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0-09-11 12:00:59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装修合同集锦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装修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装修合同集锦六篇

装修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承揽方营业执照:

  施工资质:

  承揽方施工项目经理:

  手机:

  承揽方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加工承揽下列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为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保证甲方邮政生产楼装饰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制做的grs装饰件及安装工程标的额约为:_______元。

  第二条制作grc装饰件规格、单价(单价款单位:平方米/人民币元)

  注:以上每平方米grc装饰件固定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税费,grc装饰件的总平方米及合同总金额以最后交工实际测量平方米为准。

  第三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_______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欧式外观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施工现场

  3、承包范围:grc装饰件安装,艺术修形、刮腻子、修磨、涂料粉刷;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grc装饰材料厂商:_______);

  5、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按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上午参加_______ 组织的工程招标会上中标单价,竣工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工程量决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与保障责任

  1、本工程施工期限为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生效之日起计_______天;

  2、甲方要求变更方案或增加工程内容所涉及的时间在原定工期外顺延;

  3、因现场停水、停电、运输进场障碍或出现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电、堆放材料场地及施工人员食、宿临时用房;

  2、提供施工用双排脚手架;

  3、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4、严格监督施工质量,组织工程验收。

  第六条乙方责任

  1、负责安装中所有有材料供应。施工主要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资料,如:材质单、合格证等;

  2、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grc外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负责安装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因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付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工程已经招标认价、原预算单价甲方不再审计。应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增减,其费用依据预算明细的单价计算工程量,据实计算汇总工程总价款;

  2、乙方带料进场开始施工_______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总价_______%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装完成,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_______日内,再拨付工程总价_______%;

  4、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_______%,质保期_______年。质保金在_______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时,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清。

  第八条施工及竣工验收

  1、安装要符合欧式装修风格,线条明畅、凹凸对正,尺寸标准及形位误差应服从于实际艺术效果;

  2、如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施内容、范围、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补充条款,并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作为合同附件进入决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未予答复时,乙方有权视为已验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乙方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grc装饰件保修两年,使用寿命不少于_______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一年内免费为甲方更换grc装饰件,两年内免费维修,超过两年维修只收取材料费,维修保证_______小时赶到现场;

  2、乙方承诺对本单位安装的grc装饰件工程,进行终身维护;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grc装饰件损坏,乙方保证进行维修,但要收取材料费。

  第十条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扣减合同价款外,甲方还应从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 元的违约金。

  3、乙方

  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_元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条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按每日_______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加罚违约金。

  第十一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月

装修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装修合同 篇3

  甲方:XX

  乙方:XX

  甲方砖房1栋XX平米防震居民房,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每平方米XX元,共计人民币(大写:XX)包括地暖(塑管每米3元左右)。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工地现场,甲方必须负责三通一平工作,建筑用电距离不超过300米,电水路由甲方负责,所需的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2、甲方负责解决施工人员临时住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房负责。

  3、甲方负责提供相应不底于90平方有效图纸,图纸上有双方签字,不能随便更改,如需要更改双方商量后同意甲方要负责所造成的损失。增加的合同外的工程部分,甲乙双方谈好价格后再订合同方能进行施工。

  二、施工要求

  ①地工基础:深度70公分,宽度60公分,里面宽度40公分

  ②墙体外墙3.7内墙2.4砌筑时内外错缝一般采用水泥沙浆强度要达到(150号)。四角有构造柱四角和内样交换处一般要求80公分配两根6毫米拉接筋沙浆的饱满度必须要达到三一砌筑法(一快砖一铲灰一挤揉)并使用前必须把砖潜水湿润

  ③圈过梁:过梁高度不低于12公分,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毫米,刚箍直径不低于6毫米,最大距不宜超过250毫米,圈梁高度不低于200毫米上下圈梁④屋顶先脚板,钢筋不宜12毫米,距离16公分,混淋土150级交标号屋面炉灰前面高度25公分,后面15公分,炉灰上面5公分混淋土,2公分沙浆抹广抹墙里外水泥沙浆抹广1/3。

  ⑤地板砖60×60黑白由甲方自选定价10元一块,如造过10元由甲方自付,砖黑白由甲方自选卫生间墙砖,不低于1.8元,墙内刷房池涂料,电线用4平米铜芯线,每件房一只热光灯插座一只开关一只

  ⑥门窗:内门用实木门,窗户。塑钢海螺牌外门,防盗门,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在施工过程中甲已双方互相协商.

