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5-14 15:28:22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租赁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赁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租赁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华南XX商铺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大亚湾____区上扬华南XXC-4栋1

  7、17号通间商铺,建筑面积为

  二、租金标准和期限

  1、租期从月月元;

  2、租期计算每年租金分两期缴纳租金,在租期第一个月十天内交纳半年租金,每半年应交租金 万 仟 佰 拾 元。

  三、物业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 元,乙方自用的水、电按实际用量向本市场共识交付,以上费用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付清。

  四、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每间缴交押金 叁仟 元作为履行保证金,租赁合同期满后该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五、合同约定期满一个月前甲乙双方可协商续期与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期权利。

  六、合同租期满后,甲乙双方未能将续租事宜达成一致,在乙方应缴交各项费用已结清之后,甲方在7天内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乙方应限时退还所租赁商铺给甲方。

  七、承租方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转让门面则应报甲方变更租期合同办理变更手续,乙方不得将商铺私自转让。

  2、乙方在本商铺只能经营五金、洁具、陶瓷,不能做非法经营。

  3、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卷闸门,如有特殊需要需提交申请,经甲方公司同意后方可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付清,另按照卷闸门的造价交纳押金,在合同期并由乙方回复原装后退回此押金。

  4、乙方在租赁期如有损坏所租赁的物业设施必须等价赔偿。

  5、乙方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市场管理条例,遵守安全消防规则。

  八、出租房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市场管理条例进行监督。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已交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1) 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及使用性质,擅自转租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擅自在商铺内生活煮饭、砌墙住人、在商铺外晾晒衣服。

  2) 逾期未缴交租金、物业管理费达一个月。

  3) 严重违反本市场管理条例。

  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损失的,双方不承担责任,双方尽量减少损失。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并且乙方已缴清保证金后生效。

  十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2

  本文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不包括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及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

  一、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4、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二、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本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6、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在广安市前锋区恒立.恒顺星城5#楼工程项目工地(项目部)建筑需要,

  一、施工升降机型号、数量、租赁期限

  1、乙方向甲方租赁台100米,标高为出

  2、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本合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报停之

  二、施工升降机租金、进出场费

  1、租金计算:施工升降机租金为/台/月,从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调

  2、施工升降机进出场费/台,由乙方承担,并在签订本合同后,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甲乙双方验收检查合格后,由乙方 付给甲方,进出场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升降机装车费;

  B、汽车吊装费用;

  C、运费;

  D、安装、拆卸人工费;

  E、技术工人交通生活费。

  三、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A、必须提供合格的施工升降机及配套附件;

  B、必须提供规范、合格的技术资料;

  C、自觉接受乙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特种作业证件,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

  D、安装后负责报请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实施检测,并必须保证检测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及合格牌。制订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向乙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经检测合格后,甲方方能交付乙方使用,完善相关手续);

  E、及时处理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问题,满足乙方施工要求,协助乙方填报《建筑起重机使用登记申请表》,有关资料除上报工地安监站外留存一份复印件(盖出租企业公章)给乙方备查;

  F、承担施工升降机自身相关检测费用,完善检测资料,易损件更换、维修和

  2、乙方义务

  A、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各种费用(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B、负责向甲方提供施工升降机安、拆所需要的必要场地,提供电源、设备基础预埋螺栓的焊接;设备安装完毕后,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填写安装验收表格,验收合格后,才准许使用。

  C、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的安排和安全管理;

  D、提供设备的用电并承担费用,确保电压380V±5V范围内和三相平衡;

  E、负责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与检查,严禁违章操作。

  四、安全管理及责任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施工升降机应保证自身钢结构牢固可靠,各类安全装置达到国家标准,若因为上述原因造成质量问题或机械故障,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费用由甲方负责。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操作、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等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施工升降机的维修保养

  1、施工升降机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负责,并做好记录,由现场设备管理员、操作工签字证实。但因操作工不按操作规程引起的设备故障及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现场不能保证所需动力电压380V±5%而造成电机损坏由乙方负责。

  2、施工升降机每月应正常保养时间小时,除正常保养时间外,一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超过小时应扣除超出天数的租金(遇停电、下雨等不能施工天气除外)。除此条件外,如乙方因为其它原因停机租金照算。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A、未提供施工升降机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B、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施工升降机,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A、未按时履行该合同或单方毁约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B、不按时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的应向甲方支付

  七、其他约定

  乙方在报停后 日内必须和甲方结算,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否则租金计算到付款之日止。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作出的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选择甲方驻地人民法院审理本合同纠纷。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支付完所有费用款项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4

  一、什么是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租赁合同包括哪些条款?(内容)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四、不定期租赁合同

  [1]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五、租赁物的交付和使用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3]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六、租赁物的维修

