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时间:2021-06-19 13:05:46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汽车租赁合同模板10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汽车租赁合同模板10篇

汽车租赁合同 篇1

  经营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年月日时分

  还车:年月日时分

  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颜色超时(分)

  汽车名称及型号起始公里终止公里超公里

  租出归还租出归还租出归还

  证件行驶证牌照(前后)附加费证

  保险卡(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

  使用维修说明书

  车况左前大灯右前大灯左前小灯

  右前小灯左前转向灯右前转向灯

  左反光镜右反光镜左后转向灯

  右后转向灯牌照灯防雾灯

  仪表盘室内反光镜雨刮器

  天线前后保险杠收放机

  座套脚垫点烟器

  烟灰缸发动机工况空调工况

  底盘外观清洁度磁带

  油盖

  引擎盖路码铅封完好底盘完好没有更换部件

  前保险框完好没有撞击修理面罩商标完好

  工具千斤顶一只轮胎扳手灭火器一只

  螺丝刀一把备胎一只呆板手一把

  钥匙一把故障警告牌

  签字承租人 还车人

  出租方经办人 出租方经办人

  注:有、工况好打√,无、工况差打×。

  (租赁经营方)甲方:

  电话: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担保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制定二oo三年十二月

  术 语 解 释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 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 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照号码:

  保证人(签章):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

  合同编号:

  ┌──────────────┬─────────────┬─────────────┬──────────┐

  │承租方 │ │电话 │ │

  ├──────────────┴─────────────┼─────────────┴──────────┤

  │住 址/地 址 │ │

  ├─┬─┬──┬──┬──┬──┬──┬─┬─┬─┬──┬┴─┬─┬──┬──┬─┬──┬──┬─┬─┬──┤

  │证│ │证件│ │ │ │ │ │ │ │ │ │ │ │ │ │ │ │ │ │ │

  │件│ │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称│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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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 │ │电话 │ │

  ├─────────────┴────────────┼──────────────┴───────────┤

  │住 址/地 址 │ │

  ├─────────────┬────────────┼──────────────┬───────────┤

  │保证人 │ │电话 │ │

  ├─────────────┴────────────┼──────────────┴───────────┤

  │住 址/地 址 │ │

  ├─────────────┬────────────┼──────────────┬───────────┤

  │驾驶员 │驾驶证编号 │档案编号 │电话 │

  ├─────────────┴────────────┴──────────────┴───────────┤

  │ │

  ├─────────────────────────────────────────────────────┤

  │ │

  ├─────────────────────────────────────────────────────┤

  │ │

  ├────────┬───────┬─────────┬──────────┬─────────┬─────┤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燃料标号 │租金标准 │保证金 │

  ├────────┴───────┴─────────┴──────────┴─────────┴─────┤

  │ │

  ├─────────────────────────────────────────────────────┤

  │ │

  ├─────────────┬────────────┬──────────────┬───────────┤

  │起租时间 │应还时间 │租期 │限驶里程 │

  ├─────────────┼────────────┼──────────────┼───────────┤

  │ │ │ │ │

  ├───────────┬─┴───────┬────┴───────┬──────┴──┬────────┤

  │超程费 │超时费 │预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

  ├───────────┼─────────┼────────────┼─────────┼────────┤

  │ │ │ │ │ │

  ├─────┬─────┴─────────┴────────────┴─────────┴────────┤

  │合同变更记│ │

  │录 │ │

  ├─────┼───────────────────────────────────────────────┤

  │特别约定 │ │

  ├─────┴───────────────────────────────────────────────┤

  │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时)起生效 │

  ├────────────────┬────────────────────┬───────────────┤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保证方(签章): │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货运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建筑公司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_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交付验车;

  出租方将牌车辆辆,车辆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交付地点:xx,双方共同检验车辆,确认车辆现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签字认可。租赁期满,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标准验收回车辆。

