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6-05 18:33:0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租赁合同模板六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赁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租赁合同模板六篇

租赁合同 篇1

  物品租赁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 达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向乙方租用________以作甲方所属项目“____________”会务现场布置之用。 乙方同时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现场布置摆放。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天

  第三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上物品租用连现场布置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开票加收8%)

  2、结算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以现金预付总价款的70%为定金,进场验收后付30%,余款于活动结束当天以现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活动场地,提供必要的活动协助。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现场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负责维护活动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保管。

  4、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费用,愈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 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 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 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提供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动,已安排提供服务的活动项目费用需照常支付费用。

  5、本次活动基本设施的验收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则均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若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5%滞纳金。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指定授权人: 或指定授权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

  授权签约代表:

  承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

  授权签约代表:

  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将其拥有转租权的位于 部分场地出租给乙方经营的事宜,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立约签署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租赁房屋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的房屋的地址:,租赁面积_亩地。

  第二条 租赁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仅限于、用途,而不作任何其他用途。且租赁房屋不得非法经营。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个月,从_ 年 月 _日起至 年 月__日届满。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与乙方续约。

  第四条 租赁费用、押金、其他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租赁费用:

  1.1 本合同所述租赁费用仅包括租金及物业费;月租金为:¥ 元/月;

  1.2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租赁费用。乙方于每次租金

  到期前的自然月内15日支付下一租赁期的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租赁费用。

  2 首期租赁费用: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支付相当于 个月的首期租赁费用给甲方,即:人民币 元。首期租赁费用的计算期为_ 年 月 _日至 年 月 _日。 3 免租期:

  甲方给予乙方 天装修免租期,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 押金:

  在签署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付相当于 个月租赁费用的押金,作为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押金。押金总额为人民币 ¥ 元。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押金抵偿由乙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以及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押金不足以抵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押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将押金补足到上述(4.1)款约定的数额。在承租期内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向甲方主张或擅自以押金折抵乙方应付租赁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退回押金的请求权转让给第三人或设定他项权利。当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当在乙方归还甲方租赁房屋十四个工作日后将押金(不包括利息)本金退还给乙方。

  5 税费、登记费:

  甲乙双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各自支付租赁过程中产生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税费、合同印花税、登记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6 付款方式:

  乙方应当将有关租赁费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项按时以人民币汇款或现金形式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及帐户。甲方有权变更指定的银行及帐户,但应提前通知乙方。

  7 其他费用:

  7.1 乙方承担所有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电费、水费、电话租线费、专线通讯线费、占线费、电话费、空调费及其它有关的费用,并直接支付给物业相关部门。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与接收

  1 甲方已经对租赁房屋及其周边环境对乙方进行了解释,乙方已经对租赁房屋的现状有了充分的了解。乙方同意按照房屋的现状来接收房屋,并对房屋状况无权再提出异议。

  2 甲方应于 20xx 年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双方签署房屋交接清单(附件二)。但乙方在没有全额支付首期租赁费用和押金前,甲方有权拒绝交付租赁房屋,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不得拒绝接收房屋。乙方拒绝接收房屋的,从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起,乙方即应承担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和其他费用。乙方超过约定日期30日拒绝接受房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从约定房屋交付日至合同解除日的租赁费用和其他费用,并不退还押金。

  第六条 承诺与权利

  (一) 甲方的承诺与权利

  1 承诺:

  甲方承诺依法有权出租租赁房屋。 甲方同意对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裁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乙方许可,不向甲方及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透露,但甲方律师及/或顾问等相关人员不在此限。

  2 权利:

  2.1 甲方享有收取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权利。 甲方享有对租赁房屋、设备、系统的检查权。 甲方或其授权人有权派工作人员出于对租赁房屋进行任何保安、巡察、修理或维修之目的而进入租赁房屋,但甲方应事先提前1天书面通知乙方,但在发生紧急突发或危险事件时,甲方或其授权人可以立刻进入租赁房屋内处理事件而无需乙方同意。甲方保留在合同期届满前6个月起,对租赁房屋的重新发展、拆卸、包括单位拆卸或其它任何部分的权利。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才得以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押金。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其余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赁费用。在本合同期限终止前6个月期间,甲方或其授权人在预先通知乙方前提下,可随时进入乙方租赁房屋视察。如甲方为租赁房屋之产权人,甲方有权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将租赁房屋或其任何部分设定抵押或任何其它的担保权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如甲方为租赁房屋之产权人,甲方有权将租赁房屋或其任何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甲方系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转租,甲方与房屋出租方的租赁合同解除,本合同随之解除,甲方不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根据乙方实际使用时间结算租赁费用和其他费用,并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第4项第4.4的约定返还押金。

  2.2 甲方不负责并非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甲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或了解乙方违约而接受乙方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均不构成甲方的弃权;甲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他方式或进一步行使权利或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本合同终止时,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清理时间。

  (二) 乙方的承诺与权利

  1 承诺:

  1.1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期支付租赁费用及与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 负责租赁房屋内自用的电费、水费、通讯费、电话费、物业费及一切与乙方有关的公共费用。当国家标准变化时,按照变化后的国家标准计算。

