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时间:2021-04-04 16:12:36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商铺租赁合同汇总五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商铺租赁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商铺租赁合同汇总五篇

商铺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铺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商铺位于博罗县罗阳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商铺共二层,实用面积560平方。租期为八年,自20xx年1月10日起至20xx年1月10日止。甲方应在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范围包括:安装好的楼梯扶手、门、铺好地板砖、广场打好水泥)。商铺门前的广场全部归乙方使用,商铺首层后门甲方不准摆卖,由乙方使用。水平墙体广告位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20xx年11月前将商铺验收合格后交给乙方装修。如超过20xx年11月10日仍未交付乙方装修:交付日期在20xx年12月10日前,乙方装修期延长一个月,即租金应自20xx年2月10日起开始计算;交付日期在20xx年12月10日后,甲方需双倍煺加乙方押金,即甲方煺回乙方人民币1万元整。

  第二条:在双方签订合同的3天内,由乙方付给甲方商铺租赁押金人民币1万元整,该押金不计利息。在合同期满后同甲方返还给乙方。该商铺第一年至第叁年的月租为人民币8000元整。第四年到第八年每年租金递增5%。第四年月租金为人民币8400元整。第五年月租金为人民币8800元整。第六年月租为人民币9300元整。第七年月租金为人民币9800元整。第八年月租金为人民币10000元整。每月在10号前交清商铺月租金。若乙方逾期15日未交租金,每天应加收月租金的3%作为违约金。逾期1个月未交清租金,合同作废,押金不煺

  第三条:甲方负责该商铺供水,供电设施的安装(必须用一寸水管,供水设施安装到各楼层卫生间,供电设施必须安装到该商铺外墙)。用电负荷为80千伏安,接入电压为380伏。建筑消防设施(水表,电表)交给乙方使用,房屋出租税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的商铺没有产权纠纷;因产权纠纷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如因国家征用等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必须煺回押金,并赔偿乙方人民币5万元整。

  第五条: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提出,乙甲方有权不煺回押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租赁权。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定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理人:

  乙方

  乙方代理人:

商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单位(甲方):

  代表人:

  承租人(乙方):

  甲方2XX年 月 日将坐落在 路 号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期限:

  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租期 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 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三年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 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 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机关存查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3

  1、调查商铺的产权

  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如果承租人无法查清,可以委托律师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2、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

  3、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适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因此建议押金应当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另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有此约定,则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赖”行为。

  4、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德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5、营业执照

  承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意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从而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从而导致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上原本已经注册了营业执照,而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从而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要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6、装修的处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1)、明确约定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约定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于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所遭受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添附的处置方式。

  7、水、电、电话线等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建议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在同明确约定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8、租赁登记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案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9、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会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潜心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建议承租人在支付此笔费用时,应当考虑分批次与转租或承租权转让错作环节结合起来支付,以此降低资金风险,并可考虑将营业执照办理成功作为该笔费用退还或解除情形。

  鉴于商铺租赁合同牵涉问题较多,涉及合同金额较大,建议对此类合同应谨慎签订,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士把关,以免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引起诉讼,更是得不偿失。

  10、买卖与租赁

  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11、其他注意事项

  在承租商铺之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比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损失。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商铺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XX科技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范围

  甲方将位于**市X镇X管理区XX科技园的商铺 共 间,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经营范围

  1、乙方承诺只将本合同所指商铺用于经营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能超出商铺上述范围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在门口的道路上摆卖或设置任何物品,一经发现又不按甲方要求限期改正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2、乙方如需改变承租商铺的经营范围或用途,必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改变经营范围或用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方式、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本商铺租金标准:人民币 元/平方米,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中不包含上述商铺之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税收等费用。

  2、乙方应于每月 5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清当月租金、上月水电费用及其他应缴的各项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延期缴交租金和水电费及其他应缴的各项费用的,甲方每日按月租的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3、如果乙方逾期交纳水电费用及其他应缴的.各项费用,超过30天以上或金额超 过 元以上,经甲方书面催告或在商铺张贴通知后乙方仍未交清的,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乙方不得提异议,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果合同租赁期限在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双方同意执行年度租金递增的原则,每年租金递增幅度由甲方根据市场行情自行决定(但不超过200 %为限)并通知乙方生效,若乙方不同意,则甲方有权不继租。行情不好的甲方将不增加租金。

  第五条 保证金条款

  1、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保证金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如双方均未违约,合同期满,甲方应免息返还保证金。

  2、若在合同签订之日七天内乙方仍未付保证金,则甲方按每天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并有权将从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优先扣除作为保证金和滞纳金。

  第六条 房屋附属设施

  1.甲方负责将供电、供水等设施安装至承租商铺室内指定位置。其中,甲方负责将电力设施安装至室内的配电箱部分,其余部分由乙方自行安装;供水设施的安装,甲方负责水表部分,其余部分由乙方自行安装。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搭建、拆建和改建铺位及其附属设施。如确因业务发展需要,须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动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按价赔偿。如乙方擅自搭建、拆建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直至单方解除合同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第七条 租赁期间的商铺维护和修缮

