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2-27 16:57:28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租赁合同锦集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租赁合同锦集10篇

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出 租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人: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商定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租赁材料品种、规格、数量、租金:

  承租方应提前 天将承租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交货时间等)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出租方, 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计划后按要求的时间将周转料送到承租方工地指定地点。

  交付、归还方式为出租方到承租方 工程工地使用现场交接,实际承租数量以承租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出租方授权经办人为、承租方授权经办人为。全部装卸、运输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具体费用分担根据实情情况约定)

  第二条 周转料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出租方所出租周转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检报告,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和施工要求,如因质量问题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全部承担。

  出租时,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材料完好、配套,出租的周转料质量必须具备直接施工条件,并由承租方指派专人对周转料进行现场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承租方有权拒收。使用过程中承租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出租方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与书面回复并按照承租方要求 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出租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第三条 租赁期限从出租方、承租方授权经办人在发货单上签字当日起算,至承租方授权经办人书面通知出租方授权经办人归还交接之日止;如出租方授权人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在书面通知上签字,则归还交接之日以承租方用中国邮政EMS形式向出租方住所地发出书面通知之日为准,预先估计租期大约为个月。周转材料分批交付的,分批计算,月底汇总结算,租金按月足额计付。

  下月10日以内出租方、承租方授权经办人确认结算单并支付上月租金,租金必须转账进入出租方银行账户。(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材料的维修保养,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周转材料运离工程项目现场、不得随意切割打孔。出租方有权随时检查材料使用和完好情况,承租方应提供方便。

  第五条 本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正常使用后的完好状态下将租赁材料同规格、足数量归还出租方,出现短少、弯曲、断裂、破损、穿孔等损失情形,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维修、赔偿费用标准按下表确定:

  第六条 出租方授权经办人、承租方授权经办人直接在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出租方授权经办人、承租方授权经办人”处签字是本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依法向 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管辖机构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决定)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当事人各执 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租人:(公章)承租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租赁合同 篇2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

  就租赁 农家乐经营场地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农家乐经营场地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农家乐经营场地系本人所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概况:。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座落地址: 。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用途:。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间数:。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使用面积:(平方米)。

  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农家乐经营场地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年,甲方自年 月日起将出租农家乐经营场地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按年度支付; 租金每年 元(大写: 元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年的租金;以后按签订合同日期的下年月末前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

  2、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转账)。

  第四条 相关费用

  1、农家乐经营场地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乙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农家乐经营场地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农家乐经营场地外墙、屋顶、及农家乐经营场地的附属配套设施(农家乐经营场地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第五条 农家乐经营场地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旧甲方的权利和承担旧甲方的义务,旧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农家乐经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与甲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

  3、租赁期间,甲方欲对农家乐经营场地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

  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

  第六条 农家乐经营场地修缮

  1、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农家乐经营场地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只保证农家乐经营场地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农家乐经营场地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乙方有权自行修缮,费用甲方承担。

  3、租赁期间,如农家乐经营场地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经营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七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农家乐经营场地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农家乐经营场地权属、农家乐经营场地维修次数、

  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甲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农家乐经营场地。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农家乐经营场地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元,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不作任何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后方可解除合同。

  3、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农家乐经营场地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农家乐经营场地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农家乐经营场地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能施工。

  4、乙方在农家乐经营场地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甲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农家乐经营场

  地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甲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6、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 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农家乐经营场地发生漏水、倒塌,或农家乐经营场地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则由甲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乙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农家乐经营场地所在地法院诉讼。

租赁合同 篇3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受甲方委托,提供各项服务事宜如下:

  一、租赁设备: 乙方为甲方提供音响租赁服务,此次活动为 天(不含设备安装时间)周期,乙方提供调音人员,并服从甲方指挥,积极配合甲方主持人。设备晚间放在甲方提供的房间内。电源、场地等请甲方准备。

  (乙方所列设备清单为合同的有效附件)。

  二、租用时间:自 20xx 年 月 日 至20xx 年 月 日 止。

  三、租用地点: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于 20xx 年 月 日 时,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乙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投入使用。在甲方使用设备过程中,乙方同时增派技术人员(调音员)进行现场调音。

  四、设备租金及预付款

  1:设备租赁费已包含人员服务费。

  2:此次租赁设备费用为: 元。(含税,是?否?)运输费用为: 元。 3: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以现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设备租赁总款的20%作为订金, 约为 元。乙方到达现场安装音响设备并调试完毕后甲方向乙方交付设备租赁总款的50%, 约为 元,使用完毕当日或次日交付其余款项即为: 元。 (具体付款方式或付款比例可以协商)

