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6-26 13:20:51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租赁合同范文集锦7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租赁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荐】租赁合同范文集锦7篇

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调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机械出租给乙方,具体情况如下:

  使用工地名称:

  使用工地地址: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20xx年5月10日起,至 年 月 日乙方使用完毕,设备退场至,不足 1 个月的按一个月 计收租金。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月租金人民币 16000.00元/月,租金按月计收(每月按30日计算),满 1 个月即付清该月租金,租金于每月 15 日前支付现金或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 ) 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则有权停机,租金照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超出15天,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机械,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并办理退场手续。

  第四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人名币 / 元整。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机械交回甲方场地后, 甲方2天内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五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所列的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甲方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应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情况。

  2、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丢失零配件和人为损失的,按价赔偿给甲方。

  3、设备租赁期间,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社会因素影响对设备造成损失的,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均不追究责任。

  第七条:进、退场费用方式及费用

  1、进场费用:其中包括:设备吊装费、运输费、卸车费由乙方支付。

  2、退场费用:其中包括:设备吊装费、运输费、卸车费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进场时必须保证机械的完好,满足乙方的使用要求。

  3、乙方在租赁期满机械退场时,必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使用,如有损坏乙方应对损坏的零部件进行维修更换或按价赔偿。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呈请法院判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签订,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至双方将所有费用结清,支付完毕,设备拆除退场至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2

  一、 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认为房屋租赁的权源只能是所有权。而无论是法理分析,还是具体考察国外关于租赁的立法及审判实践,都会得出房屋租赁的权源来自合法占有的结论。房屋租赁的权源问题也恰是长期困扰审判人员的根本问题。也正是这个问题使得许多房屋纠纷案件难以作出合乎逻辑和合乎实际情况的判决。比如按揭房出租,因没有完全取得产权,是否就认为出租行为无效呢?还如大量存在的"二房东"现象,是否"二房东"与他人签订的租赁合同都无效呢?显然,这些出租行为认为无效,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也会导致房屋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这与社会主义立法的目的和法律应适应事物发展规律的原则是相左的。从物权的角度来分析,所有权人出让占有权是很常见的,合法占有权人在所有权人允许的范围内享受收益权,理应恰当,否则光"占有"有何经济价值呢?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出租房屋正是这种情况。物权的另一种形式,即他物权人实际上就是物的实际占有者,同时其又享有所有权人的诸如出租等的许多权利。

  如国有企业的承包经营权,难道说国有企业因为没有对财产的所有权就不能把财产拿来出租吗?显然这是否定的,大量的企业出租商铺,出租厂房,比比皆是,如果都认定为是非法的,那么立法者在自我否定。另外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租赁合同反映的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关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出租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并非以所有权人为限,因为租赁关系体现的是占有的转移:一方让渡其占有获得租金利益,另一方则通过支付租金取得占有以使用收益。单就租赁的法律关系而言,各方均不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直接必然的联系,具有房屋所有权的出租人与通过其他方式合法获得占有权的出租人之间并无不同,只是他们占有权的取得方式不同而已。没有一国的立法和我国当前立法一样将出租人直接表述为所有权人。从理论上讲,合法占有即获得标的物的出租权。至于转租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只是租赁合同的特殊要求,且原出租人并不能被认为就是所有权人。综上所述,把所有权作为房屋租赁的权源是不恰当的,而应以合法占有权作为权源。如此一来,许多棘手的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对权属受到诸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等形式限制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的租赁是否允许。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情形一般是因为权属有争议诉之法院,法院依申请人申请采取了诉讼保全,或者房屋涉及到违法违纪被查封,或者是房屋本身有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被查封。后两种情况被查封,因为关系到房屋本身问题,肯定是不能进行租赁的。但前一种情况在一定条件下,应允许房屋租赁。从理论上说,《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建立在房屋租赁权源来自于所有权的基础之上,所以所有权不清晰当然认为不能租赁。依合法占有权源理论,即使权属有争议,在法院没有最后裁决之前,合法占有人仍应有权出租的。如果一方坚持不能让合法占有方出租,则应提供担保,以保证法院裁决房屋归属合法占有方后,合法占有方的合理租金损失可以收回。如果法院裁决房屋归非合法占有方所有,则房屋在诉讼期间取的租金归还给最终所有者。如果同时存在"二房东"的情况,则依照所有权人与"二房东"的约定分配租金。从审判实际中看,法院查封有权属纠纷的房屋后,在法院的监督和办理一定手续情况下,采劝活查封"手段,使房屋不置于闲置,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样做最终还是有利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也利于充分发挥现有社会财富资源的最大作用。不过需强调的是,这种情况下的租赁一定要办理一定的担保手续,并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3.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案后有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简言之,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应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和确保国家税收之策。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经济的发展和交易日益频繁,一切交易手续应越简便越好,登记制度会制约交易的进行。此论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为不动产有其自身的特征,与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应有权属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作为房屋所有权中占有权及使用权出让,当然也应予以登记备案。还有人认为,现行《合同法》在规范租赁合同内容及出租人义务时,并未出现关于提供出租权证书以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鉴于低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不得与高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相抵触,以及新法吸收旧法的原则,房屋租赁可以不进行登记备案。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脚。《合同法》关于租赁的规定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财产的租赁。但房屋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财产有特别法规来规定,并不违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与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同时调整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时,优先适用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实际上,合同法无对租赁要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并没有否定有要求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价值的抵触问题。所以,笔者认为,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4.审查房屋租赁