  2、装修:

  2.1合同期内,乙方如进行装修,应将装修方案图纸报甲方审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甲方的同意不代表甲方要为乙方装修所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

  2.2 乙方装修前应将装修押金直接交付标的物所属物业,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3 乙方雇用的装修队必须具备有关政府部门批准有效的施工或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所有装修规格,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

  2.4 因装修原因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5 装修后的消防验收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6 乙方装修或增设附加设备等如发生政府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负责赔偿因自身原因给甲方、其他业主、使用人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租赁房屋内甲方提供的装置/系统/设备,避免受到人为破坏,并负责其日常维修、维护。

  租赁房屋若有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在损害发生之日起一周内对上述损坏未进行或未完全进行修复,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自行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租赁房屋遭致自然灾害的破坏,例如暴雨、风沙等。如租赁房屋遭致以上情况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2.7因乙方的疏忽或过错而给租赁房屋结构性部分造成任何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应自损害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租赁房屋修复至完好状态并赔偿损失。负责向有声望的保险公司投保自有财产的保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 更改租赁房屋内的设备、间隔。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产生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可能属滋扰的噪音、行为或事件。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任何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危害的活动,亦不能作出任何会损害甲方之形象的行为。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任何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构成危险的物品,此包括但不限于武器、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违法或危险的物品。乙方不得进行亦不得允许他人进行经营增项。乙方保证在租赁房屋内经营业务前,已经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机关发出的有效的`商业牌照、执照、批准或许可证。由乙方经营产生的全部权利义务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届满后,或不论出现何种情况,发生乙方应予交还租赁房屋的情况,乙方必须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甲方。乙方应保证交还的租赁房屋处于完好和可出租状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承租单位内全部未处理物品所有权,由甲方全权处理,处理费用有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施损坏,甲方有权以押金冲抵维修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则可无偿转让上述全部或部分装修予甲方,在此情况下,乙方方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

  2.8 乙方如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续租房屋,必须在本合同终止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续租的租赁房屋地点、面积不变,乙方的押金直接转为下一承租期的押金。如押金不足,乙方应予补足。乙方搬离租赁房屋前,应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就验收时的现状签署《归还交接单》,除非该交接单明确标明甲方同意接受所租单位,否则,该交接单只说明乙方归还时所租单位的现状,并不视为甲方已同意其退租并接受所租单位。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终止,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腾空并搬离租赁房屋,同时返还租赁房屋的全部钥匙。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搬离租赁房屋,则应每日按约定日租赁费用标准的200%支付使用费。不做任何有损甲方商誉的事情。履行国家规定的承租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出 租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人: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商定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租赁材料品种、规格、数量、租金:

  承租方应提前 天将承租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交货时间等)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出租方, 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计划后按要求的时间将周转料送到承租方工地指定地点。

  交付、归还方式为出租方到承租方 工程工地使用现场交接,实际承租数量以承租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出租方授权经办人为、承租方授权经办人为。全部装卸、运输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具体费用分担根据实情情况约定)

  第二条 周转料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出租方所出租周转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检报告,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和施工要求,如因质量问题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全部承担。

  出租时,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材料完好、配套,出租的周转料质量必须具备直接施工条件,并由承租方指派专人对周转料进行现场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承租方有权拒收。使用过程中承租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出租方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与书面回复并按照承租方要求 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出租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第三条 租赁期限从出租方、承租方授权经办人在发货单上签字当日起算,至承租方授权经办人书面通知出租方授权经办人归还交接之日止;如出租方授权人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在书面通知上签字,则归还交接之日以承租方用中国邮政EMS形式向出租方住所地发出书面通知之日为准,预先估计租期大约为个月。周转材料分批交付的,分批计算,月底汇总结算,租金按月足额计付。

  下月10日以内出租方、承租方授权经办人确认结算单并支付上月租金,租金必须转账进入出租方银行账户。(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材料的维修保养,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周转材料运离工程项目现场、不得随意切割打孔。出租方有权随时检查材料使用和完好情况,承租方应提供方便。

  第五条 本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正常使用后的完好状态下将租赁材料同规格、足数量归还出租方,出现短少、弯曲、断裂、破损、穿孔等损失情形,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维修、赔偿费用标准按下表确定:

  第六条 出租方授权经办人、承租方授权经办人直接在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出租方授权经办人、承租方授权经办人”处签字是本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依法向 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管辖机构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决定)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当事人各执 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租人:(公章)承租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一、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二、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租、出租人提前将车召回应在 15 日前向对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协议规定违约条款处理。

  三、连车带人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车辆交付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天计算,租金在出租人提交发票后10天内付清。国家节假日未安排工作按_______元/天从租金中扣除,平时加班时间以调休为主,无时间调休按照65元/天结算。

  四、出租人权利义务

  1、出租人要服从承租人的工作时间安排,随叫随到。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3、租车人可以享有每周1天的休息,不分国定节假日,如遇特殊情况,以服从承租人安排为主。

