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1-09-28 13:45:20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版权转让合同汇编八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版权转让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版权转让合同汇编八篇

版权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笔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3.本含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1.转让剧本:1.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又名《》)。

  1.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1.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

  1.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改编剧本。

  1.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版权转让:

  2.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

  2.2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中第项。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3.转让价款:

  3.1价款总额:

  3.1.1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3.1.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3.2支付进度:

  3.2.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3.2.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3款项支付:

  3.3.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3.2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4.其他事项:

  4.1特别约定:

  4.1.1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4.1.2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如有)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4.1.3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4.2评奖:

  4.2.1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4.2.2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4.3违约责任:

  4.3.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4.3.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4.3.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3.4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1)甲方未能按约交付本剧剧本或交付剧本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另行给予宽限期内仍未交付或仍不符合约定时;

  (2)如约定本剧剧本转让前未予公开,但实际上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已发生了以发表、出版等方式被公开或者发生被其他方已经或准备用于拍摄影视剧;

  (3)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4.4争议解决:

  4.4.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4.4.2如协商不成,按照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地(如: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指定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编。

  4.6合同生效与文本:

  4.6.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6.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姓名)

  签字: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版权转让合同 篇2

  按<<_______>>规定,对出版的每篇论文均要求作者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版权转让和出版合同。请填好下列空格并签字后将原件寄回<<_______>>编辑部。在收到经作者签字的本合同后,论文方能正式出版。根据中国<<电子签名法>> 作者可选用电子签名方式签字,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本合同寄回编辑部。 编辑部专用电子邮址为 _____________。

  作者与编辑部双方经协商,就在<<_______>>年度论文集上发表论文 (题目:_ _ _ _ _作者:_ _ _ _ _) 的版权转让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 作者保证上述论文是原著,以前从未出版过,也没有侵犯他人已有的版权。

  2.如果仅由一位作者代表全部作者签字,签字的作者保证他(她)有权代表其他作者转让该版权。

  3.作者允许编辑部使用上述论文的专有出版权、发行权。专有出版权、发行权指独家拥有以印刷品或光盘、数据库、电子书刊以及上网等形式出版、发行上述论文(以全文或文摘的形式)的权利。不过作者在必要时仍享有在非纸化文本上不以盈利为目的地为宣传科普知识或交流学术思想而转载本论文的自由。但是作者保证在转载时注明已从<<_______>>编辑部获得本文的转载权。

  4.根据《著作权法》第14条的规定,编辑部享有<<_______>>年度论文集和期刊整体的著作权,作者享有上述论文的著作权。

  5.上述论文以电子书刊形式在<<_______>>年度论文集上出版或以其他方式出版后,编辑部不收取作者任何费用,也不支付作者稿酬。

  6。中国作者如方便可以通过公证机关对所签署的本合同进行公证。但是根据国际学术刊物的惯例,<<_______>>对此一般不作严格要求。作者按中国电子签名法实行电子签名后,即能使本合同生效。

  7. 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均按照中国《著作权法》规定处理。

  8. 该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版权转让合同 篇3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受让方):

  法人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方是本协议所涉及音乐作品词曲著作权的拥有者,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独家永久转让其个人创作并享有完全著作权的音乐作品《 》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作品信息

  1、名称:《》(以下统称“转让作品”,词、曲内容详见附件1);

  2、曲作者:

  身份证号:

  词作者:

  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2)

  第二条 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1、转让作品的'转让费用采取一次性买断加后期无限彩铃业务分成的方式:

  (1)一次性买断费用:人民币 元整(¥ 元);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彩铃业务分成:无线彩铃中所得收益,乙方按 %的比例支付给甲方。结算周期为歌曲上线日期后 日为准;乙方应在结算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乙方应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三条 知识产权

  1、甲方保证其享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完全著作权。

  2、甲方向乙方转让该转让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全部著作财产权,直至转让作品保护期限届满。

  上述转让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转让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

  3、乙方在使用转让作品时,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署名权(甲方网名只限在网络上发表作品时使用,甲方真实姓名则在除网络发表以外的制作唱片等方面使用)。

  如因编曲或传播等需要,乙方可以对转让作品的内容作适当修改和完善,并事前征求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应保证转让作品的完整性,不得单方歪曲和篡改转让作品。

  4、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针对该转让作品所签署的相关许可协议及授权文件,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概括承受;必要时,甲方应协助和配合乙方履行上述许可协议及授权文件所涉及的有关义务。

  第四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或个人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甲乙双方所提供相关资料仅供实现本协议目的使用,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或者协议履行完毕后,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应保证享有转让作品的完全著作权且有权转让,同时转让作品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违约或侵权的情形,并且不得在转让后将该转让作品重复转让给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许可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包括一次性买断费和已支付的无线彩铃业务分成费用)的 30%,并赔偿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金,垫付的赔偿金,以及诉讼过程中合理的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误工费、诉讼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3、乙方使用转让作品时应确保该转让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人身权不受侵犯。

  4、乙方没有依照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迟延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包括一次性买断费和应支付的无线彩铃业务分成费用)1% 的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及不可控制因素

  1、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控制因素影响本协议正常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上述不可抗力或不可控制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事故;社会原因引起的,战争、罢工(乙方员工的罢工不在此限)、政府禁止令、网站系统错误、骇客侵入、系统病毒等。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3、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附件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版权转让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标的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以每种作品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格一次性买断下列作品在__________地区的出版发行专有权利。具体作品名称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乙方将下述作品图书及CD版之专有出版权授予__________文化事业有限公司(丙方)。

  第二条 协议有效期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 价款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_个月内,乙方共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在自本协议签订起__________日内,履行相关授权手续。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不得将上述作品的著作权转让其他任何一方出版、发行、使用(第六条 规定除外)。

