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

时间:2021-04-09 23:27:45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出租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出租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出租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 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 ____________用。承租方对行车安全、技术操作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____,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承租方预先向出租方支付押金____元,在租用期结束后,退还承租方。

  六、 承租方自行负担租赁车辆的燃油、过桥费、保管费等消耗费用。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承租方对租赁的车辆不得转让、转租、销售、抵押及投资等任何侵犯出租方所有权行为。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任何违法乱纪活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不得改装或加装车内结构。

  九、属承租方的责任人引致发生事故、损伤、死亡、遗失及被盗等时,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如实报告并支持营业补偿费和损害赔偿金,规定如下:

  1、车辆的证件及资料如有损缺、丢失,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和费用,同时还须承担自丢失证件之时起至补证完毕之日的全部租金。

  2、属承租方司机驾驶不当造成的交通违章等事故,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和费用。

  3、承租方对发生事故的赔偿,承租方承担保险公司规定不予赔付的而实际需支出的费用,并承担因事故引起的刑事责任。

  4、车辆被盗、被抢时,承租方要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金额赔偿给出租方;承租人还须承担失车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50%的租赁费用;办理索赔时承租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出险报告单等证。 发生事故后,承租方必须马上通知有关部门和出租方并保护好现场。 承租方在租车期间,租赁汽车发生事故时,无论事故大小,都要马上向出租方报告事故的情况,并提供有关所需的资料证据。 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厂进行,否则,承租方按所拆零件价的2~3倍赔款,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租车期内,发现车辆异常或故障时应马上停止驾驶,并通知出租方。同时,还应遵从出租方的指示。 由于不可抗拒的灾害而造成租赁车辆的损失,承租方则应马上通知出租方并将汽车送到指定修理厂修理,并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需费用。

  十、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合同 篇2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门市房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门市房位置:东洲区老虎台虎西街74号楼2单元101室(窗改门),面积: 平方米

  1、租赁期限:租赁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乙方所付租金不予退还。

  2、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租金每年 元,乙方租赁三年,不开发票,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交。

  3、租赁期间由 负责每年交纳采暖费。乙方负责交水电费,以及和营业有关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此房屋转租,营业期间不得在此房进行违法活动,如果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和干扰以至于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装饰,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和附属设施。如须改变,必须经物业管理人员和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租赁期间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盗,保卫安全,以及门前三包,如乙方原因引发火灾,盗窃,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以后,室内装潢可移动的装饰材料乙方可以拿走,甲方已装修的如(门窗,地砖,墙砖,卫浴)等有所损坏,乙方应按现有市场价格赔偿给甲方,或以乙方负责修复。

  8、违约条款:如乙方有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拖欠房租;或私自将房屋转租,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付房租不予退还,并且乙方还。

  11、本合同签字前甲乙双方各自核对对方证件,签字后生效。

  12、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此为证。

  甲 方:

  电 话:

  乙方:

  电 话:

  年 月 日

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月日

  附:车辆交接单(略)

出租合同 篇4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局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出租合同 篇5

  甲方(发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就挂靠

  出租公司的出租车租赁经营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租赁车辆概况:

  1、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牌号:_______________

  3、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

  4、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期限为_____年,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为: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日租金为/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付款方式为:先付租金,后用车辆;

  付款时间为:每月租金应在_________日前一次付清(现金)。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租赁经营期间:

  1、车辆的产权和经营权归甲方所有,由乙方租赁经营;

  2、乙方如不按约定时间支付月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营运车辆,并解除合同;

  3、甲方必须按规定时间缴纳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税费,并将相关缴费凭证随车交给乙方;如不按时缴纳以上规费的,造成租赁车辆被扣、被罚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服务证等证件上岗驾驶车辆,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如不按交通法规合法经营,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各种证件的年审(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按时负责营运车辆、证件的年审和季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造成车辆证件、牌照遗失的,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一切费用。

  6、乙方必须保管好营运车辆,如发生车辆遗失、被盗或人为损坏等案件,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7、乙方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车辆必须在每6000公里数内更换新机油与三滤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现超出公里数更换(未更换)机油的,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承担后果。

  8、乙方必须承担营运车辆的日常维修,按规定时间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并负责盖章和费用;车辆须大修、做三保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修理期间月租金照交。

  9、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营运车辆的应有设备、颜色、字样,不得将营运车辆转包、转借他人行驶,不得将营运车辆作任何抵押、转卖;甲方如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收回承租的车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因乙方或乙方所聘驾驶员违章驾驶、酒后驾驶、机械故障、事故逃逸等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保险公司以此理由拒绝理赔的,均由乙方承担100%的事故赔偿责任和甲方的经济损失。

  11、乙方或乙方所聘驾驶员在营运中发生大小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告知甲方。由乙方备齐保险索赔资料,并负责事故处理。不管事故责任的大小,均由乙方垫付事故处理费用。事故的一切费用除保险公司赔偿外,不足部分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发生交通事故期间造成营运车辆的停业,乙方不得借口减免或拖欠甲方的租金。

