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5-09 14:22:42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租赁合同锦集八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赁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租赁合同锦集八篇

租赁合同 篇1

  甲方:xx(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市东方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拥有合法租赁权的商铺事宜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租赁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场所所在地点、面积、公共设施、租赁用途: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座落于四川省达州市中心广场步行街二楼(中心广场演艺厅下面)大厅(图纸编号为H06,H07),房屋为框架结构。(具体范围以本合同所附工程图纸中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的红线图为准)。

  2.按建筑面积计算(由步行街一楼到二楼的两部电扶梯是公共使用通道不包括在租赁面积内),双方经过实测,扣除由一楼到三楼以上已被在二楼封死而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的楼梯通道,确定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所提供图纸上标明的公共出入口、公共通道、公共场所及其它为中心广场商户提供的公共设施均为乙方合法共同使用的公共区域和设施,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顺利地使用这些公共区域和设施。

  4.乙方向甲方租赁上述物业用于经营商业项目,(初步暂定为经营电脑市场,具体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免租金优惠期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共二十年,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交给乙方使用后开始给予乙方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租期从甲方给予乙方的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共计二十年。

  2.甲方把乙方租赁区域的外墙玻璃、中央空调及其它按本合同要求应由甲方施工的工程部分施工完毕并验收后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交给乙方进行二次施工,交接日即为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的开始日(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的交接签字日期为准)。

  3.甲方给予乙方 天的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免租金优惠期(含装修期)结束后开始计算租期和租金。

  4.免租期内乙方装修产生的所有费用(水费、电费、卫生费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其它费用。

  5.甲方最迟必须在 年 月 日之前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交付给乙方装修使用。

  第三条: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柒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至本合同租赁期满。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保证金无条件退还乙方。

  2.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本合同租赁关系的顺利实施,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租赁甲方按本合同的要求提供的场所,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合同保证金,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提供该租赁场所或不能把该场所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租给乙方,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双倍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的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2.租金的交付采取按月交纳的方式,自计租期开始的十日内乙方交付甲方三个月的租金共计 元(大写: 元)作为首期租金,以后在每个须交租的月份十日之前交付甲方当月租金。

  第五条:双方就工程问题和附属设施的约定。

  1.乙方二次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得干预,费用由乙方自理。更改房屋结构,要书面通知甲方。

  2.乙方有权就乙方承租部分的外部装修根据自已经营的需要进行修改,但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原样。

  3.乙方使用期间,甲方无权再使用该租赁场所(包括在该场所进行一些基本装修,通讯电缆安装等),也无权干涉乙方合法使用该租赁场所。

  4.电力系统: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要容量的三相电及电度表到乙方租赁场所,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根据经营需要,负责安装租赁场所内的线路、照明灯具、通讯、宽带、有线电视以及各相关电缆管道的铺设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需在乙方租赁区域内的商铺内安装卡式计费电表,则必须等到乙方把商铺做完工以后才能安装。

  5.供水系统:甲方负责一户水表报装并安装到乙方租赁场所并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租赁场所内的安装及相关费用。

  6.消防系统:甲方负责乙方租赁场所的消防系统的工程安装及申报和办理相关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消防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甲方应延长乙方相应延迟时间的免租金优惠期和租期。

  7.电梯系统:甲方在乙方租赁场所的中间已经安装了两部电扶梯,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营业时间内的正常使用,同时必须保证由步行街首层到乙方租赁区所在的楼层的货梯能够正常使用。

  8.中央空调系统:甲方负责乙方租赁场所的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及验收,并保证乙方所设计的每一个商铺都有出风口,该空调系统的主机部分必须有两部以上的主机组成,该中央空调系统必须有独立的电表。

  9.甲方负责乙方租赁区域的玻璃外墙的安装,混凝土外墙装饰涂料的涂刷,内墙的粉刷。

  10.乙方负责租赁区域内地砖的铺设,商铺的建造,室内线缆、灯具、装修的施工。

  11.甲方保证广场及各个通道、出入口、公共厕所等作为本合同约定出租物业部分的公共附属设施,在乙方承租期内由乙方和乙方铺面的商户共同免费顺利使用。

  12.甲方保证在本出租物业附属的停车场中提供十个免费停车位供乙方使用。

  13.工程设施部分的产权按照谁投资谁拥有的原则确定归属,租赁物在租期内产权归甲方所有,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14.工程设施的维修、维护按照谁拥有产权谁维修、维护的原则确定维修、维护的责任。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标准