  第二条:租金p押金标准,交纳期限及违约金;

  (1)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押金元。大写:xx.(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p违章p肇事造成车辆损坏停驶等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出租方从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出租方于收回车辆时从承租方交纳的押金中按实际租用的天数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计算)

  (3)承租方租车二个月以上的,每月签订合同时,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过天数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纳违约金。

  (4)承租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还车时,不超过1小时不收费,超出1小时收10元,超出2小时收25元,超出3小时收40元,超出4小时按半天收费,超出6小时按1天收费。(高档车另订超出价格)

  (5)承租方还车后,如有违章罚款需租车本人带驾驶证亲自前来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违法p违章扣分需本人亲自办理)

  (6)承租方交还车辆时,如车辆不清洁,出租方收取元洗车费作清洁车辆使用。另需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所租车辆的还车时间。

  第三条:出租方责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门年检合格及证照齐全的车辆。

  (2)提供的车辆保险需按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3)协助承租方处理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赁期间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第四条:承租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因违法p违记p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检查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与出租方取得联系,出租方认可后才能更换。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故障时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取得联系,修复后方可行驶,否则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p出借p典当p抵押或交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p过桥费p过路费,并负责承担租赁车辆被盗时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本人及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证明p证件及签字。

  (6)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和第三者损失及其它所以责任和损失,(驾驶人不是承租人时驾驶人负连带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车辆维修期间停驶的租金(停驶租金按日租金的90计算及承担修理费总额30的车辆折旧补偿,车辆发生小的损伤时负责赔偿出租方修理费)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p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不得擅自移动车辆和改变现场,待有关部门验定完毕,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动,否则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者,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1) 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 租赁期间内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应即时与出租方联系,必须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3) 如发生车辆被盗遗失,由承租方先行负责全额赔偿给出租方,保险公司赔付的一切款项由承租方获得。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车辆损失的赔偿费及因向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索赔支出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赔偿。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则后果自负。

  第六条:担保条件;

  (1) 担保人对担保承租方所租车辆,租金及其它费用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被盗p灭失p诈骗p交通违章罚款,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坏等一切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承租方的损失。

  (2) 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出租方的损失。

  第八条:补充条款;

  (1) 本合同一式贰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应,双方签字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按有关规定解决。

  (3) 发生纠纷,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财产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p纠纷p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盖章)

  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驾驶证档案号: 现住址: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汽车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将___辆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为___年,自 ____年 ____月____ 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

  拓展

  问:企业签订无偿的车辆租赁协议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10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因此,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提供车辆租赁,应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后进行税款缴纳。

汽车租赁合同 篇6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纳轿车一辆,载人数为______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周一、三、五为规定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______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法定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______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______ 出租方:(签章)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汽车事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基本内容

  1.1甲方将汽车 台出租给乙方使用,该车品牌及型号为 ,牌号为 ,出租时行车里程为 公里,车况 ,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1.2驾驶员由甲方本人担任或由其雇佣,费用由甲方承担。

  1.3甲方保证车辆及驾驶员证照合法齐全。车辆行驶证号为 ,拟任驾驶员驾照证号为 。

  1.4租赁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条 各自责任

  2.1甲方责任

  2.1.1 甲方驾驶员必须听从乙方指挥,按乙方要求出车。

  2.1.2 甲方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证乙方乘坐人员安全。发生交通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概由甲方承担。

  2.1.3车辆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2.1.4甲方负责投保车辆保险及年检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1.5租用期间车辆修理费及违章罚款等由甲方支付。

  2.1.6由于车辆或司机原因影响乙方使用,应按 元/天减少租赁费用,连续3天不能使用或者一个月内累计超过3天不能使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范本《汽车租赁合同样本》。

