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1-03-12 21:59:00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装修合同汇总五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装修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装修合同汇总五篇

装修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2.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3.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6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年__月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工程材料和施工工费的3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工期适当延长。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甲方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电话:

  电话:

装修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家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1):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4、本工程由 设计。

  5、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总价款:(大写) 元(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税金 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款项的支付采用甲方直接划至乙方所提拱的账户内。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1、甲方工作:

  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2、乙方工作: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应供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经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双方协商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办法: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书面承认。

  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

  甲方未输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姓名(签名):

  乙方:

  姓名(签名):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发包人: 中国工商银行崇左工行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或有权签字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包人:广西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王清乐 或有权签字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发包人(全称):中国工商银行崇左工行

  承包人(全称):广西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

  1.3 双方商定采取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发包人指定施工所需的瓷砖、铝扣板、人造石、涂料、木地板等五项装修主材(见附件1),承包人施工所需装修主材须在发包人指定主材供应商处提货,价格不能高于发包人指定的最高限价;其他装修材料应使用发包人指定品牌(见附件2),材料质量达到合格且符合国家标准。

  1.4 工程工期天,开工日期: 年月 日,竣工日期:_年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柒仟叁佰肆拾肆元伍角伍分(¥147344.55元)。

  第二条 发包人代表

  本工程发包人代表为 。

  第三条 工程现场质量监督

  本工程由发包人设置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员,具体负责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工作,本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员为 。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1) 种方式提供:

  (1)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

  (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再工程价款内)。

  第五条 发包人义务

  5.1 开工前 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5.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5.3 负责协调好施工队与邻里之间、装修施工队与录像监控等其它专业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5.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 施工期间发包人如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5.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六条 承包人义务

  6.1 承包人必须按要求:在合同签订二个工作日内将报公安部门申请开工的材料报甲方办公室(具体报送材料见附件3);

  6.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6.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护好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4 及时协助配合发包人做好监控、空调等相关设备或设施的安装;依据工程进度适时通知材料供应商备货送货及消防、110联动报警、科技等工种进场施工。

  6.5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包人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6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七条 工程变更

  双方商定工程变更采取下列第(1) 方式进行:

  (1)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图纸标注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的,或发包人实际需求变化对工程量进行增减的,并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和工程项目单价相应增减工程总价,增减的工程项目单价按承包人投标的综合单价执行。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实际需求变化对工程量进行增减,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办理,并按实际增减工程量和工程项目单价相应增减工程总价,增减的工程项目单价按发包人工程综合单价、承包人投标价、当地公布的市场价孰低执行。发包人在施工中未对工程量提出增减,而施工图纸标注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的,以施工图纸标注的工程量为准,发包人不再增减工程总价。

  第八条 材料的提供

  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待发包人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对材料的使用负最终责任,不按规定使用发包人指定材料的,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担。

  第九条 工程延误

  9.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9.2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9.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10.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 当地质量监督站 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11.1 双方约定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安防、消防部门进行安防、消防项目竣工验收;

  (2)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发包人进行装饰工程竣工验收。

  承包人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表。

  11.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在接到验收通知后

  三天内组织验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1.3 由于工程存在隐性暇疵,发包人在工程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经使用

  后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发包人设计标准,影响发包人正常使用等情况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修复和更换相关符合发包人质量要求的设备和材料,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经维修和更换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的相关内容。

  11.4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按附件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本工程合同生效后,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

  12.2 工程款结清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12.3 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所有工程价款必须转到承包人在工商银行开立的账户。

  户名: 广西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2102123019221111155

  开户行: 工商银行崇左市支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3.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3.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长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千分之计元/天。

  13.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返工修理和更换符合发包人质量标准的设备和材料,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工期不顺延。

  13.6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长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千分之 计元/天。延误的工期超过累计3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4.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几项具体规定

  15.1 因工程施工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2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正至 点 ;下午点至点(若因其它原因需暂时停工的,发包人另行通知)。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16.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16.3 竣工日期以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且通过发包人的检查验收为准,因质量不合格的返工日期也包含在内。

  16.4 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损害第三人权益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16.5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附则

  17.1 本合同签定工程不得转包。

装修合同 篇4

  甲方: 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康田.南川18号地块住宅小区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XXXX

  二:工程地点:XXX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从楼层一户一表后至户内用水地点;

  (2)室内外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

  (3)室内电气照明线路、电缆、桥架、盘箱柜预埋及安装;

  (4)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5)从专变、发电机低压屏至用电设备的所有线路、设备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7)消防所有管网预埋及设备安装;

  (8)弱电预埋及设备安装;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乙方配合总包单位在总包方预验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经调试并自检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六、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

  七、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23.00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费用。

  八、付款和结算方式

  7.1 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

  7.2 当乙方完成栋号封顶的时候,甲方支付相应部分劳务费的20%;

  7.3 当乙方完成所有劳务项目工作的时候,甲方根据形象进度按月支付总劳务费的60%;

  7.4 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总劳务费的15%

  7.5 总劳务费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无异议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九、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未计价材料)均由甲方采购供应,所有辅料(计价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一、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2)甲方指定 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

  (4)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5)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2)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3)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

  (4)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5)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在非本项目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6)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做好成品保护。

  (7)乙方食宿自理。

  (8)乙方提前7天提出一般材料计划,由甲方审核购买,外购设备需提前两个月报计划。

  (9)乙方现场负责人: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3)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总价1%/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作业。

  (4)在施工中如乙方违约

装修合同 篇5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二、价格

  清包工费:¥元,大写:

  其中水电工元

  木工元

  瓦工元

  油漆工元

  垃圾清运费元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1000元

  2、木工完成,付1000元

  3、瓦工完成,付1000元

  4、工程竣工,付1800元

  5、保修金400元,深圳办公室装修,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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