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合同

时间:2022-07-20 19:33:22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房产转让合同(通用1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产转让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产转让合同(通用15篇)

房产转让合同1

  卖方: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国籍住址

  电话身份证号码

  买方: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国籍住址

  电话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个单元座落在____市第座楼单元。合计 面积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币百拾万

  千百拾元整。(原楼价为币百拾万千百

  拾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征书到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____市仲裁机构仲裁或____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____市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买方:XXX____日

房产转让合同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限取得方式为

  3、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作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_______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币)每平方米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亿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转让合同3

  卖方:

  代表人(代理人):

  送达地址:

  买方:

  代表人(代理人):

  送达地址:

  证件名称及号码:

  证件名称及号码:

  证件名称及号码:

  证件名称及号码:

  送达地址:

  经纪方: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经纪方提供居间服务,三方就房产买卖及居间关系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转让房产标的】卖方转让给买方的房产位于武汉市区单位物业(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结构,用途,《房屋所有权证》号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号,买方已经核实以上房产信息。(以上均以有效证件记载为准)。

  第二条【房产产权状况】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种:

  A、该房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无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处分权,卖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

  B、该房产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该房产处于抵押状态,仍欠银行贷款约元整(小写:元)人民币,卖方应在赎房后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买卖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赎房:

  (a)、卖方自己筹资金赎房,并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逾期不能超过日;

  (b)、买卖双方同意用买方支付的购房首期款替卖方赎房,买方在卖方房产贷款银行通知可提前还款时直接付款到卖方的贷款银行办理赎房;

  (c)、卖方委托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融资赎房,卖方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出具全权委托公证书给担保公司和经纪方指定人员,以方便办理赎房手续。

  第三条【房产转让价格】该房产转让价格为按套转让,转让价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如包括其它随房转让的家私家电的,以列明的清单为准。

  第四条【付款约定】:

  (一)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为第一部分房款。卖方同意买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部分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经纪方应预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在经纪方作为交房保证金及水电费、煤气费、物管费等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日内向(卖方/经纪方)支付剩余定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本条所约定的定金如部分或全部交由经纪方托管的,买方将定金支付给经纪方后,视为卖方收讫,发生定金效力。如买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支付过诚意金,在签署本合同时自动转为定金。托管在经纪方的定金于时由经纪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如在支付托管定金条件成就时,买卖双方因发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纪方托管定金依据买卖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付款,无法签署书面协议的,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要求经纪方付款,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人民币元整(小写:)为第二部分房款。付款方式为以下第()种:

  A、一次性付款:买方应在之前将房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足额支付给(卖方/经纪方监管/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

  B、银行按揭付款:

  (1)买方应在房产过户收单后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款(第二部分房款的一部分)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足额支付给(卖方/经纪方监管/双方约定的银行监管),此款不包括已经支付的定金。

  (2)第二部分房款余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买方以(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其他方式协商)方式支付给卖方,并委托经纪方办理贷款手续,支付按揭手续费。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买方应在过户当日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差额房款给卖方。

  卖方开户银行:银行支行开户名:帐号:

  买方开户银行:银行支行开户名:帐号:

  第五条【房产过户】

  (一)、买卖双方应在房产注销抵押登记后个工作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签署《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交纳过户税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买方应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卖方保证对该房地产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同时保证卖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通知承租人出售事宜,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清还及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签署《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过户税费承担】

  (1)调档费;(2)契税;(3)印花税;(4)综合服务费;(5)产权登记费;(6)营业税;(7)城市建设维护税;(8)教育费附加;(9)土地税;(10)个人(单位)所得税;(11)土地增值税;(12评估费;(13)合同交易工本费;(14)土地登记费;(15)测绘费;(16)公证费;(17)律师费;(18)赎房费用;(19)保险费;(20)按揭手续费;(21)土地收益金;(22)其他。其中买方支付以上第项税费,由卖方支付上述第项税费。经纪方代办税费交付手续的,买方承担的税费应提前支付到经纪方指定帐户,卖方承担的税费可直接从房款中抵扣。若出现约定之外的税费及因政府出台新的规定而使上述约定的税费额增加,双方约定则由按以下第()种:A、按政府规定各自支付B、买方承担C、卖方承担

