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合同

时间:2021-05-28 13:26:55 租车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租车合同范文汇编十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车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租车合同范文汇编十篇

租车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班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班车租赁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 租赁车型:__________车辆数:______辆

  租赁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租赁班车,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待甲方另行通知后可调整路线.车型或终止合同。

  2.班车服务: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负责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车辆在__________路上行驶,具体停靠站由甲方通知乙方。

  行车路线暂定上班:

  下班:

  行车时间暂定上班:上午: 从______________发车,到____________________。 下午: 从______________发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承诺达到的服务水准:

  1. 安全 、准时;

  2. 司机礼貌热情;

  3. 车容干净清洁;

  4. 尽量满足甲方的用车需求。

  第三条:费用的支付:

  1.每月租赁费用(合计):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每月_____日向甲方发出书面收费通知,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于下月___日前支付上月的租赁费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将根据票据及申请单支付合同期间由于甲方需要导致的停车费,高速公路过桥费。

  4.司机每周休息_____日。具体休息日期有甲方根据情况告知司机。

  5.由于甲方租赁乙方车辆并由乙方配备司机,所租赁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对第三者及甲方(包括甲方乘车人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保证已为该车上全足够的此方面保险,并须提供复印件。

  第四条:服务质量保证及处理

  1. 甲方可以随时对乙方提供的司机进行评估:如有不满意,乙方在一周内予以替换。

  2. 乙方保证车辆状况的良好,车、司机证照齐全,车内各项设施功能正常。设施主要指:空调、车窗、车门、座椅等。

  3. 所租车辆在行驶当中出现事故或故障时,乙方应安排其他车辆接送乘客上下班。

  4. 乙方司机不属于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由于乙方司机的言行对第三者造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合同变更、解除及违约

  1. 如有任何变动,以签订合同为准。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更改合同内容。

  2.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承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提出解除一方按未履行完期限×月租金的50%向对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3、甲方应当按时支付租赁费,如逾期未支付,应当按应支付当期金额×5%承担违约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租赁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本条第2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第六条:在本合同期间内,因国家政策和其它原因(如:燃油费上调等因素)造成乙方成本增加,乙方应与甲方协商上调班车费.

  第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城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持二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班车租车合同范文三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汽车服务经营服务规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对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作为乙方班车事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承租期限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自 至 。

  第二条 承租车型

  甲方将一辆 车牌号为 提供给乙方驾驶。

  第三条 承租金额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自合同开始之日起,每月提供给乙方第二条款之车型,每辆车的月租为:人民币 。

  2.结算方式采用先结算后用车,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三个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乙方规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车辆的齐全手续(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2.甲方及时缴纳车险(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对车辆进行年审,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

  3.甲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准时或无法提供服务,而给乙方造成损失需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4.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或转租)甲方车辆。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缴纳租金。

  2.乙方负担租车费用、合同期间维修和保养费用及其他乙方经济责任,而车辆保险、验车费均有甲方承担。

  3.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6. 在乙方租赁车辆期间出现任何事故导致发生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乙方必须承担一切损害赔偿或向第三者方索赔的责任。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事故,甲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向乙方报销。

  7.乙方在按时交还车辆时要保持车辆完好,内饰整洁。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某一方需修改合同文本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定一致后另行制定补充合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履行责任,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当月租金并要求甲方给予一个月租金的经济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履行责任,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一个月租金的经济赔偿。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2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江门租车乙双方在年月 日达成以下租车协议:

  一、甲方有起亚客运出租车一辆(车牌号为 )出租给乙方,租车方式为天( 小时,即 点至越日点)。

  二、该车只限于昭阳区范围内作客运出租使用(如需到其它具,必须到区客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不得用做以国家法律法规相违之事,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江门市租车乙方在租车期间的人身安全、江门租车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负责(包括被抢受伤害、车辆损失等由乙方负责,江门游泳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交纳押金 元给甲方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不再租赁时,甲、乙双方一方愿出租,并无任何责任事故,无经济纠纷,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车自然操纵由甲方负责,如人为损伤,由乙方负责。

  五、江门租车自驾每月租金为 元,乙方在每月1号必须交清租金。如操纵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哪个的责任哪个负责。

  六、江门租车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新会租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请按时交车。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车合同 篇4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电瓶,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

  1、起租时间: 年 月 日;

  2、退租时间: 年 月 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二、乙方向甲方租用电瓶时,应当把原有的旧电瓶抵押在甲方处。甲方对乙方的旧电瓶有处置权,租用结束时,甲方租给乙方的电瓶归乙方所有,而乙方抵押在甲方处的电瓶归甲方所有。没有旧电瓶抵押的,甲方收取乙方押金 元。

  乙方提前退租时,按以下方式收取租金

  (1天租金10元人民币、3天租金20元人民币、7天租金30元人民币、半个月租金40元人民币、1个月租金60元人民币、半年租金100元人民币、六至八个月120元,九至十个月租金130元,十一至十二个月算一年,租用时间不足整数月的,按整月计算。)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 的电瓶每天 元,一年 元。

