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转让合同

时间:2023-08-09 13:04:31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林地转让合同(常用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林地转让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林地转让合同(常用15篇)

林地转让合同1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丙方(承包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转让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林____镇新井村朝阳庄自然村林地共计50亩有偿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为: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_亩数以林业部门测量为准。

  3、乙方与丙方负责对该林地进行植树,甲方负责提供相应数量的杨树苗。

  4、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元,一次性给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5、甲方负责与村方协调办理林权证及林地的年限为________年,林业权属证应办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共同担负。

  6、如果此林地在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开发,甲方应按此地块按三分之一进行分配补偿款。

  7、丙方与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块与甲方产生的承包费用为各自承担一半,分别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属乙方与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与丙方共同经营、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为各按总投入和收益的50%经行分配。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确实解决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xx村委会虎山组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合理、高效开发使用山地造林,提高农林业综合开发效益,甲乙双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为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群众代表大会通过,甲方同意将原所承包大宗村委会虎山组所属的林地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转让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面积与四至:甲方林地(宗地名下字岭)面积 80亩,(宗地名敢叉凹)面积3 .9亩,(宗地名祖坟山)面积2亩,合计2 3.9亩。该四至界限为:东至小路,南至小路,西至虎山村,北至何家山。

  第二条:转让期限:转让经营使用期限为伍拾年(自xx年3月 日至xx年2月28日止)。转让期内山林地的经营使用权归乙方。

  第三条:转让金:转让金价格为每年每亩人民币贰拾伍元整,计人民币26.7万元整。

  第四条:转让金支付方式:该款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地面作物由乙方自行处理后归还甲方,甲方若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给乙方。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见证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见证单位(签字章):

  合同签署日期:20xx年x月xx日

林地转让合同3

  甲方(转让方):王XX

  乙方(承包方):韩XX

  丙方(承包方):王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转让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林____镇新井村朝阳庄自然村林地共计50亩有偿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河套西至:亩数以林业部门测量为准。

  3、乙方与丙方负责对该林地进行植树,甲方负责提供相应数量的杨树苗。

  4、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贰万元0.00元,一次性给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5、甲方负责与村方协调办理林权证及林地的年限为________年,林业权属证应办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共同担负。

  6、如果此林地在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开发,甲方应按此地块按三分之一进行分配补偿款。

  7、丙方与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块与甲方产生的承包费用为各自承担一半,分别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属乙方与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与丙方共同经营、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为各按总投入和收益的50%经行分配。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确实解决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1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4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XX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XX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XX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 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XX属长江流动沙XX。承包期间,新洲XX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 %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湖北XX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

  (1)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 元亩 亩________年)

  (2)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 元亩 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XX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万元,其中,XXXX暂按 3计算,作价 万元( 元

  3),中幼林按 株计算,作价 万元( 元株)。XXXX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 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XX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 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XX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XX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八、湖北XX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年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市林业局、鄂____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5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

  一、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村麻子冲口的.村属公共山林地 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森林类别 :混杂灌木丛。

  2、转让期限为长期,从年月日起。

  3、林地面积、四至及其附图为准。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终生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总计 元。支付的时间为年 月 日。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林地转让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3份,甲乙双方、鉴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月日

林地转让合同6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

  一、 林地基本情景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村麻子冲口的村属公共山林地 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森林类别 :混杂灌木丛。

  2、转让期限为长期,从 年 月 日起。

  3、林地面积、四至及其附图为准。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终生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光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总计 元。支付的时光为年 月 日。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

  2、本林地转让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林地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林地转让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鉴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7

  甲方:即转让方

  乙方:即受让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坐落于 村用材林(东至: 南至: 西至:北至:森林类别: ,地类:林地)

  年使用的百分之百林(含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共 亩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转让期为 年;自年月至年月日为止。

  三、转让费于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四、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1. 甲方保证本次流转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在原取得过程中合法有效,并保证本次流转的林地符合林权的有关法律,法规,转让年限不得超过甲方剩余承包年限。

  2.乙方对已转让林地依法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六、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元。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中证方(签字):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8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一、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 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森林类别 ,地类 。

