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租赁合同

时间:2021-05-24 20:29:21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机械租赁合同范文锦集9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机械租赁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机械租赁合同范文锦集9篇

机械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台):___________________

  随机人员(人数):_____________

  机手补助: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厚,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首月_________万元/月,次月_______万元/月,第三月______万元/月,第四月______万元/月,第五月______万元/月,第六月______万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______万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和反程运费押金______元后办理提货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______小时,超出部分按______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______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______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______天(维修时累计______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械租赁合同 篇2

  上诉人金坛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A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原审第三人北京C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密云县人民法院(20xx)密民初字第43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xx年8月3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孙田辉担任审判长,法官张岩、刘茵参加的合议庭,并于20xx年9月14日召集各方当事人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B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蔡文伟、戴军华,被上诉人A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郭春勇,第三人C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连忠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A公司一审起诉称:20xx年8月10日,B公司与A公司签订塔吊租赁合同,B公司租赁A公司GTZ40型塔吊1台,用于C花园24、25号楼施工。A公司塔吊于20xx年10月3日进场,B公司使用至今也未退还塔吊,至20xx年3月5日共发生塔吊租赁费190 851.45元、进出场费13 000元,B公司仅支付12 000元,尚欠191 851.45元。现工地已停工,塔吊仍未返还,租赁费也未支付,故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租赁合同,B公司返还A公司塔吊(登记编号为MY-T01151号,出厂编号182号),支付进场费及租赁费至20xx年3月5日,共计191 851.45元(20xx年10月3日至20xx年11月28日租赁费25 386元,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3月5日共计365天,按日租赁费453.33元计算,共计165 465.45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

  A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租赁合同、20xx年11月28日结算单、开工证明、塔吊出厂编号、塔吊北京市起重机械登记编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

  B公司一审答辩称:C花园四标段工程确系B公司承建,但B公司已将该工程转包给付中荣,并由C公司提供担保,保证对付中荣承担连带责任,故该工程项下产生的义务应由付中荣与C公司承担;A公司出具的租赁合同原件公章不清楚,无法辨别是否为B公司所盖;A公司出具的结算单加盖金坛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九项目部(以下简称九项目部)章,B公司并无此下属部门,该结算单与B公司无关;工程是20xx年4月份就停工了,A公司起诉租赁费计算到20xx年3月5日也没有依据,故不同意A公司的诉讼请求。

  B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工程承包协议。

  第三人C公司一审述称:C公司为工程开发商,与本案的租赁合同无关,作为第三人也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人C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承诺书。

  经一审法院庭审质证,三方当事人对A公司提交的塔吊出厂编号、塔吊北京市起重机械登记编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均无异议,法院予以确认。

  三方当事人对以下涉及本案争议焦点的证据持有异议:

  一、A公司提交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xx年11月28日结算单、开工证明。A公司提交此系列证据目的是证明B公司与A公司具有租赁合同关系、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等内容、租赁合同履行及结算情况。B公司认为租赁合同原件所盖公章不清楚,无法辨认是B公司公章。B公司没有九项目部,工程包给了付中荣,毛洁林是付中荣下属,而张杰也不是B公司人员。故对上述证据不予认可;第三人C公司认为此系列证据均与第三人无关。法院认为,综合全案情况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及合法性可以认定。

  二、B公司提交的工程承包协议、第三人提交的承诺书。B公司提交工程承包协议目的是证明B公司已将该工程转包给付中荣,并由C公司提供担保,保证对付中荣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提交的承诺书目的是证明工程承包协议已被否定。A公司认为此两份证据与A公司无关。法院认为,本案为租赁合同纠纷,对于涉案工程的承包等相关事项与本案无关,故法院对该两份证据不予采信。

  一审法院根据上述认证查明:20xx年8月1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B公司租赁A公司塔吊,用于长城环岛南侧工地,机械进出场费13 000元,机械租赁费用实行包月制,30天为一个月,月租费13 600元,每月底结账一次等内容。合同上盖有B公司公章,并有毛洁林签字。后A公司塔吊(规格QTZ400、登记编号京MY-T01151号,出厂编号182号)运到B公司工地。20xx年11月28日,B公司为A公司出具了结算单,结算单显示,20xx年10月3日至11月28日共计产生租赁费25 386元,结算单盖有九项目部章并有毛洁林签字。20xx年3月6日,九项目部张杰签字证明,塔吊于20xx年3月6日正式运行。20xx年5月31日,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工程名称为C花园四标段24、25号楼,样品统一编号为密 BT01151,样品产权单位为北京A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B公司已支付A公司租赁费12 000元。

