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

时间:2021-06-12 08:46:35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土地出租合同范文汇编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土地出租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地出租合同范文汇编5篇

土地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详细情况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良田统一定价为:每年每亩田400元(稻谷400斤),已当年九月稻谷单斤价乘总数支付(稻谷单斤价1.2元内不做调价)。每年每亩土300元(玉米300斤),已当年玉米单斤价乘总数支付(玉米单斤价1.2元内不做调价),荒坡、荒沟、路、渠等不计承包费。

  四、支付时间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一次支付,不迟于每年九月三十日。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乙方与甲方的承包合同在合同期内有效。乙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能改变土地现壮。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乙方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 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政府性补助由甲方农户享受,但是乙方所经营规模性国家补助由乙方享受。

  8. 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 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申请退耕还林。

  10乙方必须向甲方交复耕费押金( )元,由乙方开户村长出面保管,承包期满后归还。

  11.如有国家政策性变化及土地被国家征用,本合同失效。

  12.本社社员(甲方)因死亡在承包地内选择墓地,不受乙方干预,但所占地面经济作物应做适当赔偿,甲方向乙方协商处理。

  13.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将土地复耕还原,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5、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6、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臵成本价值。

  7、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8、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9、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10、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 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九、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2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区 ,总面积约20xx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xx年至20xx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支持城乡边际的发展经济,甲方决定将自己在:xx位置的非耕地一块,面积将近贰亩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可在这块地上建立轻钢厂房及辅助设施,用于做钢材制品的加工及环保性防腐涂料的生产。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场地条件:

  甲方租给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压实的场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应有适用于货车进出的通道。搭接水电源方便、价格合理。在租用期内归乙方合法经营范围使用,承包期限为:年,从20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二、付款方式:贰亩场地的租金为15000元/1年(人民币:每年壹万伍仟元),签订合同时给付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在租用场地条件符合要求时后,乙方给付甲方两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后期的租金将在两年期限之时分期给付。

  三、甲方给予乙方提供水电的方便,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相关的事宜;乙方负责交纳自已的水电费。

  四、如遇国家征占地时,征地费归甲方所有,这时甲方须退还乙方未到期的剩余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归乙方、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还需继续承包,甲乙双方另立协议,土地租金根据当时情况商定。如果甲方不与乙方另立协议,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归乙方所有,此合同终止。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月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为解决甲方员工上下班问题,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车(下称班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租赁标的:

  (1)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车两辆分别:品牌:车型:车牌号:车辆购置时间,品牌:车型:车牌号:车辆购置时间:

  2、租赁期间:

  (1)租期共计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3)合同到期甲方未提出解除合同并继续支付乙方租金的,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定。

  3、班车路线及时间

  (1)起点华典佳园或蓝领公寓,终点奇瑞汽车工业园。

  (2)甲方租赁乙方车辆作为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班车。甲方为乙方提供固定的行车路线和停车位置。甲方员工不得私自提出变更行车路线及停车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乙方协商解决。

  (3)乙方应保证班车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按时交纳车险等。

  4、租金及支付

  (1)租金以月为单位按月结算,月租金为元,每月时间前支付乙方租金。

  (2)租金包含班车在租赁期的保险费、养路费、保养、维修费、年检等费用。甲方除了定期向乙方支付租金费用外,不再负担任何其他费用。

  5、使用及维护

  (1)甲方确保其司机使用真实、有效的驾驶证,并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班车司机应相对固定,且须保持车辆外观及内饰的干净整洁。

  (2)乙方须保持班车车辆状况良好,车辆证照及税费齐全有效,车内各种设施功能正常。

  (3)甲方应固定司机专人专线驾驶。如发生班车车辆年检、维修保养等更换司机或车辆,须经乙方事先同意。

  (4)班车车辆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班车如果毁损、丢失或其他形式的灭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从甲方通知乙方车辆丢失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

  6、违约责任

  (1)如发生违约情况,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原因发生后10日内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许延期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

  7、争议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8、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土地出租合同 篇5

  村(_______)农包字第_______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地名: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

  界止:______________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交款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

  (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8、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1式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公章):______________租赁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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