料抽检、签证、隐验等相关程序;

  2.4、及时与其他各施工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交底,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工期,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根据已完成的设计施工图,配合现场施工要求,及时跟甲方取得联系,经共同商讨后确定施工方案。

  3.3、指派 (电话:)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安全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服从甲方及总包单位的管理。

  第4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4.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卫生间应做好防漏处理。

  4.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经乙方书面通知仍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5_日内组织

  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5条 关于工程价款、调整及结算的约定

  5.l、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包干,结算时工程量实量。

  5.2、合同价款调整的方式:暂定价格的材料和甲方要求更换品牌、规格的材料,凭甲方书面签证的价格进行材料补差;当工程施工图纸变更、甲方要求增加的施工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参照投标综合单价,没有综合单价的按市场价并经甲方签证结算。

  5.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先递交5万元履约保证金,待样板房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约定支付工程款:样板房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样板房合同款的70%;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如乙方中标,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1周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其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二年时一次性付清。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如乙方未中标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付清余款。

  第6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6.l、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环保要求、设计和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暂定价材料采取甲定乙供的形式,甲定乙供材料按采购单价×1.1进入乙方结算。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设计和甲方要求或与样品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应全部返工更换,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7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l、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l、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

  8.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 其它约定

  9.1如果图纸上有未注明节点和不够明确的按甲方代表指导为准。

  9.2投标预算中若有漏项不另计。

  9.3甲方将根据乙方样板房的施工情况决定是否将公寓楼精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9.4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承包范围内各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则乙方应及时尽早向甲方提出,否则只要有某一专业设计图纸是正确的,则以此专业设计图纸为准;因专业设计图纸不一致且乙方也未向甲方提出,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工程变更的损失与费用(包括对其它专业设计的修正与变更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0条 附则

  10.1、本工程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限为二年。

  10.2、本合同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20xx年3月日

精装修合同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居室室内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户型

  3、施工项目量: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只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3)乙方部分包料及全包工;

  5、工程期限 个工作日(以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日为标准)。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注:工期顺延天数未计入)。

  第二条: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大写: 元,

  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设计、施工图纸

  双方协商确认施工图纸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甲方自行制作并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条:工程项目增减或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增减或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认书面工程项目增减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项目增减单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施工现场和现场的移交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能正常施工的现场条件

  (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宜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

  (3)负责到小区物管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各类费用,如小区有关部门要求乙方缴纳相关不合理的费用,甲方应负责与小区相关部门协商、缴纳;

  (4)乙方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审批手续证明,交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收留备案。

  2、乙方的施工现场职责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规范、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施工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的煤气管道,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工程完工后负责初步清扫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的移交

  (1)甲方有权利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有义务积极配合材料进场、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签认手续;甲方不在期间,指定 为代理人对进场材料、 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工程变更等进行签认;

  (2)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不符合约定的一项、多项工程有权利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确认该异议成立的,乙方应负责修理以达到合同约定;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一项或者多项工程返工、修理的,工期应相应的顺延,并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第六条:材料的采购和进场

  1、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装饰工程预算书》的要求,材料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自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的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工期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的工期顺延。

  2、由于甲方支付款项时间或其它因素所引起的工期顺延。

  3、停水停电以及小区规定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5、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的工期顺延。

  6、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时间的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

  7、施工中,甲方私自要求乙方施工人员擅自增减或变更工程项目所造成的工期顺延。

  8、人力不可抗拒工期顺延。

  9、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期不变。

  第八条:工程质量

  双方约定以国家行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xx》为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如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云南省家装中心投诉调解部对工程质量进行认证,经认证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经认证若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接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年。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逾期未进行验收的,或者未经验收有任何使用行为的,视为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第十条:工程款的支付

  1、双方经协商同意工程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工程款70%)

  开工前三天

  支付 元

  第二次(工程款25%)

  工程完成3/4

  支付 元

  第三次(工程款 5%)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注:工程完成3/4指-------泥工完毕,木工完成80%,油漆进场。

  (2)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预付款 元,大写:元,余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确认结算书时支付完毕;

  (3)其他方式: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认可,甲方在工程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甲方签字时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尾款。若甲方有异议应在接到资料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者无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为甲方已确认结算书。

  3、甲方付款必须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或者将款交给乙方指定的人员,在乙方指定人员收款的情形下,甲方必须在该人员持有乙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收款授权委托书的条件下才能支付,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半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损害赔偿金;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5、由于甲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甲方需付工资及相关材料费。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覆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当地有关建设部门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解决,如诉讼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

  第十四:合同附件

  1、家装工程预算书

  2、家装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3、工程变更单

  4、隐蔽工程验收单、各工组工程验收单、材料进场验收单、竣工验收单

  5、竣工结算书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公司负责人:

  住址: 公司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精装修合同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己座落在 楼单元 房(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房屋租赁期间,乙方保证房内墙壁、门窗、水电、煤气、暖气、闭路、电话等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房屋租期为年,即从20 年 月 日至20年月日止。租金每年 元,(小写元),即签定之日预付 年租金。

  三、租期内,水、电、暖气、煤气、物业等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在支付租金的同时,交付甲方押金: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协议结束后,如甲方查看房屋及房内设施完好后,可全额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注意房屋及人身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七、签定协议后,双方按以上条款执行,共同守约。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精装修合同4

  甲方(装修方):

  乙方(施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就"阳光会所"内外部装饰装修工程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贺兰县虹桥路天鹅湖小镇

  2、房屋结构: 框架

  3、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附表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阳光会所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详见附表第3:乙方提供的《阳光会所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二、施工期限