  2.2乙方责任

  2.1.1租用期间正常用车发生过路(桥)费由乙方承担,但需凭票报销。

  2.1.2及时支付租赁费。

  2.1.3提供饮食方便,费用按乙方职工同等收取。

  第三条 结算方式

  3.1 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 年(或填写天、月)(大写)。

  3.2 结算支付时间为(根据商谈情况填写每月30日,或季度末,或每月初预付当月租赁费等)。

  第四条 其它

  4.1租用期间油料费由 承担。(如果由乙方承担,则应添加“在乙方指定加油站加油,费用由乙方结算”或者“加油费需有乙方工作人员确认”等字样)

  4.2每月行驶里程最高限制为 公里。(根据商谈情况决定是否保留本款。如果油料费由甲方承担,则应限制最高里程,如果油料费由乙方承担,则可不限制最高里程。)

  4.3每天出车时间为 。(根据商谈情况决定是否保留本款。如果商谈时约定了每天最多出车时间,或者约定了晚上不出车,则应填写相应内容。)

  第五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5.1 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租赁期满且租赁费支付完毕时终止。

  第六条 纠纷解决

  如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 (只需填写(一)或者(二))解决:

  (一)向 (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贵阳仲裁委员会”写为“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出租方住所地、承租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货运公司

  承租方:×××××建筑公司施工三队

  合同编号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汽车租赁合同 篇9

  甲方:海航思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实现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公司或个人所属的自驾车辆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内容

  1、乙方自愿将其公司所属的自驾营运车辆共 台,为 车型,委托甲方代为租赁经营。

  2、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甲方的自主经营权。

  3、委托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出租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包括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书》及办理相关的发车、验车、结算、开票等手续。

  二、合作收入分配及计算方式

  1、甲、乙双方按如下方法对前述委托租赁车辆已实际发生租赁业务的日租赁收入进行结算:

  1)、甲方收入:高出乙方每台车当日租赁底价收入的部分;(以租赁结算单为准)

  2)、乙方收入:每台车当日结算底价含税; (以租赁结算单为准)

  2、车辆租赁结算底价,如确需随市调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新价格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甲、乙双方按照每次租赁结束后进行结算。

  4、乙方每次按实际收到底价租金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油票、维修发票及办公发票等。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经营中所产生的营业税、所得税等费用。

  三、车辆交接业务操作流程

  1、乙方委托租赁车辆归甲方车辆预定调度部门进行预定调度管理;

  2、发生租赁业务需求时,由甲方人员与乙方人员进行车辆交接验收,验收包括(证件、保险、车况等),并附检验车辆单据,一式两联,一联给予甲方,一联给予乙方,并凭证备案。

  3、租赁业务结束时,由甲方人员按照交车时的交车单据与乙方人员车辆还车验收。

  四、违章押金业务操作流程

  1、甲方人员按照正常手续收取客户违章押金,45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客户违章记录,如未能收到乙方在45个工作日内提供的违章信息,甲方将在45个工作日后将违章费用退客户。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书面违章信息后,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违章的部分违章押金费用,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客户。

  3、违章费用超出违章押金部分的,甲方给予高出部分的追缴,但不承担因未能追缴高出违章押金部分费用。

  五、车辆事故赔偿、救援业务流程

  1、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车辆本身引发的车辆故障,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故障。由故障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车辆自身故障原因而导致的车辆交通事故,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车辆自身故障原因而导致的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车辆维修和车辆保险理赔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获理赔费用归乙方。

  3、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人为所造成的`车辆故障,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人为所造成的车辆故障维修费用由甲方协助乙方评估和处理,并按乙方车辆维修所提供票据由肇事者给予赔付。

  4、委托租赁经营之车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因人为所产生的车辆交通事故,甲方将根据车辆的损坏情况和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的与乙方沟通,乙方尽快在甲方要求的指定时间内准备好替换车辆及油料费用,并与甲方共同处理车辆事故。因人为所产生的车辆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担所有交通事故处理费用(含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甲方也将协助乙方追述肇事者租赁该车辆当日租赁门市价格50%的车辆事故停驶费用,因肇事者人为所造成车辆事故停驶所有费用归乙方所有。

