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合同

时间:2021-07-13 18:46:2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汽车租赁合同合集6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汽车租赁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汽车租赁合同合集6篇

汽车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北京市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将_____牌车____辆,车牌号码,车辆状况(见附表)从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年___个月____天____时。

  1.2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金标准及担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全额付清。

  2.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___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3乙方租车在___个月(不含___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的___%作为违约金。

  2.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___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3.2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3.3甲方负责车辆的___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___区域内___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5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 乙方权力义务

  4.1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合同范本《北京市租赁合同》。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4.3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4.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____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7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___ %的违约金,逾期___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

  5.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7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8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保密约定

  6.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____年。

  6.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7.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____元。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补充条款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

  9.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9.4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附表 :车辆状况登记表

  外 观:

  发动机:

  内 饰:

  操 控:

  其 它:

  编辑

汽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将___辆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为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3、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六、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3、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七、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重庆易和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承运内容

  1-1已方负责承运甲方业务‘天友乳业低温奶所有产品 ,装运.卸载配 送。

  1-2 乙方同意按本协议条款和条件使用车辆提供运输服务,在协议期限

  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的时间,为甲方安排车辆和工作配送人员。 1-3乙方同意甲方运输于业务相关的物品。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协议期限为12个月,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

  第三章 运输方式:

  3-1 乙方自备汽车运输车辆.车牌号 车况良好,能保证承包期间的正常运输,符合产品运输要求,向甲方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份证.驾驶执照复印件。

  3-2计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承包天友乳业有限公司配送业务的运输线路

  1线 家乐福前锋店、好又多(府河店、新鸿店)、沃尔玛SM店、伊藤建设店、人人乐前锋店共六家包干运费6500元。

  2线 家乐福(羊西店、新光华店)、伊藤双楠店、人人乐(优品道店、新光华店、双楠店)共六家包干运费6500元。

  3线 李刚送奶到点(170公里内)包干运费6500元。

  以上线路为包干计算,甲方不在付其它任何费用。

  结款方式:乙方每月20号前应将上月结算运费的资料交给甲方审核,以便甲方按照商定时间支付运费。

  第四章 乙方承诺及责任

  4-1乙方承诺以上线路不落单,不遗留货物.

  4-2.乙方负责取得.保持地方.国家要求甲方的所有与运输有关所需的许可,并承担相关费用.

  4-3乙方保证确实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合法权以及相关的手续.

  4-3.1乙方同意将提供搬运和运输产品所需的设备和训练有素的人员,并保质保量,按时将货品发送至指定点。乙方将严禁使用曾用于运输有害废弃物或有毒产品的货车,并保正在运输配送过程中不发生交叉感染。

  4-3.2乙方在其运作中将雇佣合格的.训练有素的.经验丰富并具有合法身份的雇员,统一按照甲方要求着装并佩戴工牌,对客户服务第一的态度至上,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4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的要求安排车辆,按时将指定车型的车辆行驶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保证在约定的实时间内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乙方应承担上述期间除不可抗拒力原因以外而造成的产品短少。损坏.受污染及由此

  引起甲方的损失。

  本条所称甲方损失实际是指甲方业务货值损失和其它人力.物力损失.声誉损失,并不包括由此引起的配送利润。‘不可抗拒的原因’:是指战争.自燃灾害.道路塌方.国家交通管制等非乙方主因素。

  4-5乙方应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以保证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并保证车辆具备甲方所托产品需要的冷藏保鲜产品(制冷温度必须控制在6C度以下,最佳温度为4C度).

  乙方保证车辆卫生,甲方对不符合表准的车辆有权要求调换车辆或要求乙方作出整改直到符合甲方要求。

  4-6 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违反交通法规而受到罚款.扣证.扣车处罚或交通肇事的,由乙方承担。

  五 双方义务和责任权利:

  1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进行工厂的各项要求进行宣传.并监督执行 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处罚权(包括对乙方出现的货赔和各种罚款。

  3甲方按照商定时间支付乙方应收运费。

  乙方:

  1乙方应每条线路向甲方交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

  2 乙方必须配备良好的车辆配质保证完成当天的配送任务,不丢货,不丢单.不丢站,保质保量按时送货到指定客户。

  3 乙方应提供符合配送产品要求的车辆附加设备(制冷机组)如因乙

  方原因超成的货赔罚款慨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

  4在承包运输配送中发生各种违章行为的罚款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承包运输配送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所制定的配送流程,以及天友乳业有限公司针对物流企业要求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因已方原因超成的天友乳业有限公司对甲方的处罚,乙方无条件的全部承担。

  7 乙方若出现车辆故障,需要停运。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不及时通知,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已方承担。

  8乙方在配送天友乳业有限公司指定线路产品时,不得混装其它产品,一经发现以天友乳业对我公司罚款金额为准,对乙方进行处罚.

  六 其它未尽事谊,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负责人盖章 乙方负责人盖章

汽车租赁合同 篇4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 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 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 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 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 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汽车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出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

  甲方: (承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合同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人民币 元,车辆租赁抵押金人民币 元,每月 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合同期限为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车型为 ,车牌号为 号的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合同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合同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4. 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甲方不承担本合同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承担合同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车辆合同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为 公里或车辆已行驶 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合同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合同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的违约金。

  (四)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合同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二)合同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车辆交接单》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 [品牌、车型]型,色,生产年份,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元(含投保下列保险的费用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 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办理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 免费提供或负责每行驶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指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年检并承担所有年检费用)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或保修,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全年每天24小时租赁车辆抛锚救助和抢修的责任及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机油烧干、水箱漏水等类似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将不提供免费服务。

  3. 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除前述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车辆在修理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车,出租方将按元/天的标准提供。若是由于非人为因素或承租方无责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级别的替代用车。

  5. 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 出租方按双方约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 为方便承租方用车,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偿上门服务,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

  8. 出租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 交车验车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要求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市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 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3.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

  4. 租赁期内按时参加每行驶公里的保养和每年年检(年检时间以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承担因延迟参加年检或保养而引起的一切罚金和法律责任。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1000公里需支付元额外费用。

  5. 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证件,由出租方负责补办,承租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 6.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7. 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证件(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过度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等损耗件的磨损),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8.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还回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9. 车辆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外籍人士因国际驾照转国内驾照除外),否则出租方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0.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11.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如有) 1. 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2) 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3)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 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

  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 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 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 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1. 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赔付车辆购车发票价格的80%)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额12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 .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 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计算基准为该次事故车辆维修费总额扣除该次事故更换的配件费用后的余额的10%)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如施救费、车损评估费、停车费、医药费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 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 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 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 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 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 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 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

  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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