  12、乙方承租营运车辆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退租,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在乙方押金中扣收违约金。

  13、在租期内,如甲方车辆发生买卖,乙方不得干涉甲方买卖;但甲方需要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到期油费补贴,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二)、租赁经营期满:

  1、乙方将承租的营运车辆无条件地归还甲方(包括随车的各种证件和配件),不得滞留。如滞留车辆,甲方有权按每天500元扣减乙方押金。

  2、车辆车况必须完整良好。交车时需经车辆检测部门检查,完好无损后交给甲方(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符合车辆行驶要求,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押金中扣除恢复车况的全部费用。

  五、其他约定:

  1、甲方必须足额参保(车辆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

  2、租赁期间,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租赁押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元,不计利息)。有租赁期内,乙方如有违约和其他责任扣款的,在双方明确责任后,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合同终止后,如乙方无违约和其他扣款的,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的押金。

  3、本合同设定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如一方违约的,则向另一方偿付违约金。

  4、乙方租赁期间,如果市场出现疲软或生意好转等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租金的上涨和下浮,如乙方故意刁难甲方,甲方可拒绝支付上年度油费补贴。保证金到合同期满在支付给乙方,并扣除违约金。

  六、营运车辆各种证件和配件清单:

  1、行驶证1本;2、营运证1本;3、车辆购置附加税;

  4、备胎、随车工具1套;5、千斤顶1只;6、钥匙;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不成的,可向

  人民法院诉讼。

  八、本合同双方签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发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出租合同 篇6

  ___________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电信服务事宜,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书,并经双方合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第二条本业务专供乙方做正常合法通信之用,乙方以综合网路经营者或提供国际通信服务之第二类电信事业为限。

  第三条本业务之营业区域以甲方提供国际海缆电路出租服务为范围,并涵盖甲方国际海缆电路业务所接续的国家暨城市。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提供通信服务项目为国际数据电路出租服务。甲方为改进业务需要,在法令许可范围内,经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查後,得经营前项以外之服务项目。乙方得於申请书中选定其所需要之通信服务,并依其所选择之各项服务之收费标准,缴交各项费用。

  第二章设备维护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租用本业务须与甲方之内陆介接站介接,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可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若由用户自备者,得由用户自行维护。

  第六条甲方应维持电信机线设备之正常运作,遇有障碍应尽速修复。乙方自备设备者,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如因而影响电信网路之传输品质或其他电路之使用时,甲方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乙方或他人擅自将本业务之电信终端设备加大传输功率,变更频率设定,伪造,变造或仿造电信终端设备序号,或改装成其他通信器材者,应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内回复原状或办理更换终端设备手续,逾期未办理者,除暂停提供本业务,俟其回复原状或换妥终端设备後予以恢复使用外,并得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租用。

  第三章申请程序

  第八条乙方办理申请手续时,应检具申请书表,政府主管机关核发之公司证明文件与营利事业登记证及代表人之身分证明文件,及下列文件之一以供核对

  一、固定通信综合网路业务特许执照。

  二、第二类电信事业特殊业务许可执照。如乙方尚未取得上述许可执照,得先检附《交通部电信总局第二类电信事业许可证明》,俟取得第二类电信事业许可执照後,补提该许可执照供核对。如乙方未於许可证明有效期间内补提许可执照,经甲方催告经一个月仍未补正者,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乙方应就其於申请书中所填之相关资料,检附或出示之文件,资料证明等之真实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业务使用权利之归属,以申请书内所载乙方之名称为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绝其申请,并将原因通知乙方

  一、乙方非属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之供租对象。

  二、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缴费而逾期未缴者。

  三、乙方撤销申请者。

  四、申请书内所填乙方名称不实,或非属於甲方营业区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为申请者。

  乙方对甲方拒绝其申请如有异议者,得於六日内向甲方申请复查。甲方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通知乙方。

  如因乙方自备之介接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欠缺等特殊原因,需延迟施工时,乙方得以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要求顺延施工日期达三十天以上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延迟施工而造成甲方所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

  第十一条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规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最短租用期为一年。

  二、长期租用:租用期间连续达五年以上,且预付全额租金。

  第十二条乙方依规定缴费後,甲方於双方之同意日期内使其开通。双方之同意开通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但因甲方机线设备欠缺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应於原定开通日期前_______日,将前项延期原因及预定开通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该日期,应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终止租用及退费手续。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该日期。

  第四章异动程序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得依甲方营业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乙方之本业务租用主体不变,仅更改乙方名称或其代表人,或电信使用单位有异动者,应检具相关证明文件向甲方申请更名。

  第十五条乙方欲终止租用全部或部分服务时,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甲方於受理申请後,应於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终止服务,或依实际情况与乙方另行合同终止服务日期。

  第五章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应依甲方公布之各项经由主管机关核定或备查之收费标准,於双方约定之期限内缴纳全部费用。前述详细收费标资料,甲方应依《第一类电信事业资费管理法》规定之期限,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合同之一部分。

