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时间:2021-06-09 22:46:40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汽车租赁合同范文9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汽车租赁合同范文9篇

汽车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牌小轿车_____辆,车牌号码为:__________,租车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双方约定时止。

  第二条 租金为月租金:人民币______仟_____佰_____整。(不含司机劳务费,司机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按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_____个月或超过_____个月,每月_____号前预先付本月租金。

  第四条 车辆交接租车及还车时,在甲方指定的停车场进行交接,由甲、乙双方对车辆进行验收。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保险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交车时车辆清洁,油箱加满油。

  3、负责向保险公司为出租车辆投保。

  4、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及例行保养和小修。

  5、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事故,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在租赁期间,如需提前收回租赁车辆,应以同类型的其他车辆予以置换。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按时支付租金。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路桥费、小修费用。

  5、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保险事故,并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交警部门裁定或者法院判决的全部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及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发生非保险事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租赁期内,如乙方需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如不同意,本合同仍然有效。

  8、还车时应保持车辆清洁并将油箱加满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讨的权利。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汽车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额定载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年审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天/小时),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至。

  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乙方需按约至甲方住所地交还汽车。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乙方租赁甲方汽车价格为________元/(日/时)(大写:____________),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事先缴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作为押金,交还汽车后乙方支付全部价款,甲方返还押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租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的,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车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有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自行负担;

  4、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人责任险;

  5、甲方如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的,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合同,本合同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未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出卖事宜;

  6、对非因甲方原则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7、甲方有权按时收取租金,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他抵押物缴纳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对于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抵押仍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准时支付合同期限内的所有租车费用给甲方;

  2、乙方应安排适当位置提供给租赁车辆停放,并负责租赁车辆的燃料、停车、过路、过桥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交通安全责任或者交通违章罚款等事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应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者造成附件毁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需要延长租期的,应当提前______(小时/天)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押金;

  7、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由乙方自行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小时/日)通知对方,经与对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2、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的,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若乙方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合同签定后违约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没收乙方所交纳的押金,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除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外,还应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

  3、如因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取得有关证明之后,双方友好终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未做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由该自然人签字后按捺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 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 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2. 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 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免费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仍无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 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 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3. 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 车辆归还及续租

  4. 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 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 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 车辆维修

  5. 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 车辆保险

  6.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 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 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 违约责任

  7. 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7.2. 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7.2.2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7.2.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 %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

  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 发生7. -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 除7. 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 不可抗力

  8.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 争议的解决

  9.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全部合同

  0. 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0.2 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0.3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0.4 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0.5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0.6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日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佳境天城大厦2层 地址:

  电话: 0 0-58xx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xx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4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车辆号牌:______________车俩大架号: 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及借款期限

  1.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2.借款期限: 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5

  汽车4S店房屋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土地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场地及房屋信息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性质为——————。

  1.2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上述租赁场地上(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3 上述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房屋由甲方按现状出租给乙方使用,其土地、房屋以及相关配套的附着物、定着物、辅助设施和生活设施一并租赁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其中房屋装修属于————汽车有限公司所有。甲方已与——————汽车有限公司达成协议,该房屋装修部分一并由甲方出租给乙方,甲方与温州瓯尚汽车有限公司的关系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涉。有关装修等设备、设施见附件二(设施清单)

  上述三项为不可分割的整体,构成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的标的。

  1.4 甲方作为该土地、房屋的使用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承诺该土地、房屋均未设定抵押。同时甲方承诺其将该土地、房屋出租给乙方已取得原土地所有权人同意。

  第二条 租赁场地的用途

  2.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房屋甲方应保证乙方可用于汽车4S店经营使用。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房屋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不改变房屋的主体框架结构,从事第2.1条约定之外的成产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第12.3条之规定承担责任,并恢复原状。