  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玻璃外墙、中央空调系统、消防、水电等的安装及内外墙的粉刷,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

  2.甲方给予乙方的免租金优惠期结束后,乙方必须把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其它附属设施施工验收完毕并投入使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付首期租金。

  第七条:物业管理及其费用的交纳

  (单独与物业公司签定物业管理合同)

  第八条:广告位的使用

  第九条:乙方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对租赁场所的使用权,有权在租赁场地进行合法经营活动。

  2.乙方有权以租赁场所的地址注册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承担本合同乙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3.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及场地进行自营、联营、租赁等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

  4.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及场地使用自已的商号、名称。

  5.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及场地进行经营活动,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进行,乙方有权决定经营范围内的业态形式,动作方式等。

  6.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及场地进行规划、布局、装修和改造,并在租赁场地内建构商铺、办公室,甲方应积极协助和支持,但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原样。

  7.乙方有权为乙方的商户独立选择通讯、数据、视频等服务运营商,甲方不得干涉,并且乙方选择相关运营商后,甲方应积极支持配合,为相关运营商提供线路铺设管道或铺设线路的位置。

  8.因乙方属于整体独立营运方式运作,故乙方有权不参与甲方对外的统一策划及广告推广。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经营合同期内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2.租赁期满而没续约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在15日内搬迁。

  3.租赁期间,乙方如将本合同约定的场所及附属物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不必征得甲方同意,但应通知甲方,并保证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必须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4.承担乙方出租商铺所得收入的税金及其它自己应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税金和有关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权利:

  1.甲方拥有本合同约定商铺的产权。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乙方的租金。

  第十二条: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独立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甲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经济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出租场所如因工程结构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应进行及时维修。

  4.甲方保证本租赁场所所在的中心广场所有商铺中,除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外其它由甲方或其代理单位直接向外租赁的商铺及房间(包括甲方自有产权和从其他业主手中返租回来的商铺和房间)不得经营和甲方相同和相似的商品,否则,即视为甲方违约,须赔偿乙方双倍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5.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产权及附属物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并保证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后,该第三人必须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6. 办理《出租房屋许可证》,并为乙方提供办理《市场登记许可证》所需要的甲方的相关证牌。

  7. 承担甲方把出租物租赁给乙方所得收入的税金及其它自己应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税金和有关费用。

  8. 周日和周末以及节假日甲方在中心广场要为乙方免费提供促销场地。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的,则甲方除将合同履约保证金退回给乙方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宣传、经营损失和室内装修的损失(扣除折旧),并赔偿乙方壹年的租金作补偿。

  2.乙方承诺如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乙方投入的工程设施,并赔偿甲方壹年的租金作补偿。

  3.乙方未按时缴付租金的,则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滞付租金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60天的,则视为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按第十三条第2项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合约解除和终止

  1.租赁期间,房产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坏,本合同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在无争议的情况下终止合同,乙方有权搬走所有属于乙方的商品、活动货架、设备等,并且在合同终止起拾五日内搬走。

  3.合同约定期满后,如甲方的房屋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双方另行签定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补充之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均受法律保护。

  附件一:标明本合同租赁区域的工程平面图(租赁区域用红线圈出,并盖有甲乙双方公章)。

  附件二:标明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的广告位的工程平面图(广告位用红线标出,并盖有甲乙双方公章)。

  甲方:xx(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东莞市x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开发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认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租赁林地的地点、范围、面积和测量方法

  租赁林地地点(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权证为准。实际租赁面积共计: 亩,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图》。实际租赁面积是用林权证面积减去无法经营面积后计算得出的面积。无法经营面积是指油茶等经济林占地、风水山、石头裸露地、坟地等不能种植地以及输电线、电缆等线路法定占用的林地。无法经营面积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现场勾绘测量确定。林权证登记状况和双方确认的实际租赁面积详见下表。

