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租赁合同

时间:2021-07-11 13:46:05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饭店租赁合同范文8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饭店租赁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饭店租赁合同范文8篇

饭店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洪湖市********公司(简称甲方)

  地址:

  承租方: (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点:洪湖市城关

  为了促进****饭店的发展,将该饭店升级为洪湖市一流宾馆,甲乙双方就****饭店的租赁事项,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经民主决策通过)。

  第一条 ****饭店坐落于洪湖市 号,本合同租赁标的物范围为****饭店主体楼、停车场和门面。

  第二条 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前十年为壹拾贰万元/年;后五年为壹拾叁点贰 万元/年。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签字当日,乙方支付 两年的租金,计人民币贰拾肆万元;从第三年度起,每年8月21日前支付甲方本年度租金。XX年甲方不收取乙方租金。

  第五条 乙方租赁饭店后,承租期间的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工商管理费,税款等与租赁标的有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但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好各项服务,协作乙方抵制乱收费。与甲方村民有关的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协助落实本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条件。

  第六条 乙方租赁****饭店后,只能将全部租赁标的用于旅店业,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可以给租赁标的物重新命名。

  第八条 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各项法律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另行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 承租期间租赁标的物的维修、管理由乙方负责,费用、风险也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壹年内完成对租赁标的物的大型装修,将饭店改建成洪湖市一流宾馆。

  有关主楼、停车场、锅炉房等等施工方案、平面图效果图,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承诺完全按设计改建。

  装修增添完成后,乙方应进行日常维护,保持各项设施的可使用性,禁止人为损坏。

  租赁期满或因非双方的原因及因乙方的违约解除本合同后,对装修、改善添置物的处理是,除 可由乙方处理外,其他一律留下所有权转移甲方,甲方对乙方也不予任何补偿。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乙方投资在租赁物中的各项设施、装修、设备的折旧使用年限为15年,同时约定实行每年6.67%的等额折旧率,即投资的价值每年减少率。

  对租赁期间其他时间乙方的添置物的折旧年限与剩余的租赁时间等同。

  本条的约定仅在甲方违约时作为计算乙方损失即剩余投资价值时适用。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转租。

  第十二条 甲方承诺在乙方承租后,对锅炉房、洗涤房、职工餐厅的房屋封顶,墙外、墙内、地面抹平的土建工程部分负责施工,500平方米工程部分的费用自己承担,超出500平方米部分的工程款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若承建乙方装修工程的施工事项,双方另订合同,不属本合同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乙方租赁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工伤事故、意外损失等人为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过错造成租赁标的物损坏、灭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及装修改善添置物用于担保抵押。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的;

  2、乙方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3、乙方转租的;

  4、乙方拖欠租金达三个月的;

  5、乙方拖欠职工工资达二个月的;

  6、乙方拖欠税费达二个月的;

  7、乙方已连续二个月没有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

  8、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

  9、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涉嫌犯罪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标的物达三个月以上的;

  2、甲方有针对乙方的故意侵权行为的;

  第十七条 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租赁标的物的时间是 年

  月 日。

  乙方返还租赁物时应做到相关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因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依法解除合同后的乙方的违约责任是,给付甲方贰拾万元违约金;乙方对其投资的剩余价值的所有权丧失,对装修及增添物,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乙方拖欠租金的另按日3‰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约定的,另按日500元赔偿甲方损失;违反第二款约定的,承担修缮责任。

  甲方被乙方依法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赔付乙方贰拾万元违约金;除此之外,还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赔偿乙方投资剩余价值的损失。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商定。对本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为据,否则为越权无效行为。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洪湖市********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地址为****饭店)

  二0xx年五月十四日

饭店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简称甲方): 。

  承租人(简称乙方): 。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用于经营饭店及其他商业,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租赁的房屋及用地坐落于安新县 镇 村,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东长 米,西长 米,南长 米,北长 米,总面积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年期为 年,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在同等价格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房屋及用地的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元)。 年 月 日支付当年租金,此后每期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甲方将自建的房屋及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商业活动。