  五、责任、违约条款:

  1、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如甲方退订,乙方扣留预付款,作为甲方违约金。若甲方交付 定金后,乙方不能提供相关器械,甲方有权要求返还2倍定金。

  2、如遇甲方人为原因使活动不能举行或中途中断,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3、如演出进程中因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活动不能进行的, 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有足够声压级的专业音响设备,保证活动过程中音色优美顺畅,在活动 过程中,音响出现断音(指话筒)现象应不超过三次/天(次数不累计),特别说明:话筒使用条件一定要在距话筒接收机25米范围以内,如果有人阻挡在话筒与接收机之间,产生频率阻隔致使话筒断音,或因无线电频率干扰产生的噪声,乙方无责。否则甲方有权扣留总金额的的20%款项。

  5、若为多天活动,设备需放置在活动地点,甲、乙方协商设备的保管,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此条款不适用于一天的租赁活动)

  6、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拟书面协议或依有关法规办理。如发生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将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有关机构解决。此书面协议可作为参考依据。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7、对于此次活动的配音师有何评定:优( )良( )中( )差( )

  8、对于此次活动的音响设备有何评价:优( )良( )中( )差( ) 特别说明:

  1:有线话筒、无线话筒(包括手持式、头戴式、领夹式),甲方在使用期间需轻拿轻放,爱护使用,不得用力拍打话筒音头或大力对话筒喊叫,不得拉扯头戴或领夹话筒与发射机之间的连线,使用过程中如甲方人员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利停止该设备的使用。

  2:因甲方人员的上述行为造成话筒损坏,(话筒受损是指:话筒摔落在地的,使话筒外观和内部受损的,饮料饭菜弄脏的情况出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责人照市价赔偿器材。

  3: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甲方务必爱护设备,(话筒支架、舞台监听音箱等),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

  承租方:

  租赁方:

租赁合同 篇4

  1、租赁物所有权变动

  (1)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这里所有权变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赠与等。

  (2) 承租人没有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承租人已明确表示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则不发生所有权与租赁权的冲突问题。租赁物所有权变动后,新的所有人取代原有所有人地位而成为新的承租人。原出租人因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而退出出租人地位。承租人应依照原租赁合同向新的所有人履行义务。

  2、 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

  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指一物之上抵押权与租赁权同时存在,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哪个权利效力优先的问题。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有两种情形:

  (1) 租赁权发生在先,抵押权发生在后。对此情况《担保法》第48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面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担保法解释》第65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继续有效。”

  (2) 抵押权发生在先,租赁权发生在后。《担保法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3、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相冲突的处理原则

  《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按份共有人将出租的共同财产中的自有份额转让时,即发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冲突。一般地讲,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效力,而租赁关系是债权关系,依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物权应优先对待。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虽然有债权物权化的特征,但其毕竟是债权关系,仍然不能等同于物权的效力。另外,让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有利于对房屋的管理、修缮、使用。

  4、 房屋租赁中的登记备案问题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申请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当事人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取得《房屋租赁证》是租赁合同法、有效的前提条件。登记备案是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身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补办手续,而不应因此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合同 篇5

  租赁合同里应当载明如下内容:

  1、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 合同应写明住房的详细信息,比如地址、面积、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清单,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

  3、写明住房用途。 写明是用于承租人自住、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商用还是家庭居住等。

  4、租赁期限。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此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租赁。

  5、房租及支付方式。 合同中明确载明租金,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按年付、半年付、季付或者月付,一般按月或按季付的比较常见。

  6、住房修缮责任约定。 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修缮住房的责任一般由出租人承担,但若因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应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7、住房状况变更。 承租人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房屋。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 承租人能否转租需要事先与出租人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若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防止群租的发生)

  9、违约责任。 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如: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另外,还可以约定,因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应由承租人赔偿。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双方可以事先约定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情况,如租金变更、租赁期限变更或者终止等。此处还需注意,如果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限内可能被征收(拆迁),那么应明确这种情形属于合同终止的事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征收利益归出租人所有。

  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等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街 号物业作为××用途使用(以下简称“物业”),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

  第二条 租用的期限为 年,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要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第三条:物业租金

  1、该商铺的月租金总额:第一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____拾 元正( ¥ 元/月);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___ 佰 拾 元正( ¥ 元/月),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___ 佰 拾 元正( ¥ 元/月)。

