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租赁合同

时间:2021-05-30 23:49:31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公寓租赁合同三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寓租赁合同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公寓租赁合同三篇

公寓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 址: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经甲、已双方实地看房后,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壹世界豪华装修精致配套公寓第_____ 层_______ 号房间(家具设备及家居用品附后),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上述房租给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 乙方在租住期间,根据所租住时间享受本协议规定的优惠。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住客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供个人相关资料。

  第五条 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乙方保证在租住公寓期间不改变公寓用途,不破坏房子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且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

  第二章 租金和其他费用的交纳与结算

  第六条 该房屋每月租金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七条 自起租日开始,乙方向酒店支付 叁仟元整 押金。此押金不包含利息,在合同期满时酒店退还给承租人。然而任何由于承租人违反合约而造成的损失,酒店应从押金中扣取一部分或全部作为赔偿。

  第八条 从承租开始第一天起及以后合同期内的每个月7日前,承租人需支付下月全月租金。如有乙方拖欠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欠费用,同时还有权收取滞纳金。自拖欠之日起每天滞纳金金额以拖欠费用总额的3%计算,如拖欠逾期20天,则视为承租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欠费用及滞纳金。

  备注:有关服务费及其他消费费用包括:物业费、公区能源费、水费、电费、电话费、清扫费、文印等特殊费用由承租方另行缴纳。

  第九条 甲方负责承担房产税、出租公寓所用土地的使用费、租赁管理等政府税费。

  第十条 乙方要求提前退房时,甲方根据不同情况计算应付租金和应付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乙方在入住期间,在租期到期日前向甲方交纳续租租金,先付后用,否则甲方可要求其立即退房。

  第三章 公寓的使用、维修和转租

  第十二条 在出租公寓内配备的所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

  第十三条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妥善保护公寓及配套设施,不得随意更动配套设施的摆放位置或搬离出租公寓,防止不正常损坏。

  第十四条 出租房间的内部、地面、墙壁、顶棚及室内的装置,包括所有出租房间的门、窗、电器设施、排风扇、管道、线路应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 在出租房间内不得做任何对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的任何一部分会产生伤害、损坏的活动。

  第十六条 不得在公寓内安装隔墙、隔板和改变公寓的内部结构。

  第十七条 在出租房间内不得安装使用除标准办公用品以外的任何设备、机器用品,未经事先征得酒店书面同意,也不得安装额外的电线。

  第十八条 允许任何酒店授权的酒店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出租房间检查,并完成必要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第十九条 除了指出酒店的地址、位置外,不得在与承租人有关的生意经营中使用酒店名称。

  第二十条 不得在出租房间或部分出租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条 任何时间不得在出租房间内大声播放音乐、制造噪音。 第二十二条 不得改换出租房间入口门上现有的门锁、栓或其他装备,未经酒店书面同意,也不得额外增加门锁、门栓或其他装备。

  第二十三条 不得在出租房间外摆放任何物品。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满时,归还出租房间内的所有原有设备及物品,所有设施应保持在完好、干净、可出租状态,并清理掉所有个人物品。

  第二十五条 酒店将对电梯、公共照明、火警监视等系统失灵或停止运转向承租人做出合理保证,但不能减少降低所应该付的租金或部分租金。

  第二十六条 在任何情况下,酒店不对在出租房间内发生的丢失、盗窃向承租人做任何保证与赔偿,但可以协助承租人报案及公安机关调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公寓使用过程中,发现公寓本身或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故障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甲方维修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

  第二十八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公寓内的设施损坏、丢失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担维修、安装或重新添置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二十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转租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协议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公寓再行转租。本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章 协议的转让、终止、解除和续签

  第三十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转让给第三人。 乙方要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须经甲方同意。

  第三十一条 协议自动终止的免责条件: 1.发生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协议无法履行;2.因市政建设需要,政府决定征用出租公寓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公寓,或者需要改建房屋;3.甲方的有关公寓租赁有效证件失效。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协议终止,所造成双方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通知乙方交回公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 乙方人为损坏公寓设施而不主动赔偿,甲方从乙方租赁押金扣除有关费用后,乙方不及时补足押金的;

  2. 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的;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公寓用途的,擅自将公寓转租、转借、

  转让他人或与他人交换的;

  4.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改变公寓内部设施和内部结构的;

  5. 乙方在公寓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三条 在承租期内,双方都有权提前终止此协议,但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扣除对酒店的所有未付帐款后,酒店应在协议终止后将承租方所付押金退还承租方。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到期或出现本协议自动终止的情况,甲方对公寓进行核收,结算乙方所有应付账款后,应返还乙方的预付金余额和押金。乙方应按期迁离公寓。乙方提前办理退房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甲方公寓乙方应于协议有效期满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原协议押金将自动转入新协议。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本条赔款仅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

