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出租合同

时间:2021-05-25 14:51:24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柜台出租合同四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柜台出租合同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柜台出租合同四篇

柜台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为充分发挥物权效益,繁荣商贸流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柜台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租赁柜台费以及付款方式:

  1、 该柜台位于新民商厦手机城 号,租赁柜台节数 节,租赁费以柜台节数合计计算。租赁费包含:柜台使用费,管理费、公共部分照明费,水费和取暖费。柜台照明,经营宣传用电费,按电表计量实际值除以柜台总节数,平均分摊。

  2、柜台经营类别:

  按照甲方统一管理,划分分类经营的布局要求,该柜台经营类别为 .

  3、租赁期限:

  本合同签订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 租赁费标准及费用收缴办法:

  柜台租赁费标准为每节 元/年(每年按十二个月计算)

  5、本合同签订时应一次性交清全年租赁费 元,并交纳每节500.00元的柜台押金,和每户1000.00元的诚信经营保证金。具体执行办法以《招商经营管理协议》有关规定,无违约和损坏柜台场地设施情形,甲方将全额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和柜台押金,收取保证金和柜台押金,甲方不付利息。

  二、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当日将柜台交付给乙方,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提高租赁费。

  2、乙方无违反本合同和《招商经营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3、有义务和权利督促乙方按时上下班,及时补充货源,提升商品档次。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将柜台转让或转租他人经营,如果特殊 情况确需转让时,须经甲方同意,交付违约金后方可转让或转租同时更换柜台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柜台,并扣除设施合同保证金。

  2、 乙方不得向新的.受让人收取任何费用,新的受让人不得向甲方要求赔付所收费用。

  3、 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得经营合同规定类别以外的商品,不得在场位内进行违法活动。

  4、 不得随意变更柜台内部布局,不得损坏柜台设施,不得将货物、凳子等杂物放置在场位绿线外。

  5、 承担正常经营期间的防火、防盗、防事故责任。

  6、 按甲方规定的时限及时交纳各项费用。

  7、 遵守并执行《招商经营管理协议》及其他规定,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三、其他约定事项

  1、租期届满后,本合同自行失效,届时乙方必须将场位柜台及时退还乙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在期满前45天内书面向甲方申请。甲方在合同期满前30天向乙方作出答复,另行协商有关续签事宜。

  2、经营场位内乙方若需增加内部设施,必须向甲方审定方案并同意后,方可实施。本合同无论是否期满,甲方均不留用,也不折价赔偿。

  3、合同期内若遇甲方大范围布局调整或服务功能改变,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调整和安排,遵从甲方另行调整的场位柜台。

  4、合同期内若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经营活动有关,但未列入本合同和《招商经营管理协议》规定的有关收费项目,均由乙方承担。

  5、若因购房业主收回场位,甲方须在合同期满前5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应无条件及时交还场位及柜台。逾期不交者,每人按3倍计算租金。

  四、违约责任

  1、承租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合同内规定的条款,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按规定交付场地及柜台或不履行供水、供电、供暖、卫生、安全义务、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租金和相关费用或者擅自转让、装修、损坏场位柜台设施为违法行为,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xx.00元,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乙方交付的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予以抵顶。

  3、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设施或商品损坏,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与本合同同时签订的《招商经营管理协议》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1、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协调处理,若与顾客发生争执吵闹甚至发生打架事件,甲方将从严处理,罚款500-1000元;

  2、对场内卫生,乱摆乱放、整改不及时的,罚款100-200元。

柜台出租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各方:

  出租柜台方:____出租方;

  承租柜台方:____承租方。

  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地球村通讯内维修部租给承租方使用,从事手机维修。

  第二条 本合同期为一年。20xx年4月1日起20xx年4月1日止

  第三条 租金为一万八千元。

  第四条 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一切改变本合同行为需经过甲方同意。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经营范围。

  5.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

  第五条 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承租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柜台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柜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大厦号的柜台出租给乙方做为美甲柜台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12个月。

  二、本柜台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季度缴纳。每月月初/每季初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租金。

  三、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期满返还乙方,乙方中途停止合同押金不予返还。

  四、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柜台;不得改变柜台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柜台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柜台出租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柜台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承租柜台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担保方: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坐落的地点

  第二条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济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 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X份,送XXX等部门各一份备案。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担保方:

  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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