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8-27 07:58:3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租赁合同10篇(集合)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10篇(集合)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将自有座落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

  二 租赁期限为 (年、月),自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将该房屋交回甲方,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用。

  三 双方约定租赁期内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金在每月 日前

  四 乙方须缴纳人民币 元给甲方作为租房押金。

  五 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的',或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不能交付房屋的及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租用的,视为甲方违约。

  六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有改变须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否则除交付租金外,按每月租金的1%支付每日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七天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甲方可在物管处及相关人员监督下收回房屋。

  七 租赁期内如甲方中途毁约,必须双倍返还定金,乙方中途毁约的,押金由甲方没收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 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否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押金;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转租的,须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九 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煤气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闭路电视费等由乙方承担。

  十 甲方提供的家私电器如下:

  1 电视机 台 2 电视柜 个 3冰箱 台 4 洗衣机 台 5 冷气机 台 6 煮食炉 台 7 餐台 套 件 8 沙发 张 9床 张 10 床头柜 个 11 衣柜 个 12 梳妆台 个 13 热水器 部 14 茶几 个 15石油气瓶 个 16饮水机 个 17椅子 把 18 DVD组合 台家私电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附价格清单)。

  十一 甲乙双方均已对对方的产权资料、身份证等相关资料进行验证,确认真实有效。

  十二 本合同履行过程重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名即具法律效力。

  乙方入住时的煤气度数 水表度数 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年零___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

  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_____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单位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点: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 交易市场 房。

  二、租赁时间:

  甲方从 ___年___月___日起将以上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___年___月___日收回,租赁期限壹年。

  三、租赁金额及交纳时间:

  1。甲方按年租金 对乙方收取租金。

  2。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后,房屋起租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一年的租金。

  四、租赁其他费用:

  1。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向乙方一次性收取租赁保证金叁仟元整,待租赁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2。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用电费用,由甲方按有关收费标准向乙方按月收取。

  五、其它相关规定: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保证金:

  ⑴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的;

  ⑵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⑶乙方拖欠租金达1个月以上的。

  2。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其保证金。

  3。乙方在承租期间,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退租后,对于乙方的装修费用,甲方不予补偿;同时乙方不得毁坏房屋租前原貌。

  4。乙方在承租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而发生损失,甲方不予补偿;如遇甲方整体规划,提出收回或变更要求,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5。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年租赁金额的15%收取。

  六、凡在我交易市场入驻客户必须在入驻后3个月内在当地办理好工商、税务登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九、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可延续签定。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用途为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元整(不含税)。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__________。租金每乙方必须于上次租金期前一周内将下个半年度租金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应对其租赁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年月内问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构成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费: 2.电费: 3.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付)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租凭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甲方按本合同附件设施表验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确定其完整性,并确认乙方无任何拖欠费用后,退还乙方押金。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在合同期满前___个月内给乙方答复,并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第十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一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乙方违约提前退房,甲方不退押金。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拒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况,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数名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由甲方所在地司法所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关键词】 划拨土地房屋用途 合同效力

  一、引 言

  房屋租赁作为一种让渡房屋使用权的一种民事行为,对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活跃市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高潮渐远,事业单位改制日益提上日程,将释放出大量的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进入市场。众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后,仍然保留了房屋所占用国有土地的划拨性质。作为市场主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后的公司,从物尽其用和追求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必然将闲置的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以获利。本文拟以笔者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切入点,对改变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效力作初步分析,以抛砖引玉,与司法实务人士进行交流和探讨。

  二、案件始末

  位于武汉中心城区的某文化创意园,由武汉某汽车修造公司经营,名为文化创意园实为商业街,聚集了多家餐饮、服装企业。武汉某餐饮公司承租其中1000余平方米用于经营海鲜酒楼,后租赁双方因房屋租金发生纠纷,汽车修造公司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律师,凭借多年为国土规划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判断承租房屋原为国有汽车修造企业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应为划拨工业用地,房屋性质应该为工业、交通用房。若出租房改变了土地和房屋用途,则租赁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存在合同无效的可能性。随后,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人向国土和房产管理部门调取了出租房屋土地及房产证,证实了前述推定,确认出租房屋所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设计用途为工业交通仓储用房的事实。

  在获取上述证据后,笔者建议餐饮公司以出租方擅自改变土地和房屋用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并判令出租方赔偿承租方的装修损失二百余万元。经开庭审理,某区法院认为出租房已经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判决驳回餐饮公司的反诉请求。目前,餐饮公司已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司法审判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司法审判现状