  林权证编号

  宗地号

  林地小地名

  小班

  (内业号)

  林权证登记

  面积(亩)

  实际租赁

  面积(亩)

  面积合计

  第二条 林地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林地租赁价格和现有林木处理办法

  甲方将林地出租给乙方,同时也将林地上现有的林木无偿提供给乙方自行处理。林地租金按实际租赁面积计算,每亩 年的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不含税,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上现有林木即归乙方所有。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第四条 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 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林权证在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办理流转手续后归还。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款方式支付。

  1、现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亲自签收或委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领取林地租金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的委托书等相关证明给乙方。

  2、银行转帐: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转帐所需的书面依据(指户名、帐号、开户行、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证明和委托书)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租赁给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条件:

  (1)林地权属为甲方所有,周边界线清楚。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没有租赁、转包给他方或与他方合作经营等的林地。

  (3)属于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非生态公益林区的林地,且不属于放牧山、薪材山、风水山及坟墓用地。

  (4)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林地须报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出具《林地、林木流转林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甲方无偿提供现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设施给乙方使用,不得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如出现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负责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经过相邻村、组的各种道路出现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调解处理。

  3、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增开或拓宽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须占用土地时,甲方负责理顺各种关系;如地上有果树或农作物的,占地、青苗补偿费按乙方与收取补偿方协商(或按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由乙方一次性补清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有权无偿使用;所修的道路双方共同维护,不得毁坏。

  4、甲方必须确保乙方能顺利进场作业和稳定经营,如发生权属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林地等情况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赁的林地范围内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设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属甲方以外的单位、个人责任的,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林地内开矿、开石、取土。不得允准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围内葬坟,原有的旧坟不得再扩大范围。甲方需新增葬坟的,每穴不得超过 平方米,因此损害林木的,应向乙方交付林木补偿费(由甲方交清补偿费后才能使用)

  7、协助乙方办理承租林地的林权证过户手续,完善权属登记。

  8、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全部归乙方所有,同时自被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须退还被征用面积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征用面积)给乙方,并由甲方从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中优先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责

  1、按时交纳林地租金;落实资金,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造林。

  2、在租赁期内有权自主经营、与他方合作经营或转租给他方经营。

  3、乙方在租赁林地内所种植的林木全部归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赁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5、乙方租赁林地主要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及农业综合开发(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设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农林开发用途的建筑物时,须自行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办理手续。

  第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

  因林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仍不能解决的,乙方可根据可经营林地面积的情况,决定解除合同或将存在权属纠纷、侵权的林地面积从租赁面积中扣除。甲方应按实际租赁面积或扣除面积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赁的林地 %以上被国家征用,乙方自愿放弃经营的。

  3、因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条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的,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条第(一)款第8项规定处理补偿费。

  2、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依法律规定处理。

  4、属租赁期间乙方投资购置的设施、设备、建筑物、种植的林木等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处置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后归甲方所有。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存留的竹子或林木归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盖为主。

  5、合同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约定,导致乙方造林受阻碍或不能采伐林木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发生权属纠纷,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承租林地等情况,甲方在一个月内未能妥善解决的,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在乙方种植后发生上述情况的,甲方除赔偿乙方在此之前对该地块所投入的一切费用的经济损失外,还需赔偿乙方在承包期内经营该林地所应得的收益。

  4、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将出租给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转包给他人的,甲方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含乙方对该租赁地投入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应得收益)

  5、甲方因违约而又不及时向乙方赔偿的,乙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

  6、法律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应包括:

  1、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甲方租赁林地范围示意图。

  2、《土地所有权证》、《林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3、其它: .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如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满为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起诉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鉴证单位执二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主件 页共 条,附件 件共 页。

  甲方代表:(签名按指印)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认真遵照执行。

  1 甲方有一批净水器的安装任务,交乙方完成。

  2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安装完成。

  3 甲方在 年 月 日预付乙方费用 元。待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4 甲方对安装有临时的调整,增加的费用,甲方应该付给乙方,在验收合格之日。 5 甲方应该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有的条件。