  另查,20xx年8月3日,C公司(发包人)与B公司(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B公司承建C花园11至17号、22号、25号、30至32号、37至40号、46至49号共计22栋住宅楼。该工程于20xx年6月20日停工至今。现A公司塔吊仍在C花园工地处。

  再查,(20xx)密民初字第7051号民事判决认定,B公司存在下属九项目部,且九项目部曾授权毛洁林为公司采购材料、主管负责购进材料,对外签证。此判决现已生效,B公司未提出上诉。

  一审法院认为: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当事人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合同义务。经B公司下属九项目部确认,20xx年共计发生租赁费25 386元,此款B公司应予给付,B公司对九项目部的存在表示异议,但并未举证证明,B公司同时提出应由付中荣与C公司承担责任,但因担保合同属内部约定,故对B公司此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信;B公司承认C花园四标段工程确系其承建,而经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确认,A公司塔吊确实用于C花园四标段工地。20xx年3月6日,A公司塔吊又重新开始运行,至A公司主张的20xx年3月5日,A公司塔吊一直处于C花园工地。虽20xx年6月20日工地开始停工,但B公司并未向A公司发出停工通知,且塔吊继续在B公司工地处,A公司对塔吊不能行使所有权人权利。故B公司应承担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3月5日产生的租赁费(按日租赁费453.33元计算)。另B公司尚欠A公司进场费13 000元,已付A公司租赁费12 000元。综上,B公司共计应给付A公司租赁费及进场费191 851.45元,对A公司此项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A公司主张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鉴于该工地仍处于停工状态,A公司合同目的无法继续实现,故对A公司的此项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A公司主张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鉴于该工地仍处于停工状态,A公司合同目的无法继续实现,故对A公司的此项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租赁合同解除,A公司有权收回塔吊,鉴于该塔吊仍在C花园工地,而工程已停工,故第三人C公司负有向A公司返还塔吊的义务。据此,法院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判决:一、解除A公司与B公司于二OO七年八月十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二、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A公司租赁费及进场费一十九万一千八百五十一元四角五分; 三、第三人C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A公司塔吊一部(规格QTZ400、登记编号京MY-T01151号,出厂编号182号)。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机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即自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5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各设备租金按照机备【20xx】15号文件执行。

  2.租金支付:乙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所有设备首月租金30%,并且完全支付进场费用和返程运费押金 35万 元。返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3.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20xx年8月10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4.运转时间及租费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

  5.机械的进退场费: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第四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基本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第六条 乙方的基本职责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挖掘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8.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第七条 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100万 元,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八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九条 其它相关事宜

  1.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50 小时,超出部分按 8 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2.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100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4.设备保养:乙方每月因提供 2 天正常设备保养时间,超出正常保养时间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不超过 2 天(维修时累计 20 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特殊原因除外,如机器配件缺少等)。

  5.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 20 %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旺苍县三江镇华山村

  二、租赁设备概况:包月不含破碎,用于改土工程,每月有效工作时间不超过240小时,且每月甲方有两天时间对挖机进行检修保养。设备名称:日立70一台,租赁金额(每月)小写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三、设备的权属划分

  1、本合同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租赁期间内的使用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或转租,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违约处理。

  2、甲方将一台挖掘机型号(日立70)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

  3、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由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设备的丢失、扣押无法交还甲方,乙方需按甲方设备折旧价格支付甲方设备赔偿金。

  四、租赁付款方式

  本合同设备月租金为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月租金在次月的 日付清。乙方没有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清租金,甲方可以收回设备,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不得随意改造甲方设备,如需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改造费用。

  六、甲方的基本责任

  1、甲方提供完好的设备交付于乙方施工场地。

  2、甲方提供挖机驾驶员一名。

  3、甲方承诺出租给乙方的设备属自己所有,合法有效,无他人主张权力,甲方承担购买设备相关的按揭费。

  七、乙方的基本职责

  1、设备维护保养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使用油料必须是中石油柴油,甲方挖机驾驶员验收油票。