  第三十七条 乙方擅自将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或将本协议转让给他人的',该转租(让)无效,且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乙方在违约期间应付租金的1倍。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之规定,并不得与本协议内容相悖离。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后生效。

  第四十条 双方在执行合同时应保持诚意,在试图解决任何不符合之处时应采取友好态度,并且坚持相互信任的原则。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及合同中的条款条件交由酒店、其继任或指派人监督执行。承租人也应履行义务,严格执行承租承担的责任。

  出租方(甲方)代理人:

  (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20 ___年___月___日

  承租方(乙方): (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20____年___月___日

公寓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联 系 地 址: 电话:

  身 份 证 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所出租给乙方的公寓,其租赁年限为 年,自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该出租的公寓位于 号。

  上述公寓使用权的租金具体如下: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圆整;

  二、费用交纳: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费用项目和支付方式如下:

  1、租金

  租金按月交纳,乙方须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付清本月租金。租金均为不含税金额,开具租赁发票的,由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应预付租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圆整。

  2、公寓保证金和水电费押金:

  (1)签约半年以下,押一个月租金。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押两个月租金。签约壹年以上的,押三个月租金。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支付公寓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圆整)。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按期交纳各项费用并且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公寓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甲方应无息的退还给乙方。

  3、租赁期内,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公寓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三、水电费:

  四、公寓装修: 乙方同意使用甲方已对所将交付公寓的装修,须照价另行补偿甲方合理装修费用;如乙方需要另行对甲方已经装修的铺面进行装修的,由乙方在退铺时进行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补偿。

  五、甲方权利义务:

  1、除因不可抗力外,甲方应将公寓交付给乙方使用。

  2、承租期内,甲方应保持该公寓主体结构处于可供使用的状态。

  3、甲方按照附件二交付标准将公寓交付给乙方,乙方已确认无误并予以认可。公寓交付使用时,甲方交付通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乙方须办理交接手续,如乙方未能在通知期限内前来办理交接手续,则通知期期满之日视为交接完毕。

  4、 甲方租给乙方的公寓,乙方只能用来居住,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公寓用途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经催告乙方仍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公寓的使用权,并按照本合同九条处理。

  5、 乙方的行为影响物业管理范围内住宅区的业主休息以及其他利益时,为了广大业主的利益,甲方有权出面调解并制止乙方的行为,乙方两次以上不听劝告者,视为违约,按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6、甲方不承担除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外因乙方使用公寓所导致的其他任何责任。

  六、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对本合同约定租赁的公寓享有使用权。

  2、 甲方通知乙方办理交付公寓的手续后,乙方有义务在通知期限内前来办理手续。

  3、 乙方承诺,本合同约定的公寓只用来居住使用,如有违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4、 乙方有义务爱护租赁房屋室内及公共部分的房屋结构、装修及水电设施等,保持完好可供使用状态,不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乙方对自己及物业使用人人身安全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对公寓有修缮义务。

  5、 甲方交付给乙方公寓时,所有设施设备合格,完好,能正常使用,如出现故障,乙方自行修复,乙方不得损坏公寓内及公共设施的房屋结构、装修设施、水电设施等,保持完好可供使用状态,如有损坏,乙方须照价赔偿。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如有违反,按本条款处理。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乙方须将公寓内乙方自有动产搬出租赁的公寓,逾期未搬出的,视为废弃物,由甲方自由处理,并且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乙方对此表示接受,无任何异议,并且乙方已 向甲方支付的公寓保证金、水电费押金视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回,乙方所投入的装修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有未交清的费用须支付给甲方。

  1、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未向甲方支付公寓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等相关费用;

  2、乙方如没有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交纳当月租金、水电费等任何一项费用,逾期在10日以内的,每延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欠费金额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同时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自动退租。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公寓转让、转租等;

  4、严重违反东莞市雄信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不改正;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公寓用途;

  6、租赁过程中有严重损坏甲方利益或其他业主利益的行为;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应遵守本合同各条款,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甲方应尽量如期交付公寓于乙方。

  如因特殊情况甲方虽经努力但仍无法如期交付的,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宽限期三个月。延迟交付若超过三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于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内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的公寓保证金,水电费押金等全部款项。

  (三)如甲方因规划发展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结算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水电费押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至此,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采取仲裁(诉讼)方式维护自己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转让或转租公寓:

  1、乙方将公寓进行转租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转租或转让时甲方的租赁政策执行。

  2、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公寓进行转租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须按本合同附件一标明的建筑面积,以50元/㎡的标准计算(建筑面积超过两百平方米的按两百平方米算),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转租或合同权利义务转让手续办理费,甲方据此为乙方及第三方办理相关手续,将公寓转租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九、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应清退公寓给甲方,且乙方不得损坏公寓内及公共设施的房屋结构、装修设施、水电设施等,保持完好可供使用状态,如有损坏,乙方须照价赔偿,公寓内所有装修设施归甲方无偿所有;逾期乙方未搬走的物品,视为废弃物,甲方有权自由处理,并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十、如因不可抗力、政府征收甲方租赁物等政府行为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终止本合同并全部免除履行本合同责任,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水电费押金、公寓保证金一次性(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十一、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能发生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因此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按照乙方根本违约处理。

  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公寓及室内设施、物品为本人及其他单位、个人提供抵押、质押或转借他人。如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一切损失。

  十二、本合同有如下附件:

  1、 交付标准附件二;

  2、 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消防安全责任书》。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已理解并确认无误。

  十三、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仲裁解决。

  十四、为了有利于公寓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便于使用者居住,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书》等所有规定及各项制度,如有违反,乙方愿承担责任,乙方对此表示接受且无异议。乙方不委托甲方为本公寓的物业管理机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本合同项下通知除另有规定双方均以书面方式进行。通知可以邮寄、面交方式。

  如以面交的方式送达,则以接受方收到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邮寄(包括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则以寄出后七天(特快专递为寄出后三天)为成功送达时间(包括本人签收、他人代签、本人拒签、无人签收)。本合同已列明双方地址如有任何变动,应立即通知对方。否则,合同一方怠于通知,致使另一方按照本合同所列地址向其发出之通知而未能收到,该通知仍视为已经成功送达。

  公寓交付之前,乙方送达地址在以本合同身份证地址为准;公寓交付后,以乙方承租公寓地址为送达地址。

  十六、本租赁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如乙方要求续约的,应提前两个月与甲方洽淡续约事项,乙方如没有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是否续约,乙方须按照本合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怠通知违约金。如乙方不再续约,期满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十七、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本合同签定前甲乙双方的一切意向书、认租书、备忘录、磋商和协议等均被本合同替代。

  十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都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且理解并确认无误,双方都承诺愿意遵守本合同,如有违反愿承担责任。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以资信守和查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 约 代 理人: 签 约 代 理人:

  经 办人: 身份 证 号 码:

  地址: 地址: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 约 日 期: 签 约 日 期:

公寓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就乙方租住甲方的××酒店式公寓的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 街 路 号 酒店式公寓楼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装修完整程度、家具设备及家居用品附后),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共天。甲方从年月日起将上述房租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 乙方在租住期间,根据所租住时间享受本合同规定的优惠。 甲方为乙方提供酒店式家居服务;甲方保证乙方在公寓里的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为乙方提供贵重财物的保管服务;甲方对乙方实行住客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甲方承担保密责任。

  第四条 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乙方保证在租住公寓期间不改变公寓用途,不破坏房子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

  第五条 本合同于乙方向甲方缴纳元押金后生效。

  第二章 租金和其他费用的交纳与结算

  第六条 乙方在人住公寓期间向甲方交纳租金和有关服务费及其他消费费用。

  租金=标准租金×优惠折扣率×租用的公寓面积有关服务费及其他消费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和网络使用费用及送餐、托婴、文印等特殊费用(费用标准另定)。甲方负责承担房产税、出租公寓所用土地的使用费、租赁管理等政府税费。

  第七条 乙方租住同一房 天,付 %房租;住 天及以上享受 %的优惠价。 乙方在入住期间,每月日向甲方交纳下月租金,先付后用,否则甲方可要求其立即退房。甲方收取租金后必须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收租凭证。

  第八条 乙方要求提前退房时,甲方根据不同情况计算应付租金和应付其他费用。

  第三章 公寓的使用、维修和转租

  第九条 甲方在出租公寓内配备的所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妥善保护公寓及配套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

  第十条 乙方事先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

  1.不得在公寓内放置货物;

  2.不得更动公寓内的电线、管道位置;

  3.不得随意更动配套设施的摆放位置或搬离出租公寓;

  4.不得在公寓内安装隔墙、隔板和改变公寓的内部结构。

  第十一条 乙方在公寓使用过程中,发现公寓本身或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故障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的--小时内进行维修。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维修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

  第十二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公寓内的设施损坏、丢失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担维修、安装或重新添置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确需对公寓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经甲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转租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公寓再行转租。本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两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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