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合同

时间:2021-02-28 16:35:31 租车合同 我要投稿

租车合同汇编10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车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租车合同汇编10篇

租车合同 篇1

  甲方:房县吉祥婚庆

  乙方:

  甲方在 年 月 日向乙方租车 辆做为婚庆迎亲车队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具体合作细节如下:

  1.乙方必须在 年月 日早上点将 辆安全状况良好的车辆准备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候。

  2.车辆的类型和档次:

  3.迎亲路线:

  4.乙方提前检查车辆的安全清洁等状况,必须按上述时间和路线以及热情周到的服务保证迎亲过程的顺利进行!否则出现任何问题有乙方完全负责。

  二.甲方必须迎亲完成后付清乙方全部费用。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2

  租车合同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

  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大众帕萨特

  车况(附行车证附印件):

  20xx年购买,无任何大修记录及安全

  二、租用期限:

  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1 日止,

  共计 5 年。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办公

  四、租金及结算方式:

  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

  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

  无关。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有权自由安排车辆一切外出活动,无须在

  告知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无理干预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

  则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养护,更换配件,因承租方没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造成的车辆损坏、报废等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按市场正常评估价格一次性包赔给出租方。

  六、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给承租方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50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给承租方车辆,给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出租方赔偿。

  (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因工作需要租用甲方车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租车协议:

  1、车辆状况

  甲方提供__色____车__辆,车号_____,甲方保证该车已依法缴纳各项行政规费。

  2、租用期限

  自20xx年__月__日起,一般情况下,租用期限为本工程工期,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双方协商决定。

  3、费用及结算

  日租金为___元/车,此费用为乙方支付的使用费用,甲方车辆行驶中的各项规费、各项保险费以及甲方驾驶人员工资、燃油费、维修费等甲方自负,过路、桥费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及其驾驶人员必须服从乙方的出车安排,因不服从管理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据损失扣除车辆租赁费用。

  5、甲方及其驾驶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任何人身及财产纠纷,无论是否与车辆使用有关,乙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乙方应给予甲方必要及合理的车辆维修保养时间,以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车辆大修及维修时间超过一日的,乙方有权扣除维修期间的租金。

  7、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盖章 盖章

租车合同 篇4

  合同签定方: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未经协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权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3、负担出租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定期保养检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6、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7、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在北京地区的车辆使用权,如超出北京地区须通知甲方,经允许后方可出京;

  2、对向甲方提供的证件、印鉴、支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欺诈行为,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93#以上油料)

  5、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并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终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卖、抵押;自行更换驾驶员,否则除后果自负外,甲方处以10000元罚款,并收回车辆;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三、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现在标准执行;

  2、日租车辆日限行 公里,月租车辆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过一公里每公里按二元计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

  1、车辆每累计行驶5000公里时进行定期强制保养,甲方将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乙方应及时回复,以便甲方安排强保日期;

  2、强保日期前三天、年检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将与乙方电话联系约定具体日期和地点,乙方应保证准时准点到达。强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权处以500元罚款,造成车辆损坏乙方须另行赔偿。年检不到造成的罚款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1000元罚款。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1、租期在一个月以上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续租或退租,如续租应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以保证乙方用车;

  2、短租车辆续租应在期满前3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并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3、乙方退车应遵守约定时间,逾期4小时以内交当日租金的50%,超过4小时按全天租金计算;

  4、退车时甲方提供的行驶证件丢失,外以罚款:行车执照600元、年《检》标志1000元、绿标200元、养路费缴纳复印件10元。丢失车钥匙赔偿600元、车辆牌照赔偿600元同时暂不退押金,待牌照补齐,计算所有损失后结算;

  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车型 押金 元整;租车费 元/天;租用天数 ;起租时间 年 月 日至终止时间 年 月 日;共计: 元整(用车时间24小时200公里,超公里2元/公里)

  2、乙方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

  3、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2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凭押金收据第三联清退。

  八、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租赁车辆在甲乙双方之间发生转移时,应办理手续,逐项认真填写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驶证件。

  九、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2.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除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外,还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件,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