  2.3 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按照政府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消防、公共卫生环境、治安、卫生等管理工作,健全管理体制,定期检测、检查,及时消除存在隐患。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活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噪音、废气、烟尘、异味等,需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要求,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租赁期间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安全问题、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因经营活动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 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20xx年5月30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按本合同

  3.2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受有限续租的权利。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经双方协商约定,本合同项下租赁标的物的第一年、第二年每年租金为120万元,(包含双方协商应有各自承担的税金),每两年递增5%,即第三年、第四年每年租金为126万,第五年、第六年每年租金为132.3万,第七年、第八年

  每年租金为138.9万,第九年第十年每年租金为145.8万。每年租金包含了租赁标的物的全部租金。

  4.3 租金为每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一年租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日起十日内向甲方支付,以后每年租金应于7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如逾期未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按年租金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4.4 甲方在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应开具正式租金发票,因甲方未开具发票而造成的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则不构成违约。

  第五条 其他费用

  5.1 租赁期间,乙方因使用该物业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及时缴纳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6.1 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土地及相关设备设施不存在所有权纠纷及抵押。若任何第三方对租赁房屋、土地、及相关设备设施有阻挠、阻碍、妨碍影响乙方对租赁房屋、土地正常、合理使用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和解决,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6.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设备、设施自主购买商业财产保险

  第七条 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7.1 乙方在使用房屋和相关设备设施时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7.2乙方负责购买自由车辆及其他自行添置财产的商业财产保险。

  7.3 按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金。

  第八条 房屋的维护修理

  8.1 租赁期间,妨碍房屋和有关设施设备因正常使用而损坏或故障时,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3 租赁期间,遇到自然灾害导致房屋重大损失或房屋主体结构达不到设计标准而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及时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能及时维修,可由乙方自行维修,所支付的维修费用在来年租金中扣除,甲方应赔偿未能及时维修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第九条 房屋、设施设备的改造和添加

  9.1 乙方在甲方现有房屋基础上,需进行搭建的,应征得甲方同意,若需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由甲方协助乙方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如需甲方提供相关房屋信息材料的,甲方不得推脱。租赁期满或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搭建的房屋以及不可移动的附属物应无偿归甲方所有。

  9.2 乙方自行购置、添置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在不影响甲方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自行拆除或双方约定折价给甲方。

  9.3 在租赁期间,若发生国家征用、拆迁等,土地、房屋的拆迁补偿归甲方所有,经营补偿及乙方购置的设施设备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 房屋、土地的买卖和抵押

  10.1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设施设备出售时,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应将拟出售房屋、土地的相关条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

  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决定是否购买,逾期未做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10.2 甲方出售本合同项下的房屋、土地时,不得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对房屋、土地的租赁使用权。

  10.3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租赁的房屋、土地抵押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应在抵押合同中明确,该房屋、土地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且不得因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而影响乙方对房屋、土地的使用权。

  十一条 合同提前解除

  11.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被政府收回的;

  (二)该房屋、土地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土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灭失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拟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行为均系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且必须提前十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2.2 甲方在租赁期内拟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退还乙方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并按当年租金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3 乙方在租赁期间拟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退还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同时乙方应按当年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汽车租赁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西安市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和承租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汽车

  乙方租赁甲方的车辆及车辆状况详见合同附件。(与正本同一编号)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有关费用结算

  乙方租赁期限,押金,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详见合同附件,每天24小时,限行驶200公里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2向乙方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各种油料(燃油乙方自理),冷却液等充足,各种证,照及税费缴讫证(单)齐全,有效,合法,随车工具及备件安全可靠。

  3租赁给乙方的车辆必须是足额办理过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开办的险种(车险,车上责任险,第三者保险,盗抢险);代办乙方特别约定的与本合同相关的险种,乙方承担费用。

  4负责车辆的.二级保养,年检,审验等例行手续。例检时应向乙方提供不低于同档车型的替租车辆或减免相应租费。

  5租赁车辆如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并出具相关索赔证明材料等。

  6租赁期间对乙方使用车辆情况有监督权。

  7在乙方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可随时收回车辆,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四条 乙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向甲方租赁的车辆在租赁期间具有合法使用目的的使用权,但没有处置权和汽车租赁经营权。

