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合同

时间:2021-06-03 20:27:20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设备租赁合同合集五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租赁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设备租赁合同合集五篇

设备租赁合同 篇1

  设备租赁给很多印刷企业提供了一个以最低价格获得最高产能的机会,特别是在当今这个银根紧缩的市场环境中印刷市场。除了颇受大多数企业青睐的电脑设备以外,印刷企业往往也会租赁一些印刷专用设备,例如印刷机、复印机、装订裁切机、色度计和照相机等印刷工具。

  租赁可以为寻求扩张的印刷企业提供另外一种资金来源印刷技术。NAPL(美国印刷领导者协会)顾问玛丽·雷德蒙(MaryRedmond)指出:“租赁行为会随着企业的发展而有所增加中国中部。租赁能给企业家提供一个寻找扩张资金的途径印刷市场。”

  此外,由于租赁费用一般要低于贷款费用,所以租赁能帮助企业节约资金印刷市场。通过租赁,你不必100%地支付设备的费用,因为租赁公司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仍然拥有对这些设备的所有权设备耗材。这就意味着印刷企业租赁一台设备的成本要低于他们用贷款购买一台设备的成本中部印刷。

  管理变量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租赁都能给企业带来理想的回报印刷市场。租赁过程中存在的变数和租赁公司的水平也会影响一笔租赁合同的经济效益中国中部。虽然租赁合同能给企业带来显著的效益,但其中也蕴含着一定的陷阱印刷联盟。

  这些陷阱之所以可怕,是因为它们通常都是看不见的,而且会隐藏在枯燥乏味的法律术语背后印刷市场。此外,由于大多数租赁合同一签都是很多年,所以稍有不慎就会给企业带来长期的负面影响印刷联盟。一位经常租赁设备的印刷企业家说:“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一些微小的租赁条款往往会给承租人带来无尽的烦恼印刷工具。”

  为了避免这些常见的陷阱,印刷企业必须要在签署租赁协议之前进行仔细的调查研究印刷联盟。除了必要的法律审查以外,企业最好再聘请一位租赁专家对协议中的条款进行检查——尽管这可能会花掉企业的一点钱,但绝对值得尝试设备耗材。

  雷德蒙说:“很多印刷企业都不舍得花时间去检查自己的租赁合同物资行情。但是如果他们能聘请专业人士对合同条款的逐一审查并找出其中的漏洞的话,那么至少能节约5%到15%的设备租赁成本印刷市场。”

  保护自己

  印刷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措施保护自己免受租赁陷阱的危害印刷市场。

  1、打电话给租赁公司印刷工具。你可以像设备招标一样要求租赁公司给你提供一个报价物资行情。当你收到的报价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就可以通过比较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租赁选项以及报价最合理的租赁公司印刷技术。

  印刷企业最好能将自己的所有要求列在一个清单里,其中包括租赁时间、付款数量和次数以及是否需要在租赁期满后购买设备等印刷联盟。正如雷蒙德所说的那样:“让租赁公司了解你的需求有助于他们制作出更有竞争力的投标方案印刷市场。”

  假如一家印刷厂打算购买一台印刷机进行业务扩张,而不是用它来替换原有的设备,那么他们就很有可能在做出购买决定之前先租用一下自己心仪的设备,以考察一下它的使用效果中部印刷。

  除了分析租赁条款的合理性以外,租赁专家还可以利用不同的算式计算出承租企业在合同有效期内需要支付的实际费用印刷联盟。

  2、要求租赁公司在投标时提供所有的书面文件中部印刷。确保你在签署合同以前对每一页与交易有关的文件都进行了检查设备耗材。

  3、成为谈判专家设备耗材。明确你的需求,然后根据这些需求去寻找理想的租赁公司印刷技术。租赁公司需要你这个客户,而且不会轻易破坏你们之间的关系,所以当你需要且价格合适的时候,你一定要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想法中部印刷。