  第七条【第二部分房款】

  (一)、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如买方付款方式为按揭付款,须办理完贷款抵押手续)个工作日内由经纪方直接将托管款项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帐户。如此款在银行监管,则由银行依据双方与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由银行付款。

  (二)、交房保证金、水电费、物管费保证金,在卖方办理完房产交接手续、水电过户手续、并结清所欠的水电费、物管费等费用后后个工作日内由经纪方直接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帐户。

  (三)、如买方办理银行按揭,则银行承诺之贷款金额由贷款银行按约定时间支付给卖方。

  第八条【房产交付】

  (一)、卖方应当在收到全款(交房保证金及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除外)后日内,将房产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给买方,如卖方拒绝交房,买方有权依据有效房产权利证明,在书面通知管理处后直接收房,房内卖方的个人物品视为丢弃物处理,如缺少应当交付的家私家电等设施、物品的,买方仍有追索权。交房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产所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及土地使用费等)。

  (二)、如卖方收到全款(交房保证金及担保公司结算尾款除外)后拒绝交房,因客观原因导致买方没有依据上款约定收房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应按每月元租金标准或按房款交易价总额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第九条【佣金支付】

  (一)、鉴于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签署本房产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经纪方支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作为佣金,其中:卖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买方向经纪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支付时间为。

  (二)、签署本合同后,若本合同被取消、解除或未被实际履行,或买卖双方私下或通过其他经纪方成交该房地产,均不影响经纪方收取上述服务佣金的权利。

  第十条【经纪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甲乙双方到场签字的条件下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所有关于该房屋信息均来自甲方,乙方已经看房,并对上述信息予以确认,后期因房屋信息不符引起的纠纷由甲乙双方自行负责。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买方支付定金后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或要求买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违约金;如卖方收取定金后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要求卖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违约金。由此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合同签定后,如买方拒绝交付定金而违约,应向卖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卖方拒绝收取定金而违约,应向买方支付房产转让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卖方或买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同之条款出售或购买该房地产,则违约方须即时支付经纪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若买卖双方在未得经纪方同意下协议解除本合同,则买卖双方均成为本合同之违约方而须共同连带支付经纪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第十二条【合同成立生效】

  (一)、本合同壹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壹份,经纪方留存两份,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的任何声明、承诺应当以书面为准,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约定按第种方式解决。买卖任何一方与经纪方之间居间合同纠纷,房产所在法院有诉讼管辖权。A、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B、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买卖双方递件过户时签署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本合同发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本合同写明的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签收或其他人代签署的,仍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合同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卖方买方:经纪方:

  代理人:代理人:代表人:

  合同签署时间:年月日

房产转让合同4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房产出让于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铜川市新区裕丰园小区49号楼3单元502号 ,建筑面为 67.87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

  甲方同意以总价 万元将房产转让于乙方,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绘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误差时,甲乙双方不再追究。

  第三条 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权转让金的同时甲方应腾房并将该房交于乙方使用。

  第四条 本房屋现有水、电、暖气、天然气、闭路电视附属设施,交易完成后,由乙方交付使用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选取的物业单位进行管理,甲方按其实际使用时间承担相关物业管理费用,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保证甲方使用,房屋修缮等问题如需办理甲方应予协助。

  第七条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房产于乙方使用,甲方除返还乙方支付的使用权转让金并支付使用权转让金的利息(按照日万分之四的利率自支付转让金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转让合同5

  甲方(转让方):开远晋云经贸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赵松

  以上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 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房地产转让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房地产的界定:

  甲方将其坐落于开远市人民中路1号A套资产:土 地使用证地号:D-(29)-41-4F00100A,房屋所有权证号:开房权证开房字第201402622号,用途: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009.25平方米的房屋产权及土 地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人该宗房地产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00元)分三次付款,即第一次付款是乙方在房地产转让协议签署当天支付甲方预付账房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第二次付款是待乙方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变更当天乙方再向甲方支付付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第三次付款是待乙方到房管局领取变更为乙方的房屋所有权证时再向甲方支付剩余尾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三、房地产转让税费的承担:

  乙方负责办理该宗资产《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乙方承担该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违约责任:

  乙方负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不配合协助视为违约,乙方未按时间支付款项给甲方,视为违约。违约金为房屋总价款的20%。

  五、本协议经双方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开远晋云经贸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产转让合同6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位于房产一次性有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方式为出售。

  二、该房产系水利局自建房屋,尚未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主房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阁楼平方米)。