  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有人认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应当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项的违约金。此外,还要审查房屋出租是否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是,则在出租人明知情况下,租赁合同无效。

  二、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

  1.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

  2.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装修物在法律上属于添附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对添附物的规定是: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这是对装修物如何处理法律上作出的原则规定。由于我国的《民法通则》对添附物的处理没有直接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又过于笼统,所以在审判实践中难以把握。笔者认为: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形成的装修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对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除的可以对装修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并归出租人承顶;若出租人不同意装修或和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装修的,对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回的,进行评估,其装修物的损失由出租人对承租人作适当的补偿。如果是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基本条款

  1、合同的签订

  合同需经双方盖章正式生效。

  2、合同条款修改

  如果一方要对合同中某些条款做修改,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后,编制合同修改书由双方共同确认。

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议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合法性不给乙方造成纠纷,如因房屋不合法性原因造成的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租赁期限、用途。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该房屋租赁期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无异议可再重新签合同。)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权作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条租金:

  1、该房屋租金为元/月。

  2、租金每月乙方向甲方预付一次。

  第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对于使用过程中老化、破损的设施应及时的修复,维护,使其达到安全状态。乙方在装修时,不能对甲方房屋结构造成任何安全隐患,如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乙方应立即修复和经济赔偿(装修来修去丢)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东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同期限内仍为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货时行违法活动。

  6、不按时向甲方交纳房租。

  第六条1、因国家政策或需要拆除征收、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乙方应该注意防火防盗,接受甲方的监督。如因乙方在租赁该房屋内发生的任何原因引起的火灾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1、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元(元)无违约本合同约定退租时退还。

  2、租期内乙方必须按月向水电部门结清水电费用。

  第九条:本承租房屋的四五楼另行为宾馆,在不影响双方经营前提下,双方可共楼梯出入,以便消防的畅通。

  第十条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4

  张××(以下简称甲方)

  李××(以下简称乙方)

  今为甲方将自有坐落在××地的老宅,经赵××介绍,租与乙方使用,特订立租赁契约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此老宅共有房屋九间,由甲方租与乙方居住,为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言明每月租金人民币××元,分上下半年付清。每年元旦付上半年6个月的房租× ×元,7月1日付下半年6个月房租共× ×元,并由甲方出具收据为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乙方超过约定日期不付清租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所租房屋。乙方如期付清应付房租,甲方也不得在约定租期内以任何理由提出收回所租房屋的要求。

