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合同

时间:2020-05-29 20:00:46 租车合同 我要投稿

租车合同汇总八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租车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租车合同汇总八篇

租车合同 篇1

  经 营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年月日时分 还车:年月日时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超时(分)

  汽车名称及型号 起始公里 终止公里 超公里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证件行驶证 牌照(前后) 附加费证

  保险卡(证) 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使用维修说明书

  车况左前大灯 右前大灯 左前小灯

  右前小灯 左前转向灯 右前转向灯

  左反光镜 右反光镜 左后转向灯

  右后转向灯 牌照灯 防雾灯

  仪表盘 室内反光镜 雨刮器

  天线 前后保险杠 收放机

  座套 脚 垫 点烟器

  烟灰缸 发动机工况 空调工况

  底盘 外观清洁度 磁带油盖

  引擎盖路码铅封完好 底盘完好 没有更换部件

  前保险框完好 没有撞击修理 面罩商标完好

  工具千斤顶一只 轮胎扳手 灭火器一只

  螺丝刀一把 备胎一只 呆板手一把

  钥匙一把 故障警告牌

  签字承租人 还车人

  出租方经办人 出租方经办人

  注:有、工况好打√,无、工况差打×。

  (租赁经营方)甲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担保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租车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经双方协商决定乙方租赁甲方 车壹辆。预计时间为 车牌号为 。特别协议如下: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行车证照手续齐全,有效合法的车辆。

  2. 甲方负责车辆的完好性,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等正常维修费用,乙方负责车辆行驶期间的油料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停车费、司机的食宿费用以及属于乙方责任的罚款。

  3. 如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组织并完成故障修理,如车辆无法处理故障,甲方应及时尽快提供不低于租赁车辆档次且状况完好的另外车辆更换故障车辆,故障期间不及租金。

  4. 市区内12小时为1天,长途24小时为1天。

  5.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车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安全行车。不得租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用租赁的车辆从事营业性运输;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及污秽物品;不得用所租车辆进行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等。

  6. 发车地点为 时间为 年月 日点分,公里数为 油为 。

  7. 还车地点为 时间为 年月 日点分,公里数为 油为 。

  8. 乙方向甲方预付租车保证金为元(大写: )。

  9. 租赁费用每天元,限行公里,超公里按总天数核算限行公里数,超过本协议规定的限行公里数按 元/公里加收;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按1天计算,超时按 元/小时加收;同时超公里超时按高额一项计。①8%的租金由承担,②司机工资为 元/天,由 承担。

  10.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格优秀、技术过硬、有素质的驾驶人员。如在租赁期间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车内乘员伤亡的,本公司和司机或车主有义务对伤者及时进行救护,该车座位险每座壹万元,超过保险公司赔付外,由乙方自行负担。

  1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待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

  1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签订时间为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3

  出租方:长春租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___牌___车壹辆,车牌号码为:_________,租车时间自20xx年___月___日___时至20xx年___月___日___时止,租赁期共___年___月___天___时。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时___分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止。租金为人民币:____万___千___百___十___元整 (________元)。包含司机服务费。(不含超时费,超公里费)。

  第三条 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___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八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五千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____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____元/小时计算租金。

  第四条 车辆交接

  租车及还车时,在甲方指定的停车场进行交接,由甲、乙双方对车辆进行验收并共同签署《租赁车辆状况验收交接表》。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交车时车辆清洁,油箱加满油。

  3.负责向保险公司为出租车辆投保。

  4.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5.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事故,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在租赁期间,如需提前收回租赁车辆,应以同类型的其他车辆予以置换。

  8.租期届满,乙方还车时,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暂扣部分金额作为违章保证金,余款及房产证予以退还,违章保证金经核实无违章记录后在30天内予以退还。如有未了结的保险或者非保险事故,履约保证金暂不退还,待事故处理终结后方可结算并退还房产证。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按时支付租金。

