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5-07 16:02:25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租赁合同模板锦集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租赁合同模板锦集6篇

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厂区位置、性能的基础上,乙方愿意租赁甲方的 厂区,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并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厂区坐落地址: 工业园。

  第二条 乙方租赁甲方厂区包括场地 平方米,厂房 平方米,厂区布局情况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金:场地租金一年 万元(大写 万元),厂房租金一年 万元(大写 万元)。

  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租厂区的用途:

  第五条 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于月日前向甲方缴纳厂区第一年租金 元;其后于每年12月1日缴纳次年租金。

  第六条 出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通知乙方,并保证合同能够继续履行。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厂区转租或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返还保证金。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按时将出租厂区交给乙方。甲方保证出租厂区的正常使用,对厂房承担结构、防水的维修义务。若因乙方二次装修或人为损害,导致厂房出现质量等问题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2、租赁期间,除法律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甲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擅自解约的,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以上,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采取一切措施收回出租之房屋,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负担并及时缴纳。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调换所租用的厂区,不得擅自改变所租厂区的性质。乙方应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加强生产与消防安全管理,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对造成损毁的甲方厂房和设备设施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厂区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管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改变厂房的结构。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设施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4、租赁期间,除法律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约定,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乙方擅自解约的,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 。

  第八条 保证条款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 年 月 日已向甲方交纳五万元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届满,乙方将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以原状归还甲方,甲方在收房后三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1、逾期支付租金一个月以上的;

  2、乙方擅自转租的;

  3、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它设施、设备,拒不照价赔偿,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

  4、乙方欠缴水电等费用及滞纳金或甲方因清理乙方遗留物品等而发生的费用,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

  第九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交齐全部费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日内厂区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十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组织人员进行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十一条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所租厂区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如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欠缴水电等费用及滞纳金或甲方因清理乙方遗留物品等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向乙方追讨。

  第十三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给甲乙双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乙方对厂区的接收,视为对此厂区现状的认可。

  第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请 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出租厂区布局图一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代表方:代表人:

  地址: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 :

  法定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承租人 :

  法定地址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电话 :

  出租人及承租人双方于 年 月 日经协商同意签订此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出租人为下述该物业认可的合法出租人,现双方达成协议条件如下:

  第一条 租赁范围

  第一款: 承租人愿意承租、出租人同意出租位于中国 市 区 路 号的(以下简称“该物业” )第 区第 层第 号单位及号单位 (以下简称“该单元”),该单元仅限于用作附件二所列的该单元用途。

  该单元的面积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该单元的示意图见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为位置示意图,以粉红色标记其位置,此图仅作为参考表示位置用)。

  第二款: 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

  1. 出租人按本合同附件四所列明的“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向承租人移交该单元,承租人应签署有关的《验收交接表》;

  2. 对于出租人按本合同附件四提供的仅供承租人使用的土建、机电设备设施,承租人可选择使用或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对上述土建、机电设备设施进行拆除、改建或增设。承租人使用该等设备设施(若承租人未正式书面通知出租人表示不使用该等设备设施则视为承租人使用),则在承租人选择使用的设备设施的原供应厂家或原安装施工单位的保修期结束后,承租人应负责其选择使用的该等设备设施的维护及修缮。在本合同提前终止时或期满终止时,承租人应自费自行将拆除、改建或增设部分的土建、机电设备设施,恢复至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出租人亦可以按当时之现状收回而无须向承租人另作补偿,若承租人不使用该等设备设施应保证其处于该单元移交承租人时的状况。若承租人未获出租人书面同意而拆建、改建或增设设备设施,出租人有权将其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亦可限期要求承租人将其恢复原状。

  第三款: 承租人有权与他人平等使用出租人指定的公用区域,包括电梯、公共走廊、洗手间、大厅及其它公用设施。

  第二条 租赁期

  该单元的租赁期、装修期及免租期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 租金

  第一款: 该单元的租金与相关费用及缴付方式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二款: 本合同租赁期中第一个月的租金于签署本合同前缴付。

  第三款: 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及空调费、推广宣传费、停车场费及设施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费、电费、水费、煤气费(如有)、该单元内的清洁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款: 承租人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如期缴纳租金;承租人逾期缴纳租金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其他费用

  第一款: 承租人应根据本合同附件三的约定,每月向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单位(包括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及空调费;但出租人及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其实际运作成本调整该等费用,以维护该物业的管理素质。出租人及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上述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如调整承租人应付之管理费及空调费,一次调整的幅度须与该物业商场之其他用户所付之增减幅度相同。