  ⑦室内自来水,下水管由乙方负责交工日期开工起40天完工(不包括刷涂料)

  一、付款方式开工付40%,土墙砌好付40%,刷涂料前付40%,70%交工一次付清。还声誉%一年维修给清。

  经双方协议如下: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装修合同 篇4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京摩卡儿童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地点:万达广场A座1471室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室内设计及装修:地面背景墙 石膏墙等

  2.2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 500000

  (大写)人民币: 500000

  3.1合同价款由包发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3.3 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成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一切税金和

  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合同

  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3.7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

  3.8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

  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4、 质量

  本工程验收标准为: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

  准。

  5、 工期

  5.1 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0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合同工期总日历天

  数 40天(雨天均包含在内)。

  5.2 如遇到以下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

  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

  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

  签证。

  6、发包人责任

  6.1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季)报表。

  6.2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

  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6.3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7、 承包人责任

  7.1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7.2 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7.3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

  7.4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

  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 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

  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 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

  7.5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

  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 工过程中产生的余

  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7.7 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可迁离现场。承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

  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

  7.8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

  7.9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8.1施工中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

  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并签证。

  8.2 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现场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做好自

  检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

  8.3 凡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并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检查,经检查合格并

  符合设计要求,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

  8.4 如对已隐蔽工程的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

  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应视缺陷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返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

  9、设计变更

  9.1设计变更是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发包人确认的

  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2 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

  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工程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

  9.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

  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4《设计变更通知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

  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上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

  (2)《设计变更通知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

  (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

  (5)《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必须采用现场签证单的形式进行计量,方可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

  9.5《工程现场签证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

  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2)《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

  (3)《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

  9.6《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

  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9.7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10.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约定的计价规则(含下浮率)进行计算。(套用

  定额、费率、材料价格、下浮率)

  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

  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

  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增加。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按《工程调

  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 接受发包人确定

  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 工程款的支付

  11.1进场施工,甲方应付给乙方 ℅工程备料款。

  11.2工程进度到 天后,甲方再付给乙方 ℅进度款。

  1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12、工程验收

  1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12.2 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作预验收检查,发包人应及时配合。

  12.3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四套及报告两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

  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12.4 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整改时,以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

  付使用。

  12.5工程完工未验收,发包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

  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提前使用日期并不作为竣工日期,但不应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1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12.7承包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通过竣工验收日期起5天内全部撤离,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工完不

  清场,每日收取地租为工程结算价款的%,由发包人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计作已竣工,实际竣工日期以经验收合格后清场完毕之日起计。

  13、竣工结算

  13.1 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

  工期等内容。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

  1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

  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结算,如竣工结算造价超出合同价款5%的,则超出部分的工程变更下浮率需比投标下浮率高,具体由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商谈。

  1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

  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

装修合同 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范围及内容

  1、合同范围:

  2、项目地点:

  3、合同内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 ( 约 ㎡)的整

  体装修设计(包括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

  概念设计:首先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及设计要求,乙方设计师进行概念性

  设计,即着重整体的把握,通过大量启发性、关联性之图片及构思草

  图,来表达设计意念。在此基础上双方进行沟通,若取得共同的见解即可进行下一步的设计工作。包括室内空间的'平面布置方案,概念性

  图片,手绘草图、ppt电子演示稿文件。

  方案设计: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方案设计、修改及深化,并达到施工图前的设计深度。本阶段图纸内容包括:平面布置图、主要空间3D效果图及材料展板;地面铺装图、天花平面图、天花综合布置图、主要室内空间立面图。

