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合同

时间:2021-03-03 14:01:57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专利转让合同四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专利转让合同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专利转让合同四篇

专利转让合同 篇1

  前言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专利,本专利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号为____________,申请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告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鉴于受让方_________对上述专利有所了解,希望全国独家买断获得本专利权。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名词和术语

  1.1专利--指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________,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

  1.2合同产品--指受让方使用本专利生产的符合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的系列产品,简称产品,其名称为:______或_______或其他。

  1.3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指受让方制定的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其规定或说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标,必须至少能够体现产品的实用价值。

  1.4专利权转让--指转让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全国独家买断),即受让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转让或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1.5试制期--指签约日起至其后的叁拾日止。试制期内,受让方必须尽力设计、试制合同产品,并制定企业标准或说明书。

  1.6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与合同双方的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转让方式和试制

  2.1本合同是专利权转让合同。转让方确认收到受让方的全部转让费为正式专利权转让标志。自该日起,受让方即永远拥有_____专利权,不再受试制期和资料各相关条款的约束;转让方亦不再过问一切事项。

  2.2试制期内,转让方收到了⑴首期付款和⑵该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及⑶本合同3.4款所列资料、照片,标志试制成功,执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受让方才有权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在作广告宣传时和包装文字中,可以使用专利产品字样和专利权人的名字及专利号。

  2.3试制期内,转让方收到了⑴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和⑵试制失败不同产品照片贰张,标志试制失败,受让方不支付转让费,本合同终止,受让方无权继续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

  2.4试制期内,转让方没有收到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或者没有收到试制失败不同产品照片贰张,标志受让方未尽力试制,受让方须赔偿转让方损失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终止,受让方无权继续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

  第三条资料和资料交换

  3.1专利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用以证明专利的合法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最近期),用以证明专利的有效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书》若干份;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

  3.2参考资料:知识产权出版社:《实用新型专利公报》有关页面;设计图;________专利接到的获奖通知、荣誉称号若干份。

  3.3资料交付:转让方在签约日后的贰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全部资料以扫描件或文档的格式集中于光盘中,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受让方;光盘中还有其他供参考的内容。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费后的贰个工作日内,将专利资料原件以当面交接或挂号邮寄的方式交给受让方。

  3.4受让方生产、销售合同产品之前,必须制定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必须有单个模特、双个模特、单个真人、双个真人使用合同产品的不同体位的数码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于四寸)不少于_________张(其中真人照片不少于_________张)。每一版本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照片、宣传广告和包装资料,都须要及时邮寄给转让方。转让方可以将这些内容在自己的网页上发布及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转让费和其他费用

  4.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全国独家买断)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平均分贰次付清,在试制期内且试制成功后首期付款50%;签约日后的半年以内,末期付款50%。两次付款都以转让方确认银行进帐为付款标志。

  4.2转让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扫描有关文件、编辑有关文档、制作数据光盘;专利转让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式转让以前的专利维持年费。

  4.3受让方负担以下税收和费用:办理签约手续;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转让后的专利维

  持年费;设计、试制、生产、宣传、销售合同产品。

  4.4受让方如果指定在_________以外的地点签约,转让方到达签约地点时,受让方先行按实报销转让方的车船交通费(单程,指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不含飞机票、公交车票、出租车票,无旅差及其他补贴)。

  第五条违约及赔偿

  5.1在签约日后的半年内只有首期付款、没有末期付款,不论是否销售及其他原因,则视为受让方自愿放弃专利权转让,并且同意将已付的费用作为本专利实施的普通许可费,即受让方只拥有普通许可的本专利实施权;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交付资料,也不再催付或退回转让费,且继续享有专利权,可以将专利实施权许可或转让第三方使用。

  5.2在正式转让之前,受让方以任何方式(转包、加工等)将本专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必须按每许可一个单位或个人,在壹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整,转让方承认第三方拥有本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5.3转让方未及时交付资料或者在在首期付款后的半年内将本专利许可第三方使用或继续签订加工合同,转让方必须加倍返还已付转让费,受让方享有专利普通许可实施权。

  5.4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_________知识产权局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或知识产权局不予调处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侵权和专利失效

  6.1转让方保证是本专利的合法持有者及正式转让前的有效性,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有第三方指控受让方实施的专利侵权,则由转让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在正式转让前,发现第三方侵犯本专利权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受让方为主,双方分别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者以受让方为主,双方共同向专利管理机关提出维权请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在正式转让后,此类侵权,由受让方交涉或起诉。

  6.3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签约后,如果本专利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则本合同自然终止,转让方不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不继续支付转让费,也不返还资料。

  6.4第三方向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本专利权宣告无效,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支付由此发生的应诉或诉讼费用。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7.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7.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受让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转让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7.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六份,转让方、受让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中介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

专利转让合同 篇2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专利权转让、技术内容、成果权益、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签约方

  甲方(受让方):_________

  乙方(让与方):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三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第四条 项目名称(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名称全称):_________

  第五条 专利状况

  5.1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技术属于: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5.2 专利权人:_________