  根据租赁专家的意见,印刷企业在进行价格谈判的时候最好先从设备本身的价格开始谈起中部印刷。租赁费用一般是根据设备的价格制定的,但承租人常常会忽略这一点,因为他们看到的租赁文件一般不会标明设备价格设备耗材。当你打算租赁设备的时候,一定要先谈好价格,然后再确定付款条件印刷工具。如果你只关注付款问题,那可能就无法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设备耗材。

  寻找合理的价格

  我们可以通过一个例子来理解这个问题,有一位客户在设备租赁期间将合同的有效期从两年延长到了三年,这样一来,租赁的费用可能是降低了,但这位客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要使用同样的设备,而且虽然看起来她每个月的租金减少了,但实际上她的总体费用反而是增加了中国中部。

  这就是为什么要让你在谈判的开始阶段就确定设备价格的主要原因印刷联盟。一旦价格谈妥了,印刷企业就可以要求采用适合他们的付款方式印刷市场。

  此外,一定要请一位资深的设备租赁专家来帮你审查租赁条款,不管这个人是企业内部的,还是需要到外面去聘请中国中部。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弄明白你不懂的专业术语设备耗材。比如说有些租赁公司会要求客户在合同到期后以适当的市场价格购买承租的设备印刷联盟。如果这个设备是印刷机,那这个“合适的价格”可能就意味着客户必须要支付一些额外的费用,例如布线费、软件安装费或场地建设费等中部印刷。

  还有就是注意租赁公司的通知要求印刷技术。租赁合同到期的时候往往就是最容易让印刷企业掉入陷阱的时候物资行情。很多租赁公司都会要求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到期之前的一定时期内通知他们是否需要购买或返还设备物资行情。而在此期间,承租人还要照常支付设备的租金物资行情。如果租赁公司没有收到承租人的通知,那大多数租赁合同就会自动更新中国中部。所以,如果你没有注意到这个要求,或者注意到了但没有遵守,那就只能将自己的租期延长一个月甚至一年了印刷市场。

  一定要警惕合同中没有提到的问题印刷工具。很多企业都会在租赁合同到期的时候吃亏上当,因为有很多他们认为应该有的条款实际上并没有被写入合同印刷市场。所以承租人一定要认真检查合同,确保所有条款的清晰准确印刷联盟。

  最后,一旦一家印刷企业找到了一份令自己满意的租赁协议,那就一定要把它当做日后谈判的基础印刷工具。明确提出自己的要求,并让与你谈判的租赁公司知道你有能力识破合同中的陷阱印刷工具。

设备租赁合同 篇2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的名称: 。

  设备使用地点: 。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 ____年__ __月__ __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租金支付

  租金:(小写): 元整; (大写):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设备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

  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

  2、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附件具备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3

  签约地点: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地址:

  电邮: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

  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投影机及大屏幕出租业务,同时有责任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之外的免费技术支持、维护等软性服务,务必让甲方有一个良好的使用环境,配合甲方于租赁期内的一切可能的使用和操作时的帮助。

  二、租用设备及费用明细清单:

  设备名称指标单位数量次(天)单价总价备注

  1.高亮度投影机

  (3000ansi流明)分辨率1024x768台1无

  押金预付定

  2.屏幕84寸(可选一)

  (长171x高128cn)需预留尺寸

  大屏幕100寸(可选二)

  (长203x高152cn)需预留尺寸幅1

  3.附件:接插件、对接头、切换器、vga线15米、视频线、音箱线、音箱支架项1

  4.税金6%(地税)项1

  5.总计金额:元整(含税金)人民币: 元整

  三、租用地点及时间:

  地点:

  时间: 年月日

  调试:日期为月日当日,我司有专业人员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现场跟踪,保证会议正常使用,达到音响及大屏幕显示视觉的理想效果。

  四、权利与义务: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如上表所示的配套机器,并且保证所有器材运行良好;

  由甲方向乙方提前发出租赁订单或预订信息(电话、传真)。订单的内容包括:租用设备名称,使用时间、地点,用户名称及订单人姓名。如需提前试机,需提前声明。

  (3)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甲方务必爱护仪器设备,妥善保管,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凭易碎纸标签判断),否则如有损坏或机身表面严重损伤者,按维修价格或复原所需费用收取赔偿费;

  五.结算方式;