  基于对上述某区法院判决的疑问,笔者查阅了各地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发现各地法院对于改变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判决结果及其判决依据缺乏基本统一的尺度和标准,甚至同一法院对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截然迥异,令人无所适从。各地法院判决结果和判决依据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承租人反诉某汽车修造公司擅自改变划拨土地及房屋用途,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的案件数起,一律以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驳回反诉人的反诉请求,但并未对《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进行进一步阐释,缺乏说理的深度,不能产生令人信服的法律效果。

  2、广东佛山市某区人民法院的判决[①],认为《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及《物权法》等法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旨在调整土地使用者利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其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建设单位,并非旨在规范和调整房屋建成后的利用和处分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作出了截然不同的法律认定。在昆明市消防支队上诉重庆市垫江复合保温材料总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②]判决认定,出租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房屋性质的出租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强制性规定,其《租赁协议书》无效。昆明消防支队房屋出租行为具有改变土地用途的性质,是违法行为,无论是否上缴租金中的土地收益部分,均不能使《租赁协议书》有效。但颇具戏剧性的是,时隔不到一年,对兰州红丽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诉甘肃诚信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却以(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③]判决认定,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其判决理由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房屋所有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按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

  (二)成因分析

  1.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强制性规定究竟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还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理解不一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肯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经相关土地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土地用途管制角度对土地使用者应按规划用途使用土地的行政管理性要求。违反该规定,仅导致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不必然导致改变划拨土用途的租赁合同无效。其法律依据是《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与之配套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未禁止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只要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中上缴国家,并不损害国家利益。

  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否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则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系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否定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以引导民商事主体遵循我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既定土地用途合理使用土地,否则,土地用途管制将形同虚设。同时,由于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员、精力主动强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其监管只能是被动监管,即主要依赖于出租人自觉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但基于趋利避害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大多数出租人不会主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因此,寄望于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有所有权人以国家利益为大局,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部分上缴国家,是不切实际。

  2. 未区分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出租和改变房屋用途出租的法律性质

  有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的出租合同效力的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只要经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满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以及按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出租房屋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条件,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即可出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只要房屋所有权人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即可出租。

  笔者认为,《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所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主要为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下的房屋出租行为,而不包括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理由如下:

  (1)我国实行房地一体主义,不仅房屋和土地的物权归属应适用该规则,房屋和土地的用途亦应遵循该基本规则,土地用途直接决定房屋用途。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同时,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综上可知,房屋建设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应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进行建设。因此,土地用途直接和终局的决定房屋用途,改变房屋用途,其实质是改变了土地用途。

  (2)我国对土地用途实行严格的管制制度,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应当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即须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还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经得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经过上述程序改变土地用途后,还应在土地登记主管部门作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3)划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或以极低的对价获得的土地,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必须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对使用主体和特定用途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第四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权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本目录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因此,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其本质是改变了划拨土地的用途,已经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应当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用地。

  3. 法不责众的心态

  部分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大量存在,不仅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该种情形,大量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也存在该种情况,还有大量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控股、民营企业因按相关政策保留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划拨性质,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获利。因此,若否定改变划拨土地

  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无疑会给既有的租赁业态造成巨大冲击,牵涉面广,涉及的利益群体众多,与当前高度重视审判社会效果的司法裁判指导思想相悖。反之,从物尽其用的角度出发,对该类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予以肯定,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裁判指导思想。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同样缺乏依据。作为由国家财政负担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司法机关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同于一般的商事主体。因此,尽管其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系民事行为,但不应以对一般的民商事主体之间合同纠纷所总结出来的尽量促成交易和维持合同效力的民商事审判指导思想来认定其出租行为的效力。而更应从是否凡违反《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角度认定其效力。此外,以司法裁判形式否定上述租赁合同的效力,反而更有利于严格限制部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滥用土地划拨的政策肆意圈地,建设严重超过自身实际需要的房屋面积出租牟利的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四、对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再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但如何识别和认定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定,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具体的标准。学界通说认为,应从如下标准判断和识别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范:一是审查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二是审查违反强制性规定是否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审查其立法目的是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还是禁止行为本身;四是审查强制性规定的调整对象,即强制性规定针对的是行为方式还是行为结果,是针对准入资格还是行为内容。

  综合以上识别标准,笔者认为,《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和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首先,从其立法目的来看,上述规定原则上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本身,并严格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结果的实现,仅在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才能改变土地用途。其次,不同用途的土地价值差异巨大,擅自将划拨土地用作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规定的用途,逃避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将《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认定为效力性强执行规定,更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立法本意。