  2、乙方租用期间造成甲方设备损坏不可复原或丢失,乙方按购机的年限折旧价额赔偿。

  3、乙方租用甲方设备的期间内出现事故等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4、乙方负责挖机驾驶员食宿。

  5、设备运行正常使用老化而至无法恢复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必须购买建安险。

  八、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移按违约处理。

  九、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不再租赁,乙方退还给甲方的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十、违约赔偿: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每台违约金18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注:违约金只能作为违约赔偿金不抵扣其它款项)。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即旺苍县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编号名称.品牌型号.售价租价等。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测量仪器的租赁期限暂定自年月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在归还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不超过规定时间的12小时内归还仪器。如因乙方技术不成熟需暂停租赁,则在悬挂期内甲方可给予免费,但悬挂期不得超过7天。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按月计算租金,当月25日甲方凭甲乙双方签字确定的结算单,并开具有效发票,乙方按发票金额进行支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 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时,双方应对仪器的质量、成色共同确认,租赁仪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 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仪器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仪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通知乙方,征求乙方同意后可用相同性能的仪器代替出租,但甲、乙双方应对价格进行再次确认并订立新的合同。

  2. 在租赁期间,乙方可随时终止租赁,缴纳的租金以实际使用时间所属期间支付给甲方;

  3. 乙方享有仪器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甲乙双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 甲乙双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诉之于法。

  第八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6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二、承租施工地点:

  三、租赁期限:从该机械设备进场天后计算租赁时间至甲方通知乙方报停为止。

  四、租赁方式及费用,采用下列第种方式租赁。

  1、按月包干制,每月租金(大写):元,:元。

  2、按天计算单价,每天租金(大写):元,:元。以上租金包含设备操作人员工资及税金等费用。

  五、费用结算及支付:租赁费用双方按月结算,具体付款方式为。

  六、乙方责任

  1、负责向甲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无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

  2、负责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的相关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装配图纸)、基础施工图纸、地脚预埋件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装配及基础施工的各项要领,并在乙方需要时派人现场进行帮助和指导。

  3、负责配备随车使用配件、备件及修理工具,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4、配备名持证上岗的熟练设备操作人员。

  5、负责设备日常维护、故障修理。

  七、甲方责任

  1、按相关规程安排设备进行正常作业,不对设备违章指挥。

  2、负责提供机械操作人员的住宿场所,其伙食由,费用由方承担。

  3、安排时间由乙方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保养。

  4、负责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由甲方承担的责任。

  八、设备进场、出场、安装、拆卸及验收双方责任及费用的约定:

  九、设备维修

  1、乙方应履行租赁设备的维修义务。包括设备在出租期间出现故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磨损及其他故障,日常维护(定期检查、上油等)。

  2、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应当天通知甲方,乙方应视情况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按月租赁的设备每月总维修保养时间不能超过三天,否则,超过时间按有效工作日(27天)标准扣减租赁费用。按天租赁的设备以实际使用时间结算费用。

  3、设备发生故障,甲方通知乙方后次日内乙方未进行修理的,甲方可在

  第三天安排设备修理事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条件所限甲方不具备修理条件,乙方未按甲要求时限进行修理或更换的,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安全责任

  1、乙方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以保证其按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所导致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合理调度、指挥,因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提供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因设备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双方其他约定

  十一、争议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协商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双方约定本合同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7

  甲 方(出租方):

  行业确认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 营 范 围:

  乙 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租用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机械(可另附表格)

  序号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商

  出厂

  日期

  统一编号

  技术要求

  第二条 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

  使用地点: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机械租赁期限: .

  1.如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续签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机械,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四条 租金计算及支付

  1.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月计算:机械名称: ,每台租金人民币 元/月,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可另列附件).

  (2)按台班计算:机械每天工作 小时,按一个机械台班计算,每台班租金为 元,每月 日前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台班数量(可另列附件).

  (3)其他方式 .

  2.预计租金总额: 元,大写: .

  3.支付期限: .

  4.结算方式: .

  5.租金计算起止时间: .

  第五条 进出场费用

  租赁机械进场由甲方负责,费用(含运输费 元,吊装费 元,安装费 元,拆卸费 元,其他费 元)共计人民币 元,由 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1.甲方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移交租赁机械,双方就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2.法律法规规定须安装调试并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的或者合同约定由甲方现场安装后才能投入使用的机械,安装调试合格之日为移交日.