  3.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

  4.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20%元,作为车辆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5000元时,按40%赔付给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移交清单》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作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承租方签字: 出租方签字: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租车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一家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公司,乙方因举办公司年会接送员工、运送物品等事宜,故向甲方租赁汽车。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

  1. 租赁车辆车型:每辆车承载人数为:_____人;

  2. 租赁车辆数量:

  3. 甲方应当指派专职司机驾驶上述车辆,并根据乙方的要求接送乙方员工及相关物品至指定地点。

  二、租赁期限

  上述车辆的租赁期限为日,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

  租赁上述车辆的租金为_____元/天/辆,共计_____元。

  四、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应当在乙方年会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正确金额的正规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以转账形式向甲方支付上述租车费。

  乙方应当将上述租车费用支付至甲方如下银行账户中:

  收款单位:__________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货币:__________人民币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保证车辆的各项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符合交通法规的规定;

  2. 保证车辆及专职驾驶人员持有行驶所需的各类有效证件;

  3. 保持车辆内外整洁;

  4. 保证上述车辆已经购买相关险种的保险,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乘客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

  5. 保证专职司机具备优良的驾驶经验、能够提供良好的驾驶、接送服务;

  6. 若甲方司机发生行车事故,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应当立刻另行委派同类型的其他车辆完成接送乙方的任务;

  7.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租赁车辆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当按照车辆的性能用车,不得任意承载与车辆用途不相符的运输任务;

  2. 乙方不得将承租的车辆擅自挪作他用;

  3. 乙方应当按时支付租金;

  4. 乙方有权根据年会举办实际情况变更行车路线及地点。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或另行签订协议作为附件,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合同签订地上海市XX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车合同 篇6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租用乙方面包车一辆,为明确双方在车辆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租赁合同。

  一、租赁车辆情况、使用地点或工程项目、租赁时间、租赁方式

  1、租赁车辆情况

  2、本租赁设备仅限甲方在工作中运输货物使用。

  3、租赁时间:自20xx年7月15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退租之日止。

  4、本合同车辆以实物方式进行租赁,乙方配备司机。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计算:

  (1)租赁方式按次,起价:50元(包含10公里),10公里后,单价为2元/公里;等待时间为20元/半小时,未到半小时不收费,未到1小时按半小时计。

  (2)车辆使用签认:甲方车辆使用人填写租赁登记表,由公司综合部进行审核签字确认。

  2、结算日期:从起租日起,每周星期五止,甲方及时向乙方结算一周的租金。如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第二周周一。

  3、结算方式:出租方需提供相应的发票方可结算。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正确合理地调度指挥、使用、车辆,对车辆使用过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如因指挥路线失误或违规行驶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支付。

  (2)不得将乙方车辆进行任何非工作使用,不得让乙方车辆超载超重。

  (3)甲方如需终止履行合同或继续租赁,必须提前五天告知出租方。

  (4)如甲方安排长途高速或绕城路线所产生的过桥过路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本合同所确认品牌、型号规格和数量的车辆并提供司机,为车辆购买保险并承担费用。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2)乙方司机应持证上岗,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3)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遵守交规,礼貌行车。

  (5)按甲方要求准备各种相关资料等,承担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费用及消耗的各种零部件和各种附属油料费用。

  (6)乙方有权随时派员对车辆的使用和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7)若因乙方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

  (9)乙方自行线路未按规定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负责人(经办人): 负责人(经办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租车合同 篇7

  合同号:

  术语释义:

  1、出租方:指中汽租赁(海南)有限公司,即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3日。

  (5)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6)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3、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权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6、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7、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8、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6、严格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人自身原因给承租人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9、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0、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五、担保方责任和义务

  1、担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从担保方签字之日算起,担保方的担保期限到期后就担保期内承租人发生的法律责任仍然有效。

  2、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

  3、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租赁行为暂时停止而不愿或没有能力继续担保的,需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担保方,并征得出租方及承租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担保。

  六、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押金给出租方,押金不计利息。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即时归还承租方,下班之后还车,押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内退还。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还车结算时,由承租方预留人民币500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十五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则全部返还给承租方,否则出租方在代付交通违章金后将余额返还承租方。