  第二款: 出租人有权限据气候因素决定空调供应的起止日期,冷风供应期内冷风供应时间为:商场每天12个小时,每周7天(含节假日),出租人有权根据商场的营业时间和气候因素对冷风供应时间进行调整。如承租人需延长空调供应时间,需提前向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并缴纳额外之空调费用。

  第三款: 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缴纳应付税款。如双方发生争议,由税务部门裁定,所需费用由应纳税方支付。

  第四款: 每期所应缴付的停车场费、设施费用(定义见合同附件三)及缴付方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五款: 为增加及保持该物业的人流量和整体社会形象,从而为承租人提供优良之经营环境,出租人将保留在适当时机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推广宣传费(以下简称“推广宣传费”)的权利。唯此等费用应向该物业内全体承租人(含产权拥有人)统一收取,不针对个别承租人(个别承租人的赞助活动除外)。

  第五条 保证金

  第一款: 承租人于签署本合同的同时,需向出租人缴纳保证金(其数额在附件三中列出),作为承租人忠实履行本合同中各项条款的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

  第二款: 如果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出租人有权敦促其履约。若经敦促承租人仍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出租人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来抵偿任何承租人欠缴之款项及应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以下统称为“应付款项”)。在出租人按本合同规定用保证金充抵承租人应付款项后,所持保证金少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时,承租人须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五天内立即将保证金补足。

  第三款: 在承租人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情况下,在承租人按第十二条的规定交还该单元后三十天内,或承租人因其违反本合同相应条款而向出租人清偿所有应付款项后三十天内(以较后者为准),出租人将保证金无息返还承租人。

  第四款: 承租人不得将保证金转让或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亦不得将保证金用于抵销其任何应付款项。

  第五款: 如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发生变更,承租人所交保证金或出租人根据本合同行使扣除权后剩余的保证金,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新的出租人继承。

  第六款: 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保证金均应相等于当时二个月的租金、管理费及空调费、推广宣传费(如有)之和。如推广宣传费(如有)或管理费及空调费在租赁期内有所递增,承租人应在接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七天内将保证金补足。

  第七款: 如承租人未按本条规定缴付或补足保证金,则出租人有权收取滞纳金及/或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如出租人因此终止本合同,承租人应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装修与改建

  第一款: 承租人应按照《MALL装修手册》之规定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并应事先向出租人

  提交装修施工图纸及方案,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取得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 所有间隔和地板覆盖物的施工图纸、平面图和规格;

  2. 一切有关电力、消防报警、公共广播、计算机系统、电话系统、空调系统装置连接的电器装置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

  3. 任何建议修改或增设电器、机械设备或其他设施的细节;

  4. 承租人的独立机电设备及用房的施工图、平面图和规格。

  第二款: 出租人视其认为适当与否,决定接受或拒绝该有关施工图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因审批施工图需聘请机械工程、结构工程或其他专业顾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申请是否被批准)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必须事先将所涉及的顾问费的名称及金额通知承租人,并经其接纳后方可聘请。

  第三款: 承租人应就某些装修改建工程在出租人指定的施工单位(如有)中定向招标,并按出租人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施工。未经出租人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修改已批准的装修施工图纸。

  第四款: 在进行装修工程前,承租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投保建安工程险及第三者保险,并依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该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以及出租人为该物业投保的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施工。保险条款必须指定出租人为第一受益人。

  第五款: 承租人事先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不得对该单元进行下列活动:

  1、对涉及该单元建筑结构所作出之任何改动;

  2、在该单元外墙或该物业的任何部位作标记、涂画、钻孔、安装挂钩等;

  3、穿凿、切断、或连接该物业的任何管道。

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登记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之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守。

  1、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将坐落于省市区路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房屋具体情况如下(请在“□”处以打“√”方式勾选,下同):

  1.2、租赁房屋内现有设施、设备详见“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2、租赁期限、用途

  2.1、租赁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未提出不再续租的,租赁期限顺延,并由双方另行签订续租合同。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2、用途: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若需改变,须事先经甲方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报批手续。

  2.3、优先续租权: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3、装饰装修及维修

  3.1、装饰装修: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乙方保证装饰装修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2、维修: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主动对租赁房屋进行检修的,应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检修、维修,乙方积极配合。如乙方因房屋质量问题向甲方发出维修通知的,甲方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修、维修。如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所有维修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租金中直接扣除。

  3.3、因维修租赁物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

  4、租金及支付

  4.1、租金:租赁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人民币元),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人民币元)。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提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装修免租期:甲方向乙方提供天的装修免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免租期内,甲方不收取租金。

  4.3、支付周期:□按月支付 □按季度支付 √□每半年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收到发票后,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因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金由方承担。

  4.4、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按照以下第 (2) 种方式支付:

  (1)电汇: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其他:。

  5、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保证金:租赁房屋的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同时开具提等额、正规收据(如本合同系续签,乙方已支付保证金的,则不再支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终止,乙方结清租金和第4.2条约定的其他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返还保证金。

  5.2、其他费用:租赁期间内,方负责支付①物业管理费;②水费;③电费;④煤气费;⑤电话费;⑥有线电视费;⑦其他:。如政府有关部门收取前述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6、特别约定

  6.1、转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2、抵押: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未设定抵押,或者抵押未到期,或者抵押债务已清偿,甲方保证不会因为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而影响乙方租赁权的行使。

  7、合同解除和终止

  7.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给第三人;

  (2)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损害房屋结构;

  (3)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4)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租金超过日(不含)。

  7.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房屋非甲方所有,属甲方转租的;

  (4)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5)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房屋超过日(不含);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3、非因乙方过错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应合同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租金的剩余部分和全额保证金。

  8、违约责任

  8.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按照月租金的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8.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数额不超过月租金的'贰倍。

  8.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租赁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数额不超过月租金的贰倍。

  8.4、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6.2条的约定,影响乙方租赁权的行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月租金的3倍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的,由甲方另行赔偿。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损失、营业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交通费等所有损失与费用。

  8.5、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责任可以合并适用。履约一方向违约一方主张本条约定的一项或者多项违约责任,不代表放弃对其他违约责任的主张。

  8.6、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无效,或者本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不影响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继续有效适用。

  9、不可抗力

  9.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5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送达对方。未尽本条约定的通知义务的一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减轻、免除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合同。

  9.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未尽本款约定义务的一方,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和政府行为。

  10、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人调解。如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均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至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1、其他

  11.1、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以及合同终止后,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1.3、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变更。前述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甲乙双方盖章之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章部分)

  甲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寄地址: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寄地址: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日

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重庆鼎业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重庆中达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安装地点: 工程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租用机设备(建筑升降机机)名称、规格、数量、租赁费、进出场费、地脚螺栓费、维修保养费的明细如下:

  第二条 租用时间

  1、月年日,以实际时间按日历天数为准。

  2、租用时间的变更规定:升降机进出场时间由乙方提前5天书面通知甲方。方通知甲方拆除塔机时,如租金未付清,甲方有权不拆出该升降机,并视为正常使用,其租金照算。租金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15天签订续租合同。升降机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升降机报停后不能降节及拆除所造成升降机不能正常拆除,则租赁费按正常使用计租。

  第三条 租金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租赁升降机的租金计算一律按日历天数计算。自升降机安装调试合格后起至拆除时为止,连续计算,不扣节假日。停水、停电、停工都不得扣除台班,若遇春节扣除台班 拾 天。

  2、租金的付款时间:乙方每个月结算后壹个内支付租金,延期付款可宽延20天。若乙方在宽限期内再次拖延不付金,即有叁个月的租金未付,则甲方有权停止使用该机升降机,由此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进出场费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即:升降机在进场安装完毕后乙方开出升降机起用租赁单, 并在一个月内付清进出场费。

  4、租金单据的签字:每月的计租单据由现场负责人或设备负责人或库管人员中的任一人签字生效,或现场指定一人签字则生效。

  5、租金的收取:收取租金时,甲方开具发票收款。

  第五条 升降机的安、拆的安全责任及其要求:

  1、安装前,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基础资料。甲方办理告知手续后进入安装,并完善升降机的使用手续。甲方在收到乙方安拆通知后,5天内安拆完毕。

  2、基础及电源要求:甲方向乙方提供安装升降机的基础图,由乙方选点(确保升降机能够自由升降)并严格按升降机基础图施工,自行浇灌,确保基础的质量和承载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其基础砼C35报告在养护期应达到80%的抗压强度。供电电源接口安置在升降机基础5m附近内,专用配电箱配置应严格按用电规范要求配置。电机及电路原件必须保证在380V+5%范围内,否则所造成升降机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有权停机。

  3、乙方提供资料:提供钢筋隐蔽资料,砼C35试压报告,接地电阻及防雷地质资料,基础竣工平面图等,即根据所属区安全监督站的要求提供资料。

  4、保证机具进出场时道路、场地、电源及其他畅通。

  5、升降机进出场时的运输和装拆过程中的安全由甲方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乙方派4名辅助工配合甲方装拆,辅助工的安全由甲方负责,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在安拆范围内设立警界线,以保证工地非安装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 操作工的要求及责任

  1、操作工由乙方配备(甲方可推荐)必须持操作证的专职人员操作,并且技术好,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操作。