  2、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3、交付方式:一次性支付租金,即 年 月 日前支付租金人民币:万元整(¥ 元) ,每年提前30天支付次年租金。

  第四条:铺面以及其他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支付所有产生的房屋租赁税以及其他所产生的各项经营费用。

  2、每月由乙方负责缴纳当月的水电费,以相关部门出具发票、收据上记载的金额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在租赁期间,在合理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若无故终止合同需赔偿乙方装修费、损失费及一切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解除或终止该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6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标准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上海市区 路弄号 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将出租的房屋房型为 室 厅 卫。

  1-3,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为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此租金物业费发票税金),租金以方式支付。此租金年不变,不递增。

  4-2,双方议定首期付 个月租金,押 个月押金,以后按每 个月结算一次,提前天支付下次房租,押金不变,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必须开具 予乙方。

  五,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及宽带费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5-2,乙方应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与甲方。

  六,甲方的义务

  6-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6-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6-3,甲方应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

  6-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6-5,在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配备租赁房屋内的装修,灯具,厨房设备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义务

  7-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作任何违法之行为。

  7-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7-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者过错是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7-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在室内做违反国家法律之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押金租金不退。

  7-5,如果乙方拖欠房租超过 个月以上的,或故意不接听电甲方电话的,甲方有权通过警方,中介方协助进入室内,收回房屋。

  7-6,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正确使用家电设施,安全使用电,煤气,且有义务注意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

  八,甲方提供的设备如下(或另附清单说明):

  1,电话 部 2,淋浴器 台 3,柜式空调 台 挂式空调 台

  4,彩电 台 5,冰箱 台 6,洗衣机 台 7,微波炉 台

  8,沙发组,9,床 张 10,衣柜 组 11,书桌 张

  其他家具,家电 :

  水,电,煤气表现当前数字:水表读数电表度数煤气表读数

  九,押金及违约金

  9-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赁期满后,乙方按期归还房屋给甲方,如超出一天,按元补偿给出租方。期满乙方迁空,清点,交还房屋及室内设施,并付清所应付的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押金无息退还承租的乙方。 9-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和中介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如果双方有一方无故违约,对方不同意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万 千 佰 拾 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押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

  9-3,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不成,可以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介方协助双方所需见证工作,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其他条款

  10-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索赔。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 页,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中介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介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证件号:证件号:

  产权证号: 代表人/代理人:

  经办人: 中

  

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每年——月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年月 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8

  甲方(承租方):xxx 石子厂方

  乙方(出租方):xxx 钩机方

  石子厂位于xx村,乙方钩机受雇于甲方在此石子厂工作,为保证钩机在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务必确保乙方钩机车身及驾驶员安全,不被政府部门查扣。如遇此类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并对乙方因此而受的全部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2、甲方确保乙方钩机及人员安全,平安进矿、出矿。如遇盗窃、没有预测的事故或强行作业等而导致的事故,造成乙方钩机及驾驶员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

  3、乙方钩机在生产中的安全判断中享有主动权,自行就作业环境进行判断安全与否,是否能进行作业。如遇经乙方判断存在危及钩机及驾驶员安全的情况,甲方要支持乙方的判断,不得强行作业。

  4、薪酬方案:包月计算,每月生产350小时,11万元整,多出小时按每小时350元付给。多干多给,燃油由甲方负责。付费方法:乙方可提前支款,满月付清。

  5、租赁过程中如遇其他问题,由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租赁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公司

  乙方(承租方):郭彦文,男,身份证号__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所属双阳煤矿中心浴池房屋及室内现存洗浴设备(以盘点交接书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现就浴池房屋及室内现存洗浴设备出租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

  1、甲方浴池房屋位于双鸭山市宝山双阳中心路中段,甲方把该浴池房屋及室内现存洗浴设以现有状态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在租赁使用后,对甲方出租的房屋及室内现存洗浴设备能否满足乙方所从事的使用活动,甲方不做任何承诺,更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该房屋面积:429.7平方米(附本房屋平面图,此图是本合同的附件);房屋内全部设备、管路、线路,经双方盘点登记造册后,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甲方从20xx年11月15日起,将中心浴池房屋及室内设备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1月15日本合同终止。租赁期满终止后,中心浴池房屋及室内设备继续竞价租赁,乙方不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

  浴池房屋及室内

  内设备月租金竞价为19,000.00元,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人民币给付甲方三年租金684,000.00元,并同时交纳保证金10,000.00元,乙方只有在先交付租金和保证金后方可搬入浴池。乙方所交租金的确认,以甲方开据的收据为准。