  2、转让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 元/亩,合计 元。支付的'时间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件》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乡(镇)村组,小地名: (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面积 亩的(林权证号: )进行转让。

  二、转让期限

  转让年限年,即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光

  乙方经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

  支付转让价格金额: ,支付时光。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进取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能够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职责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景确定。

  3、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供给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光: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10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附件一)。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桉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7月7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金共计人民币xx正(xx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xx元(xx元),余下的xx万元(xx元)在20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剩余的壹万元作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面积以林业地图为准,四至范围及面积见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附件二)。林权证编号为:xx,宗地号:326

  七、违约职责: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每位当事人持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11

  甲方(转让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双方签订林业用地承包转让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林东镇新井村朝阳庄自然村 林地共计50亩有偿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为:南至: 北至:

  3、乙方与丙方负责对该林地进行植树,甲方负责提供相应数量的杨树苗。

  4、转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贰万元¥20_0.00元,一次性给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5、甲方负责与村方协调办理林权证及林地的年限为70年,林业权属证应办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共同担负。

  6、如果此林地在20_年至20_年开发,甲方应按此

  7、丙方与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块与甲方产生的`承包费用为各自承担一半,分别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写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属乙方与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与丙方共同经营、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为各按总投入和收益的50%经行分配。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确实解决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林地转让合同1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可持续开发鸡笼山生态资源,落实阿拉斯加人民政府的规划,好望角林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对鸡笼山腹地进行种植、畜牧、旅游休闲深层次开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于的百分之百林权(含林地永久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约亩(附详细资料为附件)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

  一:___亩,实际面积以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该宗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卫星航拍图),其地理经纬度坐标分别为___。

  二、甲方先期提供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资料给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三、林权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双方订下转让协议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20万元作为订金。全部林地过户完毕,甲方要为乙方申领新林权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待全部手续办结,相关证件交给乙方,双方即行结算全部转让费用,扣除前述订金转为转让林权款后,乙方应在60工作日内将余款付清给甲方。

  四、甲方与该林地周边的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转让所涉的林地经营权等情形而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情形,甲方按本协议之订金规则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因开发该林地与周边的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或需要承包、租赁相邻属于其他集体的林地,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与周边林地集体协调解决矛盾或承包、租赁事宜,若因甲方故意制造障碍,影响乙方的开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付相应的补偿。

  六、林区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区路如须从未流转给乙方的地面上通过,甲方保证从中协调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费用,甲方保证乙方在使用甲方已修好的公路时,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七、甲方应提供该宗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查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权登记申请表等等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由县林业局加盖鲜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双方根据上述相关林地资料另行编制面积、边界的勘查、确认工作进度表;如有必要,双方还应会同编制工作进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乙方因深度开发该宗林地,需要丙方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丙方须积极为乙方向好望角省林业厅办理好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并为乙方争取相关的政策、财政扶持资金的支持。

  九、因乙方已于___年___月日向甲方支付了20万元订金,故自当日起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名下与本宗转让有涉的任何林权,否则甲方按本协议之订金规则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定,相关权益即转移给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经营,独立享有经营权益。乙方对本宗林权进行再流转、砍伐、林木结构调整等,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在协议转让期内,林权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补偿费归乙方享有;林权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享有。

  十三、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违约责任,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须向对方支付___20万元违约金。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另行商定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经丙方见证后,甲、乙双方各持两份,送一份给县林业局备案。

  甲方___乙方:

  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年___月___日

林地转让合同13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负责人:

  身份证号:

  住所: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地方经济和企业共同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乙方决定以可里村委会为核心区域投资开发集低产林改造、种养殖经营、生态农业及生态旅游等于一体的森林资源综合开发项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甲方自愿将其集体山林、已分到各农户山林(商品林)联合整体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林地

  (宗地一):甲方将承包经营的林地转让给乙方,坐落: 勤丰 (镇) 可里 村委会 组,名称(小地名): ,面积________亩,林权证号: ,宗地编号: 。

  宗地四至

  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山林转让期限:60年,自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三、山林转让费及付款方式:

  山林转让期60 年,转让费260元/亩,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10日内按甲方实际转让亩数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林地转让费。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转让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受让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二)办理林权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

  (三)在乙方开发项目启动时,甲方享有劳务输出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用工可以优先考虑安排甲方的劳力;但甲方要教育管理好村民,做好村民的协调工作,维护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正当的权益,要负责乙方用水、用电、通讯和交通等项目建设的相关协调工作。但乙方不能占用甲方现有的水和设施取用水,乙方根据项目规划逐年开发,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应积极支持当地公益事业和地方经济发展。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抵押林地及相关开发项目,但要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山林转让费。

  (五)在山林转让期内,乙方允许甲方在转让山林区域内合理放牧,但甲方的放牧等不得对造成对乙方山林的毁坏,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六)在转让期内,凡属于国家政策规定补给甲方林地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到的项目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归乙方所有;若因乙方项目建设需征占用林地,甲方必须协调和支持,并协助乙方办理征占用的相关手续;乙方投资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及其他涉及项目开发中的补偿、补助属乙方所有。

  (七)甲方村民除每年度护林防火期限外,可适量在双方指定的期间、区域进行自用烧柴砍伐(间砍),房屋修补所用木材,但不准进行商品性采伐和销售。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的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乙方允许甲方村民采摘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的野生菌,但因乙方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确定的区域除外。

  (八)甲方可以在原有墓地进行民间埋葬活动,但不允许在乙方开发区内进行埋葬活动

  (九)如乙方开发需修道路,由乙方投资,所占用土地由甲方无偿提供。

  (十)在合同约定的山林转让期间,乙方有权行使对山林的经营管理和开发利用。

  (十一)乙方享有山林自主经营权,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自主开发山林,自主开展项目建设和营运的各项活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开展项目建设,开发山林中不得损害村民利益。

  (十二)转让期间,、甲方有责任对山林进行管护及森林防火工作,项目建设由乙方自主投资,享有因此带来的全部利益,并承担相应法律性、政策性和经济性风险。

  (十三)转让期间,乙方在山林及山林地上投资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乙方。在转让期间由于较大矛盾和纠纷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再享有完全的资产处置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按市场价格补偿乙方;由于国家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享有受偿权。

  (十四)转让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山林转让续期的优先权。山林续期的价格、范围等由双方另行协商。若不能续期,乙方要将已开发利用的山林地(已征土地除外)完成更新改造后归还甲方。

  (十五)为了实现林地的统一开发,甲方剩余的山林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乙方开发需要征占这部分山林地时,甲方应予以支持,具体条件双方另行商定。

  在林地承包后,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大面积采伐等)。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不转让此山林给乙方,由甲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两倍赔偿乙方。

  2.甲方在乙方项目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

  1.乙方不受让本合同约定的山林,所交转让费不退,全部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项目建设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林地转让的凭证,与林权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受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影响。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报政府机关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提请楚雄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所在村委会、镇林业站、镇政府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于

林地转让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丙方(土地所有权方):

  为了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业经济,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林地使用权及地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以下简称“林地转让”)给乙方等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且发包方(丙方)同意的情况下,达成以下条款。

  1、转让林地、林木的基本情况

  1.1林地的方位及四至界限

  转让的林地位于,总面积约亩。

  1.2具体的林地面积和四至界限、面积及相关情况确定:

  2、转让期限及乙方经营管理权

  2.1转让期限50年,从年月至年月,具体日期以林权证为准。

  2.2转让期内,乙方享有受让林地的林地使用权,以及地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权根据需要经营林地,处理林木,并再次流转,受国家法律保护;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干涉或阻碍乙方对林地、林木的经营管理。

  2.3自本合同签订并林权证交付乙方之日起,所转让林地和林木

  2.4乙方对受让的林地及地上林木享有自主经营权,有权安排甲方或丙方以外的人管护、采伐、造林等。

  3、流转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4、三方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4.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转让费。

  4.1.2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和林木应符合以下条件:

  4.1.3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违反乙方对该林地的造林规划种植其他植物,否则乙方有权清除,甲方承担清除费用。

  4.1.4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擅自采伐,否则视为盗伐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臵。