  五、建 议

  虽然,《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是否应一概否认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则应持谨慎态度。笔者认为,应当区分改变后的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分别处理。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因其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可以参照合同效力补正制度,即以是否在一审法庭辩论前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若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行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获得土地主管部门和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的,并且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的,可以认定租赁合同有效。肯定该种情形下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亦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司法审判理念。

  六、结 语

  综上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应视其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区别对待,而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处理。否则,难以在追求和实现法律正义的同时,获得较好的审判社会效果。

  参考文献:

  [①] 加陆勇山律师的文章《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租赁合同不会必然导致无效》;

  [②] 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2月19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

  [③]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8月16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__________路_______号____楼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使用。

  二、租赁时间

  1、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通知甲方。

  三、房屋租赁费用

  1、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月,超过租期(_____天内)按_____元/天计算,超过_____天按一个月计算;

  2、乙方需支付房屋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

  3、租金按月支付,先付款后住房;

  四、房屋使用费用

  1、是否使用煤气灶做饭:是(____)/ 否(____);

  2、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元/月,网费__________元/月,网线自备;

  3、乙方自行承担本屋电费,每月加收一度电的过渡费用;

  4、煤气费由所有用户按比例平摊,房屋使用费用按月结清;

  五、房屋及设备维修保养

  5、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6、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八、乙方责任

  1、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2、按时交纳房租及房内费用;

  3、保持房内整洁,不影响其他住户(如果长期不干净,甲方可请钟点工,费用乙方必须承担)。

  九、退房

  1、如需退房乙方须提前两周通知甲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中途退租,如违约,乙方押金作为甲方的损失金;

  3、确定房内物品、设备无损坏、丢失后,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

  十、租房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一、租房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租房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_____个月以上未付;

  2、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3、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4、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5、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十二、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______法院提出诉讼。

  (注:本租房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教育是立国之本,改善学校环境,美化学校场地,让村民的子女有个良好的学习场所是我们的愿望。

  2.乙方原租赁学校西侧地期限未满,但考虑到甲方的实际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经双方认真协商,同时考虑到乙方的损失情况,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据发展需要提出来的。(乙方原租赁场地合同签订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甲方一次性应补偿乙方基建投资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付清。

  第三条 甲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生产设备投资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的三成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付清。

  第四条 乙方应按原合同规定缴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规费,不得拖欠。

  第五条 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赁场地上建筑物及其内外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处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原甲、乙双方签订租赁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房姓名: 身份证号:

  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 m2面积的房屋,套型为

  地址: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二、在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用房,租金为 元,缴租方式为到期全额支付,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伯 拾 元整。

  三、乙方接到住房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房屋的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在本协议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六、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各种相关证件,按时缴纳水、电、气、收视电视、物业管理费用。合同签订后,乙方交保证金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电话、物业管理费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另水、电、气底度为:水 吨,电 度。

  七、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从押金里扣除一个月房租金作赔偿金给甲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

  备注:床 张 床垫 张 床头柜 个,梳妆台 个,办公桌 个,衣柜 个,电视柜 组,布沙发 组,茶几 个,餐桌 张,餐椅 张,鞋柜 个,电视 个,冰箱台,洗衣机 台,饮水机 台,吊扇 台,落地扇 台,脚凳 个,热水器 个,炉具 个,机顶盒 个。另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每页加盖骑缝印章)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租赁甲方“ ”房产作为商业经营用途,甲方同意将该房产出租给乙方或乙方的合作伙伴事宜,达成共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产基本状况:

  1、甲方同意将位于中国 省 市 路 房产出租给乙方做为商业用途使用。该租赁房产系商业用房,所在地块属宗地号为 范围。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商场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 _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约 平方米、地面一层约 平方米、地面二层约 平方米、地面三层约 平方米(以下简称房产)房产之详细建筑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一《房产平面图红线圈定部分》为准(具体结构、数据以所附平面图尺寸为准,面积以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为准)。

  2.租赁房产配套设施、设备及完整的房产技术条件:

  (1)租赁房产内、外墙广告位(详见附件二招牌、广告位置图),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权。

  (2)租赁房产附属设施和设备包括:中央空调、供电系统、消防设施、通讯系统、平板电梯、货梯、公共卫生间等,详见附件三《甲方移交乙方的设备、设施清单》和《公共设备、设施清单》。

  (3)甲方提供本楼宇地面的小车停车位(约 辆)和摩托车、自行车停车位约 平方米供乙方经营使用(见附件四停车位方位示意图),同时甲方须将本楼地下停车场给到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在乙方正式进驻甲方房产前,甲方必须交付已具备如附件五所述之房产技术条件的完整房产(详见附件五要求)。