  施工期限 天,开工日期:20xx年3月 日,竣工日期:20xx年5月 日。

  三、工程价款

  1、装修费用:本合同项下装饰装修预算价款人民币为(小写 (大写(详见附表4:《阳光会所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2、付款方式:

  1、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装修结算单和装修决算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装修费用。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

  五、工程变更

  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提出修改设计及增减工程项目,对于变更相关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或签订补充协议。

  六、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期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 工程质量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 甲、乙双方应按以下几个阶段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单。

  (1)杂工拆旧;(2)水电敷设;(3)瓦工砌帖;(4)木工制作;(5)漆工刷涂;(6)打扫卫生。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详见附表6:《阳光会所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

  4、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和工程决算表及有关资料(详见附表7-1:《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附表7-2:《装饰装修工程决算表》)。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0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5、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不得擅自使用。竣工验收未经通过的,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无条件返修。

  6、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甲方提出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其它一般规定

  对甲方的规定:

  1、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甲方要求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

  3、 甲方指派 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对乙方的规定:

  1、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管理。

  3、 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代表乙方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十、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通知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甲、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2‰支付违约金。 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二、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甲、 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 首先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精装修合同5

  发包人:(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联系人:

  承包人:(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 室内装修工程与施工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如下:

  一、 装修项目:

  1、 具体如下:

  二、 装修地点:

  三、 装修方式:本项目装修采取乙方包施工、材料、沙发、灯饰全包干方式,包干内容主要有:

  1、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施工图以及乙方报价清单等进行施工。

  2、 如因施工图纸表达不清晰或不合理,乙方应该与甲方充分沟通协商,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3、 包施工及管理:乙方对本项目装修施工实行一次性包工、包料、包沙发、包灯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水电费与管理费,包各项保险费与应缴税费等一切有关事宜与费用。

  4、 乙方在施工中涉及的任何工程质量与施工人员及机械的安全事故、管理事宜与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工程收入应缴交的有关税金和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担负。

  四、 装修工期:本项目设计装修工期定为 天,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具体时间以乙方进场时间开始计算。该工期届满时,乙方须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将样板房交付甲方使用(乙方如超期交付使用每天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五、 装修施工质量要求:

  1. 本项目主要装修材料的质量要求是:材料品牌产品、材质、颜色与甲方共同协商确定,用料、相关工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详细说明选材和施工,材料的选择确定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2. 本项目建设装修的质量要求是:严格按照经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设计变更通知等组织施工;操作规程全部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的要求,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的指标,装修效果使甲方满意为止。

  3. 本项目整体效果及质量标准是:应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将利润控制在不超过10%的范围,以达到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本工程。总体效果和质量要高于现有宝安中心区在售楼盘的电梯大堂标准。

  4. 本项目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免费保修期自本项目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六、 装修费用

  附件工程报价清单)等,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 元/㎡计算,即折后总额为一次性包干总价人民币 元整 (¥ 元),结算时不再增加调整工程造价。如乙方没有按照工程报价清单的工程量施工,未施工部分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程报价清单如数扣除。

  装修的具体项目详见经双方确认的有关施工图纸、工程报价清单。费用总额的确定为双方充分协商的最终结果,对于核算中可能存在的漏算、错算、少算等因素均已全部考虑在内。乙方所提供的工程报价清单,仅供签合同时给甲方参考,总之该项目的承包价应做到项目达到甲方满意为止。如果乙方提供的工程报价清单不能满足该项目的需要,不够部分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超出实际施工工程量,甲方有权如数照扣。除非甲方对装修项目再作重大变更(重大变更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增加),否则对装修费用不再作任何增加调整,包括施工中对个别项目的局部修改和验收中可能出现的返工现象等,均由乙方在本合同装修费用总额内处理。

  七、 付款方法

  乙方按本合同书规定的要求施工时,甲方分四期按下列方式支付本项目装修费用;

  第一期:乙方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进场、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30%后,甲方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0%,

  第二期:乙方施工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60%后,甲方再次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

  第三期:乙方施工完成装修总工程量的80%后,甲方再付给乙方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

  第四期:样板房室内装修完工且所有家私配饰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甲方7天内支付本项目装修费用总额的25%,即人民币;预留数额为装修费总额5%的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在一年质保期满后付予乙方。

  八、 双方责任

  (一)甲方:

  1. 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接头。

  2. 按时支付装修费用,否则逾期10天后,每天支付欠费数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乙方:

  1. 严格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和原材料等级与规格、建设项目质量要求等组织施工。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定、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及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及时向甲方说明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寻求解决。服从甲方、甲方委托的设计单位对样板房装修的修改意见,否则,若装修项目质量不合格,在工期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工并按期竣工;在工期不允许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付予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装修费用,并付给甲方等于该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

  2. 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有本项目装修施工交付甲方使用。若出现不按期开工或中途擅自停工,造成延误项目竣工、推迟使用的现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不付予乙方任何费用;乙方须无条件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装修费用,并付给甲方等于该费用两倍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期开工或中途擅自停工的,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工程队施工,其他工程队施工的成本高于本合同造价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负责。

  3. 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建筑物、环境绿化、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否则担负相应的责任。

  4.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施工场地或附属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担负相关责任。

  5. 及时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若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不合格,须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乙方自负,并不得延迟装修工期,按合同期限竣工。如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6. 及时通知甲方参加装修项目的竣工验收。装修项目竣工后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装修项目成品进行保护,否则如有任何毁损灭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7. 乙方在工程中的材料应按甲方认可的材料样板提供,如有材料代用,应经甲方书面同意,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如有工期损失不预顺延。

