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

时间:2021-12-15 10:54:53 租房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租房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租房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租房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租房合同 篇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原于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 年 月 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将铺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退租时原有水、电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与相关费用结算清楚后甲方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 元的押金。

  五、因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乙方退租给他人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房合同 篇2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为了个人的房屋使用率,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北京市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按 向甲方缴纳租金,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应保证在 年 月 日之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否则须承担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房屋交付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x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押金甲方应于合同解除时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费、供暖费等由甲方负责交纳。

  六、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附属设施维修的责任,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非人为损坏或故障时,须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

  八、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九、如遇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如遇该房屋拆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十一、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租赁期间,如遇有特殊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十二、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保证在交付该租赁房屋时备全相关家具、家电,包括:双人床一张、冰箱、电热水器、燃气灶等,且保证都能正常使用。

  2、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签于

租房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丙方(中介方): (21世纪不动产天津 加盟店)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办法》以及天津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调,就房屋租赁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面积及附属设施)租赁房屋座落于 市 区 道(路/街)

  小区 栋(楼) 门 室;房屋权属性质 ,所有权人 房型 ,建筑/计租面积 平方米,楼层 ,总层数 层,单双气

  有线 ,双水 。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见本合同附件―――附属设施清单。

  第二条(租赁用途)该房屋仅做 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租金按 结算,首付租金乙方于 交付给甲方,以后各期租金交付时间为

  。乙方若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保证金)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合同到期之日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 日不能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在乙方承租期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含自然损耗),甲方负有修缮责任。甲方修缮房屋的,乙方应予以协助,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 天内退还该房屋,同时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②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损坏该房屋或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③拖欠租金积累计达十五日;④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品;⑤ 。

  2.该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支付以下费用:

  ( )物业管理费、( )水电费、( )煤气费、( )宽带网络费、( )暖气费、( )有线电视费、其他费用 。

  第八条(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合同。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 ;

  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回保证金。乙方退租时,留置不搬的家具杂物任由甲方处置。

  2.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 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甲方若无答复,视为不同意续租,乙方应退还房屋;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应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赁物业被依法拆迁)导致该房屋销毁或灭失而不能继续租赁的,则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保证金予以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中介费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由 承担并在签订本合同书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两页,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21世纪不动产天津 加盟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纪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等状况清单

  房屋用途 总层数 楼层 房屋结构 朝向 总面积

  装修情况 防盗门 卫视 其他(家具、电器):

  水表数 电表数 暖气 煤气表数

  钥匙 把。

  甲方确认: 确认日期:

  乙方确认: 确认日期:

租房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声明:甲方有住房一套,愿意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付房屋押金元整,水、电、气费用按表实际数由乙方交纳。

  2、房租每个月元整,每 一付,租期 年。违约解除合同者,需赔偿对方违约金壹仟元。

  3、甲方收到乙方房租后需同时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租用期同时开始,租用关系建立。在租用期间,乙方拥有房屋的居住使用权,但合约期限内乙方不得将房屋再次转租。

  4、乙方应当爱护甲方房屋及各种设施,损坏物价照价赔偿,损坏物价照价赔偿(如: 等)。乙方应当遵纪守法,不得利用甲方出租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否则乙方除承担法律后果外,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5、租房期间,乙方应注意用水用电防盗等安全事项,若出现意外,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读数:水表 吨,电表 度(交费号)。

  7、本协议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租期一旦结束,双方终止合同关系。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8、补充说明: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 篇5

  甲方(房 主):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本人填写)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一楼一底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最简单的租房合同范本。

  二、 租期壹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 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a)现金支付;b)上期转入;c)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附:电表底数___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___;电视费______________;

  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范本《最简单的租房合同范本》。并按违约处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协议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甲方原则上不同意转让,但乙方经营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才可实施转让事宜,但转让风险自担,请转让双方谨慎考虑。

  6、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

  7、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交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租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全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有效转让租期为合同内租期,有效期内租金本次调整为叁万陆仟元整(人民币3万6千元正)。

  9、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10、转让交接,水、电、电视、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1、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捉增,提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一般在15%-20%左右.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协议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xx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XX年底即XX年12月31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暂住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 即日生效

  -------

  甲方:xx

  乙方:xx

租房合同 篇6

  最近笔者客户咨询:客户将房屋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不但未按时支付房租,且已消失不见,无法联系。现其是否可以将承租方遗留在房屋内的物品进行处置,抵作房租和其他费用

  笔者仔细审查了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现合同中有以下约定:“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承租方应及时返还租赁房屋,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应自行收回,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处置。”但是,出租方能否依据合同约定就对承租方的动产财物进行处理,或者说出租方是否享有承租方遗留在房屋内物品的留置权?笔者在查阅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后,发现以上问题依然存在争议,笔者将对此进行具体分析。

  一、留置权的定义和特点

  留置权是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未清偿到期债务前,留置该财产的权利。留置权包含两个内容,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

