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合同

时间:2021-03-12 21:37:31 租车合同 我要投稿

租车合同合集9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车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租车合同合集9篇

租车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车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租赁车辆信息

  1. 乙方因工作需要向甲方租赁型号车辆

  2. 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

  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 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

  1. 租赁期限年月日至

  2. 租金支付方式,按天支付,支付单价为

  三、 责任与义务

  5. 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状况良好,设备齐全,行车证、保险费及相关证件全有效; 协议期内车辆保险费用、保养维修费用、年检费用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由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拥有协议有效期内车辆的使用权(不含驾驶员),但不得将车辆借他人或无证人员驾驶; 乙方责任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费费用等;

  6. 协议期内甲方车辆不得用于乙方工作范畴之外,如有违反,当月燃油费用及过路费用不予报销;

  7. 因甲方操作不当或其他任何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违约责任

  1.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想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 承担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

  五、 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另行鉴定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租车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租车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准确的行车路线、接送地点和接送学生名单。

  2、按接送次数付款,一学期一结算。接送学生至准确地点(一个来回)甲方付乙方车费__________元。

  3、乙方行车必须确保学生安全。做到手续齐全,定时检修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况,如有违章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必须保证每次接送学生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如果超过规定时间半小时,甲方扣除这趟租车费的______%,如果超过规定的一小时,甲方另行租车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行车路线停靠,定时停靠,不得随意改变线路。在接送学生时,车上禁止乘载其他乘客。

  6、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认真履行接送手续。每次接送时,须将线路牌放到醒目位置。填写《线路学生接送情况表》,与线路车长办理交接手续,服从车长指挥。

  7、乙方须按甲方规定,与家长良好沟通,充分体现甲方学生第一、服务育人的办学宗旨。如由乙方失误,出现漏接学生现象,乙方将承担相应后果。

  8、租车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止。

  9、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如有一方违反协议,按《合同法》规定,要承担经济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1监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车合同 篇4

  甲方:中铁二十四局

  乙方:

  为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租用的车辆、车辆性能及安全系统必须完好符合国家的年检规定,牌证必须齐全有效。

  二、租用期自止,车辆及驾驶员费用,按天计算,每天车辆租金(含驾驶员工资)为人民币整,每月底清算一次。

  三、燃油由甲方供应(按该车每百公里耗油量计算),过桥过路及停车费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承担。车辆保养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车辆及驾驶人员每年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验,所有车辆规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租用车辆必须购置交强险、三责险及座位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食宿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乙方证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在行车中因交通或机械事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乙方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别人驾驶(其中包括无证人员),反之,所造成的交通及机械事故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若乙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出车时,须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交与其他驾驶员驾驶。

  十、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办公室、企发部、项目部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油费、过路费、修理费是由项目部承担,还是出租人承担,填入上述相应栏目中

  2、此表格审批后,报一份到办公室备案。

  

租车合同 篇5

  甲方:星星幼儿园

  乙方:车主,车号: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甲方星星幼儿园租用乙方的 面的 车(含司机)作为幼儿园接送专车,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本学期期末(20xx年7月1日左右)付清乙方租金,每生每期按200元计算。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时接送学生,并保证不超员不超速;乙方确保接送途中幼儿安全,在接送途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3、乙方应搞好车辆保险,每次出车应认真检修车辆并确保行车安全,接送幼儿途中,车速不超于40千米/小时;不准酒后、疲劳驾车。

  4、乙方不论任何情况,应保证幼儿按时到校上课。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每次扣除20元。如乙方车辆出现故障不能及时接送,应负责帮甲方联系好车辆。

  5、甲方有权解雇司机与车辆。乙方若要在本学期期间中途中止合同,必须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待甲方重新租到车后方可中止合同。

  6、恶劣天气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停止接送学生。

  7、本协议有效期半年,到期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8、条款中的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乙方利用其自有的车(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自行驾驶或配备符合甲方规定的驾驶人员,按照甲方指定的线路和时间安排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费用标准:

  (二)结算方式: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不承担除服务费、油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修理费、各种保险费、养路费、税金、司机工资及国家规定应该交付的各项费用。

  2、如遇甲方停产、歇业、放假等特殊情况,甲方应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暂停服务;恢复服务,甲方亦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