  4.1.5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办理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所需之相关文件、资料。

  4.1.6乙方有权就本合同内容、签订过程、有关附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办理见证或公证,甲方有积极配合和协助的义务。

  4.2乙方权利义务

  4.2.1转让期内,乙方对受让取得的林地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包括协议授权第三方承包经营或转让)。

  4.2.2转让期限内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和地上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安排林地和林木的采伐、管护、造林等。

  4.2.3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林地和林木转让费。

  4.2.4乙方林地发生火灾后,丙方必须及时依法组织群众扑救,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按丙方的村规民约予以承担。

  4.2.5转让期内,该林权享有依法继承权,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4.3丙方权利义务

  4.3.1丙方对此合同内的林地,林木的流转有关事项有知情权。

  4.3.2丙方应无条件支持此合同的执行。

  4.3.3如乙方依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所转让林地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丙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4.3.4丙方同意甲方将林地和林木有偿转让给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毋需向丙方交纳任何费用。

  4.3.5在签订本合同前丙方应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同意本次林地转让

  5、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租金/亩〃年,按合同面积计算租金,每一年一付。

  5.1对于被转让林地上的可变现的林木,由乙方统一办证,按照市场价格,由甲方丙方参与,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外统一销售,销售净收入作为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价值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特别约定:若一年内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林木不能采伐销售而影响乙方生产经营,则甲方应返还乙方当年支付的租金并承担当年租金5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林木不能采伐销售,则乙方继续向甲方支付租金,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生长量归甲方所有。

  5.2对于荒山,疏林地,乙方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安排,在两年内完成造林。

  5.3租金及林木转让金的支付方式。

  由于甲方是丙方的村民,人数较多,丙方对这些情况容易掌握,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及转租土地的林木款由丙方代为支付。其方法为:乙方按甲方的人数、亩数计算应支付的土地租金或林木转让数一次性打入丙方指定账户,由丙方再次支付,并将支付凭证返回给乙方。特别约定:乙方向丙方所支付的款项,丙方不能截留或作他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

  6、其他事项

  6.1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带),以及属丙方管理范围内、乙方生产经营过程需要使用的道路或有关林业设施等,丙方应无条件保留,乙方可无偿使用;丙方应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通行等便利。

  6.2因第三方征地所获之补偿金,属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林木补偿以及林地劳力安臵补偿的部分,归乙方所有;属土地所有权补偿金的部分,归丙方所有,但乙方按合同期剩余年限和相关标准从土地征地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3地下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但国家在开采矿产资源时,对乙方生产及林木造成损失而赔付的赔偿金,应全部归乙方所有。

  6.4转让期限届满,本合同林地和林木无论以何种形式流转,乙方均享有优先权。

  6.5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林地和林地转让费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补偿费用,补偿甲方迟收转让费的损失。

  7、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7.1合同各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双倍土地租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7.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

  8、附则

  8.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8.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林业局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乙方:代表:代表:

  丙方:(林地所有权方)

  代表:

  年月日

林地转让合同15

  转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所有权: ((以下简称丙方)

  鉴证方: (以下简称丁方〕

  乙方根据企业兴办发展的需要,甲、丙、丁方为支持乙方企业发展,将甲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权、使用权、丙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林业用地永久转让给乙方,经共同协商,现就有关转让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地点及面积:详见附表。

  1、林权证编号: 的所属山地,面积为 亩,实测为 亩;

  2、林权证编号: 的所属山地,面积为 亩,实测为 亩;

  以上合计亩,界址以土地林权证界址为准,(按国家测绘标准实地测量面积为准)。如实际测量面积比林权证上面积小,则甲方退差价给乙方;如实际测量面积比林权证上面积大,则乙方补差价给甲方。合同签订以后,林地面积按合同所定,不得更改。

  二、转让时间:长期。

  三、转让价格:

  该宗地面积 亩,每亩 元,转让金额合计为 元。鉴于该土地已转让出去,资金已分配给农户无法收回,考虑到原受让方已付出资金5万元,经协商,现受让方公司同意另外付5万元用于处置此矛盾,相应为保障现受让方利益,转让时间为长期。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转让金额的10%,界址挖清无异议时再支付30%,待甲方将林权证流转给乙方之日再将余款付清。甲、丙、丁方应将所有转让山主户名列成花名册,包含山地面积、金额、林权证编号、户主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付款时所有转让山主必须签字或盖章(按印),并将所转让山主身份证复印件与付款花名册一同交给乙方。

  五、甲、丙、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拥有林地之合法、完整、确定之使用权,并未对该土地使用权作任何处分,包 括未将该土地出租、抵押,界址清楚;权属清晰,没有任何土地纠纷。

  ②非为已确定为生态公益林。

  2、甲、丙、丁方不得寻求任何理由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并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林地烧荒、放牧、采矿、挖土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行为.

  3、甲、丙、丁方应配合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站,积极协调对林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护林防火、防盗伐、防盗窃、山林纠纷和林区治安等工一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4、甲、丙、丁方协助乙方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甲、丙、丁方将转让林地范围内外的必经道路提供给乙方长期无偿使用,确保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交通便利。乙方需要新开或拓宽运输道路时,所开的路或所拓宽的运输道路在甲、丙、丁方辖区范围内的,甲、丙、丁方应负责做好疏导工作,保证该路开通或拓宽。在开路或扩路过程中,涉及到甲方辖区内水田、旱地等土地的,甲、丙、丁方为乙方长期无偿提供土地。

  6、甲、丙、丁方协助办妥转让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及边界确认工作。

  7、在合同经甲、乙、丙、丁各方统一签字后,由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林地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8、甲方和丙、丁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当地农民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解决乙方与当地农民的矛盾和其他纠纷,争取上级优惠政策,支持乙方把企业做大做强。

  9、甲方和丙、丁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乙方获得各项税费减免优惠。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受让山地后,享有充分自主权,有权对土地进行各种项目的开发利用,包括养殖、种植、科研、实验、现代农业休闲、旅游设施等一切开发利用,甲、丙、丁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损失由损失造成方加倍赔偿。甲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自行处理转让土地内地上附着物(含森林和林水等),逾期视为甲方放弃,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等一切权益均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和丙、丁方允许乙方在受让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包含工作办公房、职工住房、水池、水塔、休闲型建筑物等。

  2、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转让土地方及当地农民就业,但就业人员必须服从企业安排,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3、乙方可不需经甲、丙、丁方任何一方同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租赁或部分转、租赁,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等。

  4、乙方可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对土地进行改造或整理,如修建休闲山庄、筑坝、挖池塘、坡地种植物或庄稼等各种活动.

  5、在甲方对本林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到期后,甲方和丙、丁方均同意将本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及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归乙方享有,且甲方和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若遇土地政策允许,甲、丙、丁方均同意将本转让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享有,并办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且甲、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6、合同签订满60天后,转让地内的林木、地上附着物、设施设备、水池、建筑物及其他一切财物均归乙方所有。

  七、相关事宜

  1、甲方所受让范围内的外地插花山,乙方已与甲、丙方一次性转让成功并支付了该外地插花山的转让金给甲方,如发生争议、矛盾时,甲方应自行负责补偿解决该插花山,如甲方处理不当,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甲、丙、丁方允许并保障乙方能自由、无偿使用原有道路。

  2、若因国家政策性变动需建基础设施而征购乙方已受让范围内的土地时按以下约定处理:

  (1)林地上固定设施的补偿及林木补偿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等一切财物均归乙方所有。

  (2)甲方和丙、丁方应协助乙方与征地单位解决转让金及补偿等问题。

  (3)甲方和丙、丁方应协助乙方做好被征用的受让土地内苗木、设施设备、建筑物、土地等一切财物的赔偿工作。

  (4)在乙方未与征地单位协商好征用的受让土地内的经济作物、地上附着物、土地、固定设施、设备、建筑物等一切财物的赔偿工作前,甲方和丙、丁方均不得与征用土地的单位签订征地协议,否则视为违约、无效。

  (5)如果被国家征用林地面积较大而严重影响乙方规模效益,甲方和丙、丁方需在其管辖范围再转让林地给乙方。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共同签章(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相关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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