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1-03-22 22:06:16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租赁合同范文五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租赁合同范文五篇

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房屋约平米租给乙方。房内粗装修,有水源、电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为8年,自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5月15日止。

  二、租金交付办法:每年租金为15万元(壹拾伍万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租金。第二年租金于20xx年5月16日前交付,以后每年交付租金时间以此类推。从第五年即20xx年5月16日递增5℅,即157500元。

  三、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房屋不能使用即可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未到期租金(不计利息),其它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四、合同期间由于政策变化和城市规划致使房屋拆迁,即可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未到期的租金;合同期间如果不满三年导致房屋拆迁,甲方退还乙方一年租金15万元;合同期间已满三年导致房屋拆迁,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五、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合同期间,在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乙方有权确定经营项目,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对房屋进行装修,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2、合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租。

  3、合同期间,乙方对自己的经营项目加强监管。对发生的天灾、火灾、水灾及其它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期间对房屋的维修和有关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合同期满乙方对房屋装修和不动产保持完好无损,不得拆除和损坏。

  6、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赁。

  六、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时按数收取租金。

  2、在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的经营项目和人员使用不予干涉。

  3、合同期间,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及其它一切费用甲方不予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如甲方终止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同期间,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房租和擅自转租房屋,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2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起重机械设备、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经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应将租赁的工具、设备应用于在建工程的主体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设备。

  四、甲方设备出库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三章第十六条之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166号文,第四、第五、第六条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保障具备产品的制造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达到机械设备完好率,否则不予出场,并负责将设备重点维修、防护部位易损、易耗机件向对方讲解清楚,双方委培人员按发放清单检查、出库、装车,经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五、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六、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一定限额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八、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九、承租人乙方将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26条、第34条、第35条、施工单位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由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的方可使用,同时不允许出租(甲方)参与施工单位租赁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长 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转让、变卖抵押的,应当按照物质实际价值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① 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 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 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茅箭区顾家岗外滩广场游泳池出租给乙方,乙方租用该游泳池对外经营。

  二、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一、租金每年万元。分年度支付,每年月日前交清下一年度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游泳池交付乙方。

  二、甲方负责游泳池的供水、排水及安装施工,并配齐水表,达到乙方的经营需求。

  三、甲方交付的游泳池具备验收合格消防系统。

  四、本合同期满,乙方若申请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将游泳池继续租赁给乙方使用。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和环境卫生秩序以及安全问题等方面进行检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负责。同时,积极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及安全问题的防范和治理工作,服从配合甲方对此项工作的检查指导。

  二、乙方按水、电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按时(直接向水、电管理部门)交纳水、电费用。

  四、租赁期间,乙方对游泳池的装修或改造必须与甲方协商,经过甲方同意之后才可实施。

  三、租赁期满,乙方仍需继续租用该游泳池时,应在期满前半年内向甲方提出申请,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权承租。若期满乙方不再承租,应及时处理游泳池内乙方物品,其余不动物品无偿原封不动留给甲方。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负责游泳池日常维护。

  五、乙方必须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干净,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和损害。

  六、租赁期间,乙方全权负责游泳池安全事项。在租赁期间,游泳池内若发生溺水、碰伤等安全问题,乙方付全部责任。

  六、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不按时足额支付游泳池租金,累计拖欠时间超过30天。

  二、擅自将游泳池抵押、担保、转借的。

  三、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租赁用途的。

  四、因经营不善,无法正常经营的。

  五、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有下列事项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甲方未按时将游泳池交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甲方没能按要求实施到位。

  三、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甲方应按合同年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因国家、省、市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约的。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备案壹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表:代表: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租赁合同 篇4

  随着现今租赁市场的日益活跃,租赁合同成为市场交易中最活跃的合同之一,但其中的法律风险常不能被当事人重视到而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给当事人带来了经济损失。

  基本案情:我司将一地块租借给A司使用,租赁期为八年。A司将地块转租给B司。合同到期后,B司不搬离场地,且欠A司数月租金。A司将B司诉之法院,我司是地块的所有权人,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法院追加为第三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租金且搬离场地归还地块。

  本案的争议的焦点是支付租金及合同到期后场地返还。笔者反思整个合同签订履行全过程,确实存在着瑕疵。下面仅是笔者对租赁合同瑕疵的个人分析,希望能为将来租赁性质的合同签订降低法律风险,提供一定的参考作用。

  一、租赁合同的概念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中交付租赁物供对方使用、收益的一方称为出租人,使用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一方称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转移使用权的合同。顾名思议,仅发生财产使用收益权的转移,不失财产所有权。承租人使用完毕后,仍应交还财产,无权对之处分。