  6 双方约定违约金 元。

  7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后生效。

  8 本协议一式两份,同等效力。

  9 甲乙双方应该对未尽事宜,充分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4

  合同登记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之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守。

  1、房屋基本情况

  1.1、甲方将坐落于省市区路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房屋具体情况如下(请在“□”处以打“√”方式勾选,下同):

  1.2、租赁房屋内现有设施、设备详见“附件: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2、租赁期限、用途

  2.1、租赁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未提出不再续租的,租赁期限顺延,并由双方另行签订续租合同。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2、用途: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若需改变,须事先经甲方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报批手续。

  2.3、优先续租权: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3、装饰装修及维修

  3.1、装饰装修: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乙方保证装饰装修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2、维修: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如甲方主动对租赁房屋进行检修的,应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检修、维修,乙方积极配合。如乙方因房屋质量问题向甲方发出维修通知的,甲方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修、维修。如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所有维修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租金中直接扣除。

  3.3、因维修租赁物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

  4、租金及支付

  4.1、租金:租赁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人民币元),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人民币元)。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提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装修免租期:甲方向乙方提供天的装修免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免租期内,甲方不收取租金。

  4.3、支付周期:□按月支付 □按季度支付 √□每半年支付 □按年支付 □其他。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收到发票后,向甲方支付租金。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因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金由方承担。

  4.4、支付方式: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按照以下第 (2) 种方式支付:

  (1)电汇: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其他:。

  5、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保证金:租赁房屋的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小写:人民币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同时开具提等额、正规收据(如本合同系续签,乙方已支付保证金的,则不再支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终止,乙方结清租金和第4.2条约定的其他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返还保证金。

  5.2、其他费用:租赁期间内,方负责支付①物业管理费;②水费;③电费;④煤气费;⑤电话费;⑥有线电视费;⑦其他:。如政府有关部门收取前述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6、特别约定

  6.1、转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2、抵押: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未设定抵押,或者抵押未到期,或者抵押债务已清偿,甲方保证不会因为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而影响乙方租赁权的行使。

  7、合同解除和终止

  7.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给第三人;

  (2)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损害房屋结构;

  (3)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4)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租金超过日(不含)。

  7.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房屋非甲方所有,属甲方转租的;

  (4)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5)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房屋超过日(不含);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3、非因乙方过错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应合同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租金的剩余部分和全额保证金。

  8、违约责任

  8.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按照月租金的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8.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数额不超过月租金的贰倍。

  8.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租赁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数额不超过月租金的贰倍。

  8.4、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6.2条的约定,影响乙方租赁权的行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月租金的3倍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的,由甲方另行赔偿。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损失、营业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交通费等所有损失与费用。

  8.5、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责任可以合并适用。履约一方向违约一方主张本条约定的一项或者多项违约责任,不代表放弃对其他违约责任的主张。

  8.6、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无效,或者本合同被解除或者终止,不影响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继续有效适用。

  9、不可抗力

  9.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5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送达对方。未尽本条约定的通知义务的一方,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减轻、免除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合同。

  9.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未尽本款约定义务的一方,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和政府行为。

  10、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人调解。如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均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至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1、其他

  11.1、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以及合同终止后,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1.3、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变更。前述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经甲乙双方盖章之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章部分)

  甲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寄地址: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寄地址: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日

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___________(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甲方)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乙方提供以上设备的租赁服务。租期_____天,租金_____元/台/天。合计______________。(人民币)

  2.乙方决定租用此设备后,应交纳该设备同等金额货款作为押金,方可提取该设备。乙方归还该设备时,将租金一次性全额付给甲方,甲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在合同签定地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开机实地实物验收,承租人签定本合同表示对该租赁物已验收。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设备,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和甲方签定续租合同则承租人需在租期结束的第_________天把所租机器退还。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定新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时候收回该设备及收取必要的逾期费用。

  四、补充规定

  1.经费赔偿

  如承租人在使用时造成所租机器损坏,则按以下项目赔偿:

  (1)外壳:损伤不影响外观赔偿_________元;损伤影响外观赔偿________元;