  5.3 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

  5.4 专利授权日:_________

  5.5 专利号:_________

  5.6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5.7 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年。

  第六条 专利有效保证

  6.1 让与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6.2 让与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撤消、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专利实施情况

  7.1 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7.2 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 原专利实施许可的履行

  8.1 受让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合同的履行,并接受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让与方的权利与义务;

  8.2 让与人保证已经将本专利权的转让告知原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

  第九条 专利技术资料

  9.1 资料内容:_________

  9.2 交付时间:_________

  9.3 交付地点:_________

  9.4 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0.1 本合同费用总额为_________元。

  10.2 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4)其他计算方式:_________。

  11.2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12.1 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12.2 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名词解释

  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_________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14.1 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

  14.2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_________

专利转让合同 篇3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概念

  专利权转让合同属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是指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有效性审查

  主要审查转让方是否属于专利权的合法权利人、专利的有效性即是否通过实质审查、是否有被申请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的。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条款审查

  1、应写明转让方拥有某专利权

  转让方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应写明专利号、公开号、公告号、申请日、授权日、公开日、专利权的有效期,且需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同时应写明转让有转让该专利的和受让人受让该专利的意思表示。

  2、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应明确详尽的列明所需交付的材料

  如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等,可以在本条约定后用附件的方式进行列明。

  3、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①交付时间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实践中有约定支付转让费后交付的,也有约定合同生效后交付的,如果是部分交付,应注意剩余资料的交付时间,避免转让方拖延不交付,影响专利的实施。

  ②交付方式可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因专利文件较多且涉及商业秘密,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建议最好采用面交方式,将文件清单及材料一并交付并核对签字。

  ③交付地点为受让方(转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因专利转让前,转让人往往自己已经在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因此,需对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进行明确约定。实践中一般为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的,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5、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双方对转让费应明确约定,币种明确和金额大小写要一致,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转让方可以要求约定合同生效时或交付材料之前支付费用,受让方可以要求约定交付材料之后或专利局公告后支付费用,双方也可约定分期支付。

  6、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①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因此,应注意审查该专利是否存在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

  ②对专利权被撤销时的责任,应明确是否需要返还转让费、专利材料及赔偿损失。

  ③对他人提出撤销专利权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由谁负责答辩及费用承担。

  7、过渡期条款应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受让该专利期间由谁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及费用承担

  ①应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但这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由谁支付应约明。

  ②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由谁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③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8、税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由谁负责缴纳进行约定

  9、违约责任

  ①转让方要注意,当其逾期或拒不交付专利资料、转让手续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②受让方要注意,当其逾期或拒不交付转让费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有利于己方的专利管理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进行处理

  11、其他及合同的生效,在前十条未约定的的条款,如涉及专利的咨询、指导、培训等,也可以另起协议 依据《专利法》第十条“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专利权转让合同签订法律风险审查

  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的主体发生了变更。在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所有权问题:应先通过法律状况检索,以证实其是有效专利,以及转让方持有专利权的合法性和转让的合法性;

  2、专利的历史问题:应先了解该专利以前是否与他人签过许可实施合同,以及专利权人自行是否实施过,并要明确这些问题的法律责任及解决方法;

  3、检查必备的法律文件:专利权转让的双方均须提供证实其身份的法律文件,向国外转让的另须提交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的批准文件;

  4、必须采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监制的合同文本或其他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能规范专利权转让的合同文本;

  5、专利权转让合同需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登记公告后才能生效;

  6、鉴于专利权转让合同区别于一般的经济合同及技术合同,同时涉及到文件技术资料移交、转让费用的到位、专利权属的变更等,故建议可向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咨询或委托服务机构帮助签订。

专利转让合同 篇4

  前言(鉴于条款)

  --鉴于转让方(姓名或名称注: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有(专利名称注:必须与专利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其专利号(九位),公开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公告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授权日,公开日,专利的有效期为。

  --鉴于受让方(姓名或名称)对上述专利的了解,希望获得该专利权。

  --鉴于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

  双方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法律状登记簿),在专利权撤消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资料的时间--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

  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在本合同签定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本合同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 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元,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日内,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汇至(或面交)转让方。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为(¥、$)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或在专利局公告后日内,受让方即将转让费的%(¥、$元)汇至转让方的帐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日内,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

  或采用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个月内支付(¥、$)元,个月内支付(¥、$)元,最后在个月内付清其余转让费的方式。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托收,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第五条专利权被撤消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转让方的专利权被撤消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无恶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则转让方不向受让方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

  如果本合同的签定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转让方有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返还转让费。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消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1.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1992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转让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受让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消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税费

  1.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

  2.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对转让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让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八条违约及索赔

  对转让方:

  1.转让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元。

  2.转让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作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元。 对受让方:

  1.受让方拒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元。

  2.受让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元。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受让方应支付违约金元。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按本合同条款,友好协商,自行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的,提请受让方所在地或合同签约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和解的,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2、3、4只能选其一。

  第十条其他

  前九条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约定的内容,包括出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约定;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约定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双方签字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自专利局对双方所做的《著录事项变更》进行登记并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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