  5、车辆事故赔偿、救援等费用均不由甲方代收,直接支付给乙方。

  六、甲、乙双方的义务和权利

  1、委托经营期内,甲方对乙方的委托租赁车辆享有优先租赁经营权,有权自主经营并随时调用乙方车辆。

  2、甲方全面负责车辆的租赁、广告、策划、宣传及业务服务等一切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享有乙方车辆的价格和车型的推广权。

  3、甲方严格办理每台乙方委托租赁车辆的租车、验车手续。如发现证件、随车物品等丢失,应严格按照规定向用车人索赔,并将赔付费用交至乙方。

  4、乙方保证拥有全部委托租赁车辆的绝对所有权,并向甲方出具公司授权书以保证对委托租赁车辆有全权经营处臵权。

  5、乙方保证全部委托租赁车辆均权属清晰,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各种可经营证照及规费齐全有效,可随时投入运行。

  6、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时,已为租赁车辆投保如下保险项目:

  (1) 车辆交强险; (2) 第三者责任保险; (3) 汽车损失险; (4) 车上人员责任险; (5) 盗抢险;(6)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7) 玻璃单独破碎险。

  合作期内今后各年的委托租赁车辆的保险,乙方亦须按上述保险项目及时投保,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

  4、乙方须及时对委托租赁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及时处理不能达到待租车标准的车辆,不得影响甲方的租赁经营。乙方车辆交付给甲方时,必须在甲方预约交车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并保持车辆整洁干净。交车时行车证、保险卡等相关车辆营运资格证件需齐备。

  5、车辆交付时无任何交通事故未尽事宜和产权纠纷。 6、车辆必须配备GPS车辆定位系统。

  7、乙方须承担委托租赁车辆的日常维修费用和非甲方责任和承租方责任的故障维修费用。

  8、在不干预甲方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乙方可派驻部分工作人员参与、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意见,并监督委托租赁车辆的安全情况和运营情况。

  七、其他事项

  1、合作期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合作期限自动延期 ,届时双方另行续签委托租赁协议。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5、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保证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达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租赁车辆名称型号及牌号见附近一,车辆状况见附近二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交纳详见附近一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力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车辆时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

  4、 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承租方免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5、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 不承担租赁车辆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7、 国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力及义务

  1、 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等证明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3、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4、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5、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示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它物。

  6、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7、 协助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及车辆证件。

  8、 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驾驶。

  9、 如需续租车辆,需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输续租手续。

  10、 辆牌照及有关证件,如有遗失,应承担补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

  11、 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检验交接单》登记无出入。若出现刮、蹭、划痕等现象或证件不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用其它相应的费用。

  12、 严禁承租车辆用于教练车使用;严禁用租赁车辆参加竞赛;严禁装载易燃、易爆、腐蚀性及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13、 不得使用承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4、严禁利用承租车辆从事客、货营运;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5、押金不得用于冲抵租金。

  16、 承租方还车时需交纳交通违章押金1000元,一个月后查询无交通违章记录退还。

  第五条:车辆保险

  1、 出租方为承租车提供的保险祥见随车保险卡。承租方自愿买其它险种,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2、 车辆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出租方。

  3、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必须送达甲方指定的修理厂定损及维修。

  4、 承租方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事故定损费用,属于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它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总维修费用(以保险公司评估为准)30%的车辆损失加速折旧费;车辆事故、修理期间,租金照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凡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条款内容的行为,均视违约。

  2、 违约金数额为车辆租赁押金。

  3、 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4、 承担方逾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还需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

  第七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人)自愿为承租方租赁车辆提供担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所提供担保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第八条:合同效力及附件

  1、 本合同各自方签字后生效,签字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检验交接单》等作为本合同的织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附件二、《车辆检验交接单》

  附件三、《承租人须知》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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