  (2)镜头/显示屏:有划痕不影响使用________元;影响使用按市场价赔偿;

  (3)灯泡/主板损坏:_________元(按实际市场价赔偿)

  (4)其他附件:如无法修复则按市场价赔偿;

  2.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双方就冷藏车租赁合同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福田牌冷藏车一部,租期为两年。租金为每月伍仟两百元整(油料由甲方提供)。

  2、甲方与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车辆如需保养、维修、年审时,在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和运输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拒绝。

  3、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工作时间为每天八小时。如因甲方的需要经常加班,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加班费用。

  4、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车辆的保养、保险、维修和驾驶员的工资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生产和运输的安排,乙方有义务承担装车和卸车的工作。

  6、在履行合同期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向对方赔付年租金的50%.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企业)

  乙方:(个人)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因在___省___市(区、县、管委会)____________(地点)举办___________________活动,向甲方租用展览器具,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用展具___套。根据乙方提供展位平面图测算,包括:

  展板(_____m×_____m)___张,八棱柱(含柱脚螺栓_____个)____根,

  展板(_____m×_____m)___张,_____米横杆(含_____个锁头)____根,

  楣板(_____m×_____m)___张,_____米横杆(含_____个锁头)____根,

  号码牌(_____m×_____m)___张,_____米横杆(含_____个锁头) ____根,

  展桌_____张,展椅 ____张, ___________根,_____________根。

  二、展具租金每套_____元,租金合计________元,乙方应于展具出库前一次性交清。若乙方延期,每天每套展具租金加收______元。

  三、租赁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时交付甲方租赁保证金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收回展具,结清本合同约定的各种款项后,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四、租赁时间____天。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有关时间约定如下:

  展具出库装车时间:____年__月__日___时;

  展具送达时间:____年__月__日___时;

  展具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间:____年__月__日___时;

  展具撤回装车发运时间:____年__月__日___时;

  展具入库验收时间:____年__月__日___时。

  五、展具装车卸车工作及费用

  1、始发地装卸车工作及费用由___方负责,

  2、目的地卸装车工作及费用由___方负责。

  六、展具运输工作及费用

  1、展具运往乙方目的地,运输责任及运输费用____元(或按实际运费)由__方承担。运输车辆由___方负责联系。

  2、展具运回甲方仓库,运输责任及运输费用______元(或按实际运费)由__方承担。运输车辆由___方负责联系。

  七、展位搭设、展具安装拆解工作及费用。

  1、展具安装工作由__方负责,安装费用_______元由__方承担;

  2、展具拆解工作由__方负责,拆解费用_______元由__方承担。

  八、展具保管责任

  甲方装车完毕后,根据运输责任划分:

  发运途中发生展具损坏或遗失由___方负责赔偿;

  返回途中发生展具损坏或遗失由___方负责赔偿。

  展具到达租用地至离开租用地的时间内,乙方应负责展具的安全和完整,并承担展具损毁造成的损失(详见《展具赔偿价格清单》)。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

  2、

  3、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甲方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法定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业务部门经办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甲方所出租的车型为 ,车牌号为 ,使用 号汽油(柴油)。载人数 (不含司机)。车辆开始使用年: 。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1、甲方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止,共计 天,将所租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租还车地点均为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按 元/天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需预付租金? ?元,押金 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乙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车况良好的车辆。

  2、 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 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

  4、 乙方在车辆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或其他事故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需要对一切后果全权负责,其中包括对甲方车辆维修的赔偿。

  5、 因乙方原因对甲方车辆造成的损坏,需要保险理赔的,经甲方同意可以使用保险理赔,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甲方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6、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押金不再返还。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 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 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汽油、润滑油等车辆必须的使用消耗费,及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路桥费、停车等费用。

  4、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等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将车辆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厂,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租用的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活动、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 乙方按期如数交纳租金,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7、 乙方要求延长租车合同,必须提前3天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50元清理费。

  8、 合同到期乙方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50-8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

  9、 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10、 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1、 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2、 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3、 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4、 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5、 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6、 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兰州市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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