  双方事前签订协议,在租赁协议完成后,甲方需在当天内付清协议确定的租赁费用,合计金额 元人民币,如甲方到期未付清租赁费用,须向乙方交纳协议金额每天1%的滞纳金。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承租方、租赁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承租方: 租赁方:

  (签名) (签名)

  (盖章) (盖章)

设备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甲方将光伏发电设备出租给乙方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名称、用途、价格、交付地点

  甲方租赁给乙方设备为:

  (租赁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现状和使用地点详见附件租赁设备清单):

  乙方租赁以上设备用于 。

  租售设备价格:RMB万元/年(大写:人民币 万元/年)。

  设备交付地点:

  第二条合同租赁时间规定

  本合同项下设备租赁期限为:

  自设备验收完毕,甲乙双方共同签署《设备验收单》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间。

  第三条租金的标准和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设备的租金标准为 。

  2、自设备租赁期间起算之日起,设备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第一年设备租赁租金;

  3、以后历年的设备租赁租金由乙方在每一年度的对应日前一次性支付。

  4、乙方不能如期支付租金,甲方随时有权收回设备,且设备收回时乙方需保证设备完好。否则,乙方应据实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的收款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设备运行及服务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设备符合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设备状态,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派员对设备进行现场安装和调试、技术指导,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在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处理或调换。

  2、在租赁期间内,如果设备出现自身故障,应乙方需要,甲方应在小时内做出反馈,小时内甲方应派设备技术人员对所租赁设备进行检查及故障排查。

  4、甲方技术人员有权监督、制止乙方在设备使用中的不正当操作,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

  5、乙方应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去林期内的设备安全平稳运行。在租赁期满时,设备应保持完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在甲方指导下),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如果有)或改变设备用途。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6、乙方不得使用不合格人员操作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处于完好运转状态。

  7、租赁物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应当按照租赁物的设计用途及正常商业用途使用租赁物。

  9、在本合同租赁期间,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当负责维修,使设备恢复原有功能;如丧失全部或部分使用功能或无法修复,乙方应照价赔偿。

  第五条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为自乙方签署验收文件之日起12个月。

  2、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非人为原因导致的设备质量问题时,甲方负责维修;若非租赁物本身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若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进一步追偿。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

  4、乙方重大违约行为

  (1)乙方逾期2个月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2)有侵犯甲方对租赁物所有权和损害租赁物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被留置、质押、抵押、转让、投资,被国家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被盗抢、损毁(包括但不限于破坏、改装、拆除、无证/违章操作)等情况。

  (3)甲方行使检查或合法收回租赁物权利,乙方阻挠三次以上的。

  (4)其他严重违反合同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

  5、如乙方有上述重大违约行为,甲方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违约制裁。

  (1)不经司法程序自行取回租赁物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取回租赁物。

  (2)提前收回全部租金,乙方立即支付合同项下所有租金(含已经到期但未支付的租金和未到期租金)。

  (3)若发生本条第四款规定的任何“乙方重大违约行为”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6、如因政策原因,至乙方正在生产的项目停止生产,造成后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租赁物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物的;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超过两个月的;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

  2、因本条第1款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到期未付及未到期租金、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或甲方收回租赁物后,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维权方式由甲方自行选择;租赁物无法收回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到期未付及未到期租金、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3、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如甲方将设备转让或出售,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交还设备;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将设备抵押,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负有使设备保持完好的责任。

  第八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及转移

  1、租赁期内,本合同项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2、甲方保障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享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利,乙方行使上述权利不得损害甲方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3、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物没有处置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互易、赠与、质押、抵押、转让使用租赁物,不得用租赁物进行投资、入股、入伙,或允许其他第三人使用租赁物。

  4、乙方不得使租赁物被留置、查封、扣押、拍卖、强制执行情况。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进行任何实质性改装或添加。无论甲方是否同意添加,乙方添附到租赁物上的任何物件,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须补偿乙方,租金也不因此而作调整,如对租赁物有损害则乙方应当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6、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为有形动产,不因乙方的使用而成为不动产或不动产的附属物。

