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

时间:2021-04-07 12:15:28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土地出租合同合集8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土地出租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土地出租合同合集8篇

土地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

  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村民小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详细情况

  总面积:x亩,其中:x田亩,x土亩;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22年,即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按斤黄谷,并参照当地上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为现金(按江津市粮食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或协商价格计算),20xx年按0、7元/斤计算支付),由乙方交给甲方作为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时间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12月26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20xx年12月26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他约定:乙方签订协议之日提前支付复耕费(按20xx年租金等额支付给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复耕费。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1、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转包该土地,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将转包合同送甲方备存;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

  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为解决甲方员工上下班问题,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车(下称班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租赁标的:

  (1)甲方承租乙方大巴车两辆分别:品牌:车型:车牌号:车辆购置时间,品牌:车型:车牌号:车辆购置时间:

  2、租赁期间:

  (1)租期共计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3)合同到期甲方未提出解除合同并继续支付乙方租金的,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定。

  3、班车路线及时间

  (1)起点华典佳园或蓝领公寓,终点奇瑞汽车工业园。

  (2)甲方租赁乙方车辆作为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班车。甲方为乙方提供固定的行车路线和停车位置。甲方员工不得私自提出变更行车路线及停车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乙方协商解决。

  (3)乙方应保证班车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按时交纳车险等。

  4、租金及支付

  (1)租金以月为单位按月结算,月租金为元,每月时间前支付乙方租金。

  (2)租金包含班车在租赁期的保险费、养路费、保养、维修费、年检等费用。甲方除了定期向乙方支付租金费用外,不再负担任何其他费用。

  5、使用及维护

  (1)甲方确保其司机使用真实、有效的驾驶证,并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班车司机应相对固定,且须保持车辆外观及内饰的干净整洁。

  (2)乙方须保持班车车辆状况良好,车辆证照及税费齐全有效,车内各种设施功能正常。

  (3)甲方应固定司机专人专线驾驶。如发生班车车辆年检、维修保养等更换司机或车辆,须经乙方事先同意。

  (4)班车车辆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班车如果毁损、丢失或其他形式的灭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从甲方通知乙方车辆丢失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

  6、违约责任

  (1)如发生违约情况,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原因发生后10日内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许延期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

  7、争议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8、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土地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元,由乙方于每年月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

土地出租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号:

  承租方(乙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北京市怀柔区镇村东或西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大小为亩,长米,宽米,形状为矩形。租赁期限为年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元,租金共计万元整(元)

  二、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建造厂房及),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厂房及相关设备等。

  三、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________%到________%.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____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____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千分之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并公证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土地的现状或照片(双方签字认可)

土地出租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邹庄镇邹埠村 组 地 长、 宽 亩 (以实际丈量为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种植,用于设施农业钢架大棚建设。今年秋天一定要建钢架大棚。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在国家调整粮食价格时,以调整的比例及土地市场价调整,采取现金支付,第一年的土地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以后的土地租金乙方应于每年的十月一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先交款后使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地用于设施农业的钢架大棚建设,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产环境和社会环境,积极保护乙方合法收益权。

  4、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应及时兑现本地发展设施农业方面优惠政策。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承包和开发的土地上建造钢架大棚,用于农业生产,并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关于发展设施农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开发的水面中,用于特种水产养殖。

  2、乙方在承租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间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权利。

  4、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间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租金。

  6、承租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土地;需要继续租赁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先承租权。

  7、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将承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可以对外出租部分钢架大棚或水面,乙方享有收益权。

  8、乙方无需向原承包户承担任何支付租金的义务,原承包户直接和甲方结算租金等相关费用,原承包户和当地农户与乙方无任何经济和物质上的牵扯,如有牵扯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承包合同到期后乙方新增加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坏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新开发出来土地的,未用甲方规定建设标准钢架大棚或温室大棚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限交纳土地租金的。

  4、不守法经营损坏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5、在租期内违反甲方规定种植其它作物的,土地租用金拒退。

  八、违约责任

  1、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1%承担违约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租金的1%承担违约金。

  5、乙方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6、乙方在承包期内,中途拆除钢架大棚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回已享受的政府补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市、镇两级人民政府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国家提供的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由甲方或发包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有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分别报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5、在生产经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6、为弥补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乙方可自愿参加农业保险。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签约日期:签证意见:鉴证人:负责人:鉴证单位:(签章)签证日期:

  乙方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土地出租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 租赁土地的: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______市 县 镇______村____ 亩土地(如下表)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

  租赁土地所有权的

  总面积:_____亩 其中:田:_____亩,土:_____亩;地块共数:____块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年,农村承包土地出租合同范本。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

  三、 租金标准

  乙方按每亩_1500___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四、 土地用途

  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

  五、 相关税费缴纳

  (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二)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合同范本《农村承包土地出租合同范本》。

  六、 其他事项声明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

  (五)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

  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九、附件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社意见(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人: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土地出租合同 篇7

  甲方 (租赁方) :

  乙方 (承租方) :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由 在 租用土 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租地租金为 元/亩,xx年 月 日支付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的租金,次年 月 日之前付下一年的租金。