  第十七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缴纳接线费,其後视乙方租用情况应按期缴纳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用户与本公司之内陆介接站介接,其所需之设备及(或)设备场所与电力等设施

  ,若由本公司供租与服务者,需另行支付相关机房共置费。

  第十八条乙方申请变更电路传输速率时,应补,减收第十六条相关费用之差额。

  第十九条若乙方将本业务交由他人使用时,其应缴费用仍由该乙方负责缴付。

  第二十条乙方租用甲方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可归责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损坏或遗失,应照甲方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甲方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应於甲方规定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甲方得通知暂停提供本业务。经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甲方得终止提供本业务,并保留要求乙方支付因逾期缴费而发生的额外费用之权利。乙方因未缴费致被暂停服务,甲方应尽速於其缴清全部费用,并通知甲方後二十四小时内恢复通信。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各项应缴付费用如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甲方在未查明责任归属前,暂缓催费或停止该出租电路之通信。

  第二十三条乙方使用本业务而拒不缴费者,应追缴其应付之费用。乙方同意各项通信纪录均以甲方电脑纪录资料为准。

  第二十四条乙方缴纳之各项费用,均由甲方制发收据或发票交乙方收执;如有遗失,乙方得出具切结书申请补发缴费证明书。所有以甲方名义寄发之通知或收据,皆须有甲方之图章始生效力。乙方如无法提出已缴费之相关单据时,有无缴费均以甲方纪录为准。

  第二十五条乙方申请暂停使用或因欠费,违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其停止使用期间,仍应缴付电路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

  第六章特别权利义务条款

  第二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因电信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其停止通信期间,费用之扣减按下列规定办理,最多以扣减当月应缴月租费或该月份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为限:_________。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察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七条用户租用本业务由於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电路阻断开始之时间,适用本合同第二十六之规定。

  第二十八条甲方因业务上所掌握之乙方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当事人要求查阅本身资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或相关法令规定,并以正式公文载明理由及相关法令依据查询外,甲方不得对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或治安机关因侦查犯罪或调查证据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机关因执行公权力并有正当理由所需者。

  三、与公众生命安全有关之机关(构)为紧急救助所需者。

  前项情形,如情况紧急,得先为查询,再以正式公文後补之。

  第七章合同之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九条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之服务,应向甲方办理书面终止租用手续。乙方租用期如为长期租用者,因其费率较一般租用为优惠,其已一次缴付之费用及分期缴付之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不予退还。乙方租用期如为一般租用,其租用期间未满原约定之租期者,应依下列方式之一补缴未满租期之费用,但终止租用之原因不可归责於乙方者,免予缴纳。

  一、乙方於未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

  1.终止时至最短租用期之间各项月租费。

  2.最短租用期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二、乙方於已达最短租用期间而提前终止租用时,应缴付终止时至所约定租用期之间月租费总额二分之一或一年之月租费总额,以低者为准。

  第三十条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之权利及义务与第三人,如有违反,甲方得终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乙方应缴付之各项费用除提出异议并申诉者外,逾期未缴者,经甲方再限期催缴,逾期仍未缴清者,视为乙方自行终止租用。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之变更或修正,应经主管机关核准,并以书面通知乙方後,视为合同之一部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任何通知如须以书面为之者,应以亲自送交或邮寄方式寄至本合同所载他方之地址。双方地址变更,应立即通知他方,否则对他方不生效力。

  第三十四条甲方暂停或终止其全部或一部之营业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六个月报请交通部核准,并应於预定暂停或终止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请乙方至甲方处办理无利息退还其溢缴费用及终止租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甲方如经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时,甲方於收受主管机关废止或撤销特许执照之正式书面通知日起七日内刊登新闻纸公告,并请乙方於两个月内至甲方办理溢缴退费或应缴费用之手续。乙方如有其他损害,甲方将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乙方依本合同规定有关异动事项应办登记而未办理者,经甲方发现并通知乙方限期补办手续後,逾期仍未办理者即予暂停提供本业务,俟乙方依本合同补办各项

  手续後再予恢复服务,暂停服务期间之月租费及营运管理与维修费仍应缴纳。

  第八章违规处理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身分变更致不符第二条规定之本服务供租对象时,由甲方以书面催告经一个月仍未补正者,乙方即视为提前解约,并依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乙方如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之电信内容为营业者,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前项情形于乙方将本业服务交由他人使用者亦适用之。

  第九章广告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所未记载之事项,如经甲方以广告或宣传品向消费者明示其内容者,视为本合同之一部分。

  第十章申诉服务

  第四十条乙方不满意甲方提供之服务,除可拨甲方之服务专线外,亦可至甲方服务中心办理。

  甲方服务中心地址:_____________

  甲方服务专线: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因本合同涉讼时,系争金额超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之小额诉讼金额者,双方同意以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之约定事项如有未尽,应依相关法令及甲方营业规章之规定办理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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