  二、甲方原来放在此屋中的八仙桌壹只、五斗橱壹只、条几壹只,可借给乙方使用,并于租期期满时与房屋同时归还给甲方。乙方应负责保护上列家具、设备以及门窗、墙壁,如有损坏,应视其损坏程度,由乙方赔偿。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所用水费、电费由乙方按月付清,街道内按户征收的公共卫生费也需乙方按月交纳。

  四、老宅庭院中的三棵果树系甲方前人所种,乙方居住期间不得人为毁坏,如有人为损坏,应视其损坏程度,由乙方赔偿。

  五、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必须如期按原状老宅归还甲方。如需延长租赁期,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继续租赁;如甲方不同意,乙方仍须如期交还房屋,不得借任何理由拖延曰期。

  六、此老宅只能由乙方及家人居家使用,不得用来当傲厂房、生产车间等,并不得转租他人居住或做他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所租房屋。

  七、本契约壹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纸,效力相同。

  张××(签名盖章)

  李××(签名盖章)

  赵××(签名盖章)

  公元×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使用乙方的发电机组达成以下协议,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租赁发电机组的数量及型号合同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

  一、上述合同月租费已包含发电机组至使用地点的运输费、负责发电机组往返吊装就位费用、发电机组维护费用、工人的基本工资、加班费、五险一金、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餐饮费、职工福利、劳动保护费、税费、利润、乙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另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发电机组到达使用地点安装完毕后第二天开始计算(以甲方书面确认日期为准),租期暂定为六个月。

  三、发电机组的交接条件:

  1、乙方负责发电机组至使用地点的运输费、负责发电机组往返吊装就位费用。

  2、乙方负责提供运行中机组使用的一切维护费用。

  四、使用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金枫路以西、竹园路以南(苏州合景·领峰园项目会所项目工地)。

  五、租金、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1、 双方协商一致,每满一个月双方结算一次。

  2、租赁期满一个月按照一个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但是未满足月, 租金按日结算。

  3、乙方应在收取甲方每一笔工程款同时,开具同等金额有效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直至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为止。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派遣管理人员到甲方负责发电机组的正常发电,乙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在服务期间的住宿饮食由乙方自行负责。

  2、 租赁期间,若发电机组发生故障时,乙方负责修理及其费用。发电机组一周内出现3次以上非使用方的原因停机现象时,更换发电机组。

  3、 因发电机组本身原因故障停机,时间超过24小时时,乙方应在24小时之内调换一台同型号机组给甲方使用,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发电机组所需的柴油、机油。

  5、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机组租赁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违约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1、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2、 依法向本工程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 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工程停建或乙方发生严重经营困难并导致破产、清算时致使合同没必要履行。

  (3)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出现或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款成立的。

  3、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八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天内开始退场,并在开始退场之日起5日内完成退场,逾期退场的,甲方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留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及设施视为乙方已放弃所有权,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处置。

  5、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内)部分厂房(含办公室)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500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十年,即自20xx年7月11日至20xx年7月11日止。

  三、甲方免费给予乙方一个月装修期,从20xx年8月15日开始计收厂房租金,月租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8元。首月租金在签订本协议时交付,以后每月租金乙方应于当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付。

  四、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茶具(铸铁)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六、乙方应保持厂房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七、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八、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九、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本合同期限届满若乙方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

  身份证号: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安江镇商业东街东旭酒楼旁 门面一间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 自 xx年 4 月 26 日至 xx年 4 月 25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500 元,年 6000 元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 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 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 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七、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司法解决。

  八、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推荐】租赁合同范文集锦7篇】相关文章:

1.【推荐】租赁合同范文集锦5篇

2.【推荐】租赁合同范文集锦九篇

3.【推荐】租赁合同范文集锦6篇

4.【推荐】租赁合同范文集锦9篇

5.【推荐】租赁合同范文集锦8篇

6.【推荐】租赁合同集锦五篇

7.【推荐】租赁合同集锦10篇

8.【推荐】租赁合同集锦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