  7、无论乙方是否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于租期届满时取得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及全部租赁债务清偿完毕前,乙方不得以租赁物所有人或未来所有人等身份就租赁物签订任何文件或出具任何承诺或为任何其他处分行为。

  8、甲方或指定的第三人有权进入租赁物所在场所,检查租赁物使用情况,乙方应当给予协助。

  9、若乙方、第三人侵犯甲方对租赁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取回租赁物等手段)控制租赁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本合同租赁期满,乙方有优先购买设备的`权利,在乙方支付完所有应付款项及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向甲方的债务后,甲方将该设备以 价格销售给乙方,设备所有权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办理设备所有权转移的有关手续。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所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破坏活动、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的偶发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无法履行的,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12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日内提供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其遭受的不可抗力及其影响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进行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5、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90日以上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解除时,双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如果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等方面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解决的争议条款外,本合同其余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设备租赁合同 篇5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受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拒付或延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候连书”承诺支付租金的时间为20xx年5月中旬。然而,被上诉人于20xx年7月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请求已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被上诉人从未提交任何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证据。

  3.一审判决“审理查明”部分,没有任何关于诉讼时效延续的事实依据;然而,在“本院认为”部分,却直接以“原告亦向被告主张了其权利”作为“基础事实”,认定诉讼时效连续。这里,所谓的“基础事实”,完全是“凭空而来”的。

  据此:即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欠付租金的关系,被上诉人的请求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租赁合同关系

  1.成都分院《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时间”为20xx年12月12日,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7月5日。签订合同时,成都分院根本就没有成立。绝不可能以成都分院的名义与被上诉人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最后一条明确约定“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这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因成都分院当时还没有成立,《租赁合同》就不可能有成都分院的公章。合同所附条件不成就,合同当然不生效。

  3.候联界确系岳阳设计院成都分院的负责人,但是,并不是候联界的所有行为,都应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只有其“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才能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

  4.岳阳设计院的经营范围是“工程设计”,租赁空压机的用途属于“工程施工”范畴。因此,即使候联界有租赁空压机的行为,也不属于“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其责任不应当由岳阳设计院承担。

  5.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借用资质的现象。候联界除在使用岳阳设计院的资质外,还借用了“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广安智丰公司”)的资质。而且广安智丰公司具有“施工资质”。凭什么认定,候联界的签字行为就代表岳阳设计院,而不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呢?

  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1.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候连书、候颖渊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针对这一问题,二审法官当庭询问了被上诉人的经办人秦光明。

  法官问:“候连书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秦光明答:“不知道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只知道是候连界的亲兄弟”。

  被上诉人的经办人至今都仍不知道“候连书”是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一审法院凭什么认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呢?

  然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仍称“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属于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想以此逃避其举证责任。

  2.《租赁合同》第6条约定:设备进出场时,要签进出场单。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供与上诉人之间的设备进出场单。

  另外,与协议履行相关的证据,还包括已支付的部分租金、进出场拖车费、汽油费、机械手人工费、设备维修费等诸多凭证。岳阳设计院从来没有支付过这些费用。谁支付的这些费用,谁才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的关系。

  3.被上诉人主张:其与上诉人之间存在实际履行合同的关系。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四、涉案设备的承租人应当是“广安智丰公司”

  1.白鹤滩电站支洞配套工程(二工区)的劳务承包人是“广安智丰公司”。这有广安智丰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为证。《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的签章处反映“候连书”系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2.“候连书”与广安智丰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更明确了候连书借用广安智丰公司资质承揽项目的事实。因此,“候连书”的签字,只能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能代表岳阳设计院。

  3.一审法院仅仅因为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候连书”,就以此推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按此逻辑推理:如果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一审法院,那么,一审法院是否就是岳阳设计院的分支机构了呢?显然,这种推理是十分荒谬的。

  综上所述:

  1.白鹤滩电站二工区是广安智丰公司承包的施工项目。候连书是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和实际施工人,也是本案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

  2.候连书及侯颖渊并非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的员工。二人的签字行为,只能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是代表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其责任也只能由广安智丰公司承担。

  3.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此致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

  杜正武付贤禹律师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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