  三、转让时间:双方同意于年 月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转让交付给乙方,付清房款后交房。

  四、转让价格:该房产双方议定总价款为元(大写) 。

  五、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转让房产产权无争议(包括不被抵押、查封,不被第三人追索),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

  清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若乙方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八、本转让协议一经确定,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如有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 元(大写 ),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后,如遇拆迁等情况,所获赔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十、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效力等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明人:

  年 月 日

房产转让合同7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兰州市 区 路 号 单元 层 室,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 元(大写 );剩余房款 元(大写 )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甲方:

  乙方:

  签到日期:

房产转让合同8

  卖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_____个单元座落在深圳市_____第_____座_____楼_____单元。合计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_____币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 百

  _____拾_____元整。(原楼价为________币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征书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买方: 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房产转让合同9

  转让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在新洲·欧洲城有房地产一处。经甲(包括不仅限于甲方的父母、子女等房地产权属共有人)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甲方自愿将该房地产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签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情况及价款:该房地产位于牡丹区太原路以西,中山路以南,新洲·欧洲城小区内,原协议10号楼2单元房屋面积138.61平方米,现楼号6号楼4层,房号404,储藏室编号负1层30号车位号南1区G58。房地产转让总价款陆拾贰万元整人民币,小写¥:620000元(包括不仅于房屋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交房设施、车位、储藏室)。

  二、付款方式:

  1.协议签定后,乙方分三次将房地产总价款付清给甲方,第一次付10万元定金,乙方40天内将32万元交于甲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撤销合同,并退还定金不付利息。第二次在房屋交钥匙时付壹拾捌万元。

  2.最后房地产证过户给乙方后,乙方把贰万元余款交清。若不交清,乙方付甲方房款总价两倍的违约金。

  三、房地产证办理时,若此房能优先办理就优先办理此房房地产证,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卖方配合办理房地产证。燃气、暖气、物业费、各种开户费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的房产证所需费用,物业维修基金由甲方负责,如一方违约,则违约方承担房屋总价款的两倍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对方。

  四、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该房地产的产权无争议、无抵押、无纠纷、产权清晰等,并保证除本协议的乙方外,没有转让给其他人;

  2、乙方在协议签定后,在规定期限内乙方负责将房地产款付清给甲方。

  五、本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因一方原因违反协议合同。则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该房地产转让总价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不包括自然灾害地震原因。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起诉。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产转让合同10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望城县xxxxx四楼套间,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120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天窗、楼梯间、及其附属设施和装修设施),并且享有一至四楼的楼梯间的通过使用权利,楼顶的分摊面积。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xxxxxx.00整,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圆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房屋转让款由乙方分期支付。乙方即日预付购房500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剩余房款 130000.00元(大写: 壹拾叁 万整),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在房屋现有的主户搬出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房款,但现有住户须在一年内搬出该房屋。乙方在在交付全部主房款之日起,乙方享有该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

  第四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乙双方应当在 一年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第五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证明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认购的在建中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该房屋、地下室及其附属设施。

  二、该房屋为周口日报社、周口日报社印务中心集资建房,房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东环城路报社、印务中心住宅小区新闻花园 幢 单元 层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阁楼、及其附属设施;)地下室为 幢 单元 号,面积暂计为 平方米。

  三、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房屋,除原价外,分期支付给甲方房屋指标转让费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该合同当日由乙方支付指标转让费壹万元整(¥10,000.00元),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前期支付的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甲方应提供所有前期因购买该房屋而开具的手续、缴费收据,交由乙方保存。在房屋建成交钥匙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下的房屋转让费壹万元整(¥10,000.00元)。

  四、以后该房屋的购房款和税费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但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甲方都只是名义上的付款人,真正的付款人实为乙方,因购买该房屋而开具的全部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甲方均应交给乙方保管。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甲方应在接到有关该房屋购房款和税费的交纳通知后二日内,将交纳的时间、金额与地点等事项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时交纳,若因甲方的疏忽而未能及时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七、除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甲方应本着诚实、合作的态度,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及过户手续,如因甲方不协助或迟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及过户手续,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应全部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纳的购房款和税费、房屋指标转让费,并一次性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税费和房屋指标转让费的总和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给乙方付清违约金后,该房屋的相应的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若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不再返还转让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解决,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该房屋过户为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后止。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产转让合同11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目标公司成立于 年 月;注册资本 万元;法定代表人: ;公司注册地点: 。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前为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3、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后,依法取得了位于 开发建设相关的建设用地。目前,该项目地块的情况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2)用地面积:权证登记面积为 ㎡(建筑基地面积约 ),