  3.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取得甲方的许可。

  4.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5.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路桥费、小修费用。

  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保险事故,并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交警部门裁定或者法院判决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及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发生非保险事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日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一日以上(包含一日)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1%的违约金。逾期二日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9.租赁期内,如乙方需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如不同意,本合同仍然有效。

  10.还车时应保持车辆清洁并将油箱加满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讨的权利。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租车合同 篇4

  甲方:房县吉祥婚庆

  乙方:

  甲方在 年 月 日向乙方租车 辆做为婚庆迎亲车队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具体合作细节如下:

  1.乙方必须在 年月 日早上点将 辆安全状况良好的车辆准备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候。

  2.车辆的类型和档次:

  3.迎亲路线:

  4.乙方提前检查车辆的安全清洁等状况,必须按上述时间和路线以及热情周到的服务保证迎亲过程的顺利进行!否则出现任何问题有乙方完全负责。

  二.甲方必须迎亲完成后付清乙方全部费用。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5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年__月__日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按照每月租金元,租金按年(月)支付,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一周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

  6、如需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7、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以承租方接收车辆开始,以承租方归还车辆给出租方为止

  第六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___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第七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车辆交强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九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由双方经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租车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1.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4.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6.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租车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租赁内容和期限:

  1、乙方因工作需要从20xx年10月1日9时至20xx年10月6日9时止向甲方租用一辆(含1名司机),车牌号:,座位数:人,使用号汽油(柴油)。司机:手机号:

  2、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若甲方实际租用车辆时间不足本合同签订的时间,以实际租用时间为准计算租金)。

  二、租价及付款方式:

  1、租用金额:¥700元/天,租金总额:元(大写:)。车辆租金包括:车辆使用、保险、维修、司机工资等费用。

  2、租车时乙方预付租金人民币¥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租车结束后付清所有余款。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拥有合法的牌照,可作为租赁用途,车辆在租出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在租赁期间应对车辆每日检查,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及因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2、甲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承担租赁车辆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司机应着装整洁,行为端正,谈吐文明。租赁期间,保持车辆整洁。

  4、如车辆在租赁期间无法正常行驶时,合同自动终止。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并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甲方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

  3、乙方负责支付租车期间的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费。车辆乘坐人员不超过28人。

  4、乙方租赁期内负责车辆司机住宿和用餐费用。

  五、其他

  1、出租方负责租赁车辆办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等保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事故,由出租方处理办理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3、租期内如果遇有不可抗等客观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相应调整。

  4、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1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租车合同 篇8

  出租方:长春租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___牌___车壹辆,车牌号码为:_________,租车时间自200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至200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租赁期共___年___月___天___时。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时___分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止。租金为人民币:____万___千___百___十___元整 (________元)。包含司机服务费。(不含超时费,超公里费)。

  第三条 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___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八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五千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____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____元/小时计算租金。

  第四条 车辆交接

  租车及还车时,在甲方指定的停车场进行交接,由甲、乙双方对车辆进行验收并共同签署《租赁车辆状况验收交接表》。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交车时车辆清洁,油箱加满油。

  3.负责向保险公司为出租车辆投保。

  4.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5.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事故,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在租赁期间,如需提前收回租赁车辆,应以同类型的其他车辆予以置换。

  8.租期届满,乙方还车时,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暂扣部分金额作为违章保证金,余款及房产证予以退还,违章保证金经核实无违章记录后在30天内予以退还。如有未了结的保险或者非保险事故,履约保证金暂不退还,待事故处理终结后方可结算并退还房产证。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按时支付租金。

  3.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取得甲方的许可。

  4.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5.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路桥费、小修费用。

  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保险事故,并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交警部门裁定或者法院判决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及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发生非保险事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日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一日以上(包含一日)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1%的违约金。逾期二日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9.租赁期内,如乙方需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如不同意,本合同仍然有效。

  10.还车时应保持车辆清洁并将油箱加满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讨的权利。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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