  1、签定合同后,乙方如需重新装修商铺或安装设施、设备,应提前向甲方申请并交相关装修资料和装修计划,经甲方检查审批后方可施工,并在完工后由甲方验收查验是否有任何违规现象。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铺,保证商铺结构及原有设施之完整,并且有义务排除危害商铺的因素,使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3、商铺的正常损耗的修缮由甲方负责,修缮工程进行期间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消极拖延、阻挠施工。但由于乙方使用不当责任所造成商铺的破损、影响外观、妨碍正常使用、出现安全隐患等情形则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缮责任,并且乙方自行修缮承租商铺前应将计划和方式书面通知甲方,获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如果属于乙方的维修责任但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怠于维修的,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维修,因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约的,乙方退出时未能带出之添附物、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拆除、毁坏,但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例外。乙方并保证返还时恢复本合同签订时本商铺之原主体结构。

  第八条 租赁关系的变更改变

  1、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将商铺转让给第三人时,应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条款对新业主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将租赁商铺与第三人互换或进行转租、出借给第三人的,应书面通知甲方,获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未经征得甲方之书面同意的上述行为一律无效,且乙方的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3、乙方在科技园之商铺租赁合同提要:乙方如需改变承租商铺的经营范围或用途,必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改变经营范围或用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征得甲方同意后之转租行为,须到甲方处办理转租备案手续,备案时须向甲方提交转租协议副本、转租承租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甲方要求之文件资料。转租关系于备案后成立。

  4、乙方将本商铺转租必须连带保证转租关系中之承租人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之所有条款。按照原规划经营范围,服从物业管理。同时,甲方承诺新承租人享有乙方依本合同享有之权利保障。

  第九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终止本合同;

  2、乙方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1)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之约定,不按时缴纳租金逾期超过30天,或拖欠包括租金水电费在内的其他费用超过 元,本情形甲方视为乙方拒绝履行合同;

  (2)违反本合同第八条之约,乙方擅自将商铺转租、分租、换房的;

  (3)乙方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或其他有损于公共利益行为的;

  (4)乙方使用商铺严重影响周围环境卫生和社会治安的;

  (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承租商铺损毁或处于危害状态的;

  (6)乙方之转租承租人不服从管理情节较重的。

  (7)甲方取得证据足以证明乙方无法继续依约履行合同;

  (8)乙方其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之其他情形;

  3、双方按照本合同规定行使解除权的,可将通知张贴于商铺门口,或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形式向对方工商登记的营业地址(个人的为籍贯住址)发出,自通知发出(含张贴)5日内视为到达并生效。

  第十条 租金调整

  甲方有权每年根据市场经济水平发展而作出适当的租金调整。调整比率可通过双方协调达成共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因特殊原因甲方须收回商铺自用或乙方不愿继续承租的,双方均可提前终止合同,但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适用保证金条款。

  2、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结构或使用功能造成本商铺毁坏的,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还须负担由此造成的甲方预期租金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租赁期间,如因政府管理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甲乙双方履行租约的,合同可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均不需作出赔偿,在乙方交清其他应缴费用后甲方将如数退还按金给乙方。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XX科技园商铺管理公约》为本合同之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之效力,乙方愿意遵守执行;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 方:**XX科技园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日 期:

  日 期:

商铺租赁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年11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及商品房预租合同为范本,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制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出租写字楼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写字楼的主要情况如下:

  座 落:上海市_____区____路___号(弄)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

  结 构:__________。

  楼 层:本房屋所在建筑共____层,本房屋位于第__层,有/无电梯。

  装修情况:精装修房配家具和电器(清单见后)。

  (简装修不配家具电器)

  (毛坯房)

  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见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证本租赁事宜已经抵押权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处分本房屋,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条件的有关内容处理。

  1—3 本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所有产权共有人均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与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出租的房屋没有权属纠纷。(产权共有人以授权的方式委托甲方签字,甲方保证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乙方办公营业使用,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该段时间做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为该段装修时间向甲方补偿人民币____元。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该房屋租金____ 年内不变,自____年__月__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双方同意租金调整幅度在_______ %范围之内。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滞纳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现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赁费发票。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房屋和设备日常维修由乙方承担。设备、房屋维修、物业管理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费用指房屋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甲方的设施。房屋出现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墙体裂缝、基础下沉、房屋漏雨渗水等。)

  5—3 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办理本房屋的意外商业保险事宜,并承担保险费用,保险受益人为甲乙双方。保险范围包括:甲方拥有产权的本房屋、设施、家具和电器;乙方拥有的家具电器设备。若因发生意外情况如火灾等造成双方的财产损失,由双方共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所获赔偿金按照所保险合同中所保险的内容由双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但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6-5 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6 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1.5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7-3 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或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向上海___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____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国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给第三人后,本合同继续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乙方为自然人的情况下,若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发生人身意外事故导致意外死亡,根据国家法律,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乙方的家人、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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