  第五条 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用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甲方保证租赁场地的边界与其他单位、个人不发生争议,如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第七条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及土地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一)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甲方应负责维修。甲方拒不维修,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甲方怠于维修,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可以对房屋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乙方自行拆除或者双方协商作价归甲方。

  第九条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返还该房屋。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乙方可以将租赁的房屋及土地转租。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其房屋及土地出卖、转让,不得影响乙方承租权。

  第十二条 对乙方依法使用的租赁房屋及土地,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甲方不得收回。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合同项下房屋及土地无法使用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收取的租赁费按实际剩余时限予以退还。

  第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房屋及土地年租赁金3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六条 因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租赁过程中保证房屋安全,注意用水、用电、防火,如因乙方过失发生火灾等事故,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饭店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公司法人代表:

  承租人:

  法人代表:

  为了进一步搞活企业经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双方商定,出租方将X X×饭店租给承租人经营,租赁期间的有关事宜商定如下:

  一、企业性质和租赁形式

  饭店系全民企业,地址: 。企业实行租赁后,不改变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和原有隶属关系,企业原职工身份不变。实行全民所有,合伙租赁经营,即承租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负盈亏。

  二、财产和资金

  出租方将饭店的固定资产 件、房屋 平方米、总价值 元、流动资金

  (包括银行存款、库存额、库存原材料和家具用具等) 元,提供给承租人有偿使用。承租人要维护企业财产设备的完整,如有丢失、损坏,要照价赔偿。合同终止时,企业的固定资产、家具用具按出租时盘点清算,流动资金要按出租时的数额归还出租方口承租人翻修房屋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凡属业务需要整修门面及内部,其修缮费由承租人自理。凡属房屋结构出现险情,经双方协商解决。

  三、租金

  双方商定:①年租金为 元,其中折旧费 元,流动资金占用费 元,地区级差收 元;②服务费 元:③承租人按每人每月 元计算向出租方缴纳医疗统筹金。以上租金和服务费、医疗统筹金,承租人按月平均缴纳,于次月10日前上缴公司。

  四、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承租人要继续执行有关的行业规定。承租人的法人代表对租赁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行政管理全面负责。

  (一)承租人有权自主延长营业时间,增加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有权按照经营品种、质量和技术等级,参照有关部门的毛利率自定价格。

  (二)承租人对企业的原有财产有使用权,对在租赁期内自己增添的财产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承租人有权确定用工形式,招收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合同工、临时工、计时工,不受招工指标和地区的限制。终止租赁合同后,租赁期间的录用合同即行解除。

  (四)承租人有权本着按劳分配的原则确定适合饮食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办法。租赁期内原有职工保留工资级别,享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晋级的权利,终止租赁合同后,享受其应有的工资待遇。

  (五)承租人对企业租赁前的债务不负偿还责任。

  (六)租赁企业的税后利润由承租人自行支配,但要兼顾企业的生产发展、职工福利和承租人所得,不能分光吃净。承租人个人所得须照章纳税。

  (七)对违纪的正式职工有除名权(除名条件另订细则),原企业职工自己要求调出的。按技术等级需要向公司缴两千至1万元的培训费。

  (八)承租人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改造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出租方的监督指导,不得违法经营;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不准转让、改业、饭馆的房屋只供生产经营使用,不得改作他用。

  (九)遵守职业道德,文明经商,不断提高服务质最,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维护消费者利益。

  (十)租赁企业的法人代表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处理要经职工群众讨论。管理上要做到四公开:制度公开、奖惩公开、分配公开、账目公开,定期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职工劳动权利,努力提高劳动效率,逐步改善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十一)租赁企业的流动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用作分配,也不得改作他用。

  (十二)承租人的收入要随企业经济效蓑的增减而增减,若企业出现亏损,承租人要以自己的私有财产进行抵补。

  (十三)承租人要对企业的全部部赁财产实行社会保险,职工实行人身保险。

  (十四)必须按期向出租方缴纳出租费,服务费、按规定提取的退休统筹资金、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职工医疗统筹金。

  (十五)租赁期间,企业的电活费、水电费、清洁费、绿化费、排污费等社会费用由承租人自负,要保证按期缴纳,不拖不欠。

  (十六)建立健全账目,并按规定向出租方报送报表。

  (十七)承租人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工作,发生火灾、失窃、工伤事故,由承租人负全部责任。