  二、常见租赁合同条款在订立时存在的瑕疵及风险

  笔者将工作实践中所经历的多份租赁合同的条款和上述案例的条款进行了对比,分析,总结,将最容易引发合同纠纷的瑕疵条款进行列明如下:

  1.租赁范围不够明确。在笔者经历的一份场地和岸线租赁合同中,仅约定栈桥、墩子及码头边沿线长度。无细节的描述,无示意图示表明确切的租赁范围,约定范围不明导致这成为双方争议之一。租赁合同中最基本的标的物条款不明确,给合同埋下了风险。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引发纠纷的。

  2.场地出租无交接的书面手续留存。标的物的交接状态不明确,无法辨别何物是原先存在的,何物是后添附的,是否可以拆解等等,引起在合同终止的归还状态的不确定性。

  3.租赁期限过长。例如上述案例中合同租期长达八年,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受合同拘束的状况长期不能改变,从而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发挥财产的效用。

  4.不重视转租条款的内容。订立禁止转租条款,但实际上发生转租事实。对转租方的选择未做任何的前期调查。从本案可以看出,对真正实际承租人的资产和信用情况不明,导致了长期拖欠租金行为的发生及不肯归还标的物的行为。

  5.押金条款约定、违约金约定数额较低。换句话说,就是违约成本过低,承租人继续使用标的物得来的利益,远远大于违约金,无畏违约行为。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承租人要对租赁物状态改变的请求,无明确无书面、肯定的回复,以导致默认了承租人的行为。在合同终止时对标的物的状态确认上遇到了障碍。这是出租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租赁物的状态控制不善,导致风险的产生。

  7.通常为合同执行,出租人会与实际承租人另签订租赁合同,如办理某许可证所需,常常会有一个三方协议的存在。且不说三方协议的有效性存在争议,但一个标的物出现了两份租赁合同,就不符合法律规定。这也是上述案例中导致我司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主要导火索。

  三、以后签订租赁合同所需注意事项

  1.租赁期限不宜过长。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租赁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由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过长会导致承租双方的状态长时间不能改变,不利于新情况的发生,调整合同的相关条款。承租人在订立租赁期限条款时,应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租期。待合同终止后,双方均有意,可以续订,及时修订上份合同中的缺陷之处。

  2.对租赁物的描述清晰准确,做好交接书面确认。在合同中要有具体的条款对租赁物的相关属性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些内容主要涉及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的数量、性质、用途等涉及到可能影响合同效力的问题,尤其应规定所租赁的财产应具备承租方所拟使用的目的,避免因双方对租赁物的特性和用途理解上的分歧而影响合同的效力,利于防止索赔时,出现纠纷。若是出租时应履行特别程序或准备的出租物,应事先办理相关手续,如1995年建设部规章《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3.谨慎选择合同承租方,尽量避免订立转租条款。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及资信状况对租赁合同的履行是至关重要的。在合同订立前,要了解对方资信情况,可以通过查看其营业执照,了解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经济性质,可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查询,或通过对方的老客户,从侧面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在合同签字盖章时应及时审查合同上的承租人是否与签字盖章的姓名或名称一致。确信对方具有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良好,合同履行较有保障才能与之签约。

  4.明确租金支付条款,发现违约立即采取措施。租金条款可能发生争议的情形主要为承租人拒付租金或延付租金,为了及时弥补因承租人违约行为而造成的损害后果,出租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时间和方式,并对其拒付租金或延付租金时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作较为具体的规定,《合同法》规定对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付租金或延付租金时,经出租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承租人仍不支付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是一项法定解释权,但要注意的是,对于什么才是“合理期限”法律并未明确,出租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订明这一期限。

  法律对此另有规定的依法律的特别规定,例如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承租人累计6个月拒不交纳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应依据法律规定订立合同条款。 5.加大违约成本的约定,守约者的保护力度增加。合同中应该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规定具体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金或是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避免简单地陈述“如果承租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的高度概括性条款,以免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对承租人如何承担违约责任产生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二十九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会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可能不予以支持,所以在订立违约责任条款时,应注意违约金比例不予过高。

  6.合理选择管辖地。该条款常会被忽视,但管辖地的合理选择对合同纠纷的顺利解决有较大影响。不管是仲裁,或是法院管辖,应从便利诉讼及降低合同争议解决成本的角度,综合合同的具体内容选择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不动产所在地等与合同密切相关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7.关注时效特殊性。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通常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但《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况包含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应积极跟踪合同的履约过程,发现有延付或拒付租金情况时,应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函或催讨函或提起相关的诉讼,确保时效内积极行使该合法权利。