  在我国,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首先,留置权是一种物权。留置权是以留置物为标的的权利,其效力直接及于留置物。当具备法定条件时,留置权人就可以排他地占有,支配留置物,不仅得对抗债务人的返还请求,且得对抗一般第三人对留置物的权利主张;其次,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留置权是以担保债权受偿为目的的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给付义务超过约定期限时,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

  二、我国法律中对于留置权规定的演变及分析

  1、1988年《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四)项中对留置权作出了原则、基本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偿还”。据此可知,当时留置权的成立和行使的法律要件主要有以下三项:(1)双方之间必须存在合同关系;(2)一方占有对方财产的依据是合同中有约定;(3)对方不按合同给付应付款项且超过约定期限。因此,笔者认为《民法通则》规定的留置权,是一种合同留置权,因为其对合同的性质、合同类型等并未作出要求和限制,所以房屋租赁合同中也可以存在留置权。

  2、但是1995年实施的《担保法》对留置权却采用了封闭式原则,将留置权仅仅限定在保管合同、货运合同以及承揽合同中,且必须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才是享有留置权的依据。具体见该法第84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3、1999年《合同法》在《担保法》的基础上又增加行纪合同的留置权。《合同法》第422条规定:在行纪合同中,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4、20xx年的《物权法》对于留置权的规定有了很大的突破,采取了开放式原则。《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此,留置权所担保的对象不再限制在合同债权,只要符合留置权的法定构成要件,除法律明确规定不得留置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外,均可留置。

  综上,笔者认为:在《担保法》颁布后,到《物权法》实施前,享有留置权的仅限于四类合同,除此以外,其他任何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在内,作为可能的合同债权人——出租方并不享有留置权。即使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现、设置了诸如前述内容的特别约定,但在实践中出租方仍无法享有留置权。但是《物权法》不但突破了原先局限于四类合同的限制,而且留置权也不再以合同为基础,即使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没有签订合同,也可以存在留置权,也就是说,留置权不仅可以出现在合同之债中,同时可以出现在侵权之债、不当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中。故,笔者认为《物权法》为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享有留置权提供

  了法律依据,出租方在符合法定的条件时是可以成为留置权的主体的。

  三、房屋租赁关系中行使留置权的条件

  1、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尽管《物权法》已突破了享有留置权的合同,但并不等于其他所有合同的债权人一方当然都享有留置权。由于目前法律、法规甚至最近20xx年7月新颁布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也没有明确规定、赋予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且理论上对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是否享有留置权至今仍存在分歧和争议,考虑留置权的安全、有效,规避日后的争执,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对出租方享有在承租方逾期支付房租、费用的情况下对出租房屋内承租方的动产、财物,依法享有留置权的约定,而不仅仅是对房屋内动产、财物的一般处置权、处理权等不规范的表述。

  2、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成立及存续的前提条件。此外,占有必须是合法的。具体到房屋租赁关系中,也是一样。出租方如果不合法的占有承租方动产、财物,将不能产生留置权及留置的后果。出租方合法占有出租方房屋内承租方的动产、财物的方式一般如下: 第一,承租方将约定的动产、财物转移给出租方占有(“主动交付占有”);

  第二,房屋租赁期满或依法提前解除、终止,在承租方拖欠租金、水电气费,承租方逾期遗弃、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出租方直接加以控制,转移占有(滞留占有); 第三,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由人民法院责令暂由出租方占有、控制甚至保管的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司法确认占有)。

  实践中还有一种强行占有的情况,即承租方在发生了拖欠出租方租金、水电气等费用后,又拒绝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腾退房屋,也拒绝交付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在此情形下,出租方通过采取自救措施,强行入室,从承租方手中扣留、控制并加以占有合同约定的留置物,以实现留置权。这种方式是否合法,是合法留置还是非法侵权,目前理论上争议非常大,笔者建议在目前法律、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前,暂不宜提倡。

  3、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因为留置权是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产生的,而债务是否履行,只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限才能确定。如果债务人的义务尚未到履行期,则无法判断债务人是否自觉履行债务,从而若允许成立留置权,就意味着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4、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

  《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与债权在法律关系上的同一性,目的是为了避免债权人对留置权的滥用,但该规定仅针对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方及双方为自然人的情形,而对企业与企业之间除外,不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作为收取租金的债权人,其取得的是出租房屋使用价值的租金;而承租方放置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与租金债权不可能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只能是非同一法律关系。因此,笔者认为:按此规定,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的话,必须符合房屋的出租方、承租方均是企业才行,否则,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的留置权就不能成立。

  5、需无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

  在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时,房屋租赁关系中的留置权一般即可成立,但如果存在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即使具备了以上条件,留置权仍不能成立。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有以下几项:

  其一,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

  其二,留置财产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

  其三,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的义务相抵触。

  6、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担保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因此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自由约定不少于2个月的宽限期,如果未约定的,则应在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另行给予债务人两个月以上的宽限期。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之下,如果需要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实现出租方对承租方遗留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的留置权,必须是企业之间的租赁,并且需要满足其他留置权成立的必要条件,不然仅仅依据租赁合同中对于留置权含糊的约定,还不足以保障留置权的真正实现。

租房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XX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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