  (十八)租赁期间,承租人的法人代表除享受平均奖金外,每月发 元职务津贴,并且每月从企业税后利润中提取职工当月每人平均奖金额的50%,加发给承租人作为奖金。由于经营不善造成企业亏损或发生重大事故,不得领取职务津贴和加发的奖金,并且承租人要以自己的私有财产进行抵补。

  (十九)承租人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支持职工参加社会活动。

  五、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出租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对租赁企业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服务,按租赁合同收取各项费用。

  (一)负责对承租人传达供应政策、物价政策及有关规定。

  (--)负责承租人计划货源的分配,计划货源随国家计划的增减而增减。

  (三)负责租赁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和医疗费统筹,以及在职正式职工医疗费个人负担 元以上部分的统筹。

  (四)负责对承租人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检查。

  (五)负责对承租人计量工作的指导检查。

  (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提高承租人政策和业务技术水平提供服务。

  (七)为承租人建立健全账目、财产检查提供服务。

  (八)对承租人实行民主管理,对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民族政策给予指导、检查、监督、服务。

  六、有关事项的罚约

  (一)承租人若不按期缴纳租金、服务费、退休统筹金、医疗统筹金等,出租方按每过期一天收取应收金额1%的罚金。以此类推,累计计算。

  (二)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若出现计划外生育、大月份引产(怀孕7个月以上),

  扣罚全体职工提成工资的l0%。

  (三)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出现重大工伤事故,要接受国家劳动人事部门的罚款。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租赁期间,租赁双方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须按照国家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各自的经济责任。

  (一)由于国家政策、法规和客观环境发生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确需变更合同的,经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订合同或作出补充规定并送有关部门备案。修订后的合同或补充规定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租方、承租方均可经仲裁机关按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违反经济合同方的责任。

  1.承租人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支付租赁费。

  2.承租人不执行合同规定,损害了出租方的利益。

  3.出租方违背合同规定,严重干扰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

  4.由于上述第一项原因,租赁双方经商量没有获得满意的解决办法,任何一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由上述1、2、3条原因造成的解除合同,违约方要向守约方赔偿3个月租金额的损失。

  (三)租赁期满,由出租方、承租人和财政部门代表对租赁企业资产检查无疑之后,解除租赁关系(承租人要对家具用具洗刷干净,安放整齐,方可清点交接)。延长租赁期须重新签订合同。

  八、附件

  (一)固定资产、家具用具财产清单

  (二)除名违纪正式职工细则(待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暂定3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日止。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饭店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一、甲方将坐落于静海县地纬路中段6号乃政乐器东侧土地约180m2出租给乙方,乙方装修,乙方不得对房屋主体进行改造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要求赔偿。返还时所有装修归甲方所有(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

  二、乙方所承担的房屋用于各种商业经营不得经营洗车行,乙方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违法活动,在合同租赁期间准许乙方转租,乙方转租时必须通知甲方。

  三、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按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不对乙方所有物品进行保管随时清除,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四、按套计算租金,每年每套租金为 元人民币,按年支付租金,以后每年付款日期为 月 日。乙方如拖欠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要求赔偿。

  五、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煤气、通信等由乙方承担)电损水损按数均摊。

  六、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提前收回房屋,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房屋租赁期间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发生火灾等对房屋有损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要求赔偿。

  七、如遇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房屋租金据实结算,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缴纳租赁押金 元整。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诉讼,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饭店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定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自有的约三百平方米二层楼房出租给乙方作为饭店经营场所。

  二、 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每年为 万元整。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交,以收条为凭。

  三、 租赁期间,乙方如装修、增项、改造需甲方同意方可进行,费用自理。期满后一切不可移动的设施归甲方所有,其中包括餐桌,餐具等设备。

  四、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安装供暖设备并负责供暖。取暖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合同期间,乙方对房屋有使用权,并负责维护、保养,房屋结构不能改变,如遇跑水、门窗损坏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 本合同有效期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签订新合同。

  七、 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完全负责并遵守楼纪楼规,不得影响邻里休息或在本租房内进行从事违法违纪或危害社会公德之事。

