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8-26 09:36:30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租赁合同【汇编6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租赁合同【汇编6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处分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现用途。

  二、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2、租期届满后,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当于租期满前日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三、租赁用途

  3—1、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

  3—2、乙方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由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乙方保证改变的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4—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五、其他费用

  5—1、租赁期间下列费用中的第项由甲方支付,第项由乙方支付;

  ①房屋租赁税、费;②水费;③电费;④煤气费;⑤电话费;⑥有线电视费;⑦物业管理费。

  5—2、甲方于签约时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元作为租货保证金,为房屋装潢、附属设施、家电及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的担保。租赁期届满后,如乙方使用没有造成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且不欠有关费用,则甲方应全额退还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乙方。

  六、修缮责任

  6—1、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于出租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安全标准。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

  6—2、乙方在房屋使用中,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现或者发生妨碍安全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缮,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如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不维修的,可由乙方自行修缮,修缮费用按下列约定处理:

  乙方可用修缮费抵消租金;

  6—3、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6—4、使用中乙方需要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租赁期届满,乙方所增加的设施和装修的剩余价值按下列约定处理:

  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

  附属设施、装潢及设备的剩余价值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支付乙方(大写)元补偿金;

  6—5、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7—1、乙方转租该房屋的,转租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由乙方会同转租的承租人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7—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此房屋所有权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的,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乙方的优先购买权按下列约定处理:

  口保留优先购买权。

  口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合同终止

  8—1、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房屋无法使用的。

  (2)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的。

  8—2、一方因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

  九、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损坏房屋结构及设备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月以上的;(5)。9_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致使房屋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甲方拒绝向乙方提供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专用发票》;(4)。9—3、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天按月租金的%,承担违约责任。

  9—4、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本合同5—1条的约定交纳有关费用,导致逾期交纳而增加费用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9—5、租赁期届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月租%的违约金。

  9—6、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它约定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 金(大写)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十、其他条款

  10—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按以下约定(两者选一,在口中打“√”):

  口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持房屋所有权证明、双方身份证明和本合同,一共同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10—3、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10—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代理人: 身份证号:

  丙方(居间方): 代理人: 身份证号:

  经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________区小区室共计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起租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50%。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协议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____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出租/预租)的___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 【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2) 【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 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币) 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__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 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3 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单间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合租),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___个月。

  二、单间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按_______(月/季度/年)结算。每_______(月/季度/年)初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_______(月/季度/年)租金_______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负担,按时向有关部门支付水电等各种由租房者使用带来的消费。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并通知甲方。如果没有交清各种费用,包括房租费、水电费等,擅自离开,甲方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案、起诉。租赁结束时,乙方要通知甲方,甲乙双方需当面检查房主提供的物品和房屋破损情况,如有损坏,需按相关标准赔偿。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单间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一个月的.违约金。

  六、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租房期间,发生液化气爆炸、漏气,插座、拖地线漏电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并提供相应的必备简单生活设备,在房租费按时交纳的前提下,由甲方交纳物业费。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简单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二)

  出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____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与此相应,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据徐汇法院房产庭统计,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约占该庭受理的房地产案件的三分之一,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和建筑装潢工程纠纷案件基本呈三足鼎立之势。分析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和重点环节,有助于促进正确审判该类房地产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一、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1.从诉讼主体看,原告为出租人、被告为承粗人的占大多数;原告为承租人、被告为出租人的较少;部分案件因存在转租等情况而需要追加第三人。

  2.从诉讼请求看,以给付欠租最为普遍,一般还伴有给付水、电、煤等其他费用、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支付违约金等其他诉讼请求,此种情况与原告为出租人的居多这一情况吻合;原告为承租人的,诉讼请求则以要求赔偿损失的居多。

  3.从合同形式看,普遍为非标准合同,合同内容较为简单、不规范,有的缺乏必要条款,有的合同名称为合作合同、联营合同,租金则以补偿金、净利润等名义,合同普遍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从合同效力看,无效房屋租赁合同占有相当比例,无效的原因主要是租赁房屋为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其中以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占多数。

  5.从审理期限看,不少案件审理期限较长,造成审理期限较长的原因主要有涉及转租的需要追加第三人,涉及装潢费处理的需要进行审计,或者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应诉。与其他房地产案件相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应诉的比例较高。