  第六条 丙方的义务

  丙方不得再行授权他人使用上述作品。如丙方在__________年内未出版上述作品或__________年内停止出版上述作品,乙方有权将上述作品授予__________地区另一方出版发行。

  第七条 违约

  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若违反本协议约定,除按照本协议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证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四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_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因本协议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

  4、本协议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5、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

  6、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七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权转让合同 篇5

  作者: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制片人:_________

  一、作品的名称

  _________。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数

  _________。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_________。

  五、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1.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_________元;

  2.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_________。

  六、转让的权利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1.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电视)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4.以电影(电视)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电影(电视)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6.以成册小说(不得超过_________字数)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电影(电视)的改编本;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担保义务

  1.该作品系作者自己创作,同时自己合法享有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诋毁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年内,作者未经制片人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

  5.作者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八、制片人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电视)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九、作者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一般一年左右)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十、制片人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电视)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电视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在上述“转让费”之外)。

  十一、制片人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制片人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违约责任

  1.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2.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签字):_________ 制片单位(盖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住址(或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权转让合同 篇6

  委托代理人:

  制片人:

  一、作品的名称: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数: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1.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元;

  2.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

  六、转让的权利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1.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电视)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4.以电影(电视)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5.以电影(电视)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6.以成册小说(不得超过字数)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电影(电视)的改编本;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担保义务:

  1.该作品系作者自己创作,同时自己合法享有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诽谤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年内,作者未经制片人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5.作者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八、制片人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电视)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九、作者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一般一年左右)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十、制片人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电视)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电视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在上述“转让费”之外)。

  十一、制片人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制片人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十三、违约责任:

  1.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2.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作者(签字):

  住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签字):

  住址(或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制片单位:

  代表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版权转让合同 篇7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约定歌曲的词/曲作者并独立拥有作品的全部版权。

  2、乙方愿意有偿受让约定作品的版权。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区订立条款如下:

  一、转让标的

  1、歌曲名称:《____》,又名《____》,英文名称《____》。

  2、甲方自己独立创作了上述歌曲的歌词/乐曲(以下简称“本作品”),并拥有该歌词/乐曲的版权。

  3、甲方创作上述本作品时间为____年____月,且本作品未曾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经营。

  4、甲方承诺:本作品的版权完整、独立且无任何法律瑕疵。

  二、版权转让

  1、甲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本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版权完整转让给乙方,但乙方在取得本作品后应对甲方作为作者予以署名。

  2、乙方取得本作品版权后,可自行进行使用、经营、管理和处置。

  三、转让价格

  1、双方同意:本作品版权的转让价格为:____(税前/税后)人民币____元整。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将上述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甲方指定账号(开户行:____,账号:____,户名:____)。

  四、其他事项

  1、双方确认,本作品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甲方取得本作品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

  2、甲方保证:其创作本作品时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本作品为原创之作品,甲方拥有完整版权,并保证乙方享有和行使本作品版权不会构成对他人侵权或其他违法行为。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整,并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3、乙方在对本作品经营、处置过程中,应确保甲方的合法署名权。

  4、评奖:

  (1)乙方可以本作品申报参加国内外词/曲类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甲方,但其中所获词/曲“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2)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经乙方同意,可由甲方申报参加词/曲“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____%、乙方____%的比例分配。

  5、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作品或甲方对本作品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6、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____地(如: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8、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电话____,传真____,手机____,电子信箱____,通信地址____,邮编____。

  (2)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电话____,传真____,手机____,电子信箱____,通信地址____,邮编____。

  甲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权转让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卡号:

  户名:

  为了繁荣文化市场,促进优秀音乐作品与表演者迅速走向市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相互协商就乙方创作(作词/作曲)歌曲作品《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该作品”)转让甲方专有事宜,特签署合同如下:

  一、 乙方以专有许可的方式转让甲方独家在全球永久专有乙方创作(作词/作曲)的附件作品词曲的全部著作权/邻接权及其相关权利。如果出现词曲版权纠纷,由乙方一人承担。

  二、 乙方保证对其向甲方提供该作品享有完整、有效的著作权;该作品乃未公开发表、发行之全新原创音乐作品,绝未侵犯任何第三人之权利。

  三、 乙方先前不曾、本合同签署后也保证不会就本合同作品另对他人作与本合同相同或相似之授权,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该些作品,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 元。如有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并附带违约金 元。

  四、 除甲方外,乙方此后除享有该作品的署名权外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并且不得再授权任何第三方以同样的方式使用该作品。甲方除自己按照本合同项下的方式使用合同作品外,还有权自行决定许可第三方按照与本合同相同的方式使用合同作品,甲方有权根椐市场需求对作品的歌名及词曲内容作适当修改。

  五、 甲方发表该作品时,乙方享有作词/作曲署名权。

  六、 甲方有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之全部使用方式使用该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录音、录像、演唱、公开表演、制作并汇编录音录像制品权;改编权;授权他人或自行出版、复制、发行、出租该录音录像制品权;使用该作品摄制电影及音乐电视片并授权他人放映权;使用该作品制作电视及广播节目并授权他人广播权;使用该作品制作广告节目并授权他人发布权;授权他人用于信息网络传播、移动数据业务、新媒体业务以及随着未来科技的发展所产生的新的使用作品的种类使用合同作品。

  八、 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追究任何侵犯《本合同》项下权利的行为;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所获得的收益和补偿由甲方享有;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九、 作品版权费及支付方式:

  1 甲方支付乙方该作品(作词/作曲)著作权费人民币 元整(¥ 元);

  2 甲方在 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整

  3 年 月 日合同生效。

  十、 双方均应维护合约内容的保密,不得公开给第三者知道。

  十一、双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十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名/手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码: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合同作品《 代表人: 日期:》的歌词和歌谱。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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