  八、 租金必须在每年的1月15日之前交齐,如未及时交纳租金及时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 租赁期间乙方对房屋有使用权,不准转租转让,如遇房屋出售,乙方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

  十、 租赁期间如甲方自供暖期间温度未达到国家规定18度乙方有权不交取暖费,如入网取暖情况与甲方无关。

  十一、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饭店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 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与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日照市菏泽路小孙家村 排 号。

  2.出租房屋无质量问题,面积共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饭店经营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年租金为(大写人民币:元)。

  2.甲方收取乙方押金元),用于支付乙方承租期间所欠的各种费税及其他损失赔偿和罚款等。合同终止时甲方验收无异议,甲方退还押金全部或剩余部分。押金不计利息不抵租金。如押金不足以支付乙方承租期间所欠税费时,由乙方另行支付。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先交租金后使用房屋。本合同签字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上半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下半年租金于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或收到条。

  4.乙方如逾期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营,同时合同解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1.乙方应按时缴纳自行负担的费用(如产生的水、电、气、取暖、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物业费,商业经营及其他一切行业管理等税费项目,由乙方自行按时申报登记独立承担缴纳)。

  2. 租赁期满乙方须足额结清各种自行承担的费用,否则,乙方承担滞纳罚赔责任。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可对甲方的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或增设他物,但不能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要保证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战争)对房屋造成损失,与甲方无关,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3. 乙方装修部分在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准随意破坏或拆除,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乙方承租期间,任何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处理。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不得私自转租,如乙方转租,此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转租他人的,要征得甲方签字同意,如甲方同意转租,本合同终止,甲方不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甲方与转租人另行签订合同,租金另算。

  2房屋租赁期间,如乙方擅自改变经营用途或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调换使用、对外担保,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和损害公共利益及租期未满乙方擅自终止租赁,甲方不退还未到期租金。

  3.租赁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如果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需在租赁期满前书面通知甲方。.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合法,无任何经济纠纷。

  第八条、合同解除

  1.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战争),造成房屋无法修复,本合同终止,甲方不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2.市政规划、村镇统一规划、旧城改造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租赁房屋拆迁,本合同终止,甲方不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在接到拆迁期限通知后,乙方必须在拆迁期限前无条件、无偿自行将所租赁房屋内的设施搬走,乙方逾期不迁出,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视为弃物,由甲方处理。

  3.租赁房屋发生的拆迁补偿(包括胡同的装修赔偿)等相关事宜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饭店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住址: 电 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住址: 电 话: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承租座落于前郭县工商行对过松江大街988号一至二楼(面积为696.7平方米)和自建的后厨房及院落(面积约150平方米)的饭店分别出租给乙方。

  二、房屋装修及设备现况双方已确认。

  三、租赁用途为餐饮业。

  四、租赁期限,自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xx年11月14日止。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租金为一至二楼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后厨房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即合计为年租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一次性付清,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每满一年的前一个月,一次性交付下年度租金。

  六、乙方在使用期内必须保持房屋主体完好(负责维修、保护)在经营中需要改变原状况,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动。

  七、乙方如对租赁饭店转租或互换使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房屋维修及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任何所发生的费用。

  九、租赁期满,此合同自行终止,房屋一切装修不得拆除,无偿留交甲方。如乙方需要继续租用可优先,但必须在20xx年9月15日前同甲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或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饭店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一间门面整体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西区黛眉地质广场西北角饭店一间出租给乙方,面积约60平方米,该饭店所有相关设施经双方协商以餐桌、板凳、气罐、气灶、厨房设备、余货等等。

  第二条:房屋租期每年 ,租期从20xx年3月12日至20xx年3月12日,租期为24个月,共计甲方享有优先收回权,如乙方继续经营,双方协定该房屋租金至20xx年3月12日不变,但租金一次性付清(注必须在20xx年3月份前交清),以后一切事宜,乙方、房东双方共同协商。

  第三条:该饭店出租前的债权、权务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该合同签订之日起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期内有权出租,但无权转让该房产,屋内动产可随意支配。

  第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将出租价款交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出租总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出租总价款每百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陈上述违约责任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担任诉讼。

  第五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两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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