  第七条 双方关于保证金的约定

  .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租赁机械由 方负责操作与维护.操作维护方应按机械运营,操作的规定,并需配备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维护人员.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机械设备,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出租机械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合格证等文件.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

  (3)因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甲方自接到通知时起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甲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日内未能修复的,自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恢复运营日止.

  (4)甲方派出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

  (2)乙方应负责承租机械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毁损灭失的,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与机械使用规定管理使用承租机械,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4)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机械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乙方应安排必要的维修时间,由甲方对机械进行正常维修保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规格和质量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达不到乙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 元/台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可另列附件).逾期满 日的,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并就造成的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4)其他 .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支付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满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机械受到损毁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承租机械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其他

  第十条 其他约定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共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为了国家建设,根据工程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的义务,经双方协商后签定如下租赁承包协议:

  一、甲方租赁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及工作时间:

  1、付款方式:月结;

  2、在租赁期间内,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所租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部件,起租日期以现场签证为准。

  三、甲方双方责任

  1、乙方机械进入甲方工地,共同负责机械的安全,保证工程完工后机械人员安全离场。

  2、施工工地如甲方属于证照不健全、出现电缆、光缆、水道、军事设施等影响施工,导致乙方机械人员被有关部门扣留甲方负责。

  3、如果出现甲方资金不能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照算工作日,停机两天再不付款,乙方有权把机械拖走,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4、乙方机手应听从甲方工地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认真工作,合理施工,不听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费用乙方自负,但甲方不得强行机手进行危险作业,否则乙方机手有权拒绝。

  5、乙方应确保机械正常作业,圆满完成任务。

  6、由于乙方机械手违章作业不当指挥造成的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双方发生纠纷,应在同等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在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五、本合同未经公证处公证,但经双方签字后享有法律的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备注:每月修机器不得超过两天,超出部分应从包月费中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机械租赁合同 篇9

  编号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

  工程名称: 出租方:承租方: 合同日期:

  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租用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机械及租金计算办法:

  第二条 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空

  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工作内空: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机械租赁机械: 1.如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机械,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

  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

  1.预计租金总额:元,大写

  2.结算方式:按每月的月底结算,次月支付结算额的%,余款待付。

  3.租金计算起止时间: 第五条 进出场费用

  1、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机械进退场费和安拆费; (1)租赁机械进场和安拆由甲方负责,费用包含在租赁费用内; (2)租赁机械进场和安拆由甲方负责,费用按以下方法计取:运输费元、吊装费元、拆卸费 元、共计人民币 第六条 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1. 甲方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移交租赁机械,双方就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和验收记录。 2. 法律法规规定需安装调试并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的或者合同约定由甲方现场安装后才能投入使用的机械,安装调试合格之日为移交日。

  第七条 双方关于保证金的约定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租赁机械由甲方负责操作与维护以及机械所需液压油、润滑油。

  并应按机械运营操作的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人员。乙方负责使用的柴油并应按机械运营、操作的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人员。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下乙方提供机械设备,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机

  械的生产厂家资质、生产许可证、出租方营业执照、技术鉴定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必须具备的文件或证件。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

  意事项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技术说明。

  (3) 甲方派出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上岗证,服从乙方管理,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及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4) 乙方应负责承租机械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的安全。 (5) 机械设备管理方提供机械设备管理的资料,满足施工项目受检的需

  要。

  (6) 吊车操作人员对乙方提供的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必须进行

  复查和校核,如果有意义不得起吊,在问题整改或排除后方可吊装。 (7) 配合乙方做好进场验收工作。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

  (2)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机械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乙方应按排必要的维修时间,由甲方对机械进行正常维护保养。 (4)乙方有责任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进行申报,由于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有责任对甲方吊车操作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吊具、吊索,并保证其性能完好。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规定

  和质量与合国约定的不符,经乙方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代替机械达不到乙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 其它。 2.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支付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逐日累计期满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机械受到损毁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承租机械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其他。 第十条 安全管理责任

  1. 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及时组织抢险,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并报告出租人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2. 属于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发生的事故,在查清各自责任后,由双方承担相关的责任。

  3. 属于机械设备制造质量,不定期保养,指挥不当造成机械设备技术状况不良、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安全装置失效所发生的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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