  8. 乙方在施工现场须做广告宣传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供1套完整的竣工图及光盘。

  九、 工程竣工验收及标准

  工程竣工后2天内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期为三天,由双方派代表到工程现场验收。验收以合同附件,工程附图所载明的质量及技术标准进行,同时提供相关主材合格证书。经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当即签发验收合格证书给乙方,乙方则应立即清理并退出工程现场,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如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负责立即修理、更换或重做,所需时间计入合同工期。

  十、 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乙方责任问题,在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和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到场维修。如乙方不维修或维修不当,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但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证金里扣除。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签订有关补充协议处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效力。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书或有关协议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2. 经双方确认的与本项目建设装修有关的设计图纸、作法说明、设备清单、设计变更通知和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是本合同书的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相同的效力。

  3. 本合同书原件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施工图纸

  工程报价清单

  甲方:

  签字盖章:

  时间:

  乙方:

  签字盖章:

  时间

精装修合同6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为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暂定名】 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

  第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 _________,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现房】【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幢】【座】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

  该经济适用住房的用途为住宅,属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 ,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

  该经济适用住房阳台________________是【封闭式】,________________是【非封闭式】。

  该经济适用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经济适用住房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元,金额为(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_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该经济适用住房金额合计为(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的处理

  经济适用住房交付后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 以内(含3% )时,以产权登记为准,按每平方米原价格不变多退少补。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买受人不退房,误差大于3% 的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误差小于3%的部分,由出卖人按原价款退还买受人。

  2.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4)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 万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

  (1)买受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2)买受人应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3)买受人应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首付款付清后,持有关材料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________银行办妥贷款手续,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日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依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____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经济适用住房经验收合格。

  2.该经济适用住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经济适用住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经济适用住房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___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经济适用住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按以下约定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经济适用住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住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达到(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在_________日内达到本合同(附件三)的装饰、装修和设备标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代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煤制气金额为:_________元,供气时间为: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该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在经济适用住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4.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和其他权利人共同有享用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权力,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下打√:

  1.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或鉴证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精装修合同7

  合同编号:13897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同范本: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住宅套内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通知对住宅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装修工程。

  其它工程内容: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围: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包括各区域地面、天棚、墙面的装修,入户门、室内护窗栏杆制安、卫生洁具、卫生间挂件、橱柜、地柜、开关插座、灯具、抽油烟机、煤气炉、消毒碗柜安装等。

  其它内容:。

  不包含在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毛坯房和已施工的样板房: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三、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报建相关的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报建的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报建及验收的进度,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并达到合格。

  第四条:验收及移交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以及协议书第三条、第七条的约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本合同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室内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其余未提及的均按照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开工时间暂定为年月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合同工期:(下列几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总工期:日历天

  工程分批进场施工,每批工程工期:日历天

  单栋工期为:日历天

  节点工期:

  三、竣工日期:具体竣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日期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各楼栋竣工日期:

  四、节点工期要求: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第七条:材料的供应及计价

  一、由乙方自行选择供货商进行采购的材料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注明的颜色、质量、质感、规格、品牌送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实物样板封存,并由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实物样板自行采购。

  二、乙方应根据材料需进场的时间,在图纸下发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属于代供代扣代付的材料进场计划报工程师审核,计划须包含品种、规格、等级、数量、品牌及进场时间等内容。如设计变更需取消原材料计划,应在变更下发后3天内通知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已按计划进场后,因甲方设计变更所导致的相关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交代供代扣代付材料进场计划或提交错漏计划,导致甲方不能及时进行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采购或采购错漏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进场未满足乙方提交的材料进场计划的要求,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和因此延误的工期责任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由甲方负责运到工地,乙方在送货单上核对并签认,并由乙方负责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切割磨边加工等一切后续工作,以上工作(包括期间的损耗、损失)涉及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四、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品牌、型号、价格以施工现场收货单为准,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价格按本合同附件及附件《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单价清单》。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总损耗率见本合同附件~附件、附件~附件,本合同附件~附件、附件~附件的总损耗率结算时不作调整。乙方领用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总数量=施工项目工程量×(1+总损耗率),超出此数量范围的甲乙双方重新核定后乙方方可领用,超出部分的材料费用(含采保费和税金)由乙方承担。

  五、所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送检由乙方负责,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先行垫付,由甲方现场管理代表在相关收费票据上签字确认后与最近的进度款一并支付。

  六、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送检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且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合同价

  一、暂定总价(含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人民币(¥元)。

  二、计价方式

  1、住宅套内装修工程(不包括:)

  (1)采用每平米套内面积单价包干的方式,具体每个户型的每平方米套内面积包干单价见本合同附件。每个户型的每平米套内面积包干单价的造价分析见本合同附件~附件。

  (2)工程量的计算:根据施工竣工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结算按实际完成户型的套内面积乘以对应户型的合同单价结算。套内面积计算规则为:各套公用墙(包括各套之间、各套与公共建筑间的分隔墙及外墙)的中心线所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中心线以外的飘窗台面积不计算装修面积);阳台装修面积(含封闭阳台)按水平投影净面积(不含外墙)的一半计算,露台不计算面积。

  (3)套内面积包干单价已经包含了该项工程项目施工图中所有的及施工图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该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该项工程描述存在漏项、测误亦视为已经包含在该项包干单价中,不得另增加费用。

  (4)住宅套内面积包干单价不含入户门、入户门槛石、弱电的管线(除有线电视线外)及插座面板(除宽频电视插座外)、入户总电箱等。其它不包含内容:

  2.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包括首层入户大堂及首层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其它包含的内容:)

  (1)采用含税单项单价包干方式。具体的包干单价详见附件~附件、附件~附件。

  (2)计算规则为:各单项子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3)单项包干单价已经包含了施工图或报价清单中没有说明但在施工过程中为完成本项工程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如有测误亦视为已经包含在清单包干价中,不得另增加费用。

  3、按以上计价方式计算的工程造价包含的内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含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等一切后续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在内)、搭拆脚手架工料费用、石材磨边、材料加工(含甲供块料加工)、开槽、防污、防水、以及幕墙防污防腐防火防水防雷、钢型材除锈防腐费、吊装费、工程及材料(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包含幕墙的“四性”试验检测费和实验的试件材料费及安装人工费)、各种材料损耗费、卸车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负责其它专业承包人施工收边收口产生的费用、技术处理费、保管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雨季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费用、工程完工验收前清洁费、远程施工增加费、现场经费、综合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一切费用。

  4、包干单价不含主体配合费,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主体单位。

  5、主体单位的配合内容为:详见第十一条

  6、若由甲方提供水、电源,则水电费按甲方实际代缴数额由甲方从乙方的每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7、乙方负责其它专业(土建专业除外)的楼板或墙体穿洞的收边收口等工作,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清单包干价中,甲方不予另行签证。

  8、甲方只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堆放材料的场地,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办公场所,甲方不予补偿费用。

  9、甲方只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设备;若装修单位在主体单位拆除垂直运输设备后进场,则由装修单位自行解决运输问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装修单位不准使用客梯进行运输。”

  10、乙方进场前,由甲方组织乙方、总包定位、监理单位对土建、装饰施工界面进行勘测、交验、核对,并形成书面文字备案;若甲方未及时组织四方进行界面交验,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

  三、调价方法:

  (一)住宅套内装修工程

  1、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面积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若因甲方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本合同附件~附件已有的项目按合同附件~附件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附件~附件外的项目,由双方协商对变更部分的造价增减进行约定。

  2、若因甲方原因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则附件~附件栏目中除主材基价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上的价格调整外,其它费、取费表不作调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总损耗率除材料规格变化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不作调整

  (二)公共部分装修工程

  1、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若因甲方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本合同附件~附件已有的项目按合同附件~附件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附件~附件外的项目,由甲方签证,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对变更部分的造价增减进行约定。

  2、若因甲方原因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品种、规格或者价格时,则附件~附件栏目中除主材基价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地收货单上的价格调整外,其它费、取费表不作调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总损耗率除材料规格变化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不作调整。

  (三)本合同适用于下列第种情况

  第1种情况:本合同附件~附件中的组成套内装修单元面积包干单价的“各户型单套工程量”和附件的“单套套内面积”及附件~附件、附件~附件中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为暂定,待详细图纸下发后1个月内双方根据施工图纸重新核对“各户型单套工程量”、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和“单套套内面积”,并根据核对后的结果以补充协议书的形式调整本合同造价。(本条适用于未出详细图纸情况)

  第2种情况:本合同附件中的组成套内装修单元面积包干单价的“各户型单套工程量”和附件的“单套套内面积”已核对完毕,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价格变更及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抛光砖和瓷片的“材料总损耗率”变更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各套内户型清单子目数量及面积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本条适用于已出详细图纸情况)

  第九条:付款时间、条件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乙方进场施工后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暂定总价并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金额的10%作为工程备料款。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甲方按分期分批施工部分合同暂定价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金额的10%作为工程备料款。

  其它约定:

  二、乙方每30天申报一次进度款,经核实后7天内甲方按乙方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含签证)扣除已使用(包括损耗)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的70%作为工程进度款,当期领用但未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款项应在领用之日起第60天后申报的第一笔进度款中按70%的比例扣除完毕,不足扣的在下一笔进度款中扣完,在最后一次进度款中,扣除乙方已领用的全部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含乙方库存部分)的剩余金额,进度款不足抵扣的,在结算款中扣除。

  即:当期实际支付的进度款=(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金额-当期使用(包括损耗)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当期满足扣减条件的领用但未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70%。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应在30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相关资料,办理结算后30天内,甲方累计支付乙方至实际工程结算价的97.5%,甲方应支付的款项应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

  四、工程结算价的2.5%作为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30天内无息支付2.3%,其余0.2%待防水工程五年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30天内无息付清保修金。

  五、乙方在领取每一次工程款时须向甲方提交建安发票,发票金额为包含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在内的装修造价,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等额材料发票,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工程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含甲方代付代扣材料款在内的工程总价。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场地移交标准:

  1、内墙抹灰、卫生间沉箱回填及找平完成。

  2、垃圾清理干净,楼面不得留有浮渣。

  第十一条:施工配合和总包服务内容

  1、总承包单位提供现有室内外垂直运输及室外脚手架供乙方运输材料、设备、机械(大、中型设备、机械除外),乙方对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须服从甲方的整体安排,乙方须对室内垂直运输设备进行保护,由乙方承担因室内垂直运输设备保护不利造成的损失

  2、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垃圾及余泥外运。乙方将垃圾及余泥堆放至总承包单位指定的地点(但甲方与总承包单位指令出现矛盾的,以甲方的为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外运;若发现乙方的建筑垃圾乱堆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在甲方工程师的见证下,总承包单位有权派人将作业面清理,对于所发生的人工、机械等费用,甲方可以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转扣给总承包单位。

