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出租合同

时间:2021-04-05 14:35:5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厂房出租合同3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厂房出租合同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厂房出租合同3篇

厂房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 的标准化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平方米。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用厂房,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以加工为主),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1、租金

  厂房每年租金 万元整(大写: ),支付方式为每 支付一次,金额为 元。

  2、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在本合同生效两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以及缴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后,甲方将在两日内乙方租赁保证金。

  3、其它费用

  物业管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安全保卫费)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办公室交纳。

  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最底限。

  第五条 租赁物的转让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属自然损坏、自然灾害、建筑物自身问题,由甲方进行维修、维护。如在两个工作日内未来进行维修,乙方自主维修,其费用在租金中扣除。

  第六条 消防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消防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所发生的消防和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物业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需服从创业园物业管理办公室的物业管理规定,并交纳物业费用。否则,甲方及物业管理办公室有权停止服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其装修改建不得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不得影响楼梯消防通道使用,不得影响厂房整体外观和其它相邻用户。

  第九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提前终止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2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3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如果甲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合同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乙方支付相

  等于保证金 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策变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3、凡因房屋质量问题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及时处理,及时理赔。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租赁物及附属物均应处在可运行状态。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四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参份,甲、乙、集聚区管理局各执壹份。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代表人: 代表人:

  ___年__月__

厂房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路 号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 元,由乙方于每年 日交纳给甲方 .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

厂房出租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厂房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厂房位于房屋总计约平方米的空房出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房使用。

  二、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间乙方仅有该房屋的使用权。

  三、房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实行先付款后使用房屋,按年支付,付款时间为每年月方超过二个月未按时支付房租给甲方,在甲方催促下还未支付,甲方有权收连裆裤所出租的厂房,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承租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证,所有一切审证、办证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五、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厂房进行非法加工活动,及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一切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济利益等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并赔偿。

  六、乙方把以前厂里的化验设备放在甲方实验室内作为实验室使用。

  七、甲方在出租厂房给乙方期间,如遇国家征收、征用,甲乙双方的租赁协议自行终止,国家给予的赔偿费属甲方所有,如国家另赔付搬迁费用,搬迁费甲乙双方各得一半,员工待工人员补助费用,甲乙双方按员工人数平均分配。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厂房转租给他人使用,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强制收回出租给乙方的厂房,租金、保证金不再退还乙方。

  九、合同期满,乙方欲继续租赁,应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继续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重新签订合同。同样合同期满,甲方如不再继续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也需提前六个月通乙方。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使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租用。

  十、乙方在承租期内,欲改变厂房内部结构或装修,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在安全前提下,进行改造、装修,行将就木用由乙方自已负责。在租赁期内,甲方提供厂房及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仅有使用权,乙方不续租后,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房屋结构,若损坏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签章:

  乙方(承租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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