  [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七、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八、改善租赁物、增设他物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九、转租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收益权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一、租金支付期限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2]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第三人主张权利

  [1]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2]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十三、买卖不破租赁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十四、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十五、租赁物毁损、灭失

  [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2]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六、在什么情况下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十七、共同居住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十八、返还租赁物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型号为S9-M-250KVA(安装地点平山镇大洋坪大洋屯)平等变压器共壹台供其使用,乙方将其用于基建用电(变压器有关参数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乙方租赁时间暂定为个月,即甲方从 年月 日起将壹台变压器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按750元/月共计人民币 (¥ 元)收取,乙方每月的10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壹次,每次按30天收取,若不足30天,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实际使用时间将多收的租金退还乙方。

  第四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按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收取变压器押金,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变压器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对变压器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护保养费用,租赁变压器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丢失、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应由乙方向甲方按变压器现行价格偿付相应的赔偿或维修保养费。

  第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变压器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如乙方有违反第六条之行为时,甲方除有权解除协议,限期收回变压器外,乙方还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第八条 如果变压器租赁提前终止,由乙方应提前十天给甲方书面报告,并向供电部门办理停运手续,按第五条有关要求,乙方退还变压器给甲方,相应的租金以退还变压器时间按第三条要求计算,押金按第四条要求执行。

  第九条 变压器的装拆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付件壹份,均是协议的组

  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行:鹿寨县工行

  账号:2105419029300024517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附表

  变压器租赁协议附件(变压器参数)

  甲方(签字):年月日

  乙方(签字):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等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街 号物业作为***用途使用(以下简称“物业”),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

  第二条 租用的期限为 年,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要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第三条:物业租金

  1、该商铺的月租金总额:第一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____拾 元正( ¥ 元/月);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___ 佰 拾 元正( ¥ 元/月),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___ 佰 拾 元正( ¥ 元/月)。

  2、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租赁合同怎么写

  3、交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租金,即 年 月 日前支付租金人民币:万元整(¥ 元) ,每年提前30天支付次年租金。

  第四条:铺面以及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支付所有产生的房屋租赁税以及其他所产生的各项经营费用。

  2、每月由乙方负责缴纳当月的水电费,以相关部门出具发票、收据上记载的金额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在租赁期间,在合理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若无故终止合同需赔偿乙方装修费、损失费及一切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或终止该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贵州渝建万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勇)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31430132—4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租赁约定:

  一、标的物详情:

  房屋位于 ,面积约:60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1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xx 年 11月 18 日止)。

  三、租金数额及付款方式:

  1、一年租金120xx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租金每半年付一次,即每年 11 月付50%,次年 5月付50%。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有效证件,并向乙方提供该证件的复印件。

  2、甲方应保证水、电、道路通畅,如与村组及四邻有纠纷,甲方应出面解决。

  3、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中途收回租赁房屋。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交纳租金,不得拖欠。

  2、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续租:

  1、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否则不能变更。

  2、如一方欲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向对方送达书面通知,待双方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后方可解除,否则不能解除。

  3、合同期满后,如续租,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续租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4、在合同期内,如遇拆迁、改造等因素对乙方造成实际损失,乙方退还甲方半年房屋租金作为赔偿,或由拆迁单位直接向乙方赔偿损失,双方终止合同。

  5、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若乙方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从事合法经营的,在不影响该房屋安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且应配合。

  七、违约责任:

  租赁期未满前,如一方提出解除合同而双方又协商未果,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大写陆仟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8

  出租人:

  承租人:

  一、租用内容:钢琴 台, 品牌;型号;价值 元

  二、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钢琴押金为元/台 租金为:元/月 共计:元

  四、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租用期间内,出租人保证承租人钢琴的正常使用;

  五、承租人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需在签协议书之日要付给出租人钢琴押金和租金;

  2.承租人租用时间最短时间为半年,如不满半年按半年收取租金。超过半年以上租金按月收取,租金可从钢琴押金中扣除。承租人需负责钢琴来回搬运的费用;

  3. 租赁期满后,承租方需带齐所有设备和协议书等,归还给出租方,同时出租方把押金费用退还给承租方。逾期未归还者,出租方视承租方继续租赁钢琴,不到一个月按一个月收取租金。

  4. 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如需延期,应在15个工作日内致电出租方,以便出租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赁业务;

  5.承租人负责租用钢琴的放置和保管,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承租方务必

  爱护钢琴,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否则如有损坏或琴身表面严重损伤者,承租人应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维修所需要材料和人工费金额的总和。如钢琴损坏的无法修复,承租人应按所租用钢琴的实际价格全部赔偿。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签字之日生效,同时为取回押金的凭证,请乙方妥善保管。

  出租人: 承租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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