  二、 租赁期限及房产交付:

  1. 租赁期限

  (1)除非甲乙双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装修租赁期,共 个月)。

  (2)甲方同意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为乙方装修租赁期。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提前进场施工,乙方无需承担租赁期之前提前进场施工期间的租金,但在此期间乙方施工实耗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在装修租赁期内的装修施工由于甲方原因或其他非因乙方原因受阻,甲方应负责解决,同时因装修施工受阻的时间,应相应顺延装修租赁期和租期。

  2.租赁房产交付:甲方最迟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满足如下条件房产:

  (1)甲方的出租权相关证明合法有效;

  (2)租赁房产通过消防验收及综合竣工验收;

  (3)房屋空置;

  (4)本合同约定的设备设施及相关配套齐全;

  (5)已具备如附件五所述之房产技术条件的完整房产;

  (6)租赁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争议、司法查封措施等)。

  3、租赁房产交付时应签署《交接清单》及《接收确认单》,由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字确认。未有交接清单及接收确认单,或交接、确认单上乙方授权代表未签字或签署保留意见的,均视为甲方未交付租赁房产。乙方任何行为包括进场装修均不得被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租赁房产。甲方交付的房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

  三、 租赁房产的租金、水电、空调、物业管理费、税费等

  1.本合同所定义的租金包括但不限于:该租赁物范围的房租、租赁税金、租赁房产内外墙等广告位使用费、附属设备设施使用费、维修保养费、年检费、物业管理费(大楼、场地、设备、安保、卫生等)以及地面、地下停车场使用费等费用。商场内部的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

  2、计租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不含公摊面积)。

  3.租金:甲乙双方同意租赁房产在装修租赁期间免收租金。装修租赁期后的.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整,装修租赁期结束后的第四年起每三年环比递增5%;具体支付如下(以下金额单位均为币种:人民币):

  第一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 _____万元;

  第二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 _____万元;

  第三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 _____万元;

  第四年到~第六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为 _____万元;

  第七年到~第九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为 _____万元;

  第十年到~第十二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为 _____万元;

  第十三年到~第十五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度总租金为 _____万元。

  注:上述租金系按签订合同时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估算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的租金以按该租赁物的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算据实调整为准。

  本条所列租金已考虑到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提供给乙方必要的及本合同和附件提供的房产技术投资和其他所有应由甲方提供服务项目的费用,除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乙方缴纳的专项收费规定外,甲方将不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另行收取本合同明确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水、电费:甲方负责为乙方租赁房产申请并设立独立水、电计量表,并在乙方开业前办理完过户手续。乙方水、电须独立开户,费用由乙方直接与供电局和自来水厂结算。

  5.中央空调、电动扶梯、货梯等的电费:甲方为乙方提供独立全新的中央空调、电动扶梯、货梯等设施、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设备调试合格后在乙方租赁范围内的部分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应提供以上设备设施相应的资料,在乙方租赁范围内的用电部分直接计入乙方的独立电表。

  6.安全和维护费:乙方自行承担租赁范围内的保安、保洁、自购设备设施的维护、消防安全、财产保险及顾客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工作。

  7.物业管理费:租金中含有物业管理费,甲乙双方应就物业服务内容签定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不再另收费用。甲方指定或委托其他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甲方应就该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由甲方向该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将座落于下县巷一号家属楼202室一楼租赁给乙方,建筑面积 m2,租赁期限为 一 年,从二O一 四 年 五 月 二十三 日起至二O一 五 年 五 月 二十二日 至。

  二、租赁期间费用的结算办法:该房屋年租金6000.00元(不含税金),乙方应向甲方一次交清壹年房租和保证金20xx.00元,共计8000.00元。

  三、乙方应以合同按期交清租赁费,如有拖欠费用者,甲方可按银行贷款利息计收滞纳金,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房屋如发生地基沉陷,墙体开裂,由甲方负责维修,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导致的毁损,本合同则自行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再次转租或合租,如乙方将房屋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有权收回此房,一切损失概不负责。

  六、租赁期间,乙方承担采暖费,电费,水费等。

  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近期搬出所有物件,恢复室内原状,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的房屋继续租赁,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权。

  九、争议: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做出裁决。

  十、注意事项:

  1、乙方不得自行改变房屋的平面结构,移门、改窗、打洞,确保该建筑结构不损坏。

  2、乙方在承租期间,应当守法经营、保证安全,维护环境。服从甲方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管理。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一、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所列条款,任何一方若有违犯,即视为违约行为,对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或赔偿损失。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必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权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二、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公证部门:

  二O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