  3、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如出现车辆或车主不能满足甲方工作需求、不配合甲方工作,乙方无法保证甲方用车人人身或财产安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司机,如乙方拒绝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4、按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车辆应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车主和司机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出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须配备专职驾驶人员。驾驶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找人代替。驾驶人员的相关证件要真实、有效,驾龄符合甲方要求,驾驶人员的一切行为与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乙方的驾驶人员应保证安全驾驶,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驾驶人员对外代表公司的形象,应当做到文明礼貌,安全驾驶。节假日甲方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用车,乙方及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5、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驾驶人员不得出现饮酒现象,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6、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由用车人详细填写该车出发前的里程数、终点里程数和出发地点、终点,并由驾驶人员签字确认。要求填 写准确,乙方不得漏填、虚填,不得改动行使里程表数,如有改动,一经核实,甲方不予支付所有费用。

  8、乙方应按时到达甲方指定发车起点。如途中遇堵车或其他特殊性事件不能及时到达时,乙方须提前通知甲方。如无特殊原因,乙方延迟到达甲方指定发车起点,每发生一次,考核乙方100元。

  9、因不可抗力或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故障,乙方须在1小时内提供替代车辆并赶到故障发生地点。

  10、在协议期内,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一切损害赔偿责任,但乙方证明伤亡是甲方人员故意、重大过失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除外。

  1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签订本协议前办理车辆保险,包括强制险、司乘险、第三责任险及附加险不及免赔条款。其中,司乘险要求上全座险(按驾驶人座及核定乘客座位数同时投保)且每座不低于10万元的保额;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万元的保额)及附加险不计免赔条款,其它险种自愿投保。以上保险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服务,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超过三次,甲方有权终止解除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2、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的,须向对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情形除外。

  六、协议终止:

  因甲方自购车辆或其他原因不需要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在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有权终止本协议,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乙方提供的以下证件的复印件为本协议附件:

  1、《车辆行驶证》;

  2、车主、驾驶人员身份证明;

  3、驾驶人员《机动车驾驶证》;

  4、各类车辆保险单及保险核实证明材料。

  5、车主与司机关系证明材料。

  甲方:(盖章)

  代表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字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 详细住址: 联系方式:

租车合同 篇7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附行车证复印件):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金及结算方式:每天的租车费用为,从租车之日算起,半年结算一次。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有权自由安排车辆一切外出活动,无须再告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无理干预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则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出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应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养护,更换配件,因出租方没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造成的车辆损坏、报废等一切后果,由出租方负责。

  (四)出租方在承租方单位工作期间,承租方必须优先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汽车,但出租方必须保证车况能够满足工作的需要。

  (五)承租方在租车期间负责提供油料及驾驶员。

  六、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给承租方车辆,每迟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车辆的质量、型号必须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给承租方车辆,给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损失,由出租方赔偿。

  (三)承租方无故辞退车辆,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车合同 篇8

  合同号:

  术语释义:

  1、出租方:指中汽租赁(海南)有限公司,即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3日。

  (5)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6)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3、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权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6、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7、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8、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6、严格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人自身原因给承租人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9、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0、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五、担保方责任和义务

  1、担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从担保方签字之日算起,担保方的担保期限到期后就担保期内承租人发生的法律责任仍然有效。

  2、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

  3、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租赁行为暂时停止而不愿或没有能力继续担保的,需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担保方,并征得出租方及承租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担保。

  六、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押金给出租方,押金不计利息。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即时归还承租方,下班之后还车,押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内退还。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还车结算时,由承租方预留人民币500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十五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则全部返还给承租方,否则出租方在代付交通违章金后将余额返还承租方。

  七、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若长期租赁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承租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各种事故,承租方应付车辆加速折旧费、保险公司免赔额和维修停驶期间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损失额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小时,均按《价目表》的超时交费标准交付违约金。

  3、承租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逾期按每天1%(租金总额)缴纳滞纳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承租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到出租方重新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各执一份。

  汽车承租人须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承租方记住以下条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驾驶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驾龄一年以上)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必须在海南省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提前三天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并加收5000元押金,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清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如确需填加油液,必须使用生产厂家允许的产品。还车时承租方应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否则出租方将收取10元的清洁费。

  6、如果承担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损失将由您承担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的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9、您如果在承租车辆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

  10、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清单》为准。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和备件,否则,您不但须及时性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须付给出租方最高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价三倍的违约金,车辆的防盗器遥控板若发生损坏或丢失,您应赔偿1500人民币。

  12、您不能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车期限内有拆除现象,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0#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为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租车当日确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一次。如每少保养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1000元的费用,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月租按30天计。

  17、因欠租未还车辆产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8、本《汽车承租人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组成部份,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已由出租方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且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同。

  出租方:中汽租赁(海南)有限公司 承租方: 担保方: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住 址: 住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盖 章: 盖 章: 盖 章: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租车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

  出租方:××× ××货运公司

  承租方:××× ××建筑公司施工三队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 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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