  2、在约定退租时间收回甲方为乙方电动车装的在线修复主机。乙方付给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电瓶,退还押金。

  3、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应保证电瓶的正常使用。竭诚为乙方更换电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务费5元。

  4、乙方电瓶因充电不小心而涨鼓的把电瓶报废的,甲方可以为乙方更换好的电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赁费 元。同时提供一组旧电瓶给甲方作为抵押或交押金 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将在线修复主机退还给甲方。

  3、没旧电瓶抵押的,退租时,所租赁的电瓶,在线修复主机无丢失、无人为损坏情形,有权要求甲方退还租电瓶的全部押金;

  五、特别约定

  1、先交租金后用电瓶。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24小时内没有向甲方续交租金,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全部归甲方所有,电瓶归乙方所有。从此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瓜葛。合同终止后甲方对该电瓶没有任何维护及修理的义务,该电瓶如果需要维护及修理,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维护及修理的费用。

  2、在租赁期间内,如果所租赁的电瓶被乙方丢失,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及租金全部归甲方所

  3、甲方发现电瓶被乙方人为损坏时,可以拒绝继续为乙方提供服务,中止本合同,“人为损坏”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电瓶外壳及正负极耳遭受螺丝刀等尖锐器具故意刮伤、划伤、刺伤,甚至于故意把正负极耳剪断撬坏。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撕毁保修封条往电瓶内部灌装自来水等任何液体及沙石泥巴木头铁钉等任何固体。

  3)使用不合格的充电器、有故障的充电器甚至于使用大功率充电器对所租赁电瓶进行长时间强行充电,导致所租赁的电瓶鼓包毁坏。

  4)所租赁的电瓶里的电用完后,超过24小时不给电瓶充电导致电瓶因内部严重硫化而毁坏。

  6、甲方将调试正常的电瓶租赁给乙方使用后,在租赁期内只对所租赁的电瓶提供正常合理的维护、修理、更换等服务。甲方对下列事件不负任何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的经济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借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赁的电瓶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经济补偿。

  1)乙方利用所租赁的电瓶从事包括但不仅限于偷盗等任何的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或他人扣押或没收。

  2)乙方的电动车及充电器有故障或不配套导致所租赁的电瓶无法正常使用。

  3)电动车若发生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事故等任何的意外的事故,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本人或他人对电动车进行维护、修理甚至毁坏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所产生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电动车,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

  1、起租时间: 年 月 日;

  2、退租时间: 年 月 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二、乙方向甲方租用电动车时,应当把原有的旧电动车抵押在甲方处。甲方对乙方的旧电动车有处置权,租用结束时,甲方租给乙方的电动车归乙方所有,而乙方抵押在甲方处的电动车归甲方所有。没有旧电动车抵押的,甲方收取乙方押金 元。

  乙方提前退租时,按以下方式收取租金

  (1天租金10元人民币、3天租金20元人民币、7天租金30元人民币、半个月租金40元人民币、1个月租金60元人民币、半年租金100元人民币、六至八个月120元,九至十个月租金130元,十一至十二个月算一年,租用时间不足整数月的,按整月计算。)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电动车每天 元,一年 元。

  2、在约定退租时间收回甲方为乙方电动车装的在线修复主机。乙方付给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电动车,退还押金。

  3、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应保证电动车的正常使用。竭诚为乙方更换电动车,每次甲方收取服务费5元。

  4、乙方电动车因充电不小心而涨鼓的把电动车报废的,甲方可以为乙方更换好的电动车,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赁费 元。同时提供一组旧电动车给甲方作为抵押或交押金 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将在线修复主机退还给甲方。

  3、没旧电动车抵押的,退租时,所租赁的电动车,在线修复主机无丢失、无人为损坏情形,有权要求甲方退还租电动车的全部押金;

  五、特别约定

  1、先交租金后用电动车。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24小时内没有向甲方续交租金,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全部归甲方所有,电动车归乙方所有。从此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瓜葛。合同终止后甲方对该电动车没有任何维护及修理的义务,该电动车如果需要维护及修理,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维护及修理的费用。

  2、在租赁期间内,如果所租赁的电动车被乙方丢失,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及租金全部归甲方所

  3、甲方发现电动车被乙方人为损坏时,可以拒绝继续为乙方提供服务,中止本合同,“人为损坏”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电动车外壳及正负极耳遭受螺丝刀等尖锐器具故意刮伤、划伤、刺伤,甚至于故意把正负极耳剪断撬坏。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撕毁保修封条往电动车内部灌装自来水等任何液体及沙石泥巴木头铁钉等任何固体。