  七、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若长期租赁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承租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各种事故,承租方应付车辆加速折旧费、保险公司免赔额和维修停驶期间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损失额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小时,均按《价目表》的超时交费标准交付违约金。

  3、承租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逾期按每天1%(租金总额)缴纳滞纳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承租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到出租方重新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各执一份。

  汽车承租人须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承租方记住以下条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驾驶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驾龄一年以上)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必须在海南省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提前三天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并加收5000元押金,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清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如确需填加油液,必须使用生产厂家允许的产品。还车时承租方应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否则出租方将收取10元的清洁费。

  6、如果承担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损失将由您承担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的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9、您如果在承租车辆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

  10、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清单》为准。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和备件,否则,您不但须及时性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须付给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价三倍的违约金,车辆的防盗器遥控板若发生损坏或丢失,您应赔偿1500人民币。

  12、您不能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车期限内有拆除现象,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0#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为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租车当日确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一次。如每少保养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1000元的费用,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月租按30天计。

  17、因欠租未还车辆产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8、本《汽车承租人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组成部份,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已由出租方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且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同。

  出租方:中汽租赁(海南)有限公司 承租方: 担保方: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住 址: 住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盖 章: 盖 章: 盖 章: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8

  根据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颜色为______色,车牌号为______,必须使用_____号汽油。

  第一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车辆租赁押金______元,交通违章保证金______元,月租金:______元。承租方接车时需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车辆押金、交通违章保证金和当月租赁金总计人民币______元。每月____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提供状况良好、设备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含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指定的驾驶员)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发动机与变速箱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未经出租方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不得超过3日。)

  6、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如需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通知出租方。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非正常使用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为了使租赁车辆能长期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整数里程时,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否则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1000元的费用。并承担4S店对车辆免除保修期内的后续保修费用(包括车辆自然)

  10、您使用的燃料必须是_____无铅汽油

  第四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协议内车辆租金。

  第五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2、承租方租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租车结束在五个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问题及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六条 车辆保险

  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方,出租方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 车辆保险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承租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出租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1000元免除)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4、车辆交付承租方以后,出租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承租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九条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

  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承租方擅自

  (3)、承租将车辆开指定区域的。

  (4)、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以上须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签章):________出租方(签章):________

  承租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车合同 篇9

  北京汽车租赁月租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出租车夜班租给乙方,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日 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时止收回。

  第二条 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每月租金 元,每月 日将租金付清,租车押金 元。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3.租赁期间由甲方承担车辆维修保养,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人为造成的车辆损坏由乙方负责。

  4.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乙方在行使当中造成的交通违章由乙方负责。

  3.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租赁到期后1周退还押金。

  5.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车辆老化经常维修,影响正常的营运使用,本合同解除。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租车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一、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并对承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进行合理审查。

  2、车辆租赁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有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及车辆外部零件损坏任何责任。

  4、甲方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及年检、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

  5、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续交租金的租赁车辆而终止履行协议。

  6、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经济责任。

  7、甲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甲方对电动车租赁申请者(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9、乙方在合同协议时间内退还租赁电动车,终止协议合同,甲方扣取乙方一定比例押金做为租金。

  10、乙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收取日租金150%,逾期3日不予归还,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安全使用租赁车辆,自觉承担租赁后车辆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关费用支出(例如:车辆外观损坏、车架、轮圈碰撞变型等)。

  2、承担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及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乙方使用需要的驾驶使用。

  4、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5、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自行承担交通处罚。

  6、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8、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发生任何事务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9、承担因使用不合理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见店内公告《收费维修项目明细表》),承担丢失租赁车辆及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

  10、乙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协议到期前1日当面提出续租申请,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二、保证金

  1、乙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押金。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将扣除乙方租凭期使用的租金,并返回多余押金。

  三、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

  2、乙方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意愿。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保险及赔付程序进行均有乙方自行处理,偿付甲方车辆损失。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丢失,立即报警处理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车辆损失将由乙方赔付。

  四、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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