  2对车辆在租赁期前已有的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户籍本,营业执照等证件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4承担租赁期间的燃油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小修费用等行驶费用。

  5租赁期间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治安事件,违章行为(含电子***记录)等违章,违法行为,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负相应责任,承担所受到的处罚和费用,不受合同期限限制,承担因此而造成停驶等非正常费用和租金。

  6变更地址,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甲方;租赁期满未交回车辆并未办理续租手续;未及时交足租金;担保人有变更而未及时通知甲方时,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追回车辆,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和费用乙方承担。

  7车辆已出现故障或指示灯已告警后未采取必要措施致车辆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和维修费用;车辆例行保养,年检,审验等例行手续,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将车辆交回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包括押金)长租车辆每月前往甲方例检一次。

  8出具甲方认为必要的担保人的合法,有效的担保书和证件。

  9妥善保管随车证件,牌照及备件,出现丢失,甲方协助补办,乙方应付相关费用。由此造成停驶和处罚的应承担相关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所丢失的证件、牌照及备件被非法使用后,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车辆使用

  1乙方在租期内使用车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行车,合法使用。不得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未经运管部门批准,乙方不得用所租车辆从事营业性运输,不得转借,典当,抵押,不得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和污秽物品,不得运输国家规定专用车辆才能运输的特种物品。

  3乙方不得典当、抵押所租赁车辆,否则,视为故意骗租行为,甲方将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4乙方不得用所租车辆从事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等;未经许可不得转租。

  5乙方变更驾驶人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驾驶人员所持有的驾照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准驾车型能够驾驶所租车辆,不得将车辆交于无合法,有效驾照的人员驾驶。因所持驾照与所租车辆不符而产生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6乙方每次出车前必须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燃油等项目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隐患问题及异常应及时停车检查并与甲方联系。填加油,液必须使用车辆生产厂家所允许的油液产品,否则,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或设备;不得故意拆除、损坏、反转里程表。由此造成车辆设备损坏的,应负责赔偿责任,并支付车辆停驶期间的租赁费。更换零部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使用正厂备件。

  8乙方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中系好安全带,不得酒后驾车,带病驾车,长时间疲劳驾车。不得进行破坏性驾驶。

  第六条 事故及保险

  1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抢事件或其他车辆损失,灭失事件(以下统称“事故”)乙方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尽快通知保险公司立案。8小时内应向甲方通告。承担公安,***部门裁定的责任。

  2车辆出现事故后或事故车辆修理后恢复使用但造成贬值的,乙方在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后,还要承担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最高不超过总修理费用的20%,承担保险公司赔付期间或车辆修理期间租赁费用的60%。修理期间为甲方确认事故后送入修理厂之日至将车辆修复到相当于发车时车况后从修理厂取出止,保险赔付期间为向保险公司报案之日至保险公司赔付之日止。

  3乙方在出现事故后妥善收集并保管相应证件和材料,并保护事故现场。否则造成保险免赔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费用。

  4出现事故后,处理时所需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保险公司赔付后按相关部门裁定结果结算。乙方事故造成保险险种赔偿之外的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关费用。

  5事故后修理车辆应到保险公司或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更换零配件须用原厂或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否则按规定赔偿。

  第七条 救援条款

  1 由于机器本质故障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行驶,乙方无法修复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前往车辆所在地免费排除故障,确应客观原因(如道路无法通行,路途遥远等)无法前往救援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决办法,并由甲方承担故障期间租费的40%和排除故障直接费用。

  2下列情况由乙方承担救援费用:

  (1) 驾驶员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

  (2) 行车前准备不足(如燃油不足,水液不足等)

  (3) 车辆警示灯报警后继续行驶造成机器故障的(如机油缺少,水箱少水,气压不足);