  (3)用地性质: 住宅用地

  (4)规划指标:容积率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5)规划报建手续办理情况:

  (6)土地相关费用: 元

  (7)规划报建费用缴付情况:

  4、股权转让的前提:目标公司拥有上述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此前提为该次股权转让和价金支付基础。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目标公司的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

  一、 目标公司及所属项目的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各股东及其股权比例如下:

  2、目标公司名下地块及权证情况说明,详见附件资料;

  3、目标公司项下资产债务清单,详见附件资料;

  4、在建工程及合同情况说明,详见附件资料;

  5、目标公司已签署合同履行情况说明,含土方工程、拆迁情况等说明,详见附件资料;

  6、目标公司现有证照文件等资料及劳动人事与社保清单,详见附件资料;

  7、目标公司财务与税务相关文件清单,详见附件资料。

  二、 合同标的及其总价格

  1、本合同约定的出让标的为目标公司 %的股权,甲方在目标公司相应的股东权利、利益及甲方为土地、项目开发所取得的所有收益随之一并转让。

  2、甲方同意并经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各方确认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乙方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3、按照土地红线面积,并在本合同股权出让方负责拆迁安臵补偿完毕、办理好有关权证、清理完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前所欠的相关负债后,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亿元)。

  三、 股权转让程序及款项支付

  1、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署当日内,乙方汇入人民币 (¥ 万元)至甲方指定账户中作为履约保证金。

  2、目标公司尽职调查与交接: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三日内指派二名工作人员进入目标公司进行交接相关事宜,并做好项目场地的开工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岗位签定、材料设备签定、施工现场签定、挖机、制作工艺、设备、办公用具等签定)。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1)、乙方于20 年 月 日之后1个月内支付人民币 元整(¥ 万元整)给甲方。

  (2)、目标公司所属项目施工前期的土方、围档、门楼、补桩、破桩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以相关票据或双方确认为准)并在余款内扣除。

  (3)目标公司及所属项目的规费,包括工程排污、工程定额测定费、 社会保险统筹基金、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保险、人防等费用约人民币 由甲方自行支付,可在乙方应交余款内扣除。

  (4)、乙方两年付清股权转让余款给甲方,在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及移交完后计算时间,并按1%的月利率计算余款利息,已支付的款项不再计算利息。

  4、工商变更登记:在股权转让款付至陆仟万元(含履约保证金)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将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至乙方指定人,同时,甲方将95%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并签订过户协议。

  5、乙方将股权转让金支付给甲方统一指定的账号,均视为甲方同意该种支付方式。

  四、 双方声明及保证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1、目标公司为上述土地和项目唯一的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完全处分权。

  2、甲方保证上述该等权利的完整性和排他性,保证除在本合同中向乙方披露的信息外,未设臵任何抵押、质押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的限制。

  3、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甲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臵,该处臵包括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4、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就本次股权的转让取得了目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一致同意。

  5、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臵,该处臵包括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部分权利。

  6、甲方保证根据本合同向乙方转让合同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本合同生效后,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变更的文件。

  7、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8、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以及在该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和股东变更手续在工商局办理完毕之前,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和目标公司的资产(除已向乙方披露外)均未设臵任何抵押、质押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限制本次拟出让的股权转移;甲方保证未签署过包含禁止或限制拟出让部分股权转移之条款和目标公司产权收益之条款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9、甲方保证其向受让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包括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甲方保证,在甲方与乙方正式交接股权前,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对其开展正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的政府许可,批准,授权的持续有效性,并应保证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导致使政府许可、批准、授权失效的潜在情形。

  (二)乙方向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乙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目标公司股权的条件。

  2、乙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受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乙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五、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办理工商股权变更手续

  根据本合同前述约定的期限,在乙方的协助下,甲方应负责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及当地工商管理规定向 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2、发票与收款凭证

  甲方收取股权转让金时应当向乙方方提供收据。

  3、人员的交接与过渡

  甲方应安排好工作小组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终止全部原有聘用合同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目标公司因本次股权转让之前的劳动用工关系发生之劳动争议,所引起的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等均由甲方承担。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有义务使乙方不因人员的交接与过渡而阻碍对目标公司经营管理。