  8.重视在履约过程中对合同相对方财产状态的关注,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手续,有助于执行程序的开展。通常在租赁纠纷中,因为合同相对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拖欠租金数额较大而诉之法院,因诉讼期限较长,承租人可能通过各种手段隐匿财产,损害出租人的利益。我国《民事诉讼法》专章规定的财产保全制度,就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在起诉法院后,可能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而要求法院对承租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防止承租方恶意转移财产。这时就需要出租人能提供被执行财产线索,若无,法院无法启动保全措施,即便出租人在诉讼中取得胜诉,因出租人无法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财产线索,最终导致执行无法开展,出租人的收取租金的权益仍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发生诉讼后,出租人应积极关注并收集承租人的财产信息,也是为将来发生争议做好诉讼准备。

  9.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证据材料的收集工作。在合同履行中合同文本、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双方的邮件、传真来往,每月租金的支付凭证,各类带有公章的各类文件等都是合同履行的重要证据。在平时的工作中一定要做好留存,若在将来争议发生时,都是重要的证据。这也需要合同经办人及合同履行人提升证据意识,多为公司保存一些证据资料,形成严谨的证据链,使自己成为诉讼的主动者,为公司挽回更多的损失。

  四、结语

  笔者通过实践中经历的真实案例的真实感受和客观分析现租赁合同条款的瑕疵点,让读者了解到如何降低租赁合同法律风险,即从订立时对租赁合同风险把控和履约过程中的时时跟踪。当然这仅仅只是笔者工作实践的体会,目的是能让读者从中吸取一点经验,在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都不要因合同条款的不完善或合同履行中过程出现了问题而引发经济损失,这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来说,具有十发重要的意义。

租赁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第二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单价:

  2.2若有丢失具体赔偿按本合同附件一执行。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工期安排: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因特殊情况和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时,甲方以书面形式与乙方协商工期顺延。

  3. 2甲方将租赁物资移交乙方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租金结算、支付方式和期限

  4.1合同租金暂估约: ,结算以实际发生租赁费用为准。

  4.2按月结算租赁费,每月5日前办理上月的租赁费结算;在办理结算时以工地指定人员签字的进退货单为准.其租赁费按30%逐月支付。

  4. 3在甲方退清所有租赁物资后15日内办理完租赁费结算。在合同期满后半年内结清全部费用。

  第五条:押金(保证金)

  5.1经双方协商,乙方收取承租方押金(人民币大写):XX 元整。租赁期间不得 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甲方返还租赁物资并结清所有款项后,押金退还甲方。

  第六条:租赁物资的交付地点、验收方法及运输方式和交回仓库的地点

  6.1租赁物资交付地点为:XX ,甲方按所需材料:钢管长度±20㎝以内定尺寸;扣件、U托无缺损;碗扣架无开焊和破损;进行验收,并在指定位置码放整齐;进退租赁物资均由乙方负责联系车辆在甲方工地验收退货,并承担进退场一切运输费用和相关责任。工地负责物资分类码放和装车,并保证车的荷载量。

  6.2退还租赁物资甲方尽量保证按原租赁品种数量退还,如有少量物资无法按原租赁品退还,可以用其他型号替换。

  第七条: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7.1甲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卡子丢失、钢管损毁和丢失由甲方按照合同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的标准向乙方赔偿。

  7.2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租赁的物资转让,也不得变卖或做抵押品,如甲方把乙方的物资转让、变卖或做抵押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按本合同附件一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如有转让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归还物资外,甲方还应承担租期内租金。如租赁物资无法收回,乙方将按合同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的标准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2、因甲方在施工中的责任造成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3、甲方未按本合同支付租赁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租金总额日1‰的违约金。

  (二)、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如约送货导致工期延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租金总额日1‰的违约金,按天数累计算支付给甲方。

  2、乙方在接到甲方退料通知后,未及时退料而占用施工现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规定及安全生产条例,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4、因乙方租赁物资相关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若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9.2合同签订后,若一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另一方。

  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刻生效,双方结清各项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9.4本合同壹式肆份,乙方壹份,甲方叁份。

  9.5本合同全部附件、进退货单及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 附件二:《现行租赁物资价格表》

  经双方确认附件一、二的赔偿、租赁价格标准。

  第十条:补充条款

  10.1承租方指定:等同志检验签收。

  10.2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承租方全称(甲方): 出租方全称(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 话: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日

  附件一:《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办法》

  租赁物资缺损、丢失赔偿费按以下执行:

  附件二:《现行租赁物资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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