  第四条租赁物用途

  1、甲方不承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赁物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应根据房屋状况,对房屋进行修缮、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装饰物的工、料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装饰物的权属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根据使用需要,可以对浴池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有益改造、维修维护,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改造,维修维护的工、料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要保持改造、维修维护原样,权属归甲方,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条安全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

  2、乙方在租赁期间或使用租赁物经营的过程中,凡是国家机关安全方面有规定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都要依照规定采取足以防止他

  人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的措施,并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牌、标志牌等。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间或使用租赁物经营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等方面的事务完全由乙方负责,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均要依法自主经营。为了经营的需要,对从甲方通过租赁取得使用权的房屋、设备、各种管路、线路等,均由乙方负责检查、检验、维修、维护,费用自行承担。因为乙方没有检查、检验、维修、维护租赁物而使用租赁物,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剩余租金和保证金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擅自将承租物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作为合伙条件与他人合伙、联营、入股、调剂交换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甲方利益的;

  (3)在乙方承租期间,不给予甲方(男女)退休人员享受洗浴月票5元待遇,导致退休人员上访三次的;

  (4)乙方承租期间,不按行业安全服务标准认真负责,发生三次人身伤害责任事故的;

  (5)乙方擅自将承租浴池所用的水、电、热(热水)、暖(冬季取暖)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2、甲方有义务按现有能力免费向乙方提供以下能源,但只限于本租赁浴池使用。

  (1)本浴池的用电只限于照明;

  (2)水只限于本浴池使用;

  (3)冬季用暖只按照甲方现有能力供给;

  (4)每日供热水,按照甲方锅炉现有条件、能量、温度为标准,如有出现供热水不足,影响洗浴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甲方自来水、锅炉、管道正常检修或临时出现故障,等相关事宜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有义务依法向国家机关缴纳税费。乙方所用的字号,不得有双阳煤矿字样,否则就是违约。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依法赔偿;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用水、用电、用热水、冬季用暖的各项管理规定。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有(男女)退休人员洗浴次数不限、配备洗浴用的托鞋,按甲方要求服务到位,达到(男女)退休人员满意为准。否则导致上访一次在保证金额内扣1000元,达三次不返剩余租金和保证金;

  3、乙方发生的债权由乙方享有,债务由乙方偿还。

  4、乙方雇佣员工不得以甲方名义,乙方雇佣的员工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

  5、乙方防火、防盗、防洪、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防范设施和工作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租赁物的维修和损毁

  甲方提供的租赁物现状如果不能满足乙方使用目的时,乙方应当放弃对该租赁物的使用并向甲方书面报告。租赁物发生损毁时,要按价赔偿。甲方没有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或者更新以达到乙方使用目的的义务。

  第九条租赁物的移交

  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十五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回全部租赁物,双方如有纠纷另行解决。乙方迟延交还租赁物一日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违约金为10.000.00元∕每次每项。

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编号名称、品牌型号、售价租价等

  第二条 租赁设备使用地点 华亭县东华镇。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测量仪器的租赁期限始于__20xx__年__5月__1_日,甲方从当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期限始于_20xx__年__5__月__1_日,至__20xx___年__12__月_31__日结束租赁归还给甲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在归还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不超过规定时间的12小时内归还仪器。如因乙方技术不成熟需暂停租赁,则在悬挂期内甲方可给予免费,但悬挂期不得超过7天。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首次租赁时,乙方在获得租赁仪器之时应向甲方交纳双方确认租赁的仪器押金,押金为租赁仪器销售的价格。在乙方退回租赁仪器时,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按月收取。

  3.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结算租赁费用,月租月末结。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罚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时,双方应对仪器的质量、成色共同确认,租赁仪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仪器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仪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通知乙方,征求乙方同意后可用相同性能的仪器代替出租,但甲、乙双方应对价格进行再次确认并订立新的合同。

  2.在租赁期间,乙方可随时终止租赁,缴纳的租金以实际使用时间所属期间支付给甲方;

  3.乙方申请转换租期类型时,应在租期到来前五天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订立新合同,租赁费用按新确认的租赁期限确认。如乙方要求废除前期合同,订立新合同时涵盖前合同,则应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数10%的违约金,以弥补甲方丧失的机会成本。

  4.乙方享有仪器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5.由于乙方的需求改变,不再租赁而要购买所租赁的仪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则可以押金充抵仪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赁费用的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支付租赁费,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赁费或从押金中扣除。

  4.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向甲方给付押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乙方履行债务后,押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6.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乙双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诉之于法。

  第九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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