  3、总承包单位每栋每单元提供水电源点(如不能提供水电源点,也可按总承包单位现有水电源点情况适当提供,但须满足本工程施工接取水电源的需要),乙方需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承担水、电费(须分摊总表线路损耗),将由乙方自行缴交给主体施工总承包人。

  4、总承包单位及时提供装修工作面以及符合要求的标高线(水平线)及轴线(垂直线)。

  5、乙方进场施工时,在甲方或委托的监理组织下,乙方应与总承包单位办理场地移交手续,以明确所移交场地的范围、条件及相互责任。

  6、总承包单位负责土建修补工作,因乙方原因而需要重复打凿所产生的修补或由于乙方的错误而导致的返修、返工等引起的修补,由乙方自行修补并承担费用。

  7、乙方在进场前,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及临水临电供应协议书,否则,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乙方的进场,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所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排栅、场地等,应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搭建(施工现场不许搭建生活设施)。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临时设施需要拆除或迁移时,乙方应服从并负责拆除或迁移,其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中,不另计取。

  第十二条:双方现场代表

  一、甲方授权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三、乙方应至少任命一位称职的一级项目经理(或一级建造师)常驻工地,作为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此项目经理的人选必须经甲方审批。

  四、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从事同类专业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甲方任何发给此项目经理的指令将视为已有效地发给乙方。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

  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天离开工地现场超过4小时,必须向甲方驻现场代表请假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乙方项目经理离开期间,乙方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履行项目经理的义务。

  六、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个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日历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当月累计离开现场时间超出三天的,每超出一天,乙方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此后每天的违约金按20xx元递增;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力指令乙方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或班组,乙方必须服从并执行。

  七、乙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见合同附件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更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同时甲方保留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在施工现场设立指纹考勤机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一、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已仔细察看过招标样板,并熟知甲方对相关的材料的要求,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样板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提供的招标样板施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不作调增。

  二、本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暂定总价0.5%的履约保证金或3%的履约银行保函。乙方未依本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抵扣。

  三、乙方必须做好现场已完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重点做好入户门、地毯、地板、石材地面部分完工项目成品保护工作,若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出现问题,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要求整改、修复或赔偿甲方委托第三方单位修复费用。

  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则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已在相应的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不另行增加。

  五、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资料,并确保通过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取得符合验收备案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六、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七、乙方承诺就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与甲方及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签订《代付代扣材料物资款三方协议》,此合同作为甲方受乙方委托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物资款给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的依据。

  八、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每月收到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的材料物资款后,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应商应于收款时开具等额发票给乙方,此发票由甲方转给乙方。

  九、乙方认同《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内容,并作出慎重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十、甲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为:,乙方依本地址向甲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甲方如变更上述地址应及时通知乙方,避免发生延误。

  十一、乙方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为:,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十二、乙方负责清除和外运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垃圾,包括设计修改、增加工程产生的垃圾,按甲方的要求将垃圾堆于工地内自然地面上的指定地点。工程竣工前负责完成场地清理(包括建筑物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物,临时的施工和生活设施拆除)。乙方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前完成场地清理,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通用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括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

  十四、如甲方工作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乙方可以向甲方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十五、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壹式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与传真:电话与传真:

精装修合同8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39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日期: 乙方签字:____日期: 丙方签字:____日期

精装修合同9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

  4.工程质量: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100%,质量达到优良。

  二、工程承包方式:

  采取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安全的方式承包。

  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图纸所示的8#楼3—6楼装饰施工工程。具体设计及施工内容如下:

  三楼主要功能:兼顾会议、书画展示、实物展示,培训、宴会等功能。通话系统、音响、灯光、投影仪、展示柜、展示架、屏风、会议桌椅、餐桌椅等四至六楼主要为高档酒店式住宿功能,大户型套间兼顾办公,棋牌等功能。主要设计施工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顶面、电视、电话、电脑台、电水壶、床、床品、床头柜、梳妆台、沙发座椅、茶几、茶具、陈列柜、储物衣厨、衣架、行李包架、灯具、窗帘、拖鞋、垃圾桶、烟灰缸、脚垫、防滑垫、抽纸盒、穿衣镜、吹风机、软装饰(花器、茶盘、字画等装饰品)、卫生间全套,大户型套间考虑简易厨房,达到拎包入住标准。

  四、合同工期:

  1.设计周期:方案设计完成时间:施工图完成时间:

  2.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施工工期为: 天

  五、质量标准:

  1.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质量优良;达到甲乙双方共同满意的效果;

  2.乙方应承担其所施工项目的质量保证工作,质保内容为所有与装饰装修工程有关的施工质量问题。

  六、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承包,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2.工程量的确认: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付定金10万元,设计完成后,开始进场施工前,乙方上班施工组织计划表,根据计划完成情况预付部分工程款购买材料,

  八、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委托同志对本合同的内容负责全面实施监督,对乙方履行该合同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和控制;

  2.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

  3.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参与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方案讨论和实施;

  4.参与对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施工进度、帮助乙方实现预定的计划目标,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5.甲方及时办理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并及时拨付工程款;

  6.为乙方提供准确施工图一套,并及时提供设计修改等图纸;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委托同志全面负责本合同的实施;

  2.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权威性,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3.乙方有自主组织独立施工的权利,但必须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各项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确认,安排施工顺序和各工种的配合,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并做出合理安排,以保证工效;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要求时,造成施工顺序和施工部位的交叉、颠倒,由甲方协调解决保证不影响工期;

  6.乙方必须保证按图施工,如图纸有矛盾处,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后执行;

  7.乙方向甲方承诺按合同工期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

  九、工程奖惩

  十、纠纷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收据,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二、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地址:

  电话:

  邮编:

精装修合同10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状况

  1.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的住房出租给乙方做 使用。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属于多层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装修完整,墙面清洁,家具、家电完好,水、电、气均已开通。

  2. 出租屋内包含家具、家电价值等详见《租赁合同之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 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 2. 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赔偿违约金并且押金不退。 4. 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有毒有害物品;

  5. 出租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漏水等导致与其他住户发生纠纷。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

  1.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押金元,付租金方式为押一付三。在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乙方应支付押金和三个月租金。

  2. 乙方每月 日前缴纳下月租金,乙方可以现金形式或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3.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出租期间,水、电、气、有线以及物管费(包含卫生费,污水费,垃圾费,公摊费)由乙方及时缴纳。因乙方不按时交纳上述费用而产生的滞纳金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要保持房屋墙面、窗户、玻璃、地面、所有设施及家电、家具的完好,如有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2.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半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人为破坏除外。乙方在租赁期间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则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 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 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甲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 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2. 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

  如因此造成乙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3.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元。 4. 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之附件一

  房屋交接书

精装修合同1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可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报价书及效果图、施工图显示的工作内容

  1.4承包的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08月01日开工,于20xx年09月08日竣工。

  1.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质量评估合格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叁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贰份,并承担设计图纸的相关费用,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2指派徐曼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 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张耀刚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应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JG33—97)等国家、省制订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延续;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解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报价单以外零星施工项目的费用另计)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5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够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一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付款额的1‰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的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因乙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报价书内容包括二楼室内、走廊装修、一层办事大厅装修、楼梯间装修及装修部分照明、开关、插座等项目。

  11.2报价书中约定的材料必须有国家环保认证书,进场后须经甲方验收后使用,否则该批材料不合格处理。

  11.3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11.4保修期为一年。

  11.5水电费按决算价的0.5%扣除。

  11.6对居民的财产造成损坏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7报价单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装修合同1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以招标设备清单为主,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范围超出承包人资质范围,承包人有权拒绝施工。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按合价包干。综合单价因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调整超过±5%时,则作相应的调整。±5%内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暂定开工日期,具体以建设单位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竣工。

  合同总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根据工程的特点为:____________合格)。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5.1本合同价款采用下列方式确定:____________

  (1)按本合同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暂定本工程的中标价________元为合同工程总造价。

  (2)此中标价不包含:____________监理费、消防验收费、手术室医用设备验收费

  5.2.工程款支付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按合同规定支付的其他款项。

  5.2.1工程款支付:___________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发包方应按时返还该款项,若不按时返还每天则按应返还款项的5%计算滞纳金支付承包方。)

  5.2.2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所送的工程量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款划拨、修改文件等一切应由承包方审定的文件必须在三天内审定批复,因发包方末及时审定、及时划拨工程进度款造成的停工、窝工,承包方概不负责,工程顺延。

  5.2.3发包方应对发包项目的合法性负全责,承包方可协助发包方进行工程手续报建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含承包方被政府相关部门的罚款)全部由发包方支付,因发包方报建手续不全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顺延。

  5.2.4因设计变更及发包方新增加的工程工程项目,收到承包方的签证和报告后应在15天内进行审定,并付增加签证款项的90%给承包方。

  5.3、工程量确认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绘制的竣工图必须是现场实际发生完成的项目与数量的真实反应,工程量按实计算;隐蔽工程必须以发包方、监理、施工单位现场签字确定后的有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为依据;合同以外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等以有效的设计变更单作为结算依据。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协议书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上述各部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总说明等)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7.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7.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7.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7.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国家规定。

  7.2.3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设计图纸及其所附技术要求及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 /

  7.2.4承包人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的监督,并无条件配合政府指定的审计机构的工作。

  7.3.图纸

  7.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图纸(不含标准图集)。承包人确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需经发包人同意,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7.3.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7.3.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

  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8.1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已具备开工条件。

  (2)配合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50米内,其余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承包人按现场情况预计工程造价,在工程量报价已含。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开工前由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证件,并向承包人提供有关政府批文复印件1套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开工前三天完成,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基准点进行复核,经验收无误后办理测量基线交接手续。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由监理工程师通知。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完成。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提供足够场地给乙方使用,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搭设及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2、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由监理工程师发出专项通知。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承包人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保卫,并承担一切费用。发包人有其它单独分包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向其分包单位收取分包工程总价3%的管理费用。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按吉林省有关规定办理。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各项成品未正式办理移交手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有特殊要求,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按发包人指定要求配合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承包人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面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和现场施工管理,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政府部门检查而产生的费用则另行签证确认。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承包人应在本工程竣工结算后15天内,无条件清退所有施工场地。

  8.3其他相关工作

  8.3.1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管理机构,并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2 36-20xx)。

  8.3.2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员在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的查验。

  8.3.3承包人委派的现场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不得有兼职情况存在,并需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

  8.3.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撤换不合格人员,承包人必须立即执行。如果发包人的撤换通知下达3天后,承包人仍拒不执行,则视为该部门负责人空缺,承包人需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师

  监理单位及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见《监理合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见《监理合同》

  (2)发包人派驻的施工员

  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__

  职权:___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

  (4)项目经理机构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__

  九、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1、进度计划

  9.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开工前3天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收到方案后3天

  9.1.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 /

  9.2.工期延期

  9.2.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遇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因素工程顺延。

  9.2.2如有增项,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9.2.3如遇增项为承包人无资质施工的范围,承包人有权拒绝施工,因此造成的施工进度停滞由发包人负责,且工期相应顺延,直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的顺延,费用的增加等)由发包方承担。

