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钢管租赁合同汇编五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钢管租赁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钢管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承 租 方:出 租 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钢管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租赁物
1、本合同的租赁物为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由甲方向乙方租赁。
程施工需要。(出租钢管需钢管生产厂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钢管已使用年限证明)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 。
2、实际租赁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起至根据甲方实际需要时止。
三、租赁物权属
1、在租赁期限内,钢管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钢管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钢管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物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钢管所有权后要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用钢管受到相应的限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就钢管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钢管重复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为致使甲方丧失钢管使用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地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 工地,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五、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
1、租金计算方式:
2、相关费用:钢管由乙方负责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合同终止后由乙方负责运走,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调人员帮助乙方装运钢管。
3、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
六、租赁物的日常操作及维护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钢管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的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租赁期限内,甲方对钢管行使使用权,排除第三方对钢管使用权的请求。
2、 甲方负责提供放置钢管的场地,提供钢管进场,退场的道路通畅。
3、 甲方应按照安全生产规范使用钢管,尽量避免钢管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
4、 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钢管的进退场运输工作,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钢管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听从甲方材料人员的安排及时退回租赁物品。
2、保证提供的钢管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建筑工程钢管使用的行业规定,质量不存在任何瑕疵。
3、提供钢管使用年限的证明(需出厂单)。
八、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钢管进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送达钢管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日 的违约金,直至实际送达之日。
2、双方确定钢管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钢管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结算截止日为通知日,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此费用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日 计算,直至实际运离场地之日。
3、钢管使用完毕后,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租赁费用的,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钢管质量不合格、超出使用年限或其他归责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员工工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管生产厂家名称,钢管使用年限证明和钢管出厂合格书。
2、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钢管转租或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租赁届满后,甲方通知乙方运离钢管,甲乙双方现场清点钢管数量,作为租赁结算凭证,乙方施行三包,包进出场车费,包损耗,包看管维护。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代理人: 代理人:
时间: 时间:
钢管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南充浩林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米,扣件 套(详《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赁 年。
三、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当日开始计算租金,以后按各批次收货当日计算租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钢管每米每天 元;扣件每米每天 元。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乙双方签字的《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为准,租金按季度结算,税金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在租赁期满乙方退还甲方材料时,达不到甲方交与乙方时的原样、长度、质量,乙方则必须赔偿甲方损失。
六、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七、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
九、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30天内办清结算并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给甲方,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
十、乙方委托材料收货人,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甲方委托材料发货人,甲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年 月日 签订日期:
钢管租赁合同 篇3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接施工的 工程因需要,甲方愿意向乙方出租钢管、扣件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木材厂地块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工程工期:确保达到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
2、周转材料的规格、数量、租用价格
3、材料的进场时间及结算期限
3.1进场时间: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后两天内必须进场。
3.2租用期以材料进场起,至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材料报停日起,自报停日至材料运出现场的天数,乙方不再支付租用费。
4.甲、乙双方的工作及责任
4.1甲方工作及责任
4.1.1甲方委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1.2按乙方需要在接到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后,两天内应组织材料进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材料的进场时间。如不能及时按排材料进场,因此引起的乙方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4.1.3保证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能满足乙方的需要,保证进场材料的良好使用性能。
4.1.4负责材料的进场运输费用,及材料出场的指定堆放点。
4.1.5负责材料进场后在乙方指定地点的.卸车和上码堆放并承担其费用。
4.2乙方工作及责任
4.2.1乙方委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2.2提前二天将材料进场计划电话或口头报至甲方。
4.2.3负责材料退场的运输(限市区范围)。
4.2.4对以签收材料负责保管工作,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在退还材料时按价赔偿。
5.租金结算及付款方法
5.1材料进场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或押金。
5.2每月25日,甲、乙双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的依据,乙方每月支付当月结算款额的30%,付款宽限度为15天。
5.3合同总价:暂定合同总价为:贰拾万人民币。
5.4材料退场后,乙方一周内通知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在材料退场后1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租赁费用。
6、其他约定
6.1租赁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与甲方的材料无关。
6.2在执行本合同时若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之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仲裁。
6.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样效力。
6.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钢管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设备科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特定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钢管、扣件、丝杠等租赁物品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在使用期间不得转借、转租或将租赁物品变卖、抵押,如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和租金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违约物品价值的3倍的违约金。
第二条、 计费标准:租赁费自乙方提货日开始计费,到送回位止。使用不足60天按60天计费。甲乙双方进出库物品,以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的单据为准。
第三条、 租赁物品由乙方自提、送回,运费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物品损坏、清理不洁、有杂物,双方一律不发或不收,扣件出现裂缝、缺柱、少帽、拧不动的,丝杠扣件螺丝未抹油的不发或不收,乙方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维修保养,送回与提货原样。
第五条、 租赁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市场价格赔偿,赔偿款付清时停止收取租赁费,赔偿款未付清继续收取租赁费。
第六条、 租赁费:架管每米每天0.015元,扣件每套每天0.01元,丝杠每支每天0.05元。
第七条、 押金:架管押金每米元,扣件每套元,丝杠每支元。
第八条、 租赁数量:甲乙双方不签订租赁数量,甲方不承担乙方因租赁工具的提货时间和租赁数量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九条、 租赁费每月一结,次月一日为上月结算日,一周内付清,否则向甲方每次赔偿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货物交回,租赁费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第十条、 乙方经理负责人、材料员身份证复印件担保。
第十一条、 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项目经理(负责人):
甲方负责人:材料员(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 日 年月 日
钢管租赁合同 篇5
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南羊建筑公司第20处 承租方(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地址:宜良县安石路边(学成饭店对面)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出租井字吊、钢模、钢管、扣件等租赁物给乙方做工程使用,租赁物的原价格、租金单价详见表一,规格型号、数量、日期详见发料单。
2、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整 ,甲方为乙方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回租赁物后,押金可以抵作租金。
3,在租赁期间,租金按每月收取,乙方应在10天内支付己使用租赁物的租金,若延期支付,每延期一天,按租金总额的2%承担违约金。甲方可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物资。乙方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4、乙方在清点租赁物时,应仔细检查,发现租赁物有质量问题在甲方开发料单前调换,开单签字以后实为验收合格。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致租赁物丢失、被盗、损坏时按表一所列租赁物原价赔偿,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金按每天计算,甲方提供发票。
5、乙方工程完工后,应将租赁物及时归还甲方。甲方根据发料单、收料单及租金单价等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在结算之日后10天内将租金付清。若延期结算付款,每延期一天;每天按未支付租金的2%,支付违约金。为方便承租方:身份证和有效证件均可用复印件。
6、若乙方故意拖延时间,和租赁到期后:不归还租赁物,不与甲方进行结算
甲方有权向法院起诉,租金计算到起诉之日,未归还的租赁物按原价赔偿。 7、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和分租、抵押绐笫三人。
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次租赁时限为
10、若在租赁期间,甲方需收回所租物资,则负责乙方所发生的,运输,下车费
用,退还押金及所支付租金的一半。 表一 租赁物原价格、每天租金单价表
备注:,发钢管时,请承租方仔细清点长度是否标准后签字。。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附件(发料单各一份)。
出租方 (甲方) : 经办人: (盖章签字)
承租方(乙方):承租人:(盖章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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