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租赁合同

时间:2021-06-03 14:36:40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商场租赁合同四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场租赁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商场租赁合同四篇

商场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合作事项:乙方租赁: 广告位,并支付一定的租赁费于甲方。

  2.广告设置地点。

  3.广告规格及广告牌制作形式。

  4.权力与义务:

  4.1 乙方负责广告位的规划和广告牌形式的设计。

  4.2 乙方负责广告牌的设计、安装、维护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租赁期内向城市管理局缴交其规定的场地占用费。

  4.3 乙方建设广告牌时,不得随意加建或更改经由甲乙双方确定的广告牌尺寸、广告牌形式及广告牌的结构,以免影响建筑物结构,如因现场条件的限制,可建议可行的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解决。

  4.4 乙方在租赁期内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规,并承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规而产生的责任。

  4.5 乙方在填写广告位申请的同时需要向甲方企划部提交设计图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制作安装。。

  4.11 建设期间,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创造有利的施工环境,安排好场地、用电及协助沟通的人员。

  4.12 甲方作为建筑物业主对广告牌拥有建议权和验收权。

  4.13 甲方有义务监督广告牌的运作是否正常,如见不正常,即通知乙方。

  6.场地租赁期年 月 至年 月 , 6.1 完工并验收合格之日或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 年时间;

  6.2 场地租赁管理费(含税价): 元/年 ×年=元;

  即大写人民币: 。

  7 付款方式:

  7.1 自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计小写人民币:元,即大写人民币: ;

  8.验收:

  8.1 广告牌完工后,由甲方、乙方委托的施工方、设计方、甲方选定的工程师或验收机构进行四方验收;

  8.2 验收合格后,四方各执一份验收报告留底。

  9.质量保证:

  9.1 甲乙双方应保持密切的沟通,乙方每次的画面更换,广告牌、三面翻、电气照明系统等维护,应将情况全面如实地e-mail、电话、传真或上门通知给甲方,以令甲方有所准备;

  9.2 乙方须保证户外广告设置物及广告画面质量良好;如在发布期内广告画面出现破损或严重褪色,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其修复或更换,并将修复或更换的情况通报甲方;如该广告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令发布受影响,甲方在得到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可后,按每延误一天顺延一天广告位租赁期给乙方;如该广告牌因意外暂时停止发布,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该广告牌在发布期内被政府征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后,方能答复政府,同时甲方还应配合乙方向政府办理相关费用补偿事宜,所有费用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9.3 广告照明时间每天不少于四小时(广告照明时间视季节而调整,一般为每日的18:00—24:00)。

  10.产权关系:

  10.1 乙方拥有广告牌在租赁期内的产权所有权,

  10.2 乙方的租赁期满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前,此广告牌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甲方

  不得擅自处理此广告牌的租赁权;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此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后,此广告牌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处理广告牌的任何事项都与乙方无关。

  10.3 乙方在租赁期内和租赁期满后甲方支付剩余价值前,虽然拥有广告牌的所有权,但不能因双方的合作终止而擅自拆卸广告牌。

  10.4 广告牌的所有权和剩余价值的交接只由甲乙双方操作。

  11.租赁期满处理方式:

  11.3 若乙方的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经再三思量后,无意再继续合作下去,在没有第三方愿意承接此广告牌的租赁权前,甲方可延迟支付此广告牌扣除折旧费后的剩余价值,但此期间不可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在有第三方愿意承接此广告牌的租赁权后,甲方应在第三方承接此广告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此广告牌扣除折旧费后的剩余价值;如甲方逾期不付给乙方,乙方有权阻止第三方承接单位发布广告。

  16.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结束且甲方已经支付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日止,如需续期,需另行签订合同。

  17.违约责任:

  17.1 若因乙方无故拖延工期而影响了甲方的正常营业,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一年场地租赁管理费的 0.3% 元作违约金;

  17.2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场地租赁管理费给甲方,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和追讨经济损失的权利,并自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一年场地租赁管理费的 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17.3 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的工期延误、合同不能履行等,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17.4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友好协商,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非责任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7.5 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租赁期,不得因XX大楼的业主或XX大楼的承包商的变更而影响了本合同规定乙方所拥有的权益,否则视为甲方毁约,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18. 争议或纠纷处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友好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9. 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20. 如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的变更,其责任与义务应由变更方的下一继承者承担,本合同的法律效率依然有效。

  2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网 址:

  电子邮箱: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商场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甲乙双方就 商场 商铺租赁经营有关事宜,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 号商铺,其套内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于20 年 月 日。租赁期内,若乙方愿意继续租赁,应提前于租赁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就租赁条件重新协商,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至期满前前 日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及乙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期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营业或分租、转租,否则视同违约,除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外,甲方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甲方将进行重新租赁的准备工作。

  三、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撤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负全部赔偿。

  四、租金:

  (1)第一年度租金内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月/平方米(套内面积),合计年租

  金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 元,(大写 )。

  (3)租赁期在一年以上,三年内,双方确定第二年度租金标准为 元(大写: )。第三年度租金标准为 元(大写: )必须在执行年度合同期满前45天,每年度一次性交清给甲方。 合同编号Contract No:

  五、履约保证金

  (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当年度三个月租金),数额小写: (大写 );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退乙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拖欠租金、费、水电费等费用、不遵守商场管理制度、导致商场经营混乱及停业、严重损害商场商誉等违约行为,以及其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在15日内补足扣除部分,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补足,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保证金,收回乙方承租的商铺,并保留行使其它索赔的权利。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没有拖商场物业公司的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将在7日内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商管履约保证金: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相关手续入场前应向商场内商业经营管理单位: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商管缴纳_____元/户经营保证金,并签字遵守《xxx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治安、消防责任书》,乙方如违反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按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理。经营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其它费用:租赁期内的有关物业费、空调费、水电费、电话及宽带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规定按期缴纳,不得拖欠,甲方将配合物业公司商管的经营管理和相应的收费工作。

  七、工商、税费:乙方自行承担和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关于安全:乙方在租赁期应注意经营安全,关于火警、治安事件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一切开支及因此产生索赔、诉讼等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关于商场营业作息时间:_______________。甲方及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行。

  十、滞纳金及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所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三按日计算收取滞纳金。并保留其起诉权。

  (2)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甲方或其委托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缴应交租金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十一、商铺用途及经营管理:

  1) 乙方在租赁期内,只能于该商铺承租经营 、 类 、 品牌商品。在本合同

  有效期内,乙方若想更换经营的产品种类、品牌,需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换,不得擅自变更。

  2)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业态、品牌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发改变或降低经营品牌。

  3) 乙方如降低经营品牌、档次,甲方有权权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达到限期效果,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在通知终止合同日起,可允许乙方延期1个月时间处理余货),乙方无条件服从。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商铺用途及经营范围,以及改造商铺结构。否则视

  为违约。

  5)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在无正当理由状态下使承租商铺处于无营业状态。若无营业状态每

  月超过3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条件收回乙方承租商铺。 十二、装修或改建

  (1)乙方对商铺的内部装修,应遵守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先完善手续后装修。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包括到期)应保持商铺的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有装修及设备拆除并清运出商场,将商铺(包括设施、地板)恢复原状,并不得有损相邻商铺。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保持商铺装修原状,否则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十三、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并符合甲方提出的条件),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第三方(甲方不认可乙方私下收取的“接租方”的所谓转让费、装修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没收经营保证金,除照违约处理外,并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

  十四、乙方确因特殊情况要转租/转让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对接租人(第三方)所经营的业态等相关信息进行考查,在取得甲方书面通知并接受甲方的条件后,可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十五、履约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战争、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

  十六、本合同只针对甲、乙双方的权责利,与商场其它商铺无关,其经营风险和乙方相关债、债务和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七、如甲、乙双方哪一方提前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三个月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为具有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本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真实意原反映,与商场其它商铺和第三者无关。

  十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内容产为商业机密,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违反。

  二十二、本全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公司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的附件:《xxxxx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治安、消防责任书》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场是×××××大厦,坐落在 市 路 号,该商场的建筑面积为×××,附该商场的平面图。

  1-2 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3 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以后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场的使用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也可进行相应调整,但甲方承诺不得将商场出租给与乙方经营范围(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赁期限

  3-1 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场租赁期限为:自年 月日至 年月 日止,期限为 年;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合同继续延长 年,即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延长期限届满后,则本合同再次继续延长 年,既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该场商场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总价款的 %,余款在甲方交付租赁物后个月内支付。

  4-3 进场时间为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进场装修并由甲方发出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

  五、租赁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商订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六、商场的装修及维修

  6-1 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的装修如涉及商场主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否则乙方不得擅自进行。

  6-2 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及本合同5-2条款所列设施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但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丙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7-4 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赁期内,如政府收回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必须退还相应的租金及承担乙方的利息损失。

  7-6 租赁期内,如租赁标的物具备出售条件的,则必须售与乙方,同时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即为购房款,对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7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 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 乙方对商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8-6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8 租

  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及承担利息外,还应承担装修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乙方利用商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 如甲方对乙方的装修申请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绝乙方的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如甲方的该等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则除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10-2 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

  致使商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3 甲方违反7-7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0-4 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

  10-5 租赁期内,甲丙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场的,或将房地产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应予退还,且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经营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10-6 甲、乙双方均承诺放弃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请降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权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则除返还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担相应利息外,还需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费用,且支付给乙方 万元的违约金。

  11-2 丁方愿意为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义务提供担保。

  11-3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6 甲、丙方应提交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甲、丙方之间的合同、丙方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丙方的文书。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丙方:丁方: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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