  施工图设计:根据甲方意见,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本阶段图纸内容包括:

  一、尺寸标注之平面布置图、地面铺装图、家具布置图、天花平面图、天花综合布置图、主要空间立面图、节点大样图、剖面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材料表; 二、全部强弱电施工图; 三、配合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出具相关图纸 四、不包含消防施工图纸,由专业消防部门和设计师配合。

  修改图纸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图纸变更。

  现场服务:满足甲方现场的施工服务。

  提交成果:各阶段装修设计提交的图纸包括:概念设计阶段成果提供JPG电子版1份,打印A3文本1份。方案设计阶段成果提供JPG电子版1份,打印A2文本1份,施工图阶段成果需在甲方认可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全套施工蓝图不少于6套,CAD电子版1套。

  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设计内容进度允许交叉进行,但全部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在4月15日之前(如甲方对每阶段图纸审批时间超过48小时,乙方交付全部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

  第二条:双方责任和权利:

  (一) 甲方责任和权利:

  1、全力支持乙方代表人员的现场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条件。

  2、甲方应就设计方提供的进度、图纸、草图、说明以及其他文件及时反馈意见,做出认可或提出修改。

  3、甲方需按时、定额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对双方共同认可的工作内容的款项予以付清。

  5、甲方有权提出自己对设计方案的调整意见,如有与前阶段的已确认意见相矛盾的地方应在双方协商下完成。

  6、若对设计方案中双方已确认设计部分甲方要求追加或变更,则其追加、变更设计费用和设计时间另计。

  7、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设计需返工时,双方就相关合同条款变更及费用变化协商解决。 (二)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必须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2、当甲方提出修改局部细节设计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须修改时,乙方应及时修改原图纸并出具新的修改图纸,不另收取返工费。

  3、乙方交付施工图纸后,需配合甲方在施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若之后施工单位对图面有任何疑义,乙方须及时回复或修改,修改设计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本项目内产生的所有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须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金=对甲方造成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滞纳金按照0.2%每日进行计算)。

  6、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到现场解决问题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委派设计师到现场配合工作。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中断和终止及违约责任

  1、 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条款需要变更,任一方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正式补充协议,则变更成立,变更前的有关条款作废,以变更后的条款为准。

  2、 在设计过程中,因一方过失导致本合同中断或终止,过错方须支付相应赔偿。

  3、甲乙双方在此工程进行的整个时期需努力维持一个互信的良好工作关系,如出现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则:

  自本协议生效后,如果甲方在设计方案阶段完成前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须向乙方支付全部已完成设计的费用;如果甲方在设计方案阶段后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则须向乙方支付全部已完成设计的费用,并另外支付剩余阶段酬金的40%为赔偿。

  自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要求中止或解除协议,则需按照合同规定剩余部分设计费用总额的40%给甲方作为赔偿。

  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如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如经协商后甲方仍旧拖延支付,乙方有权利单方面停止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甲方须按照国家滞纳金相关管理办法最高赔偿比例向乙方进行赔偿。甲方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暂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乙方已完成阶段的设计费。

  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双方另行商定额外费用并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调解决。

  第四条:有关费用

  1、有关费用:

  根据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工作范围及内容,该项设计费用合计为¥ 元(大写人民币: )。

  明细如下所示:

  第五条:争端和仲裁

  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双方发生合同中未涉及的纠纷,应以互相谅解、协商解决为原则,如协商无效,双方同意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对双方的纠纷实行仲裁,该仲裁决定是终局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负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一般规定

  1、未经一方许可,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权益、责任转让与他人。

  2、双方对本工程未来之装饰完成场景均有拍摄权和发表权。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发包方: 承包方:

  法人签字(代表): 法人签字:(代表)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装修合同 篇6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合同范本 http://)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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