  二、商用房屋租赁台同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

  1.租赁房屋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此类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一种观点认为,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房屋,不同于违法建筑,其建设是合法的,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之一。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对建设房屋取得所有权的进一步确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前,建设者对房屋仍然是具有财产所有权的。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出租则是收益的主要方式。故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房屋,尽管建设是合法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前可以认为具有房屋所有权。但是具有房屋所有权并不等于可以出租房屋,根据《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出租公有房屋必须具有租赁房屋所有权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出租房屋的必要条件,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一规定中有“依法”的限制词。故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2.判决收回房屋的,当事人未在诉讼中提出要求处理装潢费的,法院应否对装潢费一并处理?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七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退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法院对装潢费用应一并处理;而且,如果法院对装潢费用不予一并处理在收回房屋后,出租人成其他使用人对装潢可能有拆改,承租人另行起诉,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另一种观点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是对装潢费用的处理原则,而法院对装潢费用处理的前提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主张,如果当事人未在诉讼中提出主张,根据不告不理原则,不应处理,法院进行处理则超越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如判决收回房屋并处理装潢费用后,至判决生效和执行完毕的一段时间承租人仍在使用房屋,装潢仍需要进行折旧,这样出租人的权益就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3.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是否只能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只能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

  另一种观点认为,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外,如果承租人无过错且实际使用房屋和水、电、煤、电话等设施和接受服务的还应当根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以补偿或其他形式处理财产争议。

  三、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重点环节

  商用房屋租赁同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应当遵循合同自由、鼓励交易、尊重当事人诉权、法院有限干预等原则,注重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1.审查合同效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完全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是否属于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规定的无效的民事行为,租赁房屋是否属于《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出租的房屋。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有效的,不应认定无效;可以认定部分无效的,不应认定全部无效。

  2.审查过错责任。审查当事人对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者违约有无过错,是一方过错还是混合过错,是重大过错还是轻微过错,以及过错对继续履行、财产处理,赔偿损失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3.审查合同应否继续履行。对于无效房屋租赁合同,当然不再继续履行,对于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鼓励当事人继续履行,如一方因过错而造成违约,另一方坚持终止合同,双方确实没有继续履行的诚意和可能的,应当判决合同终止履行。

  4.审查装潢费处理。如果合同终止履行,当事人对装潢费处理提出主张的,应当要求一方当事人提交装潢工程的决算书和原始单据,并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折旧因素等协商报价。如果协商报价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委托审计。

  5.审查租费处理。对于房屋租金和水、电、煤、电话、服务、押金等其他费用,当事人提出主张的,应予一并处理。

  6.审查约定违约金处理。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应当依照约定违约金处理;如果约定违约金显失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

  7.审查是否需要追加第三人。如果涉及转租的,可能终止合同的,应当将房屋使用人追加为第三人。对于产权人和房屋使用人愿意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可引导双方另行签订附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判决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判决生效后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以鼓励交易,减轻当事人的损失。

  8.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对于未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不规范的,可引导当事人采用标准合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且严重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当事人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所属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座落位置、面积、间数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方式

  乙方向甲方缴纳月租金为 元,交纳方式为现金支付,按月交纳,即每月 日前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如逾期交付,则视为违约。

  2、甲方应当保证对该出租房屋拥有所有权。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当合法经营活动。

  第五条:乙方义务

  1、甲方将现有库存商品 元折价为35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必须一次性

  缴纳35万元后,才可以签订本合同,否则本合同不生效。(如甲方实有库存商品有所变化,则乙方按比例增减应缴货款)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缴交租金,如逾期缴交,则视为

  违约。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承租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承担房屋的维修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4、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转租他人,否则,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则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对方还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其它约定

  1、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和添加设备,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损坏房屋墙体及原有的装潢设施。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结构及墙体设施的情况下,对能够搬走的设备,应当及时搬走,如逾期超过三天不搬,则视为乙方放弃该设备的所有权,该设备的所有权转由甲方无偿取得,乙方进行装修的不能拆下搬走的部分,则直接由甲方无偿取得。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后,甲方应当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如果乙方在租赁期间有违约行为,甲方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减免房租,甲方也不予受理。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先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 份、乙方执 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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