  3)使用不合格的充电器、有故障的充电器甚至于使用大功率充电器对所租赁电动车进行长时间强行充电,导致所租赁的电动车鼓包毁坏。

  4)所租赁的电动车里的电用完后,超过24小时不给电动车充电导致电动车因内部严重硫化而毁坏。

  6、甲方将调试正常的电动车租赁给乙方使用后,在租赁期内只对所租赁的电动车提供正常合理的维护、修理、更换等服务。甲方对下列事件不负任何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的经济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借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赁的电动车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经济补偿。

  1)乙方利用所租赁的电动车从事包括但不仅限于偷盗等任何的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或他人扣押或没收。

  2)乙方的电动车及充电器有故障或不配套导致所租赁的电动车无法正常使用。

  3)电动车若发生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事故等任何的意外的事故,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本人或他人对电动车进行维护、修理甚至毁坏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所产生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利用其自有的车(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自行驾驶或配备符合甲方规定的驾驶人员,按照甲方指定的线路和时间安排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费用标准:

  (二)结算方式: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不承担除服务费、油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修理费、各种保险费、养路费、税金、司机工资及国家规定应该交付的各项费用。

  2、如遇甲方停产、歇业、放假等特殊情况,甲方应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暂停服务;恢复服务,甲方亦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

  3、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如出现车辆或车主不能满足甲方工作需求、不配合甲方工作,乙方无法保证甲方用车人人身或财产安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司机,如乙方拒绝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4、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车辆应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车主和司机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出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须配备专职驾驶人员。驾驶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找人代替。驾驶人员的相关证件要真实、有效,驾龄符合甲方要求,驾驶人员的一切行为与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乙方的驾驶人员应保证安全驾驶,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驾驶人员对外代表公司的形象,应当做到文明礼貌,安全驾驶。节假日甲方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用车,乙方及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5、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驾驶人员不得出现饮酒现象,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6、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由用车人详细填写该车出发前的里程数、终点里程数和出发地点、终点,并由驾驶人员签字确认。要求填 写准确,乙方不得漏填、虚填,不得改动行使里程表数,如有改动,一经核实,甲方不予支付所有费用。

  8、乙方应按时到达甲方指定发车起点。如途中遇堵车或其他特殊性事件不能及时到达时,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如无特殊原因,乙方延迟到达甲方指定发车起点,每发生一次,考核乙方100元。

  9、因不可抗力或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故障,乙方须在1小时内提供替代车辆并赶到故障发生地点。

  10、在协议期内,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一切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证明伤亡是甲方人员故意、重大过失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

  1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签订本协议前办理车辆保险,包括强制险、司乘险、第三责任险及附加险不及免赔条款。其中,司乘险要求上全座险(按驾驶人座及核定乘客座位数同时投保)且每座不低于10万元的保额;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万元的保额)及附加险不计免赔条款,其它险种自愿投保。以上保险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服务,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超过三次,甲方有权终止解除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2、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的,须向对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情形除外。

  六、协议终止:

  因甲方自购车辆或其他原因不需要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在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有权终止本协议,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乙方提供的以下证件的复印件为本协议附件:

  1、《车辆行驶证》;

  2、车主、驾驶人员身份证明;

  3、驾驶人员《机动车驾驶证》;

  4、各类车辆保险单及保险核实证明材料。

  5、车主与司机关系证明材料。

  甲方:(盖章)

  代表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字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 详细住址: 联系方式:

租车合同 篇7

  合同号:

  术语释义:

  1、出租方:指中汽租赁(海南)有限公司,即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

  依照《中华人民12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和备件,否则,您不但须及时性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须付给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价三倍的违约金,车辆的防盗器遥控板若发生损坏或丢失,您应赔偿1500人民币。

  12、您不能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车期限内有拆除现象,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0#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为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租车当日确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一次。如每少保养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1000元的费用,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月租按30天计。

  17、因欠租未还车辆产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8、本《汽车承租人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组成部份,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已由出租方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且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同。

  出租方:中汽租赁(海南)有限公司 承租方: 担保方: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住 址: 住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盖 章: 盖 章: 盖 章: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8

  合同编号____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x年月日起至x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法定代表人签字:

租车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1.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4.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6.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租车合同 篇10

  甲方:中铁二十四局

  乙方:

  为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租用的车辆、车辆性能及安全系统必须完好符合国家的年检规定,牌证必须齐全有效。

  二、租用期自止,车辆及驾驶员费用,按天计算,每天车辆租金(含驾驶员工资)为人民币整,每月底清算一次。

  三、燃油由甲方供应(按该车每百公里耗油量计算),过桥过路及停车费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承担。车辆保养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车辆及驾驶人员每年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验,所有车辆规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租用车辆必须购置交强险、三责险及座位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食宿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乙方证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在行车中因交通或机械事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乙方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别人驾驶(其中包括无证人员),反之,所造成的交通及机械事故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若乙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出车时,须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交与其他驾驶员驾驶。

  十、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办公室、企发部、项目部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油费、过路费、修理费是由项目部承担,还是出租人承担,填入上述相应栏目中

  2、此表格审批后,报一份到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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