  4、协助办理报建手续

  甲方负责目标公司在办理本协议所涉地块的后期报建等各项手续。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自主经营与处臵目标公司。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金,并为受让股权提供必要的法定文件资料。

  2、乙方保证该项股权受让已经乙方股东会、董事会确认且不存在任何障碍。

  3、乙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之后目标公司的经营风险与债权债务。

  六、 证照、账册等文件的交接

  1、在股权转让款付至登记后,目标公司的所有资料、证照、档案文件、印章(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等一并移交给乙方。

  2、上述应当交付和管理的文件包括:

  1)目标公司的各类注册、登记资料原件;财务账册及有关凭证、账册、报表、发票、收据原件;目标公司所有合同及合同性文件等资料原件;

  2)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银行账号、印鉴原件;

  3)目标公司所有内部管理文件,包括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纪要、档案文件资料、目标公司完整的资料原件;

  4)其它与目标公司及目标项目相关的一切文件。

  七、 或有债务申明及保证

  1、在本合同签署后如出现未在附件中列明的或潜在的或有债务,无论该债务的法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履行期限是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办理之前还是在股权转让办理完毕之后,该等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该债务清偿责任。

  2、如出现上述或有债务并给目标公司或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对该债务及经济损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项下做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如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或者甲方没有转让目标公司股权主体资质;或者目标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建设项目有重大隐患等,均视为甲方违约。如果导致乙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乙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受让方有权书面通知出让方解除本合同,出让方并应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之日生效。守约方暂不解除合同的,并不影响其对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行使追索违约赔偿金的权利。

  九、 保密条款

  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各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甲方、乙方、目标公司的商业秘密,甲方、乙方和目标公司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否则应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十、 税收与费用

  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及相关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十一、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十二、 其他

  1、合同变更和补充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必须由双方以补充协议的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的完整性

  (1)本合同及附件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各方于合同签署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合同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释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依据。

  (2)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提出或者迟延提出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要求,不应解释为这一方放弃其权利。

  3、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件:

  乙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件: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4、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5、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或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文件而产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包括本合同及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文件的成立、解释、效力、终止或履行等有关的任何问题,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以协商方式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或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在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时,各方需要按照工商登记机关要求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8、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房产转让合同1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证明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认购的在建中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该房屋、地下室及其附属设施。

  二、该房屋为周口日报社、周口日报社印务中心集资建房,房屋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住宅小区____幢____单____元____层____室,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阁楼、及其附属设施;)地下室为____幢____单元号,面积暂计为____平方米。

  三、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房屋,除原价外,分期支付给甲方房屋指标转让费人民币贰万元整(¥____元)。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该合同当日由乙方支付指标转让费壹万元整(¥____元),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由甲方前期支付的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____元);甲方应提供所有前期因购买该房屋而开具的手续、缴费收据,交由乙方保存。在房屋建成交钥匙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下的房屋转让费壹万元整(¥____元)。

  四、以后该房屋的购房款和税费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但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甲方都只是名义上的付款人,真正的付款人实为乙方,因购买该房屋而开具的全部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甲方均应交给乙方保管。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甲方应在接到有关该房屋购房款和税费的交纳通知后二日内,将交纳的时间、金额与地点等事项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时交纳,若因甲方的疏忽而未能及时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产证,应在获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当日内将该证交给乙方保管,并在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该房屋能交易的第一时间内无条件地、积极地协助乙方将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

  七、除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甲方应本着诚实、合作的态度,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及过户手续,如因甲方不协助或迟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购房及过户手续,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应全部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退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解决,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该房屋过户为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后止。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20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转让合同13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协议书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协议书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协议书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转让合同14

  卖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一九 年 月 日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一九 年 月 日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 个单座落在深圳市 第 座 楼 单元。合计面积 平方,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原楼价为 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征书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 后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 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 买方:

  一九 年 月 日

房产转让合同15

  卖方:

  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方:

  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

  国籍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

  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个单元座落在深圳市第座楼单元。合计

  面积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币百拾万

  千百拾元整。(原楼价为币百拾万千百

  拾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

  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

  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征书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

  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

  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

  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公证处一份,

  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买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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