  第五条 如土地被国家、政府征用,普通青苗费属于农户所得,地表基础设施和钢架大棚为公司所得(田埂及界石不动)。

  第六条 土地退还农户须提前半年通知农户,如未通知,损失由乙方承担,土地内的所有设施由乙方负责清理干净。

  第七条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为更好地利用自有的闲置土地,发展商业,将自有的一块空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签署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基本情况

  1.1 上述土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居于柏洲边市场与柏贸商场之间,具体位置见附件。

  1.2 上述土地所使用土地的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详细资料见附图)

  第二条 物业之用途

  2.1 上述物业之用地明确为商业用地,不能做为工厂或工场等用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一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租赁期限

  3.1甲方将上述物业租赁给乙方使用 年(大写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或其指定的企业/或承接人仍希望优先承租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在乙方书面提出续租申请后,续租的期限及租金可再行约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由乙方承租。

  租赁期的延长必须符合当时法律的规定。

  3.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意出让物业产权的,乙方或其指定的企业/或继承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费用及其他相关事宜根据当时情况另行协商。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4.1乙方应付给甲方的租金为每平方米为 元,土地租金合计为 元(大写为 元),前上述租金不含税。

  4.2投标者先交伍拾万元作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须即时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将该保证金充作违约金支付予甲方。

  4.3乙方必须在签约后一周内将约定租金中的首期贰佰万元先支付甲方,不得超期支付;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交付的保证金伍拾万元充作违约金支付予甲方。其余租金应于签约后的一个月内全部清,若超期支付的,逾期支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四的滞纳金。

  4.4 乙方原交纳之保证金伍拾万元可抵作租金,可在乙方支付至只剩余伍拾万元租金时抵付。

  4.5 乙方所收之款项用东莞市东城柏洲边社区居委会收款收据开票。

  第五条 甲方物业产权手续的办理

  5.1上述合同项下的土地因未办理产权证,乙方自行办理有关证照,甲方只能协助和提供有关证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物业的交付

  6.1物业按现状交付。

  6.2乙方对甲方依据本条所进行之交付,除因为产权纠纷可以提出异议外,不得提出其他瑕疵抗辩理由。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保证物业的使用状况符合国家法律关于商业用地的要求,符合政府及当地居民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

  7.2如果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需要,需在现有土地上新建或改建建筑物/或固定设施的,在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应经过甲方的审核,经甲方审核同意的,再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7.3任何建设项目的进行必须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施工,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四清理”规定的要求城市布局和消防安全必须作好建筑物四周下水落石出道貌岸然工程式和四周路面工程。

  7.4乙方所建造的建筑物南北两边不能跳出,前面只准跳出两米,原人行道不能疑义变,人行道北宽余7米,南宽6米,人行道平水不能提升,不能占用。

  7.5本合同履行期间,有关市容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到社区居委会购买垃圾桶、垃圾车及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垃圾必须按社区居委会的要求堆放。

  7.6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因经营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7.7 乙方因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及其上建筑物而由政府有关部门向乙方依法收取的工商管理费、税收、水电费、卫生费等其他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之协助义务

  8.1因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没有办证,乙方自行办理有关证照,甲方只能协助和提供有关证明,一费用由乙方负担;

  8.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与当地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8.2协助乙方搞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8.3协助政法机关,维持乙方正常经营所需的良好治安环境。

  第九条 甲方对物业权属的承诺

  9.1保证本合同项下租赁给乙方使用的物业,甲方拥有合法产权。

  9.2因本合同项下物业之产权产生争议的,概由甲方负责解决。

  9.3如因物业权属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赔偿之义务。

  第十条 征收及补偿处理

  10.1合同期间,如果本合同项下的物业被政府依法征收,则本合同自行终止;其补偿按如下方式解决:

  地上建筑物,包括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和可移动资产归乙方所有,征收拆迁的补偿除土地的补偿归甲方外,其余归乙方享有。

  第十一条 地下资源及埋藏物

  11.1根据法律规定,地下资源及埋藏物属国家所有,因此,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擅自开发物业所属土地的地下资源,在建设过程中,发现埋藏物的,应依法上缴甲方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如发生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可依法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承接约定

  13.1合同期间,甲方出让物业产权给第三人的,甲方必须通知乙方,第三人必须保证能继续履行本合同及今后基于本合同而签署的所有补充协议/或附件。

  13.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后财产归属

  14.1合同期满,在本合同项下之土地上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乙方建设的建筑物及拆迁后使用价值/或市场价值接近于零的附着物)归甲方所有。

  14.2所有因审批所获得的权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14.3所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注明应归甲方所有的权益,乙方或本合同乙方的承接方必须无偿协助甲方办理权益过户/或更名手续。

  14.4如双方未能就继续使用事项达成新的协议的,属乙方所有的,可搬迁的设备及各类非固定资产,乙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后三个月内搬迁完毕,逾期,视为无偿赠予甲方。

  第十五条 不可分割条款

  15.1本合同中的某一条款如被法院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被依法终止执行;但不影响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15.2本合同在取消被终止执行的条款后,其余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任何一方根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有权请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16.2履行合同不符合签约目的和要求的一般违约行为,均须承担此给守约方造成之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7.1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产生纠纷,均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17.2如存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形,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八条 文 本

  18.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有 份,乙方持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自双方均签定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待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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