  (4) 驾驶员应知应会,能自行排除而不排除的(如加水,换轮胎等);

  (5) 交通事故后,乙方需要救援的;

  (6) 被盗抢或其他情况车辆和人员处险时。

  3救援收费标准:30公里以内的救援每次(天)收取救援费用50元及相关过路过桥费和其他相关费用,30公里以外的每次(天)收取救援费80元及相关过路过桥费,车辆燃油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条 变更条款

  1租期界满后,乙方需续租时,应提前3小时(租期超过10天的提前3天)想甲方申明并办理续租合同。

  2乙方或担保人变更地址,联系方法应提前通知甲方。

  3变更担保人或担保人停止担保或没有能力继续担保的,应提前写出书面通知,甲,乙双方许可,担保人认可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4其他合同条款需变更时应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写出协议。

  5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影响,需解除合同时,双方协商后终止合同。

  第九条 担保责任

  1担保人就本合同乙方在合同履行中负连带担保责任,在担保期内在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担保放履行。

  2担保人担保期限为叁年,自担保人签字之日算起。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时,由违约方除承担自己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2未及时交清相关费用的,每日加计3%的滞纳金。

  3租车期满未按时交付车辆的,按日租基价的12小时平均价按小时加收违约金,行驶超里程的,按公里均价加收租费,同时超时,超公里时,按价高者计。

  4乙方故意拆除,损坏,反转里程表时,除按约定交付正常的租金外,租期内实际行驶超历程的,超出部分按日里程价的150%计费;租期内实际行驶未超里程的,按日均价的50%加收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方法:

  产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

  1西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2附件一,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3本合同在甲方单位签定。

  4本合同以经双方签署,交接完车辆后,及视为对车辆状况与合同附件所描述一致,无异议。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结算费用签字(章)后终止,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条款所约定条款的合法有效性。

  6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本合同解释权归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汽车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车辆及费用

  乙方租用甲方一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由甲方当事人全面负责,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元。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乙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甲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乙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7、乙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9、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辆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厂,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车牌号为 车型号为 , 座,颜色 。

  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包含司机服务费。(不含超时费,超公里费)。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 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八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五千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 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 元/小时计算租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a)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b) 、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它车辆暂时替代。

  c) 、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d) 、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b) 、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c) 、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d) 、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e) 、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f)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g) 、车辆如服务于深圳市外,乙方应提供司机食宿。

  h) 、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扣除未到期租金30%为违约金。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身 份证号码:

  日期:二oo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9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车辆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车辆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于合同到期日前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出租,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 元/月。如车辆实际租赁期不足一个月,按 。

  2、租金结算:每月的 日由甲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交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3、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等)

  第四条 租赁车辆的交付和验收与退场

  1、交付方式:(甲方送货到场/乙方自提),租赁车辆进场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2、交付地点:

  3、乙方应在收到租赁车辆 日内检查租赁车辆。如果租赁车辆的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在收到租赁车辆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换合格租赁车辆。

  第五条 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作内容:

  2、施工地点:

  第六条 驾驶安全要求

  第七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本租赁车辆由甲方配备驾驶人员,负责车辆的驾驶、维护、保养、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2)驾驶人员工资待遇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

  (4)甲方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车辆运行状态

  (5)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的租费签认工作。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2)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车辆和人员的损伤,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免费/有偿)提供甲方操作司机的食宿。

  (4)负责租赁车辆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车辆 日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交付的租赁车辆质量不符合约定,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5、租赁期满,合同即终止。双方人员共同对租赁车辆的状况确认完好后,承租人归还租赁车辆,租赁车辆退场费由 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车辆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甲方迟延交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付1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租赁车辆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4)甲方车辆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过 小时但不足一日,扣当日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数累加超过 日,扣 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数累加超过 日,扣 租金。

  (5)甲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车辆应扣、罚租金总额 。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2)租赁期满,乙方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 %,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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