  4、向承租人无任何保留条件交付性能良好、设备齐全的有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的合法拥有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5、承担保险范围内租赁车辆日常维修、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6、承担租赁车辆定期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7、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超过1天)或影响承租人车辆的正常使用的,出租方须扣除相应租金或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8、承租期间出租人不得兼职其他工作。非工作时间产生的耗油按照0.5元/公里计算,在当月租车费用中扣除。

  9、必须保证车辆的良好状态,车辆行驶公里数超20万的,需更换车子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10、如出租人请假时间较长且响应承租人工作开展,出租人找好替车,否则由出租人承担响应责任。

  五、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协议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协议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承担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燃油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

  4、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5、租用期满有义务向出租人交回性能良好、设备齐全、证件齐全的车辆,通过双方签字确认。

  六、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车调回,将按租金的2倍赔付承租人。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

  七、声明及保证 出租人:

  1、出租人对租赁车辆拥有合法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5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延迟履行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延迟履行会赔付一定的违约金,那么租赁合同延迟履行违约金怎么计算?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合同解除前迟延履行部分的违约金应如何计算

  一种观点认为,迟延履行违约金应当计算到合同解除之日,即使在合同解除之日及之后承租人仍然处于迟延的,亦是如此。原因在于,合同解除后,对当事人即没有拘束力,从而所有的权利义务在合同解除时确定不变。合同解除之后,当事人进入一种法定的清算关系,如果当事人继续迟延的,应当按照逾期贷款利率来计算迟延履行违约金。

  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原因在于:第一,所谓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是指合同解除能否影响已经经过的合同关系。无溯及力,是指合同解除仅仅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如果以此概念作为讨论的基础,则解除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拘束当事人,因为它仍然有效。于此场合,迟延履行违约金的数额只能根据当事人约定的标准与实际迟延的时间的乘积而得,而与合同解除的时间无关。

  第二,因为解除前的合同有效,所以违反该有效的合同所产生的迟延履行责任甚至可以看作一个与解除权的行使完全无关的事物,从而,该迟延履行责任的计算就与一个处于迟延且未解除的买卖合同并无二致。即,迟延行为持续的时间决定了迟延履行责任的大小,计算标准则根据约定。由此,也应当是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

  第三,如果合同未被解除,则租赁期间迟延给付租金的滞纳金在实务和理论上都是从迟延之时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经常表现为判决执行之时),并无疑问。如果解除后反倒只计算至解除之时,则被违约人所获得的赔偿要比不解除合同少,甚至少很多,从解除制度的目的而言,不利于守约方行使解除权,也不利于其从已经无意义的合同中解脱出来,合同解除制度的目的也会受到阻碍。另一方面,也会促使守约人为了获得更完整的赔偿而怠于行使解除权,使已经毫无意义的合同持续下去,宏观来看,难谓有效率之秩序。

  第四,如果当事人未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按照我国合同法理论与实践都承认的实际赔偿原则,承租人应当赔偿因其迟延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其计算方法应当是迟延给付租金的数额与同期银行利息和实际迟延天数的乘积。相应地,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计算也应当以实际迟延的时间为准。

  第五,从迟延履行违约金的经常性的约定方式来看,该违约金本身亦为一个继续性债权,其数额随着时间的经过而不断增加,该数额只有在迟延行为终止即承租人缴纳全部租金之时方才确定。所以,解除权解除的是后来的合同,并不能“解除”或消灭仍然存在的迟延状态。

  第六,按照有的论者的说法,在解除后,因为承租人的使用收益不能返还,所以,继续给付租金义务和法定利息也是第九十七条的“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应有之义。但是,既然承认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存在,为何基于该有效的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履行请求权会转化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呢?崔建远教授认为:“合同解除无溯及力时……当事人一方已经部分或全部履行了债务,对方却未履行对待给付,或者虽然也履行了债务,但双方各自的履行在数量上不对等。对这一问题采取所有物返还显然不妥,因为给付人在合同解除后仍未取得给付物的所有权。唯一的办法是运用不当得利制度加以解决,即受领人将其多得的利益按不当得利规则加以返还。”

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使用方:上杭县20xx年危桥改造工程A标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承建的上杭县20xx年危桥工程永安桥项目无工业用电,经协商甲方表示对乙方桥梁建设项目的大力支持 ,愿意将甲方果场用电借用于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临时供用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安全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 甲方将位于上杭县下都乡永安桥附近的受电变压器——50KVA电网,出借给乙方使用,乙方一次性缴纳叁千元临时用电押金,借用期间甲方果场用电由乙方负责。

  二、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用电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不得超出负荷用电,超容量使用,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 每月电费由乙方按照电业部门的计费缴纳,如不按当地供电部门规定时间缴纳电费,应承担经济责任及一切后果。

  四、 设备自出借之日起,均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乙方应自觉规范用电,以保障用电安全,并保证其完整性和用电可靠性。用电过程如发生设备损坏、人身事故等各种事故、伤害以及违反供电部门的用电规定,造成的供用电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

  六、 双方核实电度表读数,完成交接,以后电费缴纳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七、

  出租方(签章):

  使用方(签章):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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