  十、质量与验收

  10.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1.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应达到合格,因承包人违反打操作规程或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直到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要求为止,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的延误等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10.1.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10.2.工程试车

  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

  十一、安全施工

  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十二、材料设备供应

  13.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3.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____________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

  13.1.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 /

  13.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3.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承包人在采购建筑材料时,需书面报发包人和监理批准后才能采购使用。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采购的材料设备无法适应工程需要,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的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

  十三、工程变更

  变更设计经监理单位、发包方单位审批,否则发生的工程不予承认,工程洽商不作计量依据。所有设计变更、签证等增减工程量的书面资料,必须于施工竣工前由发包人、监理方盖x确认,否则,施工竣工后,发包人有权不予承认。

  十四、竣工验收与结算

  14.1竣工验收

  14.2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按照工期期限后30天内将竣工资料(一式四份)和工程结算连同竣工报告一式伍份交发包人。

  14.3竣工结算

  14.3.1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在工程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

  14.3.2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____________

  (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没有的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

  (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计算单价。或施工前双方协商单价。

  (4)发包单位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齐全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送交发包人审核确定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最终审定,按评审中心确认工程造价作为支付结算价款依据。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结算最终审定时间不得超过35天,否则视作同意按承包方送审价进行结算

  14.4工程保修期:____________两年。

  十五、索赔和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____________

  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采取方式解决,并约定向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4)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其他

  16.1、工程分包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 /

  16.2、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按通用条款执行

  16.3、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____________

  (1)发包人统一投保内容:____________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 /

  (2)承包人投保的内容:____________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16.4、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____________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 /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 /

  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签字盖x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发包人执份,设计人执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精装修合同13

  精装修是简装修的不断改进过程中的产品,在本世纪的上海出现。

  装修标准通常如下:

  顶面有一定的造型,并考虑一定的设计效果及风格,材质细腻环保;

  地面采用品牌玻化砖、仿古砖、或结合大理石等中高档材料;

  卫浴和厨房两大重点区域都是经过高品质的精细装修,在部品方面基本上会采用知名品牌并保证售后服务,工厂化橱柜。

  基本还是不会配置活动家具的,由于人们在生活方面对于家具的个性化要求还是比较强的,精装修配置家具及饰品基本上在现阶段是行不通的。当然还是存在特殊项目。

  形成原因:房地产市场的激烈竞争,优胜劣汰。

  取得成果:小业主在看过样板房之后,按照样板房交了楼,装修效果上是小业主一开始就认同的,当然不会再拆除。

  有了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开发商就不会再推卸责任给装饰公司了。一方面节省了个人装修带来的材料浪费,噪音环境等污染,另一方面整顿了不规范的国内建材市场。

  相对于毛坯房而言,又出现了个词,那就是“成品房”。就像精装房是成品房发展的必然结果。

  它是室内设计与建筑及景观设计在前期结合的一个共同体。

  在设计方面它区别于原始的毛坯房,它是从整体项目定位出发,优先考虑室内空间设计,再延伸建筑外立面及结构设计、并与景观设计结合为一体。

  它是让室内设计师去定墙体尺度,水电定位,融入到建筑设计、结构设计。

  装修选材通常是整合成熟的资源厂家及公司配合完成。

  装修施工是在精装修上有计划有节奏的统一流水线实施,多个专业共同参与管理协调而成的。

  交楼是有权威机构出具环保证书,有监理单位出具施工过程节点的验收证明,并在交付使用后有2年的质保期。

  室内精装修工程合同范本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住宅套内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通知对 住宅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装修工程。

  其它工程内容: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围: 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包括各区域地面、天棚、墙面的装修,入户门、室内护窗栏杆制安、卫生洁具、卫生间挂件、橱柜、地柜、开关插座、灯具、抽油烟机、煤气炉、消毒碗柜安装等。

  其它内容:

  不包含在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毛坯房和已施工的样板房: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三、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报建相关的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报建的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报建及验收的进度,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并达到合格。

  第四条 验收及移交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以及协议书第三条、第七条的约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 质量保修期

  本合同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室内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其余未提及的均按照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开工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合同工期:(下列几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总工期: 日历天

  工程分批进场施工,每批工程工期: 日历天

  单栋工期为: 日历天

  节点工期:

  三、竣工日期: 具体竣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日期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各楼栋竣工日期:

  四、节点工期要求: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供应及计价

  一、由乙方自行选择供货商进行采购的材料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注明的颜色、质量、质感、规格、品牌送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实物样板封存,并由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实物样板自行采购。

  二、乙方应根据材料需进场的时间,在图纸下发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属于代供代扣代付的材料进场计划报工程师审核,计划须包含品种、规格、等级、数量、品牌及进场时间等内容。如设计变更需取消原材料计划,应在变更下发后3天内通知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已按计划进场后,因甲方设计变更所导致的相关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交代供代扣代付材料进场计划或提交错漏计划,导致甲方不能及时进行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采购或采购错漏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代供代扣代付

精装修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xx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四、保修要求条款: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确定)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罚款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按以上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施工。

  10、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即每2个月内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回访时要制定填写《工程回访登记表》(表格参考下表),填写完毕后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施工单位若没有按以上要求进行回访,则一次罚款¥1000元。

  11、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维修记录表》(表格参考下表),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工程回访记录表

  工程名称

  业主房号

  维修单位

  合同编号

  回访日期

  交付时间

  质量等级

  回访方式

  回访情况及问题:

  回访人:xx年xx月xx日

  业主/用户意见:

  签章(或记录):

  xx年xx月xx日

  问题的原因及责任:

  质量部门:

  xx年xx月xx日

  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物业、甲方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工程维修记录表

  维修单位

  业主房号

  维修部位

  维修日期

  维修内容:

  签发人:

  xx年xx月xx日

  维修记录:

  维修负责人:

  xx年xx月xx日

  业主/用户评价:

  xx年xx月xx日

  物业、甲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五、建立快速反应的联络保证措施:

  1、在业主入伙交楼验收及入伙后的维修高峰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并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验收交楼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设立维修办公室联络专线,维修联络专线必须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对反馈的维修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维修负责人,确保快速安排维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换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及物业并征得甲方、物业同意,在安排好相关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员之后方可更换。

  以上规定内容中,施工单位违反任何一点规定,甲方每次将处以¥500-xx元的罚款。

  维修期间若维修负责人对该项工作不称职,维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业、业主满意,甲方有权要求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更合适的负责人,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若施工单位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态度与方式,甲方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必须在一周内更换合适负责人。

  2、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维修服务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否则将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

  3.维修总负责人必须在维修工作开始前2个月确定。

  六、维修人员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及处罚措施

  1、乙方人员维修时出入小区时需佩戴管理处签发的出入证或经管理处确认。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2、乙方人员入户维修前,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内。违反一次处罚¥500元。

  3、乙方人员入户维修时,须着工服穿鞋套,在返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必要时使用地垫,若因作业不善造成设施、装修、家具的损坏须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处每次每项¥500元的处罚。

  4、乙方人员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在非施工作业区域内走动;不得大声喧哗、翻看报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拿东西、抽烟或无故逗留等。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500元。

  5、乙方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处规定及时归还。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6、乙方在离开维修现场或在空置房返修完毕后,须及时将返修现场清理干净,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严禁将空置房作为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处一项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7、甲方对乙方现场人员有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时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场并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完成修缮工作,同时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参加的会议,乙方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参加。未能准时出席或未征得甲方同意缺席的,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00元。

  七、其他奖惩制度:

  1、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根据施工单位的维修服务质量情况(从维修质量、速度、服务配合、客户评价等方面体现),结合《工程回访登记表》及《工程维修记录表》体现的综合维修质量、业主评价等方面情况,返修工作满意度总体在90%以上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奖金;对于综合评价差,业主对维修工作出现过2次以上合理投诉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罚款。

  2、交付期间由业主提出的有效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每条扣款¥50元,出现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单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负责人,必须组织足够数量的返修工人,报甲方返修办备案,并保证返修办对返修人员的优先使用权。各单位须按照甲方要求人数派驻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罚款¥200元,累计超过10个工日通报批评。各单位如需将派驻的返修管理人员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减少人数,必须先征得返修办同意后方可进行。

  4、各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返修人员的管理,因返修人员不服从返修办及物业的管理造成业主及甲方的损失由各施工单位承担。返修办将视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并现场开具《施工单位人员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由甲方、物业维修部每2星期评出5佳返修人员,5佳人员先由各施工单位维修办推荐,甲方、物业维修部依据该工人维修记录、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质量,对满意度较高的人员进行奖励。每人每次¥100元现金奖励,并建议各单位将该员工作为后续保修人员留用,同时满意度较差的人员不得从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除维修总负责人外,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各班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处办理管理人员证件,可以穿便装,返修办依据管理人员所管辖人员的总体返修满意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奖励。1个月评定一次,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次奖励¥500元;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必须更换该管理人员。

  7、日常保修期间每月评出返修5佳人员,5佳人员评定依据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分。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间各单位必须指定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评定,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注:所有罚款与奖励均由甲方或物业发出《罚款通知单》、《奖励通知单》

  八、本维修协议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与装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精装修合同15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修工地系合法租用。

  2、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3、装饰施工地点:赣州市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44号春江花月店面及写字楼。

  4、施工面积:约13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确认的面积为准)。

  5、装修施工内容:详见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涉及项目详见预算书)。

  7、价款: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元整(¥155万元整)。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8、工期:自20xx年11月11日开工,一楼及店招部分20xx年12月31日竣工(工期51天);二楼竣工时间顺延19天至20xx年1月19日(工期合计70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材料(业主负责部分除外),所有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具体品牌和材料要求见合同附件装修工程预算书。乙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甲方进行抽检,发现未按合同要求的全部退回。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乙方设计施工方案。甲方拥有该设计的所有知识产权,并可以在将来其他的项目中使用。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

  4、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办理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甲方在接到通知7日内未能组织验收,视同工程验收合格。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支付

  (1)开工前支付一期款,金额为总金额的40%,计62万元整;

  (2)施工满30天支付二期款,金额为总金额的30%,计46.5万元整;

  (3)工程验收合格日支付三期款,金额为总金额的30%,计46.5万元整。

  2、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按实际结算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计算。甲方滞留人民币伍万元整作为保证金(不计利息),保修期满后三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开具发票,所涉及税金由甲方增补。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甲方应协调好物业部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并确保晚班能正常施工(18:00-22:00)。乙方应安排好晚上施工时间,不能使用电切割机等大型噪音设备的施工。

  2、乙方工作:

  (1)乙方指派一名项目经理为乙方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施工期间,乙方发生任何事故,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和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安全设施费及各项费用均包在工程造价中。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逾期三天,第四天起每天按应付工程款的5%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逾期三天,第四天起每天按未付工程款的5%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室外天气、停水停电、扰民引起居民阻挠等)。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九、其它约定: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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