  2、操作工的工资待遇、工作安排、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在操作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禁违章操作,因违章作业与非操作人员操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要求操作工做好运行、交接班、维修记录等。

  第七条 使用期的安全管理及其经济责任

  1、升降机的保管:升降机从进场之日起,乙方对租用的机具应妥善保管,进入乙方的正常安全保卫范围直到甲方正常拆除。

  2、在使用过程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在升降机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部件,严禁私自制作及加高标节及其附着。

  3、在使用过程中升降机的日常保养由乙方负责。乙方应组织操作工、维修工定期进行检查,如螺栓松动,电源接触,电器触点是否烧坏,润滑部位是否缺油等。发现问题应立即维修,严禁带病使用。

  4、升降机保持正常运转应在6:00至10:00之间,在正常运转期内中发生故障,甲方在接到乙方故障原因的通知后,维修人员应保证在两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升降机在正常运转期内维修超过肆小时则扣除当日台班。

  5、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升降机应保证钢结构牢固可靠,各类安全装置齐全,调试灵敏(见升降机安装调试竣工验收表或升降验收检验报告为准),否则在使用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除,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除承担正常应付款外,还应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本合同租赁期结合,合同约定事项完毕、结清一切经济手续后失效。

  第九条 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公司注册地法院起诉解决,若有违反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单位盖章:重庆鼎业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维修人员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时间:年 月日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定本次器材租赁及安装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演出项目:

  演出地点:演出日期:演出项目名称:设备交付地点:

  二、演出器材租赁及安装总造价:

  三、付款方式:

  四、甲方保证乙方的正常施工时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五、甲方提前告知乙方施工场地的具体要求,为保证施工场地的完好,双方应一致确定安全的施工方式。必要时,乙方应提供地毯、木工板及其它材料来保护场地设施。

  六、乙方须提前与甲方确认实施方案,并根据场地情况、舞台设计提供给甲方专业建议和意见,若因乙方未在活动前进行提前告知,导致活动中造成安全事故、场地损坏等问题须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甲方须提供专人,与主办方就现场供电、场地占用等具体情况进行沟通,以配合乙方正常的施工进度。乙方进场后,若甲方临时改变施工地点、变更施工方式或增加设备数量,甲方应与乙方沟通,并作出相应补偿给乙方。

  八、乙方设备进场后,由甲方负责设备保管工作及办理撤场后的场地出门手续。

  九、本次活动的总用电量不低要求电量,甲方必须保证将总电源提供至舞台内区域。

  十、活动演出器材的安装搭建由乙方全权负责。在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须确保施工人员正确安全施工,现场因施工问题或演出过程中,因乙方搭建的设备造成包括工作人员、演员、施工人员、观众等人身伤害等问题,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

  十一、乙方技术人员及设备操作人员应提前到位,对演出器材进行全面的检验、调试,以确保器材设备能正常使用,保证演出的顺利完成。同时,乙方应安排工作人员全程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确保演出器材在演出过程中正常运行。

  十二、活动执行现场乙方工作人员需全力配合甲方工作作业时间及作业要求,若因乙方施工进度(除人力不可抗拒的问题)造成活动不能按时交台、彩排、活动不能按时如期举行,相关后果由乙方全权承担。

  十三、演出现场的安全秩序由甲方全权负责,由于甲方现场安保措施不力造成乙方工作人员身体伤害及设备丢失、损坏,甲方必须负责赔偿乙方损失。

  十四、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因违约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演出器材租赁款支付乙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拖延时间付款,将按合同总价的每天5%付给乙方滞纳金,直到余款结清为止。

  4、若乙方提供的租赁器材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因乙方未能按期提供租赁器材,或因乙方提供的租赁器材严重影响甲方活动进行的,甲方有权要求索赔。

  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其他具体规定: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水灾、火灾等)或由于并非当事人的过错或无法防止的外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附则

  1、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自愿基础上,签订桌椅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内容

  桌椅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根据甲方选定的桌椅物品,提供以下物品租给甲方使用。

  1、黑色金属折叠椅把

  2、同色软包椅把

  3、条桌张60cm*120cm

  4、配套桌布条(白色桌布、桌裙)

  5、塑料椅张

  6、塑料桌张

  7、吧台张

  8、吧椅张

  9、地毯出售平方

  二、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享有桌椅的使用权。如有丢失则按照折叠椅40元/把、软包椅110元/把、条桌120元/张、桌布100元/套进行赔偿。

  2、桌椅的完好程度。(桌椅有破损,新旧不一)

  3、桌椅在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三、付款方式

  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合同签订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甲方提货时必须向乙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或支票(支票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得进帐)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30%赔偿。

  五、法律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果出现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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